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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14164-2026 (GB/T14164-2026) | | 中文名称 | 石油天然气输送管用热轧宽钢带 | | 英文名称 | Hot rolled wide strip for line pipe of petroleum and natural ga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H46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40.50 | | 字数估计 | 26,229 | | 发布日期 | 2026-04-30 | | 实施日期 | 2026-1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4164-2013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4164-2026: 石油天然气输送管用热轧宽钢带
GB/T 14164-2026 英文版: Hot rolled wide strip for line pipe of petroleum and natural gas
ICS 77.140.50
CCSH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4164-2013
石油天然气输送管用热轧宽钢带
2026-04-30发布
2026-1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石油天然气输送管用热轧宽钢带的分类及牌号表示方法、订货内容、制造工艺、技术
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文件适用于厚度不大于25.4mm的石油天然气输送管用热轧宽钢带及剪切钢板(以下简称“钢
板及钢带”),其他流体输送焊管用钢板及钢带参考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分类及牌号表示方法
4.1 分类
4.1.1 按质量等级分:
a) 质量等级1(PSL1);
b) 质量等级2(PSL2)。
4.1.2 按制管后输送介质分:
a) 天然气输送管用钢板及钢带;
b) 石油输送管用钢板及钢带。
4.1.3 按产品用途分:
a) 常规用钢板及钢带;
b) 抗酸性钢板及钢带。
4.1.4 按交货状态分:
a) 热轧(R);
b) 正火轧制(N);
c) 热机械轧制(M)。
4.1.5 按边缘状态分:
a) 切边(EC);
b) 不切边(EM)。
4.2 牌号表示方法
4.2.1 常规用钢的牌号由代表输送管线“Line”的首位英文大写字母、规定总延伸强度最小值、代表交
货状态的字母代号(仅适用于PSL2质量等级)组成。
示例:L415M。
L---代表输送管线“Line”首位英文大写字母;
415---代表规定总延伸强度最小值,单位为兆帕(MPa);
M---代表交货状态为热机械轧制状态。
4.2.2 除4.2.1命名外,其他常用牌号在表1中给出,其牌号由代表管线钢的“X”、规定总延伸强度最小
值、代表交货状态的字母代号(仅适用于PSL2质量等级)组成。钢级A和钢级B牌号中不包括规定总
延伸强度最小值。
4.2.3 对于抗酸性钢板及钢带,在4.2.1和4.2.2规定的牌号之后增加代表酸“Sour”首位英文大写字母
S,如L415MS/X60MS。
4.2.4 钢板及钢带的用途、质量等级、交货状态和牌号见表1。本文件牌号与国内外相关标准牌号对照
见附录A。
5 订货内容
5.1 按本文件订货的合同或订单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 本文件编号;
b) 质量等级;
c) 牌号;
d) 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
e) 交货状态;
f) 重量;
g) 产品类型(钢带或剪切钢板);
h) 边缘状态;
i) 拉伸、弯曲、冲击、落锤、氢致开裂(HIC)和硫化氢应力腐蚀(SSC)试验的试样方向;
j) 输送介质;
k) 用途;
l) 特殊要求。
5.2 当合同中未注明边缘状态、厚度精度时,对于按本文件供货的产品,钢带为不切边,剪切钢板为切
边,钢板及钢带均按普通厚度精度供货。
6 制造工艺
6.1 冶炼方法
钢应采用转炉或电炉冶炼。PSL2质量等级钢应经炉外精炼,且对L485/X70及以上级别应经真空
脱气处理。除非需方有要求,冶炼方法由供方选择。
6.2 交货状态
钢板及钢带应按热轧、正火轧制、热机械轧制状态交货。
7 技术要求
7.1 化学成分
7.1.1 常规用PSL1钢的化学成分(熔炼和成品分析)应符合表2的规定。
7.1.2 常规用PSL2钢的化学成分(熔炼和成品分析)应符合表3的规定。
7.1.3 抗酸性钢板及钢带钢的化学成分(熔炼和产品分析)应符合附录B中B.1的规定。
7.1.4 供方只提供熔炼分析,但保证满足产品分析要求,若用户需要提供产品分析结果,双方另行商议
确定。
7.1.5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规定介于本文件规定的两个连续牌
号之间的中间牌号。其化学成分应依照协议并与本文件的规定协调一致。
7.1.6 对L290/X42及以上级别的钢板及钢带,经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可添加表2或表3中规定的所列
元素(包括铌、钒、钛)以外的其他元素,但应慎重确定合金元素的添加量,因为添加这些元素可能会影响
钢的可焊性。
7.2 碳当量
7.2.1 碳当量应按下列方法计算:
7.2.3 抗酸性钢板及钢带的碳当量应符合B.1的规定。
