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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15565-2020 (GB/T15565-2020) | 中文名称 | 图形符号 术语 | 英文名称 | Graphical symbols -- Term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A22 | 国际标准分类 | 01.080.01 | 字数估计 | 38,395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 实施日期 | 2020-10-01 | 起草单位 |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铁路局、中汽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北京视域四维城市导向系统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9) | 提出机构 | 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9)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5565-2020: 图形符号 术语
GB/T 15565-2020 英文名称: Graphical symbols -- Terms
1 范围
本标准界定了图形符号、标志、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安全信息识别系统以及导向系统的设计及设置等方面的术语及其定义,确立了图形符号领域的概念体系(概念体系图参见附录A)。
本标准适用于图形符号和导向系统等相关领域。
2 图形符号
2.1 符号
2.1.1
符号
表达一定事物或概念、具有简化特征的视觉形象。
2.1.2
图形符号
以图形(2.2.1)为主要特征,信息的传递不依赖于语言的符号(2.1.1)。
2.1.3
文字符号
文字代号
由字母、数字、汉字等或它们的组合形成的符号(2.1.1)。
2.2 通用概念
2.2.1
图形
在二维空间以点、线和面构建的可视形状。
2.2.2
图像
在二维空间对客观事物如实描绘或呈现的视觉画面。
2.2.3
字符
单一的字母、数字、标点符号或其他特定符号(2.1.1)。
2.2.4
名称
用于标示和提及图形符号(2.1.2)的专用名词或短语。
注:名称仅为图形符号提供独一无二的名字而不描述其应用。
2.2.5
含义
图形符号(2.1.2)所要传递的信息。
2.2.6
说明
解释图形符号(2.1.2)的功能(2.2.7)和应用场所的文字。
2.2.7
功能
图形符号(2.1.2)所要表示的对象(2.6.2)的用途或作用。
2.2.7.1
排斥功能
图形符号(2.1.2)不表示的对象(2.6.2)或相关对象(2.6.2.1)所具有的功能(2.2.7)。
2.2.8
否定
表示与肯定相反或否认具体事物存在的一种方法。
2.2.9
符号族
使用具有特定含义(2.2.5)的图形特征表示共同概念的一组图形符号(2.1.2)。
注:使用“手术刀和手术钳”的图形表示含有“外科”概念的一组图形符号构成一个符号族。
2.3 分类
2.3.1
通用符号
适用多个领域、专业或普遍使用的图形符号(2.1.2)。
2.3.2
专用符号
只适用某个领域、专业或专为某种需要而使用的图形符号(2.1.2)。
2.3.3
详细符号
表示对象(2.6.2)的功能(2.2.7)、类型和/或外部特征等细节的图形符号(2.1.2)。
2.3.4
方框符号
用以表示元件、设备等的组合及其功能(2.2.7),既不给出元件、设备的细节也不考虑所有的连接,
形状为矩形的图形符号(2.1.2)。
2.3.5
简化符号
省略部分符号细节(2.5.4.3)的图形符号(2.1.2)。
2.3.6
基本符号
一般符号
表示一类事物或其特征,或作为符号族(2.2.9)中各个图形符号(2.1.2)组成基础的较简明的图形符
号(2.1.2)。
2.3.7
特定符号
将限定要素(2.5.4.2)或其他符号要素(2.5.4.1)附加在基本符号之上形成的含义(2.2.5)确定的图形
符号(2.1.2)。
2.4 应用领域
2.4.1
技术产品文件用图形符号
tpd符号
用于技术产品文件,表示对象(2.6.2)和/或功能(2.2.7),或表明生产、检验和安装的特定指示的图
形符号(2.1.2)。
2.4.1.1
简图用符号
在简图中表示系统或设备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关系的技术产品文件用图形符号(2.4.1)。
2.4.1.2
标注用符号
表示在产品设计、制造、测量和质量保证等全过程中涉及的几何特性(如尺寸、距离、角度、形状、位置、定向等)和制造工艺等的技术产品文件用图形符号(2.4.1)。
2.4.2
设备用图形符号
用于各种设备,作为操作指示或显示其功能、工作状态的图形符号(2.1.2)。
2.4.2.1
显示符号
呈现设备的功能或工作状态的设备用图形符号(2.4.2)。
2.4.2.2
控制符号
作为操作指示的设备用图形符号(2.4.2)。
2.4.2.3
图标
呈现在设备屏幕上表示计算机系统对象和/或应用程序功能的可交互设备用图形符号(2.4.2)。
注:图标可分静态图标、根据用户的输入改变的交互式图标和根据设备状态改变的动态图标。
2.4.3
标志用图形符号
在基本模型(2.5.2.3)上设计的,在标志上使用的图形符号(2.1.2)。
注:用于表示公共、安全、交通、包装储运等信息。
2.4.3.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向公众传递信息,无需专业培训或训练即可理解的标志用图形符号(2.4.3)。
2.5 设计
2.5.1 设计原则
2.5.1.1
清晰性
字符(2.2.3)之间或符号细节(2.5.4.3)之间能够被相互区分的特性。
注:该术语同样适用于导向系统设计和设置中的“导向要素设计原则”(见6.1)。
2.5.1.2
区分性
图形符号(2.1.2)之间在构图上具有明显差异并能够容易地彼此区别的特性。
2.5.1.3
理解性
图形符号(2.1.2)能够被理解为所要表达含义(2.2.5)的特性。
2.5.1.4
记忆性
图形符号(2.1.2)所表示的对象(2.6.2)和/或含义(2.2.5)能够被记住的特性。
2.5.1.5
一致性
< 图形符号 >不同图形符号(2.1.2)中表达同一含义(2.2.5)的符号要素(2.5.4.1)以及具有同一语义
关系的符号要素(2.5.4.1)间相互位置相同的特性。
2.5.2 设计模板
2.5.2.1
基本网格
用于设计技术产品文件用图形符号(2.4.1)的坐标网格。
注:基本网格的格线间距为某一模数M(见图1),可在格线间再做出10等分的辅助格线。如将基本网格用点阵图形代替则称为基本点阵。
2.5.2.2
基本图型
用于设计设备用图形符号(2.4.2)的通用模板。
注:基本图型由12.5mm的方格组成的边长75mm的正方形及叠加在其上的、处于不同位置的七个几何图形构成(见图2)。
2.5.2.2.1
公称尺寸
便于图形符号(2.1.2)复制的参考尺寸。
注:在设备用图形符号的符号原图上公称尺寸为50mm(见图2)。
2.5.2.3
基本模型
用于设计标志用图形符号(2.4.3)的通用模板。
注:基本模型包含四个几何图形(正方形、斜置正方形、圆形、正三角形)(见图3)。
2.5.2.3.1
图形模板
设计公共信息图形符号(2.4.3.1)的通用模板。
2.5.2.3.2
人形模板
设计公共信息图形符号(2.4.3.1)中人体形状和动作的通用模板。
注:人形模板正视图见图5,人形模板侧视图见图6。
2.5.3 设计基准
2.5.3.1
符号原图
按照图形符号(2.1.2)表示规则在设计模板上绘制的用来作为基准或进行复制的图形符号(2.1.2)
设计图。
注:技术产品文件用图形符号、设备用图形符号和标志用图形符号的设计模板分别为基本网格、基本图型和基本模型。
2.5.3.2
基本线宽
用于绘制设备用图形符号(2.4.2)的符号原图(2.5.3.1)中最显著部分线条的宽度。
注:基本线宽为2mm或4mm。
2.5.3.3
角标
位于图形符号(2.1.2)外沿四个拐角处相互垂直的线段。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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