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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13894-2023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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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3894-2023 英文版 629 GB/T 13894-2023 [PDF]天数 <=6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 液位测量 手工法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13894-2023 (GB/T13894-2023)
中文名称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 液位测量 手工法
英文名称 Petroleum and liquid petroleum products - Level measurement - Manual method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E30
国际标准分类 75.180.30
字数估计 31,331
发布日期 2023-11-27
实施日期 2024-03-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13894-1992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13894-2023: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 液位测量 手工法 ICS 75.180.30 CCSE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3894-1992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 液位测量 手工法 2023-11-27发布 2024-03-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检尺设备及辅助用具(品) 4 5 保障措施 5 6 总体要求 8 7 开口检尺 12 8 密闭和受限检尺 15 9 设置和检验自动液位计(ALG)的参比检尺 18 10 检尺报告 19 附录A(资料性) 在手工检尺和油量计算中的误差来源 20 附录B(资料性) 示水膏的选择和使用 26 参考文献 27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13894-1992《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液位测量法(手工法)》,与GB/T 13894- 199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将“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更改为“范围”,增加了本文件对油品、容器类型和储运条件的适用性 表述(见第1章,1992年版的第1章); b) 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并增加了新的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1992年版的第3章); c) 将“计量器具和材料”更改为“检尺设备及辅助用具(品)”,修改了计量器具和材料的表述和说 明,增加了便携式电子计量装置、蒸气闭锁阀和罐底液芯取样器,并将1992年版计量器具的注 意事项经修改后纳入本章(见第4章,1992年版的第4章和5.1.2); d) 将“注意事项”更改为“保障措施”,并将原检尺方法中的操作注意事项纳入本章,在原设备、安 全及检尺保障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完善,按安全保障和准确度保障分别表述(见第5章,1992 年版的第5章和6.1); e) 增加了“总体要求”一章,将原“检尺方法”中检尺的读数、重复、允差及结果确定经修改后纳入 本章,并在液痕切线、实高检尺、空高检尺、船舱检尺以及受限和密闭条件检尺上提出统一要求 (见第6章,1992年版的第6章); f) 将“检尺方法”更改为“开口检尺”,并按“油实高检尺”“油空高检尺”和“水高检尺”对原“油高测 