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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15218-2021 (GB/T15218-2021) | | 中文名称 | | | 英文名称 | Classification for reserves of groundwater resourc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D14 | | 字数估计 | 14,132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5218-2021
Classification for reserves of groundwater resources
ICS 07.060
D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5218-1994
地下水资源储量分类分级
2021-03-09发布
2021-07-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5 分类分级 2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地下水分类 4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可信度与允许误差值对应关系 7
参考文献 8
地下水资源储量分类分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资源储量分类分级。
本标准适用于地下水资源规划、调查评价、开发利用与保护管理,地下水资源勘查评价设计和允许
开采量计算、成果验收和报告编写、审查批准也可参考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615 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
GB/T 13727 天然矿泉水资源地质勘查规范
GB 50027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DZ/T 0212(所有部分) 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盐类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地下水资源 groundwaterresources
埋藏于地表以下,其水量、水质、水温等可为当前或未来利用,具有现实或潜在经济意义的重力水。
注:包括水气矿产中的地下水、矿泉水,能源矿产中的地热水,矿盐中的天然卤水(本标准称为地下卤水)等。
3.2
查明资源 identifiedresources
经勘查或经开采验证已发现的地下水资源。
注:依据其精度,可分为验证的、探明的、控制的三级。
3.3
根据地质和物探资料预测而未经查证的地下水资源。
注:依据其精度,可分为推断的、预测的两级。
3.4
在当前经济技术环境条件下,经过勘查工作,一定程度上查明含水层中的地下水资源的数量。
注:包括储存量、补给量和可开采量。
3.4.1
储存量 storage
储存于含水层或含水系统内水位变动带以下的水量。
注:分为容积储存量和弹性储存量。
3.4.2
补给量 recharge
天然或开采条件下,单位时间内以各种方式进入到含水层中的水量。
3.4.3
可开采量 workablereserves;exploitablereserves
经勘查或经开采验证,当前能够从含水层中开采出来的数量。
注1:可开采量是地下水储存量、补给量的一部分。
注2:可开采量又称可采储量。
3.4.4
允许开采量 alowablewithdrawal
经勘查或经开采验证,在当前经济、技术、环境许可条件下能够从含水层中开采出来的那部分数量。
注:允许开采量是可开采量的一部分。
3.5
以特定的地下水资源为勘查对象,在地质调查、物探、钻探、试验及动态长期观测的基础上,通过综
合研究和计算,提出不同勘查精度的允许开采量和开采方案建议。
3.6
以一个水文地质单元或行政单元为单位,在充分搜集分析前人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对开采量的调查
和动态观测数据的分析,以及储存量、补给量的计算,提出这一地区不同级别的允许开采量和推荐开采
方案。
4 总则
4.1 对地下水资源储量进行分类分级,目的是统一规范具有相同或相似属性的各类地下水资源,在勘
查评价提交允许开采量时应遵循的原则。
4.2 水气矿产中的地下水,常用作城镇及工农业生产及生活供水水源,称为一般地下水。水气矿产中
的矿泉水,能源矿产中的地热水,矿盐中的天然卤水(本标准称为地下卤水)称为特殊地下水。地下水分
类参见附录A。
4.3 按水文地质工作精度,地下水资源勘查分为普查、详查、勘探等三个阶段,对应推断的、控制的、探
明的三级精度,地质调查、开采阶段对应预测的、验证的两级精度。根据实际情况,阶段可以简化与合
并,简化与合并后提交的允许开采量应满足其高阶段的精度要求。
4.4 地下水资源储量按水量属性进行分类,允许开采量按工作精度进行分级。储存量、补给量的计算
目的是论证允许开采量的可靠性,储存量、补给量不分级。
4.5 允许开采量的确定应区别对待。供水用地下水勘查、评价提交的一般地下水允许开采量按
GB 50027确定;地热水、矿泉水、地下卤水勘查、评价提交的允许开采量分别按 GB/T 11615、
GB/T 13727、DZ/T 0212(所有部分)确定。
4.6 地表卤水,根据其流动性的特点,可参照本标准对其允许开采量予以分级。
5 分类分级
5.1 分类
地下水资源储量分为:储存量、补给量与可开采量三类。可开采量是补给量和储存量的一部分。允
许开采量是可开采量的一部分。
5.2 分级
储存量、补给量不分级。允许开采量分为:验证的、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预测的共五级,分别对
应A、B、C、D、E五级精度。各级精度的可信度见附录B。
5.3 分类分级表
地下水资源储量分三类五级(见表1)。
5.4 不同阶段允许开采量级别
地下水资源勘查评价不同阶段提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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