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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10288-2016 (GB/T10288-2016) | 中文名称 | 羽绒羽毛检验方法 | 英文名称 | Test method for down and feather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B45 | 国际标准分类 | 59.040 | 字数估计 | 16,157 | 发布日期 | 2016-12-30 | 实施日期 | 2017-07-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0288-2003 | 起草单位 |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柳桥集团有限公司、波司登羽绒服装有限公司、安徽鸿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古麒羽绒股份公司、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安徽霞珍羽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羽绒工业协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2)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6年第27号 | 提出机构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0288-2016: 羽绒羽毛检验方法
GB/T 10288-2016 英文名称: [Including 2020XG1] Test method for down and feather
ICS 59.040
B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 GB/T 10288-200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羽绒羽毛检验的术语和定义、抽样及试样处理、检验和试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羽绒羽毛及其制品填充料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529 纺织品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7685 羽绒羽毛
GSB16-2763 羽绒羽毛标准样照
3 术语和定义
GB/T 1768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分率 moisturecontent
羽绒羽毛中所含水分质量占羽绒羽毛原重的百分率。
3.2
回潮率 moistureregain
羽绒羽毛中所含水分质量占羽绒羽毛绝干重的百分率。
4 抽样及试样处理
4.1 抽样方式
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抽取,试样应具有代表性。
---从尚未打包的临时包中抽取;
---从已打包好的包装中抽取;
---从羽绒羽毛制品中抽取。
4.2 抽样数量
大货(包括羽绒羽毛包装和羽绒羽毛制品包装)的抽样数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4.3 抽样要求
4.3.1 羽毛绒抽样方法:从单个包装的上、中、下三个部位分别取样。
4.3.2 羽毛绒制品抽样方法:单个样品标称充绒量500g及以上的羽绒寝具等大件产品,应至少从三个
部位分别取样;其他羽绒制品应取全部填充物作为试验样品。
4.3.3 抽样用容器:水分率/回潮率检验试样应放置在清洁、完好、密封容器中;其他检验项目试样放置在普通样袋中即可。
4.4 试验用大气条件和样品平衡
成分分析、种类鉴定和蓬松度试验应在恒温恒湿条件下进行,试验用大气条件按GB/T 6529规定
执行,样品需平衡24h及以上。其他检验项目可在室温或实际条件下进行。
4.5 试样处理
4.5.1 仪器和设备
混样槽,长(150cm~200cm)×宽(80cm~100cm),深度(20cm~30cm),底面离地面高度
(55cm~65cm)。用木质或不锈钢等抗静电材质制成。
4.5.2 匀样和缩样
4.5.2.1 将全部样品置于混样槽中,采用“先拌后铺”的方法,先用手将样品均匀,铺绒方法左起右落,右
起左落,交叉逐层铺平,然后用四角对分法反复缩至100g。在样品中心到边缘的中间圆形取样区,选择