量”“空距测量”和“容器底水的测量”重新改写,并增加了用便携式电子计量装置测量油高和水 高的方法(见第7章,1992年版的6.2、6.3、和6.4); g) 增加了“密闭和受限检尺”一章(见第8章); h) 增加了“设置和检验自动液位计(ALG)的参比检尺”一章(见第9章); i) 将“报告”更改为“检尺报告”,并完善了相关内容(见第10章,1992年版的第7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0)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部、中国 检验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化分公司、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 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国家管 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青岛澳邦量器有限责任 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魏进祥、毕海鹏、刘冲伟、崔广伟、孙岩、徐敏、金涛、曾凡明、王志学、李跟臣、 曹磊、张善友。 本文件于1992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 液位测量 手工法 1 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采用液位手工测量设备测量非承压罐(舱)内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以下简称“油品”) 液位和底部游离水高度的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雷德蒸气压小于103kPa的油品的液位测量,其他类似特性的液体产品可参照采用。 本文件适用于可开口计量的常压罐(舱)及配备蒸气闭锁阀可密闭或受限计量的低正压气密罐(舱) 的液位测量。 注:当用于油船舱的液位测量时,本文件中的“罐”等同于“舱”。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4756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GB/T 8927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温度测量 手工法 GB/T 13235.1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 立式圆筒形油罐容积标定 第1部分:围尺法 GB/T 13236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 储罐液位手工测量设备 GB 13348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 GB/T 21451.1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 储罐中液位和温度自动测量法 第1部分:常压罐中的液 位测量 GB/T 21451.2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 储罐中液位和温度自动测量法 第2部分:油船舱中的液 位测量 3 术语和定义 GB/T 13235.1和GB/T 1323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测深基准板 datumplate 位于检尺参照点(3.4)正下方,为液位测量提供固定接触面的水平金属板。 3.2 测深基准点 dippingdatumpoint 在测深期间,测深尺砣与测深基准板(3.1)或罐底的接触点。 注:测深基准点通常是油罐标定的基准点及按实高编制罐容表的零点,也称检尺零点。 [来源:GB/T 13236-2011,3.6,有修改] 3.3 检尺口 gauginghatch;gaugingaccesspoint 在油罐顶部,为测量液位、油温和/或取样设立的开口。 注:检尺口也称为计量口(点)或下尺点。 [来源:GB/T 13236-2011,3.8,有修改] 3.4 检尺参照点 referencegaugepoint 在检尺口(3.3)上,作为下尺位置及空高(3.15)基准的固定标记。 [来源:GB/T 13236-2011,3.10,有修改] 3.5 罐容表 tankcapacitytable 自测深基准点(3.2)和/或检尺参照点(3.4)测量的液位高度与罐内容量或容积的对应表格。 