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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 9744-2024 (GB9744-2024) | 中文名称 | 载重汽车轮胎 | 英文名称 | Truck tyres | 行业 | 国家标准 | 中标分类 | G41 | 国际标准分类 | 83.160.10 | 字数估计 | 14,123 | 发布日期 | 2024-04-29 | 实施日期 | 2025-05-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9744-2015 | 归口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提出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9744-2024: 载重汽车轮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9744-2015
载重汽车轮胎
2024-04-29发布
2025-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 9744-2015《载重汽车轮胎》,与GB 9744-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
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轮胎主要参数的相关规定(见4.1,2015年版的4.1);
---删除了速度与气压、负荷的对应关系(见2015年版的4.3);
---增加了部分轮胎的最小破坏能值(见表1和表2,2015年版的表1和表2);
---增加了轮胎滚动阻力性能要求(见4.6);
---增加了轮胎湿路面相对抓着性能要求(见4.7);
---删除了外胎和垫带的其他外观质量要求(见2015年版的4.8.2);
---增加了轮胎滚动阻力性能测试用方法和测试结果的修约要求(见5.3);
---增加了轮胎湿路面相对抓着性能试验用方法和测试结果的修约要求(见5.4);
---增加了判定原则(见第6章);
---删除了制造商名称或产地地名、出厂检查标记(见2015年版的6.1);
---增加了特殊用途轮胎、拥有电子标签轮胎及牵引型轮胎应有相应标志的要求(见7.8、7.10、
7.11);
---增加了标准的实施要求(见第8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8年首次发布为GB 9744-1988《载重汽车子午线轮胎》,1997年第一次修订时,并入了
GB 516-1989《载重汽车斜交轮胎》的内容(GB 516-1989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516-1965、GB 516-1974、GB 516-1982),并将标准名称改为《载重汽车轮胎》;
---2007年第二次修订,2015年第三次修订;
---本次为第四次修订。
载重汽车轮胎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载重汽车轮胎的要求、判定原则、标志和实施要求;描述了相关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新的载重汽车充气轮胎。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521 轮胎外缘尺寸测量方法
GB/T 2977 载重汽车轮胎规格、尺寸、气压与负荷
GB/T 4501 载重汽车轮胎性能室内试验方法
GB/T 6326 轮胎 术语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29040 汽车轮胎滚动阻力试验方法 单点试验和测量结果的相关性
GB/T 29042 汽车轮胎滚动阻力限值和等级
GB/T 35163 载重汽车轮胎湿路面相对抓着性能试验方法
GB/T 39971 汽车轮胎湿路面相对抓着指数限值和等级
3 术语和定义
GB/T 6326和GB/T 3997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要求
4.1 轮胎主要参数
轮胎规格、负荷指数、层级、测量轮辋、负荷能力、充气压力、最小双胎间距和允许使用轮辋应符合
GB/T 2977或相关行业技术文件的规定。
注:符合相关行业技术文件,是指任一参数与GB/T 2977不同,不在GB/T 2977范围内的载重汽车轮胎。
4.2 新胎外缘尺寸
轮胎断面总宽度和外直径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3 轮胎速度符号与最高行驶速度的对应关系
轮胎速度符号与最高行驶速度的对应关系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4.4 轮胎负荷指数与负荷能力的对应关系
轮胎负荷指数与负荷能力的对应关系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4.5 安全性能