均匀分布的5点用手指夹取取样。取样时注意应从顶部取到底部。若发现缩样后的样品仍不均匀,则
需反复缩样至规定的试样质量。
4.5.2.2 根据指定检验项目,按表2规定,分别称取相应质量的试样。
4.5.2.3 剩余样品用作留样。
4.5.3 各检验项目所需试样数量
各检验项目所需的试样数量应符合表2规定。
4.6 留样
在通风、干燥、防虫的条件下至少保存半年。留样应注明标签,水洗和未水洗分开放置。
5 检验
5.1 成分分析
5.1.1 仪器和设备
5.1.1.1 分拣箱,顶部为透明,箱内应保证充足的照明,易于操作。箱体尺寸:底部60cm×40cm,前高
25cm,后高40cm。
5.1.1.2 分析天平,精确度0.0001g。
5.1.1.3 不锈钢直尺,长度15cm及以上,精度为1.0mm。
5.1.1.4 可用于盛放和称量各分离成分的容器,如烧杯等。
5.1.1.5 镊子。
5.1.2 要求
5.1.2.1 成分分析包括绒子、绒丝、羽丝、水禽羽毛、水禽损伤毛、陆禽毛、长毛片、大毛片、杂质的分离。
5.1.2.2 成分分析分两步进行:
---初步分拣,需要分离出包含绒子/绒丝/羽丝的混合物、水禽羽毛、水禽损伤毛、陆禽毛(含陆禽
损伤毛和陆禽丝)、长毛片、大毛片、杂质;
---第二步分拣,从包含绒子/绒丝/羽丝的混合物中分离出绒子、绒丝和羽丝,如第二步分拣时仍
存在水禽羽毛、杂质等其他成分,则需进一步分离。
样品如为纯毛片,不需要进行第二步分拣。
5.1.2.3 试样比照GSB16-2763的规定进行归类分离。
5.1.3 试样制备称取三份试样,放置在4.4规定的大气条件下,调湿24h后精确称重,记录初始质量,精确到0.0001g。
5.1.4 初步分拣
5.1.4.1 初步分拣操作方法
将检验试样及七个烧杯置于分拣箱内。用镊子挑出各类毛片,再用拇指和食指轻拂毛片,去除附着
的其他成分。将完整的水禽羽毛、水禽损伤毛、陆禽毛(含陆禽损伤毛和陆禽羽丝)、长毛片、大毛片、包
含绒子/绒丝/羽丝的混合物、杂质等七种成分分别置于不同容器中。
5.1.4.2 初步分拣的计算
分拣后分别称量并记录各容器中内容物的质量,精确到0.0001g。
将七个容器中的内容物质量相加,得出分拣后的总质量(m1)。
以式(1)水禽羽毛含量为例,分别计算初步分拣所得的各种成分占分拣后总质量的百分比,计算结
果用%表示,按GB/T 8170修约至0.1:
5.1.5 异色毛绒分拣和计算
5.1.5.1 异色毛分拣操作方法
完成初步分拣后,将各成分中的异色毛绒(含异色绒子、绒丝、羽丝、水禽羽毛、水禽损伤毛、陆禽毛
及其损伤毛、丝)一并拣出,进行称重(m3),精确到0.0001g,然后将异色毛绒成分各自放回原先的各成分中去。
5.1.5.2 异色毛绒的计算
将包含绒子/绒丝/羽丝的混合物在混样槽中混匀,采用“四角对分法”取0.2g以上的代表性试样
(精确到0.0001g),并将五个及以上的容器置于分拣箱中。
5.1.6.2 第二步分拣操作方法
将试样中的绒子、绒丝、羽丝分别分拣后放入不同容器中。如果仍发现有水禽羽毛、陆禽毛(含陆禽
损伤毛和陆禽丝)、杂质等其他成分,应分别置于不同容器中。
5.1.6.3 绒子分拣方法
用镊子小心地夹住绒子(包括朵绒、未成熟绒、类似绒和损伤绒),上下轻摇5次,将附着物抖落。用
镊子小心地挑去缠绕在绒子上的羽丝或夹杂的杂质、小毛片等其他成分,不要特意挑出缠绕在绒子上的
绒丝。人为意外拉断的绒丝应放入绒子成分中。
5.1.6.4 第二步分拣的计算
第二步分拣结束后分别称量,并记录各容器中内容物的质量,精确到0.0001g。
将各容器中内容物质量相加,得出第二步分拣后的总质量(m2)。
以式(3)绒子含量为例,分别计算第二步分拣后所得的各种成分占分拣后总质量的百分比,计算结
果用%表示,按GB/T 8170修约至0.1:
m1---初步拣后所得的各种成分总质量,单位为克(g);
m2---第二步分拣后所得的各种成分总质量,单位为克(g);
mD---初步分拣所得绒子/绒丝/羽丝的混合物质量,单位为克(g);
mI---第二步分拣后的绒子质量,单位为克(g)。
5.1.7 最终报告结果
5.1.7.1 初次分拣与第二步分拣相同成分的结果相加之和即为本次试验的该成分含量结果。
例如:第二步分拣的杂质含量与初步分拣的杂质含量之和为本次试验的杂质含量。
5.1.7.2 最终报告结果包括:绒子、绒丝、羽丝、水禽羽毛、水禽损伤毛、陆禽毛、长毛片、大毛片、杂质。
5.1.7.3 按同样方法对第二份试样进行检验,以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为最终结果,用%表示,按
GB/T 8170修约至0.1。
5.2 鹅、鸭毛绒种类鉴定
5.2.1 仪器和设备
5.2.1.1 投影仪或显微镜,70倍以上。
5.2.1.2 分析天平,精确度0.0001g。
5.2.1.3 可用于称量的容器,如烧杯。
5.2.1.4 镊子。
5.2.2 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a) 样品标称鹅毛(绒)的,应进行鹅、鸭毛绒种类鉴定;
