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GB/T 156-2017'
标准编号 | GB/T 156-2017 (GB/T156-2017) | 中文名称 | 标准电压 | 英文名称 | Standard voltage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K04 | 国际标准分类 | 29.020 | 字数估计 | 9,940 | 发布日期 | 2017-11-01 | 实施日期 | 2018-05-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56-2007 | 起草单位 | 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合肥金脑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北变微电网公司、华北电力大学、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 归口单位 | 全国电压电流等级和频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29号 | 提出机构 | 全国电压电流等级和频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56-2017
Standard voltages
ICS 29.020
K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56-2007
标 准 电 压
2017-11-01发布
2018-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56-2007《标准电压》,与GB/T 156-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高压直流输电系统标称电压,形成±160、(±200)、±320、(±400)、±500、(±660)、
±800、±1100kV的直流输电电压等级序列(见表6);
---删除了原标准中直流部分的1.2V、1.5V,增加了400V优选值,440V改为备选值;增加表注
“因为原电池和蓄电池单元的电压均低于2.4V,实际应用中电池的选型是基于其特性而不是
其电压,表中未包含这些电压值”(见表7);
---删除了发电机的额定电压值(见4.8)。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 60038:2009《IEC 标准电压》。
本标准与IEC 60038:2009相比,在结构上有变化。由于删除了第2章、3.4~3.8,本标准的第2章
之后的章条编号在IEC 60038:2009的基础上减1。
本标准与IEC 60038:2009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按照我国实际情况,范围一章,将标称电压高于100V,修改为标称电压高于220V;直流电压
低于750V,修改为直流电压低于1500V;增加了适用于“高压直流输电系统”;删除了用于说
明国际标准取值原因的注1;为便于标准使用,增加新的注1;本标准仅保留50Hz电压系列
(见第1章);
---鉴于有专门的供电电压允许偏差标准(GB/T 12325),且技术要求更严格,因此删除了IEC 60038:
2009中规范性引用文件IEC 60364-5-52;
---删除了“供电点”“供电电压”“供电电压范围”“用电电压”“用电电压范围”等术语,增加了“设备
额定电压”术语(见2.4);
---将IEC 标准电压230/400V和400/690V分别修改为220/380V和380/660V,同时增加了
某些应用领域使用的1140V(见表1);
---删除了IEC 60038:2009中4.1的最后一段和注(见3.1);
---有关牵引系统的标称电压直流部分删除3000V、交流部分仅保留了25000V(见表2);
---有关交流三相系统及相关设备的标准电压保留了大部分电压等级(见表3、表4、表5),增加了
220kV以上的交流三相系统的标称电压(见表5);
---增加了高压直流输电系统标称电压(见3.6);
---直流电压低于750V,修改为直流电压低于1500V(见3.7);
---交流设备额定电压增加备选值42V,直流设备额定电压增加优选值400V,IEC 60038中的优
选值440V,改为备选值(见表7)。
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删除了IEC 60038:2009的附录A。
本标准由全国电压电流等级和频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中机生产力促进
中心、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合肥金脑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铁第一勘察设计
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北变微电网公司、华北电力大
学、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
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胜军、杨凌辉、张苹、郭成、徐佩、宫衍圣、黄足平、魏宏伟、祝振鹏、韩民晓、
