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12957-2026 (GB/T12957-2026) | | 中文名称 | 用于水泥混合材的工业废渣活性试验方法 | | 英文名称 | Test method for activity of industrial waste slag used as addition to cement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Q12 | | 国际标准分类 | 91.100.10 | | 字数估计 | 10,126 | | 发布日期 | 2026-05-25 | | 实施日期 | 2026-1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2957-2005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2957-2026: 用于水泥混合材的工业废渣活性试验方法
GB/T 12957-2026 英文版: Test method for activity of industrial waste slag used as addition to cement
ICS 91.100.10
CCSQ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2957-2005
用于水泥混合材的工业废渣活性试验方法
2026-05-25发布
2026-1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与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12957-2005,与GB/T 12957-2005标准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
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方法概要(见第4章);
b) 更改了工业废渣细度要求(见5.1,2005年版3.1);
c) 更改了天然石膏技术要求(见5.2,2005年版3.2);
d) 更改了硅酸盐水泥技术要求(见5.3,2005年版3.3);
e) 更改了试验用水要求(见5.4,2005年版3.4);
f) 增加了养护箱及试验室条件要求(见6.1.3.2和6.1.4);
g) 更改了潜在水硬性试验样品要求与结果判定(见6.1.2和6.1.6,2005年版5.1.2和5.1.5);
h) 增加了水硬性试验(见6.2);
i) 增加了活性评定(见第7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长大市政工程(广东)有限公司、广东盛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建筑
材料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河南交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大学、成都理工大学、浙江惠禾源环境
科技有限公司、东北大学、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工业大学、青岛理工大学、三峡大学、
宁化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
川桥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航道工程有限公司、东北电力大学、山东顺兴水泥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理工大学、广西大学、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湖州新开元碎石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土木
工程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龙岩方圆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开采研究院有限公司、飞翼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舜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夏交建交通科技研
究院有限公司、江西九岭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西安铁路工程有限公司、鞍钢绿色资源科技
有限公司、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敬业钢铁有限公司、北京中天标科标准化技术研究院集团有限
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昕、邱加样、关海军、秦智军、张金山、邵景干、刘贺文、郑明明、雷宁宁、成浩、