注:罐容表也称罐表或标定表。 [来源:GB/T 13236-2011,3.1,有修改] 3.6 参照高度 referenceheight 检尺参照高度 referencegaugeheight 检尺参照点(3.4)与测深基准板(3.1)或罐底间的垂直距离。 注:参照高度也称为计量参照高度或检尺口总高。 [来源:GB/T 13236-2011,3.16,有修改] 3.7 临界区 criticalzone 浮顶完全支撑于罐底时的浮顶最低点与浮顶刚好自由浮起时的液面之间的高度区间。 3.8 检尺 gauging 为确定罐内液体数量而测量罐内油面和油水界面高度以及参照高度的过程。 注:检尺通常属于计量的一部分,也称为计量。 [来源:GB/T 13236-2011,3.9,有修改] 3.9 开口检尺 opengauging 通过打开的检尺口(3.3)进行检尺(3.8)的过程。 3.10 受限检尺 restrictedgauging 采用非完全气密的专用设备使开口检尺(3.9)的蒸气损失大幅降低或降至最小的检尺(3.8)过程。 3.11 密闭检尺 closedgauging 在罐内液体、蒸气或保护气体不可释放到大气中的密闭条件下的检尺(3.8)过程。 3.12 前尺 openinggauge 油品输转前,在罐中测量的实高(3.14)、空高(3.15)及时间节点。 3.13 后尺 closinggauge 油品输转后,在罐中测量的实高(3.14)、空高(3.15)及时间节点。 3.14 实高 dip;innage 测深基准点(3.2)以上的罐内液体高度或测深基准点到油面或油水界面的垂直距离。 [来源:GB/T 13236-2011,3.2,有修改] 3.15 空高 ulage;outage 检尺参照点(3.4)到油面或油水界面的垂直距离。 [来源:GB/T 13236-2011,3.17,有修改] 3.16 油高 oillevel 罐内油面实高(3.14)和空高(3.15)的总称。 注:油面的实高和空高可相应称为油实高和油空高。 3.17 水高 waterlevel 罐底油水界面实高(3.14)和空高(3.15)的总称。 注:罐底油水界面的实高和空高相应称为水实高和水空高。 [来源:GB/T 13236-2011,3.23,有修改] 3.18 液痕切线 cut 油面或油水界面在测量尺上直接或间接留下的痕迹线,油水界面的液痕切线可直接称为水痕切线。 3.19 量油尺 masterdip-tape 经过检定或校准并溯源至国家长度基准的具有已知准确度的尺带和尺砣的组合体。 [来源:GB/T 13236-2011,3.12,有修改] 3.20 电子尺砣 electronicbob 作为便携式电子计量装置的组成部分,连接在尺带下端,通过接触油面、油水界面、测深基准板 (3.1)或浸没于油中测量油高(3.16)、水高(3.17)、参照高度(3.6)、油温和/或密度的各种传感器的组 合体。 3.21 正浮 floatingonevenkeel 船舶中纵剖面和中横剖面都垂直于水面的浮态,表现为船体四周的吃水深度全部相同。 3.22 纵倾 trim 船舶自正浮(3.21)位置向船尾或船首倾斜并使首尾吃水不等的浮态。 注:用中横剖面或水线面相对正浮时的偏转角,或首尾吃水差表示。其中向首部倾斜称“艏倾”,向尾部倾斜称“艉倾”。 3.23 横倾 list 船舶自正浮(3.21)位置向右舷或左舷倾斜并使左右舷吃水不等的浮态。 注:用中纵剖面或水线面相对正浮时的偏转角表示。 3.24 游离水 freewater 不同于油中的溶解水或悬浮水,以单独一层存在于罐内的水(通常存在于罐底,也称底水)。 [来源:GB/T 13236-2011,3.7,有修改] 3.25 乳化液 emulsion 一种不易分离的油水混合物。 4 检尺设备及辅助用具(品) 4.1 一般要求 本文件涉及的检尺设备及辅助用具(品)应符合GB/T 13236的要求,尤其应适合使用的危险环境 并可方便接地。检尺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并有效使用,并注意不同厂家产品使用及保养的特 殊性。对今后研发的新设备,只要准确度及其他技术性能符合本文件的要求,则可同样适用。 4.2 检尺设备 4.2.1 量油尺 量油尺由尺带与测深尺砣或测空尺通过连接件以固定或非固定方式组合使用来测量液位,符合4.1 及以下要求: 注:测深尺砣可用于油面和油水界面的实高或空高测量,但测空尺仅用于测量油面的空高。 a) 每天或在使用前(不常用时),检查尺带、尺砣及其连接件,确保外观无变形,刻线与数字清晰可 见,连接件及测深尺砣底部的磨损可接受,必要时应核查刻度值,或重新检定或校准; b) 当尺带和尺砣为非固定连接时,二者应具有相同的系列号,并可按检尺方法选用测深尺砣或测 空尺砣。当罐底沉积物不易穿透时,可选用较重的测深尺砣。 