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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14992-2005 (GB/T14992-2005) | 中文名称 | 高温合金和金属间化合物高温材料的分类和牌号 | 英文名称 | Classification and designation for superalloys and high temperature intermetallic material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H57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40.01 | 字数估计 | 24,264 | 发布日期 | 2005-07-21 | 实施日期 | 2006-01-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4992-1994 | 起草单位 | CISRI | 归口单位 |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 标准依据 | Announcement of Newly Approved National Standards No. 10 of 2005 (No. 84 overall) | 提出机构 |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高温合金和金属间化合物高温材料的分类、牌号的命名原则、命名程序及一般化学成分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变形高温合金、铸造高温合金、焊接用高温合金丝、粉末冶金高温合金、弥散强化高温合金和金属间化合物高温材料。 |
GB/T 14992-2005: 高温合金和金属间化合物高温材料的分类和牌号
GB/T 14992-2005 英文名称: Classification and designation for superalloys and high temperature intermetallic materials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14992—2005
代替 GB/T 14992—1994
高温合金和金属间化合物高温材料的
分类和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温合金和金属间化合物高温材料的分类、牌号的命名原则、命名程序及一般化学成 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变形高温合金、铸造高温合金(等轴晶铸造高温合金、定向凝固柱晶高温合金和单晶高温合金)、焊接用高温合金丝、粉末冶金高温合金、弥散强化高温合金和金属间化合物高温材料。
2 分类
2.1 高温合金分类
根据合金的基本成形方式或特殊用途,将合金分为变形高温合金、铸造高温合金(等轴晶铸造高温 合金、定向凝固柱晶高温合金和单晶高温合金)、焊接用高温合金丝、粉末冶金高温合金和弥散强化高温 合金。
2.2 金属间化合物高温材料分类
根据高温材料的基本组成元素,将高温材料分为镍铝系金属间化合物高温材料和钛铝系金属间化 合物高温材料。
3 高温合金和金属间化合物高温材料牌号的命名规则和使用
3.1 凡经过科研、试制并经主管部门正式组织鉴定、转入成批生产的高温合金和金属间化合物高温材 料,以及国家正式立项研制、生产、工艺稳定并有供货的合金或材料,由主要生产、研制单位向标准归口 单位提出材料牌号的注册申请。
3.2 在科研、试制阶段的高温合金和金属间化合物高温材料,可以根据本标准的牌号表示方法命名。
3.3 允许将新牌号与原牌号并列等效使用,在技术文件中可以同时列出新、原牌号。
3.4 高温合金和金属间化合物高温材料的牌号,采用字母加阿拉伯数字相结合的方法表示。根据特殊 需要,可以在牌号后加英文字母表示原合金的改型合金,如表示某种特定工艺或特定化学成分等。
高温合金和金属间化合物高温材料牌号的一般形式为:
4 牌号的表示方法
4.1 牌号前缀
变形高温合金牌号采用汉语拼音字母“GH”作前缀(“G”和“H”分别为“高"和"合”字汉语拼音的第 一个字母);
等轴晶铸造高温合金牌号采用汉语拼音字母“K”作前缀;
定向凝固柱晶高温合金牌号采用汉语拼音字母“DZ" 作前缀(“D”和“Z" 分别为"定”和“柱”字汉语 拼音第一个字母);
单晶高温合金牌号采用汉语拼音字母“DD” 作前缀("D”和“D”分别为"定"和“单”字汉语拼音第一 个字母);
焊接用高温合金丝牌号采用汉语拼音字母“HGH” 作前缀(“GH” 符号前的“H”为“焊”字汉语拼音 第一个字母);
粉末冶金高温合金牌号采用汉语拼音字母“FGH” 作前缀(“GH" 符号前的“F”为“粉”字汉语拼音 第一个字母);
弥散强化高温合金牌号采用汉语拼音字母“MGH" 作前缀(“GH” 符号前的“M”为“弥”字汉语拼音 第一个字母);
金属间化合物高温材料牌号采用汉语拼音字母“JG”作前缀(“J ”和“G”为“金”和“高”字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
4.2 阿拉伯数字
4.2.1 变形高温合金和焊接用高温合金丝
4.2.1.1 前缀后采用四位数字,第一位数字表示合金的分类号;第二至四位数字表示合金编号,不足位 数的合金编号用数字“0”补齐。“0”放在第一位表示分类号的数字与合金编号之间。
4.2.1.2 分类号单双数的选择,按合金主要使用的强化类型确定。焊接用高温合金丝牌号中的第一位 数字没有强化类型的含义,只沿用变形高温合金牌号的数字。
分类号,即第一数字规定如下:
1 —表示铁或铁镍(镍小于50%)为主要元素的固溶强化型合金类;
2—表示铁或铁镍(镍小于50%)为主要元素的时效强化型合金类;
3—表示镍为主要元素的固溶强化型合金;
4—表示镍为主要元素的时效强化型合金;
5—表示钴为主要元素的固溶强化型合金;
6—表示钴为主要元素的时效强化型合金;
7—表示铬为主要元素的固溶强化型合金;
8—表示铬为主要元素的时效强化型合金。
4.2.2 其他高温合金和金属间化合物高温材料
4.2.2.1 铸造高温合金前缀后一般采用三位阿拉伯数字。第一位数字表示合金的分类号;第二、三位 数字表示合金编号,不足位数的合金编号用数字“0”补齐。“0”放在第一位表示分类号的数字与合金编 号之间。
4.2.2.2粉末冶金高温合金、弥散强化高温合金、金属间化合物高温材料前缀后采用四位阿拉伯数字。阿拉伯数字同4.2.1.1规定。
4.2.2.3分类号,即第一位数字规定如下:
1—表示钛铝系金属间化合物高温材料;
2—表示铁或铁镍(镍小于50%)为主要元素的合金;
4—表示镍为主要元素的合金和镍铝系金属间化合物高温材料;
6—表示钴为主要元素的合金;
8—表示铬为主要元素的合金。
5 高温合金和金属间化合物高温材料牌号及其化学成分
5.1 本标准列出的合金或材料牌号的化学成分为一般的化学成分,允许在产品标准或合同、协议中规 定较严格的化学成分范围、微量元素的添加值和有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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