杜勇、刘晨、郑旭、顾晓薇、严锋、唐小平、张捷、谈云志、邓华锋、李海兵、崔素萍、李邦伟、吴峰、房国豪、
鲍玖文、于晨昀、董勇、方剑、田治金、耿海榕、钱伟民、王德弘、郭磊、漆炼勇、沈永麟、丁盛、张植娟、蒋双全、
周明凯、桑红山、李证吉、肖金军、李世嵩、鞠小霞、张霄、包申旭、詹文兵、潘美晨、曾正、王秀兰、郭鹏飞、
姚丙乾、杨绿峰、杨军、陈晓炜、巴特尔、岳运烨、尹希文、崔勇、宾峰、肖崇春、孔庆亮、池启贵、张志彪、
钟华胜、惠迎新、董廷亮、王清菱、许亚兴、庞娜。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本文件1991年首次发布,2005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用于水泥混合材的工业废渣活性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用于水泥混合材的工业废渣活性试验方法的方法概要、试验材料、试验方法、活性
评定。
本文件适用于水泥混合材的工业废渣活性检验。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方法概要
通过综合考虑潜在水硬性、水硬性、火山灰性和28d抗压强度比判定工业废渣的活性。试验时可
先进行28d抗压强度比的测定,如果28d抗压强度比满足本文件要求,同时具备潜在水硬性、水硬性和
火山灰性中的任一活性,则判定该工业废渣具有活性。
28d抗压强度比不能单独作为活性判定依据。
5 试验材料
5.1 工业废渣
取有代表性的工业废渣5kg,在(100±5)℃温度下烘干至含水量小于1%,然后用实验室小磨磨细
至45μm方孔筛筛余(10±5)%范围内。样品粉磨过程中可掺入符合GB/T 26748规定的助磨剂,且其
掺量应小于0.5%。
5.2 天然石膏
符合GB/T 5483中规定的G类石膏或 M类混合石膏,磨细至45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30%。
5.3 硅酸盐水泥
符合GB 175要求的硅酸盐水泥,其中28d抗压强度在(55.0±5)MPa,比表面积在(350±10)m2/kg,
硫酸盐三氧化硫含量(质量分数)在(2.5±0.5)%,碱含量(质量分数)在0.5%~0.9%范围内。
5.4 试验用水
应符合GB/T 6682中要求的三级或以上水。
6 试验方法
6.1 潜在水硬性试验
6.1.1 方法概要
具有潜在水硬性的材料既能在湿空气中硬化,也能在水中继续硬化。通过观察工业废渣与石膏混
合和水混合后在湿空气和水中硬化情况,对潜在水硬性能进行评价。
6.1.2 试验样品
将工业废渣粉与二水石膏粉混合均匀,混合样中硫酸盐三氧化硫总含量宜控制在(7.5±0.2)%。
6.1.3 仪器设备
6.1.3.1 水泥净浆搅拌机
应符合JC/T 729的要求。
6.1.3.2 养护箱
应符合JC/T 959的要求。
6.1.4 实验室条件
实验室的温度和湿度应符合GB/T 17671有关规定。
6.1.5 试验步骤
称取试验样品(300±1)g,按GB/T 1346方法确定的标准稠度用水量制备净浆试饼,并将其置于温
度(20±1)℃、相对湿度大于90%养护箱内养护7d,放入(20±1)℃水中浸水3d,然后观察浸水试饼
形状。
6.1.6 结果评定
试饼在养护箱中养护表面完整且无明显开裂,在水中养护3d后边缘保持清晰完整且不分散,则认
为具有潜在水硬性。如在水中养护后试饼质地坚硬,表明其潜在水硬性良好。
6.2 水硬性试验
6.2.1 方法概要
水硬性材料应在无外掺激发剂条件下能在湿空气中硬化,也能在水中继续硬化。通过观察工业废
渣与水混合均匀后在湿空气和水中硬化情况,对其水硬性能进行评价。
6.2.2 试验样品
取按5.1要求制备的工业废渣细粉。
6.2.3 仪器设备、实验室条件、检测步骤
与6.1.3~6.1.5要求相同。
6.2.4 结果评定
试饼在养护箱中养护表面应完整且无开裂,在水中养护3d后边缘保持清晰完整且不分散,则认为
具有水硬性。
6.3 火山灰性试验
按GB/T 2847的有关规定进行。
6.4 28d抗压强度比试验
6.4.1 方法概要
通过对比掺加工业废渣前后水泥胶砂抗压强度比,检测工业废渣活性。
6.4.2 样品
6.4.2.1 试验样品
由符合5.3要求的硅酸盐水泥与符合5.1要求的工业废渣细粉按质量7∶3比例混合均匀而成。通
过外掺符合5.2要求的适量石膏粉,调整试验样品中硫酸盐型SO3 含量与比对水泥硫酸盐三氧化硫含
量基本相同(极差不大于0.3%),且样品应充分混均。
6.4.2.2 比对水泥
符合5.3要求的硅酸盐水泥。
6.4.3 仪器设备
水泥胶砂搅拌机、振实台、压力试验机等设备符合GB/T 17671的规定。
6.4.4 实验室条件
实验室温度和湿度应符合GB/T 17671有关规定。
6.4.5 试验方法
6.4.5.1 水泥胶砂配比
试验样品和比对水泥胶砂配比见表1。
6.4.5.2 试体成型与养护
试体成型用水量与养护按GB/T 17671方法进行。试体成型时水泥胶砂流动度应不小于180mm。
当流动度小于180mm时,应按0.01整数倍数递增方法调整水灰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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