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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13917.3-2009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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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3917.3-2009 英文版 149 GB/T 13917.3-2009 [PDF]天数 <=2 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 第3部分:烟剂及烟片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13917.3-2009 (GB/T13917.3-2009)
中文名称 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 第3部分:烟剂及烟片
英文名称 Laboratory efficacy test methods and criterions of public health insecticides for pesticide registration. Part 3: Smoke generator and smoke tablet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B17
国际标准分类 65.100
字数估计 5,589
发布日期 2009-03-27
实施日期 2009-10-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 13917.3-1992; GB/T 17322.3-1998
起草单位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归口单位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提出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GB/T 13917的本部分规定了烟剂及烟片的室内药效测定方法及评价标准。本部分适用于烟剂及烟片在农药登记时对卫生害虫蚊、蝇、蜚蠊进行烟雾处理的药效测定及评价。

GB/T 13917.3-2009: 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 第3部分:烟剂及烟片 GB/T 13917.3-2009 英文名称: Laboratory efficacy test methods and criterions of public health insecticides for pesticide registration -- Part 3: Smoke generator and smoke table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3917.3-2009 代替GB 13917.3-1992,GB/T 17322.3-1998 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 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 第3部分:烟剂及烟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GB/T 13917《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分10个部分: ---第1部分:喷射剂; ---第2部分:气雾剂; ---第3部分:烟剂及烟片; ---第4部分:蚊香; ---第5部分:电热蚊香片; ---第6部分:电热蚊香液; ---第7部分:饵剂; ---第8部分:粉剂、笔剂; ---第9部分:驱避剂; ---第10部分:模拟现场。 本部分为GB/T 13917的第3部分。 本部分代替GB 13917.3-1992《农药登记卫生用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方法 小型烟雾剂及烟雾片 的室内药效测定方法》及GB/T 17322.3-1998《农药 登记卫生用杀虫剂的室内药效评价 小型烟 雾剂》。 本部分与GB 13917.3-1992及GB/T 17322.3-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GB 13917.3-1992及GB/T 17322.3-1998进行了合并,使方法与评价在同一标准内得以 体现,应用更加便利; ---关于标准试虫的规定修订为:采用实验室饲养的敏感品系标准试虫; ---修改并明确了供试昆虫的龄期; ---修改了试虫蚊的数量; ---不再要求设立空白对照试验; ---增加了烟片的评价标准; ---规范了标准中的表述方式; ---增加了对试验结果和试验报告编写的具体要求。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部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广东省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林立丰、王晓军、张金桐、辛正、孙晨熹、吴士雄、彭渤。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3917.3-1992; ---GB/T 17322.3-1998。 GB/T 13917.3-2009 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 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 第3部分:烟剂及烟片 1 范围 GB/T 13917的本部分规定了烟剂及烟片的室内药效测定方法及评价标准。 本部分适用于烟剂及烟片在农药登记时对卫生害虫蚊、蝇、蜚蠊进行烟雾处理的药效测定及评价。 2 供试材料 采用实验室饲养的敏感品系标准试虫。 2.1 蚊 地区),羽化后第3天~第5天未吸血的雌性成虫。 2.2 蝇 2.3 蜚蠊 3 仪器设备 3.1 方箱装置(图1) 玻璃制方箱(B),架于支架(E)上,方箱内有一放置烟剂或烟片的托盘(A)。在一侧面的任一下角 有一小门(C),此侧面的上方还有一放虫孔(F),可用胶塞塞紧,另一侧面整个为一大门(D)。测试时,整 个装置应密封。 A---放置烟剂或烟片的托盘; B---玻璃制方箱,长、宽、高内径均为700mm; C---小门,宽、高均为100mm; D---大门; E---支架; F---放虫孔,直径50mm。 3.2 吸蚊管。 3.3 秒表。 3.4 计数器。 4 试验方法 4.1 试验条件 湿度(26±1)℃; 相对温度:60%±10%。 4.2 试验步骤 采用方箱装置(3.1)。将试虫(家蝇50只,或蚊50只,或蜚蠊30只)由放虫孔释放于方箱中,塞住 放虫孔。按待测试药剂的推荐量折算出测试所需用药量。按使用说明推荐的方法在3.1内施药毕,立 即关闭箱门,应密封,并计时。蚊、蝇每隔一定时间记录被击倒的试虫数。30min,将被击倒蚊、蝇或全 部蜚蠊移至清洁养虫笼中(未被击倒的蚊、蝇不回收,计入活虫数),恢复标准饲养(蚊、蝇宜用5%糖水 浸湿的棉球饲喂,蜚蠊宜用混合饲料块和浸水棉球饲喂)。24h(蜚蠊72h)时检查死亡虫数。测试应设 三次及以上重复。每次试验结束,应清洗试验装置。 5 计算 将重复测试数据按线性加权回归法,计算出KT50、毒力回归方程,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