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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 7063-2011 (GB7063-2011) | 中文名称 | 汽车护轮板 | 英文名称 | The wheel guards of motor vehicles | 行业 | 国家标准 | 中标分类 | T26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40.60 | 字数估计 | 6,637 | 发布日期 | 2011-05-12 | 实施日期 | 2012-01-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7063-1994 | 引用标准 | GB/T 15089-2001 | 采用标准 | 78/549/EEC, MOD | 起草单位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 归口单位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6号 | 提出机构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护轮板的技术条件。本标准适用于M1类汽车。 |
GB 7063-2011: 汽车护轮板
GB 7063-2011 英文名称: The wheel guards of motor vehicle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护轮板的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 M1 类汽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089-2001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3 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护轮板
位于车轮上方,具有阻挡车轮运转时所产生的溅污及飞石等功能的零部件。它可以是独立部件,也
可以是车身的一部分。
4 一般要求
4.1 护轮板(车体一部分,挡泥板等)应牢固安装在汽车上。
4.2 护轮板应设计成能够保护其他道路使用者尽可能地不受到汽车车轮甩出的石子、泥沙、冰雪及水
等的袭击,并减少其他道路使用者由于接触运动的车轮而产生的危险。
5 特殊要求
5.1 在水平路面上,当车辆处于整备状态,前排坐2名乘员1),车轮在直线行驶位置时,护轮板应满足
下列要求。
1) 乘员质量按65kg计。
5.1.1 在车轮中心向前30°和向后50°的两个辐射平面所形成的区域内(见图1),护轮板的宽度q应足
以遮盖整个轮胎的宽度b(b为制造厂规定的轮胎或车轮组件的最大宽度),如属双胎,则轮胎宽度t应
为两个轮胎的安装总宽度。
轮胎的宽度:不包括胎壁上的牌号(记号)、装饰和保护带及筋条等。
5.1.2 护轮板的后缘应位于车轮中心上方150mm的水平面以下的水平面上,而且护轮板的边缘与这
个平面的交点(如图1中A点)应位于轮胎纵向中间平面的外侧。如属双胎,则应位于外侧轮胎的纵向
中间平面的外侧。
5.1.3 护轮板的轮廓和位置应保证其尽可能地接近轮胎,特别是在5.1.1所述的辐射区域内应满足下
列要求。
5.1.3.1 护轮板外边缘的深度p(位于车轮轴垂直平面内),在通过车轮中心的横向垂直平面内测量时
(见图1)应不小于30mm,在5.1.1所述的辐射区域内p值可以逐渐减少至零。
5.1.3.2 护轮板的下边缘与车轮中心的距离c应不超过2r′,r′为轮胎的静力半径。
5.1.4 如果汽车的悬架高度是可调节的,则在汽车制造厂规定的正常行驶状态下,护轮板应满足上述
所有的规定。
5.2 护轮板可以有几部分组成,但装配后各独立零部件之间不允许有间隙。
5.3 无论护轮板是独立可拆卸式还是部分可拆卸式,护轮板应安装牢靠。
6 防滑链的使用
6.1 如果汽车是两轮驱动,汽车制造厂应把汽车设计成至少有一种型式的防滑链适用于该车驱动轮的
一种型式的车轮和轮胎。汽车制造厂应详细说明适合该车的防滑链、轮胎和驱动轮组合。
6.2 如果汽车是四轮驱动,包括那些一个驱动轴可以手动或自动分离的汽车,汽车制造厂应在至少一
个不能分离的驱动轴上,把汽车设计成至少有一种型式的防滑链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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