7.3 力学和工艺性能
7.3.1 拉伸和弯曲性能
7.3.1.1 对介于表2或表3中规定的两个连续牌号之间的且规定总延伸强度高于L290/X42的中间牌
号,其拉伸和弯曲试验性能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7.3.1.2 常规用钢板及钢带的拉伸和弯曲性能应分别符合表5和表6的规定。
7.3.1.3 抗酸性钢板及钢带的拉伸和弯曲性能应符合B.2的规定。
7.3.1.4 在表5和表6中,断后伸长率A50mm按式(3)计算:
7.3.1.5 对于L450/X65及以下级别的钢板及钢带,拉伸试验应采用全厚度矩形试样。对于L485/X70
及以上级别的钢带,拉伸试验可采用全厚度矩形试样或圆棒试样测定。当采用圆棒试样时,标距长度内
的直径可为12.7mm、8.9mm、6.4mm,根据钢带或钢板厚度尽量选取较大尺寸的试样进行试验。
7.3.1.6 弯曲试验后,试样的外表面不应出现裂纹。
7.3.2 夏比(V型缺口)冲击
7.3.2.1 石油输送管用钢板及钢带(常规用PSL2)冲击试验结果见表7的规定。对天然气输送管用钢
板及钢带,冲击吸收能量在表7规定的冲击吸收能量的基础上加20J。对L360/X52及以上级别天然
气输送管用钢板及钢带(常规用PSL2)冲击剪切断面率单值不低于80%,均值不低于90%。
7.3.2.2 抗酸性钢板及钢带的夏比(V型缺口)冲击性能应符合B.3的规定。
7.3.2.3 冲击试验适用于厚度不小于6mm的PSL2钢带及钢带。当采用10mm×10mm×55mm标
准试样做冲击试验时,其冲击吸收能量值应符合表6的规定。厚度不小于6mm的钢板及钢带应做冲
击试验,冲击试样尺寸取10mm×10mm×55mm的标准试样;当钢材不足以制取标准试样时,应采用
7.5mm×10mm×55mm或5mm×10mm×55mm小尺寸试样,其冲击吸收能量应分别为不小于表
7规定值的75%或50%,优先采用较大尺寸试样。剪切断面率应符合表7的规定。
7.3.2.4 冲击吸收能量值和剪切断面率为一组3个试样的平均值,允许有一个试样单个值小于规定
值,但不应小于规定最小值的75%。
7.3.3 落锤撕裂
7.3.3.1 对于L360/X52及以上级别的常规用PSL2钢板及钢带,落锤撕裂试验的剪切面积要求和试验
温度见表7的规定。对天然气输送管用钢板及钢带,落锤剪切面积单值不低于70%,均值不低于85%。
7.3.3.2 抗酸性钢板及钢带的落锤撕裂试验性能应符合B.3的规定。
7.3.4 硬度
7.3.4.1 表8给出了常规用PSL2钢板及钢带横向截面上最大允许硬度(HV10)参考值。
7.3.4.2 抗酸性钢板及钢带的硬度性能应符合B.4的规定。
7.3.4.3 钢板及钢带的硬度试验,应在宽度四分之一处取样,经抛光后按照 GB/T 4340.1测定
HV10,质保书注明平均值,但单值不应超过标准规定的允许值。维氏硬度点位置如图1所示,应符合
如下规定:
a) 当t(钢板厚度)≥6.0mm时,如图所示硬度试验点至少为9点;
b) 当4.0mm≤t<6.0mm时,应在试样横截面上、下表面各取3点(共6点)进行试验;
c) 当t<4.0mm时,仅需在试样厚度心部横向取3点进行试验。
7.4 晶粒度
常规用PSL2钢板及钢带、抗酸性钢板及钢带的晶粒度要求应符合表9的规定。若供方能保证,经
需方同意,可不做晶粒度检验。经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可对晶粒度另行规定。
7.5 非金属夹杂物
常规用PSL2、抗酸性钢板及钢带中A、B、C、D类非金属夹杂物级别应符合表10的规定。经供需
双方协商确定,可对非金属夹杂物级别另行规定。
7.6 带状组织
7.6.1 钢板及钢带的带状组织不应大于3级。若供方能保证,经需方同意,可不做检验。经供需双方
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可对带状组织提出其他要求。
7.6.2 对于针状铁素体组织,可采用附录C规定的方法进行。其他组织按GB/T 34474规定的方法
进行。
7.7 表面质量
7.7.1 钢板及钢带表面不应有裂纹、气泡、结疤、折叠、夹杂和肉眼可见的分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如
有上述缺陷,允许清除,清除的深度不应超过钢带或钢板厚度公差之半。清除处应光滑无棱角。
7.7.2 钢板及钢带表面可存在其他不影响使用的局部缺欠,但应保证钢带的最小厚度。
7.7.3 不切边交货的钢带,其边缘裂口和其他缺陷,在宽度方向的深度不应大于宽度允许公差的一
半,且应保证钢带的最小宽度。
7.7.4 因钢带没有切除缺陷的机会,可存在若干缺陷的部分,但不应超过总长度的6%。
7.7.5 钢板及钢带表面不应焊补。剪切钢板表面可打磨清理,但应保证剪切钢板的最小厚度,修磨处
应平滑无棱角。
7.7.6 经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也可参考GB/T 14977来测定缺陷深度和影响面积。
7.8 尺寸、外形、重量
7.8.1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709的规定。
7.8.2 根据需方要求,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供其他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的钢板及
钢带。
7.9 其他要求
抗酸性钢板及钢带的氢致开裂(HIC)试验和硫化氢应力腐蚀试验(SSC)试验应符合B.5的规定。
8 试验方法
8.1 钢的化学成分试验方法一般按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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