4.2.2 便携式电子计量装置(PEGD) PEGD由尺带和电子尺砣组合使用,直接测量油面或油水界面的空高。有些可通过电子尺砣触底 的电子或人工感应测量参照高度。PEGD通常以可听或可视的信号变化提示电子尺砣的感应探头触及 油面、油水界面或测深基准板或罐底,并按读数指针或其他方式获取检尺读数。PEGD通常为适应罐内 压力或环境需求设计用于开口检尺、受限检尺或密闭检尺,但用于后两种情况的电子尺砣应通过蒸气闭 锁阀进入罐内。电子尺砣一般还可感测温度,有些还可感测密度。PEGD符合4.1及以下要求: 注1:PEGD的刻度示值通常并非是尺带的刻度线到液面感应点的尺长,为通过PEGD的读数指针而非油罐的检尺 参照点或蒸气闭锁阀的基准面读取尺带的刻度数,刻度示值通常已进行了读数指针到与检尺参照点或蒸气闭 锁阀基准面接触的PEGD测空基准面间的尺长修正,相关说明见设备手册。 注2:为保护传感器,PEGD电子尺砣的底面通常低于油面(或油水界面)的感应点。在测量参照高度时,读数指针 的检尺读数加上感应点到电子尺砣底面的距离才等于实际的参照高度,相关距离及用法可见设备手册。 a) 每天或在使用前(不常用时),检查尺带、电子尺砣及其连接件的外观和磨损情况,确保尺带无 打折、扭曲或电缆裸露,刻线、数字清晰可见,连接部分及电子尺砣底部的磨损不至于引入测量 误差,必要时应核查刻度值,或重新检定或校准; b) 在使用前,按厂家的设备手册进行零点核查,确保零点示值符合要求且稳定不变; c) 电子尺砣底面通常并非尺带零点,应由设备手册或检定(校准)证书获取二者的偏离距,以修正 经它测量的参照高度; d) 当电子尺砣具有温度、密度测量功能并与测量液位共用于计量时,这些功能单元应符合 GB/T 8927和密度测量相关标准的要求。 4.2.3 计量杆 计量杆包括测深杆和测空杆两种类型,可代替量油尺用于小型油罐的检尺,并可按长度或体积刻 度,其中测空杆也称为“丁字尺”。当按长度单位刻度时,测深杆的零点位于其底部位置,测空杆的零点 位于其上部横向条块的底面,所有刻线的位置误差不应超过±1mm。 注:按体积刻度的计量杆与油罐(容积表)对应,在计量杆的实高或空高刻线上直接标注对应的容积标定值,但国内 很少使用。 4.3 辅助用具(品) 4.3.1 测水尺 测水尺可代替尺砣,以固定或非固定连接方式与量油尺的尺带组合使用或直接系绳使用。通过涂 在其表面的示水膏的颜色变化,专用于测量水高。测水尺符合4.1及以下要求: 注:当用测水尺替换量油尺的尺砣核实油罐的参照高度时,由于测水尺比标准尺砣一般长200mm,因此量油尺的 读数加上200mm的修正值才是参照高度的测量值。 a) 在使用前,进行外观检查,确保刻线和数字清晰,底部零点磨损可接受,必要时应核查刻度值。 b) 当测量不透明油品底部的水高时,可使用一种特殊结构的测水尺。 4.3.2 示水膏 示水膏应是一种遇水变色但与石油及其乳化液不易反应的膏状物质。在测量容器底部水高时,将 其涂在测水尺、测深尺砣或尺带上,浸水部分会发生颜色变化,由此清晰显示油水界面的位置。 注:示水膏可能以斑点状显示乳化层,但以完整的颜色变化显示(在规定的浸入时间)会存在问题。 4.3.3 示油膏 轻质油品具有很强的挥发性,可能不易在尺带上留下显示准确液面的液痕切线。示油膏应是一种 与油品接触会改变颜色或溶解掉的膏状物质,将其涂在尺带或尺砣上,可有效解决这个问题,但不应使 所示液位有向上爬升的趋势,否则应更换其他品牌的示油膏或采用其他解决方案。 注:对极轻油品,尺带上的残留液会迅速挥发,可能无法通过液痕读出准确液位,但对普通的轻质油品,当环境温度 不太高时,一般可通过液痕读出准确液位,但经常存在向上爬升的趋势,导致实高偏大,空高偏小。 4.3.4 底部液芯取样器 底部液芯取样器是一种直径约60mm,高度可覆盖一般底水高度,顶部开口,底部装有手控或触控 阀门的筒状取样器。它以采集罐底上的液芯为目的,通过观测液芯中油水界面的位置来确定游离水以 及油水乳化液的高度,圆筒宜为透明钢化玻璃并可用无火花金属加固,应以取样器底面为零点,在圆筒 上按毫米线性刻度。当取样器安装延伸杆时,水高应包括底面以下延伸杆的长度。 4.3.5 蒸气闭锁阀 蒸气闭锁阀是一种安装在罐顶或船舱甲板的检尺口上,或穿过它们的稳液管上,并通过快速接口与 PEGD组合用于受限或密闭计量场合的专用阀门。PEGD与关闭状态的阀门快速连接,电子尺砣及连 接尺带通过随后打开的阀门进入罐内,并在测完后经原路返回,最后再与关闭后的阀门快速断开。 5 保障措施 5.1 安全保障 5.1.1 本文件给出的安全措施并未涵盖液位测量的所有安全问题,在遵守这些措施以外,也应遵循本 公司、地方、行业及国家涉及安全的标准及操作规程,特别是进入危险区域的所有规定。 5.1.2 测量人员应充分了解被测油品的物理和化学特性,包括造成火灾、爆炸、辐射、中毒和身体危害 的可能性,并给出相应的应急预案。 