b) 样品标称鸭毛(绒)的,无需进行种类鉴定;
c) 标称绒子含量为< 80%的鹅毛(绒)需分别进行毛、绒种类鉴定,标称绒子含量≥80%的鹅绒仅
需进行绒的种类鉴定。
5.2.3 试样制备
5.2.3.1 完成成分分析试验的试样制备:
将成分分析分拣出的绒子置于混样槽内,混匀铺平,采用四角对分法取0.1g以上的试样(精确到0.0001g)。
将成分分析分拣出的水禽羽毛、水禽损伤毛混匀平摊在混样槽内,采用四角对分法取1g以上的试
样(精确到0.0001g)。如毛片少于1g,则取全部试样进行检验。
5.2.3.2 未进行成分分析试验的试样制备:
直接在4.5.2匀样和缩样的样品中采用四角对分法取足够的试样,在成分分拣箱内分离出0.1g绒
子试样(精确到0.0001g)和1.0g羽毛(精确到0.0001g)。
5.2.4 操作方法
用镊子取出绒子、毛片,分别整理,将绒子或毛片上粘着的绒丝等物去净,分别放在投影仪或显微镜
下比照GSB16-2763的相关内容进行分类鉴定。将确定的鸭毛(绒)、鹅毛(绒)和“不可区分毛(绒)”分
别置于容器中,称取并记录各容器中内容物质量(精确到0.0001g),分别计算其百分比含量。
5.2.5 结果计算
5.2.5.1 鹅、鸭毛绒种类含量的初始数据
5.2.5.2 完成成分分析试验后进行毛绒种类鉴定的鹅鸭毛绒计算
5.2.5.2.1 初步结果计算
5.2.6 最终结果计算
5.2.6.1 完成成分分析后进行毛、绒种类鉴定的,以最终鹅毛绒含量报告;未进行成分分析而仅进行毛
绒种类鉴定的,以归类后鹅绒、归类后鹅毛含量报告;仅进行绒种类鉴定的,以归类后鹅绒含量报告。
5.2.6.2 按同样方法对第二份试样进行检验,以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为最终结果,用%表示,按GB/T 8170修约至0.1。
5.3 蓬松度
5.3.1 仪器和设备
5.3.1.1 蓬松度仪,防静电有机玻璃圆桶,高度至少500mm,内径为(288±1)mm。压盘材料为聚甲基
丙烯酸甲酯,直径(284±1)mm,质量为(94.25±0.5)g。
5.3.1.2 倒料桶,漏斗式,用铝或其他轻质材料制成,圆桶内径(40±0.5)cm,高度(45±1)cm,底部内径
为(16±0.5)cm,底部处附有可开闭的底盖。
5.3.1.3 搅拌棒,木棒,棒长约600mm,直径约10mm。
5.3.1.4 前处理箱,内部尺寸40cm×40cm×40cm,箱底为固定底板,上为活动盖板,四周绷以100目
不锈钢纱网,网面尺寸为35cm×35cm(边长±0.5cm)。
5.3.1.5 蒸汽发生器,吹风压强0.3MPa~0.35MPa,加热功率1400W~1800W。
5.3.1.6 吹风机,额定功率1500W。
5.3.1.7 电子秤,称量盘尺寸20cm×20cm以上,最大称量3000g以上,精确到0.1g。
5.3.1.8 秒表。
5.3.2 试样制备
5.3.2.1 将40g样品放入前处理箱并用木棒轻柔打散。
5.3.2.2 蒸汽发生器的喷头距前处理箱纱网10cm~15cm处,将蒸汽吹入前处理箱。每面吹15s,四面共吹60s。
5.3.2.3 将样品放置5min~10min。
5.3.2.4 吹风机距前处理箱纱网1cm~2cm,吹干样品,每面至少吹30s,四面共吹2min以上。
5.3.2.5 用手检查样品是否全部干燥,如未干燥,继续吹风至样品全部干燥。
5.3.2.6 将装有40g样品的前处理箱在标准大气环境下平衡24h以上。
5.3.3 操作方法
5.3.3.1 称重:用漏斗式倒料桶称取(30±0.1)g处理后的试样。
5.3.3.2 打开倒料桶底盖让全部试样缓慢飘落到蓬松度测量桶内。移开倒料桶,用搅拌棒轻轻把试样表面拨匀并铺平。
5.3.3.3 盖上压盘,待压盘自然缓慢下降至试样表面开始计时,2min后记录压盘对应的蓬松度仪刻度值。
5.3.3.4 同一试样重复测试三次。
5.3.4 结果计算
以三次结果的平均值为最终结果,单位为cm,按GB/T 8170修约至0.1。
5.4 耗氧量
5.4.1 仪器和设备
5.4.1.1 水平振荡器,频率(150±2)次/min,振荡幅度(40±2)mm,可定时。
5.4.1.2 磁力搅拌器。
5.4.1.3 标准筛,孔径150目,高度6cm,直径20cm。
5.4.1.4 微量滴定装置,微量滴定管或移液枪,精确度0.01mL。
5.4.1.5 秒表。
5.4.1.6 广口塑料瓶,可加盖密封,容量2000mL。
5.4.1.7 三角烧杯,250mL。
5.4.1.8 烧杯,1000mL,2000mL。
5.4.1.9 吸管,10mL。
5.4.1.10 量筒,5mL,100mL。
5.4.2 试剂和材料
5.4.2.1 硫酸,3mol/L。
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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