潘爱强、刘颖英、王金浩、李琼林、段晓波。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56-1980、GB 156-1993、GB 156-2003、GB/T 156-2007。
标 准 电 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标准电压的值,作为:
---供电系统标称电压的优选值;
---设备和系统设计的参考值。
本标准适用于:
---标称电压高于220V、标准频率为50Hz的交流输电、配电、用电系统及其设备。
---交流和直流牵引系统。
---额定电压低于120V、标准频率为50Hz(但不绝对限制)的设备,以及直流电压低于1500V
的设备。包括电池(由原电池或蓄电池单元组成的)、其他电源装置(交流或直流)、电气设备
(包括工业和通信)和电器。
---高压直流输电系统。
本标准不适用于表征或传输信号和测量值的电压。
本标准不适用于电气设备内部元件、部件或零件的电压。
注1:本标准中的交流电压为方均根值,直流电压为无纹波直流电压值。
注2:试验电压、试验条件和验收标准需要在系统和产品标准中规定。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系统标称电压 nominalsystemvoltage
用以标志或识别系统电压的给定值。
注:改写GB/T 2900.50-2008,定义601-01-21。
2.2
系统正常运行的任何时间,系统中任何一点上所出现的最高运行电压值。
注:瞬态过电压(例如由开关操作引起的)及不正常的暂态电压变化均不包括在内。
[GB/T 2900.50-2008,定义601-01-23]
2.3
系统正常运行的任何时间,系统中任何一点上所出现的最低运行电压值。
注:瞬态过电压(例如由开关操作引起的)及不正常的暂态电压变化均不包括在内。
[GB/T 2900.50-2008,定义601-01-24]
2.4
由制造商对一电气设备在规定的工作条件下所规定的电压。
注:改写GB/T 2900.1-2008,定义3.5.86。
2.5
规定设备的最高电压是用以表示:
a) 绝缘;
b) 与设备最高电压相关联的其他性能。
注:设备只能用于系统最高电压不高于其设备最高电压的系统中。
3 标准电压
3.1 标称电压220V~1000V交流系统及相关设备
标称电压220V~1000V交流系统及相关设备的标准电压应从表1中选取。表中同一组数据中
较低的数值是相电压,较高的数值是线电压;只有一个数值者是指三相三线系统的线电压。
表1 标称电压220V~1000V交流系统及相关设备的标准电压 单位为伏
三相四线或三相三线系统的标称电压
220/380
380/660
1000(1140a)
a 1140V仅限于某些应用领域的系统使用。
3.2 交流和直流牵引系统
交流和直流牵引系统的标准电压应从表2中选取。
表2 交流和直流牵引系统的标准电压 单位为伏
牵引系统 系统最低电压 系统标称电压 系统最高电压
直流系统
(400)a (600)a (720)a
500 750 900
1000 1500 1800
交流单相系统 19000 25000 27500
注1:轨道交通牵引供电系统电压的其他要求见GB/T 1402-2010。
注2:其他的交流和直流牵引系统电压参见相关专业标准。
a 非优选数值。建议在未来新建系统中不采用这些数值。
3.3 标称电压1kV以上至35kV交流三相系统及相关设备
标称电压1kV以上至35kV交流三相系统及相关设备的标准电压应从表3中选取。
表3 标称电压1kV以上至35kV交流三相系统及相关设备的标准电压 单位为千伏
系统标称电压 设备最高电压
3(3.3)a 3.6a
6a 7.2a
表3(续) 单位为千伏
系统标称电压 设备最高电压
10 12
20 24
35 40.5
注1:表中数值为线电压。
注2:圆括号中的数值为用户有要求时使用。
a 不得用于公共配电系统。
3.4 标称电压35kV以上至220kV交流三相系统及相关设备
标称电压35kV以上至220kV交流三相系统及相关设备的标准电压应从表4中选取。
表4 标称电压35kV以上至220kV交流三相系统及相关设备的标准电压 单位为千伏
系统标称电压 设备最高电压
66 72.5
110 126
220 252
注:表中数值为线电压。
3.5 标称电压220kV以上的交流三相系统及相关设备
标称电压220kV以上的交流三相系统及相关设备的标准电压应从表5中选取。
表5 标称电压220kV以上的交流三相系统及相关设备的标准电压 单位为千伏
系统标称电压 设备最高电压
330 363
500 550
750 800
1000 1100
注:表中数值为线电压。
3.6 高压直流输电系统
高压直流输电系统的标准电压宜从表6中选取。
表6 高压直流输电系统的标准电压 单位为千伏
系统标称电压
±160
(±200)
±320
(±400)
表6(续) 单位为千伏
系统标称电压
±500
(±660)
±800
±1100
注:圆括号中给出的是非优选数值。
3.7 交流低于120V或直流低于1500V的设备额定电压
交流低于120V或直流低于1500V的设备额定电压应从表7中选取。
表7 交流低于120V或直流低于1500V的设备额定电压 单位为伏
交流额定电压 直流额定电压
优选值 备选值 优选值 备选值
2.4
4.5
5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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