5.1.3 测量设备应安全适用,并特别符合以下条件: a) 应能承受液位测量中可能遇到的压力、温度、操作和环境条件; b) PEGD的防爆级别应适用于被测量油品及油罐所属的危险区域; c) 在检尺操作中,PEGD所有裸露的导电部件与罐体也应始终保持接地连接; d) 与油品及其蒸气接触的所有部件应与产品化学兼容,避免油品污染和液位测量设备的腐蚀; e) 按照厂家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达到安全的使用条件。 5.1.4 按照GB 13348预防静电危害,并特别采取以下措施。 a) 为迅速导出液体表面积聚的静电,油罐或其内油品应至少满足如下一个条件。 1) 为油罐正确安装稳液管,从稳液管进行检尺。稳液管应延伸至整个油罐深度,并通过焊接 在罐体上保持有效接地。 2) 浮顶或浮盘应通过导线连接在罐体上,确保浮顶或浮盘通过罐体有效接地。 3) 在油品中加入防静电添加剂,确保其电导率大于50pS/m,且液面以上空间没有雾和细粒 形成。 b) 当a)中任一条件无法满足时,油罐在装油期间和装油后的一段时间(大于5000m3 的油罐为 30min,否则为10min,但铁路罐车和汽车罐车为2min)内,检尺用的金属设备不应放入或留 在罐内。一般可随时使用没有金属部件的非导电设备,但把设备放入油罐的绳子或尺带不应 由合成材料制成。此后,可使用金属设备进行检尺,但放入罐内前,应通过罐体有效接地,并一 直保持到从罐内移开。 c) 计量员应穿戴防静电的服装、鞋和手套,并在检尺操作前,通过触摸罐体和接地装置导出身体 上的静电。 5.1.5 不可避免或意外的油气泄漏可能导致检尺人员缺氧或中毒,为避免由此带来的健康危害,应监 测现场有毒有害的气体浓度,监测结果在允许范围内方可进场操作,并采取以下措施。 a) 应站在上风口位置,并小心打开计量口。气密容器内可能有压力,应先放松盖子上的保持 夹,但要保持在原来的位置,直到压力放完为止。 b) 当不得不到浮顶上操作时,应穿戴好个人防护设备并采取应急预防措施,如佩带安全吊带,并 有另一名人员在罐顶监护。 c) 当需要反复或长时间接触有毒油品的低浓度油气时,应穿戴好防护设备,如呼吸器及保护服。 5.1.6 手工检尺一般需高空作业,应根据现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采取防范措施,防止滑倒、跌落。 5.1.7 不应在可能产生雷电的天气条件(如冰雹、暴风雨)下检尺。 5.1.8 当罐内货物采用惰气密封时,宜降低检尺时的气体压力,必要时可断开惰气系统与货罐的连接。 5.2 准确度保障 5.2.1 油罐配置 5.2.1.1 一般要求 在油罐检尺口上,应为液位手工测量提供一个合适的参照标记,指示在开口检尺时的下尺位置。参 照标记应选在自该处下尺不受罐内附件妨碍的位置。当测深或核查参照高度时,所选位置应确保尺砣 的触碰点靠近测深基准板的中心位置。 5.2.1.2 参照高度 参照高度宜清晰标记在靠近检尺口的罐顶或外浮顶罐的顶部平台上。参照高度在油罐标定时测 定,并应在通常最大和最小的存油高度上核实。在每次测量实高时,应同时测量、记录参照高度。当检 尺口可能因与之连接的顶板弯曲而位移时,检尺参照点应标记在与竖向罐壁牢固连接的刚性附件上。 实测参照高度相对表载参照高度的变化不宜超过2mm,或至少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某一较低液 位以上,参照高度随液位的变化在2mm以内。基于油罐标定或使用时参照高度在不同液位下的实测 数据,当参照高度实测值与标定值之差超过2mm并存在可重复变化时,其变化量或变化规律可作为参 照高度的修正依据,且当测深基准点位于罐底时,还可为底部变形造成的存油量或输油量的异常提供追 踪线索及解决方案,但需相关方达成共识,否则油罐不适于交接计量。 当参照高度出现异常变化且源于罐底沉积物时,可参考这种变化进行底部沉积物数量的近似评 估,必要时应进行油罐清洗或测深基准点的局部清理。 注:有多种可能导致油罐参照高度变化的因素(见附录A)。当参照高度实测值与标定值之差超过5mm时,或许只 能从油罐设计和建造中寻找原因和解决方案。 5.2.1.3 检尺口 立式圆筒形罐的检尺口应通常位于罐壁内侧沿径向0.5m~1.0m的区间。如果罐底是下锥形且 可能有水存在,或罐底位移可能因油罐地基的沉降引起,应在油罐中心或其附近额外提供一个检尺口。 注:该区域是提供稳定基准高度的最佳位置,并与温度测量的推荐区域一致。 油船舱的主检尺口应靠近其甲板的几何中心,其他检尺口应结合油船通常存在的纵倾或横倾进行 配置,如当船舱普遍艉倾时,应在船舱尾部设置一个检尺口。 检尺口的位置应确保在检尺参照点以下的竖直方向没有影响检尺的障碍存在,包括油船在出现极 限纵倾或横倾的情况。 罐容表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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