4.5.1 轮胎强度性能
4.5.1.1 载重汽车公制系列轮胎强度性能试验,每一试验点的试验破坏能应不低于表1的规定。
4.5.1.2 载重汽车英制系列轮胎强度性能试验,每一试验点的试验破坏能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
4.5.2 耐久性能试验
轮胎经耐久性能试验后,轮胎气压不应低于规定的初始气压;试验结束后,轮胎外观检查不应有(胎
面、胎侧、帘布层、气密层、带束层、胎圈)脱层、帘布层裂缝、帘线剥离、帘线断裂、崩花[轻型载重汽车雪
地轮胎耐久性能试验引起的衍生型胎面崩花(PTBC)除外]、接头裂开、龟裂以及胎体异常变形。
注:衍生型胎面崩花 (PTBC)是轮胎在转鼓测试中产生的现象,从轮胎胎面脱落橡胶块或者产生撕裂但不暴露轮胎
骨架材料(如胎体帘布层、带束层等),在实际道路运行中不会出现。它通常在软胎面配方或复杂的胎面花纹样
式(例如许多细小沟槽)轮胎试验过程中出现。
4.5.3 轮胎高速性能
微型和轻型载重汽车轮胎经高速性能试验后,轮胎气压不应低于规定的初始气压;试验结束后,轮
胎外观检查不应有(胎面、胎侧、帘布层、气密层、带束层、胎圈)脱层、帘布层裂缝、帘线剥离、帘线断裂、
崩花、接头裂开、龟裂以及胎体异常变形。
4.6 轮胎滚动阻力性能
适用于子午线轮胎,但不包括轮辋名义直径代号≤10和轮辋名义直径代号≥25的轮胎,也不包括
公路型挂车特种专用ST公制轮胎、轻型载重汽车高通过性子午线轮胎、速度能力为100km/h以下的
载重汽车轮胎、特殊用途轮胎。轮胎的滚动阻力系数应不大于表3规定的最大限值。
4.7 轮胎湿路面相对抓着性能
适用于子午线轮胎,但不包括轮辋名义直径代号≤10和轮辋名义直径代号≥25的轮胎,也不包括
公路型挂车特种专用ST公制轮胎、轻型载重汽车高通过性子午线轮胎、速度能力为100km/h以下的
载重汽车轮胎、特殊用途轮胎。轮胎的湿路面相对抓着指数应不小于表4规定的最小限值。
4.8 胎面磨耗标志和标记
4.8.1 每条轮胎外胎应沿周向约等距离地设置不少于4个能正常观察到的胎面磨耗标志。微型、轻型
载重汽车轮胎和载重汽车轮胎其胎面磨耗标志的高度应不小于1.6mm。
4.8.2 轮胎两侧肩部处应刻制指明胎面磨耗标志位置的标记。
4.9 外观质量
轮胎的外观不应有严重影响使用寿命的外观缺陷,如各部件间脱层、海绵状、钢丝圈断裂、钢丝圈严
重上抽、多根帘线断裂、胎里帘线起褶楞和胎冠出胶边带帘线。若使用垫带,垫带不应有残缺和带身
裂开。
4.10 内胎和垫带
若使用内胎和垫带,内胎和垫带应符合与外胎配套的使用要求。
5 试验方法
5.1 新胎充气后的总宽度和外直径及胎面磨耗标志的高度按照GB/T 521进行测定。
5.2 轮胎强度、耐久性能、微型和轻型载重汽车轮胎的高速性能按照GB/T 4501进行检验。
5.3 轮胎滚动阻力系数按照GB/T 29040规定的方法进行测量,所得结果按照GB/T 8170的规定进行
修约,保留一位小数。
5.4 轮胎湿路面相对抓着指数按照GB/T 3516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量,所得结果按照GB/T 8170
的规定进行修约,保留两位小数。
6 判定规则
6.1 外缘尺寸、胎面磨耗标志高度、磨耗标志标记和外观质量
按照GB/T 521的规定,对试验轮胎进行总宽度、外直径和胎面磨耗标志高度的测量,并目测其磨
耗标志、磨耗标志标记和外观质量。测得的轮胎总宽度、外直径分别符合4.2相应的规定,则判定该项
外缘尺寸达到本文件的要求;磨耗标志高度符合4.8.1的规定,则判定磨耗标志高度达到本文件的要
求。目测的磨耗标志和磨耗标志标记分别符合4.8.1、4.8.2的规定,外观质量符合4.9的规定,则分别判
定其达到本文件的要求。
6.2 安全性能
对于微型和轻型载重汽车轮胎,按照GB/T 4501的要求,进行强度性能试验、高速性能试验和耐久
性能试验;对于载重汽车轮胎,按照GB/T 4501的要求,进行强度性能试验和耐久性能试验。试验结果
分别符合4.5相应的规定,则判定该项性能达到本文件的要求。对于强度试验,如果触及轮辋,轮胎未
压穿,且未达到最小破坏能值,则该试验点也视为通过试验。
6.3 滚动阻力性能
按照GB/T 29040的规定,对试验轮胎进行滚动阻力测量,计算出其滚动阻力系数,并按GB/T 29042
的规定计算判定值。判定值若达到4.6的规定,则判定滚动阻力系数达到本文件规定的限值要求。生产
一致性检查时,轮胎滚动阻力系数限值判定值不应大于限值加0.3N/kN。
6.4 湿路面相对抓着性能
按照GB/T 35163的规定,对试验轮胎进行湿路面相对抓着指数的测量,其测试结果达到4.7的规
定,则判定湿路面相对抓着指数达到限值的要求。生产一致性检查时,轮胎湿路面相对抓着指数限值判
定值不应低于限值的要求。
7 标志
7.1 每条外胎胎侧上应有下列标志:
a) 轮胎规格标志;
b) 商标;
c) 负荷指数或层级、负荷能力、充气压力;
d) 速度符号;
e) 轮胎胎冠和胎侧用骨架材料名称(或代号);
f) 胎面磨耗标志位置的标记;
g) 生产编号。
其中a)~f)项为刻制标志,g)项为永久性标志。
7.2 子午线轮胎应刻制“RAD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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