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GB/T 15764-2008'
标准编号 | GB/T 15764-2008 (GB/T15764-2008) | 中文名称 | 平板玻璃术语 | 英文名称 | Standard terminology of flat glas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Q33 | 国际标准分类 | 81.040 | 字数估计 | 28,293 | 发布日期 | 2008-10-15 | 实施日期 | 2009-06-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5764-1995 | 起草单位 | 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 | 归口单位 | 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7号(总第130号) | 提出机构 |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平板玻璃品种、物化性能、原料、熔窑、熔化、成形、切裁、缺陷与检验方法等方面的有关术语及其定义。本标准适用于平板玻璃的生产与产品所涉及的术语解释。 |
GB/T 15764-2008
Standard terminology of flat glass
ICS 81.040
Q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5764-2008
代替GB/T 15764-1995
平 板 玻 璃 术 语
2008-10-15发布
2009-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 15764-1995《平板玻璃术语》。
本标准与GB/T 15764-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英文名称;
---增加了术语:超白浮法玻璃、暂时应力、永久应力、吊墙、调节闸板、安全闸板、烟囱、大碹、热点、
对流、原片、扒渣机、挡帘、光学变形、虹彩、点状缺陷(本版的2.5、3.6、3.7、5.28、5.29、5.30、
5.31、5.32、6.46、6.47、7.49、7.53、7.54、9.25、9.26、9.27);
---删除了术语:热反射玻璃、玻璃平衡厚度、合格原板、原板破损率、原板废品率、标准箱(1995年
版的2.5、7.37、7.50、7.54、7.55、8.6);
---将术语吸热玻璃、闸板开度、炉龄、拉边器、跑边、放边、缩边、裂口、疙瘩、边部缺陷分别修改为
着色玻璃、烟道闸板开度、窑龄、拉边机、拖边、放板、缩板、裂纹、节瘤、断面缺陷(1995年版的
2.4、5.17、5.26、7.38、7.39、7.43、7.44、9.3、9.5、9.22,本版的2.4、5.17、5.26、7.37、7.38、
7.42、7.43、9.3、9.5、9.22);
---增加或修改了术语碳粉、着色剂、脱色剂、熟料、熔化部、澄清、均化、浮法、退火窑、切裁、选片、
波筋、开口泡、线道的英语对应词(1995年版的4.9、4.14、4.15、4.23、5.2、6.37、6.39、7.7、
7.47、8.1、8.3、9.1、9.7、9.8,本版的4.9、4.14、4.15、4.22、5.2、6.37、6.39、7.7、7.46、8.1、
8.3、9.1、9.7、9.8);
---修改了以下术语的定义:析晶、应力、密度、长石、脱色剂、粉碎、分料、纯碱飞散率、冷却部、耳
池、池壁、卡脖、流槽、小炉、格子体、闸板开度、窑体保温、过大火、熔窑热效率、搅拌、辅助电熔、
预热、窑压、雾化、雾化介质、火焰覆盖面积、空气过剩系数、换火、液面、均化、四小稳、冷却面
积、熔化面积、对辊法、浮法、打炉、漏锡、保护气体、原板、总成品率、重量箱、波筋、结石、节瘤、
线道、沾锡、光畸变点、雾斑、夹杂物、网歪斜、斑马法(1995年版的3.1、3.5、3.6、4.3、4.15、
4.16、4.26、4.27、5.3、5.6、5.7、5.10、5.12、5.13、5.15、5.18、5.19、5.25、5.27、6.12、6.15、
6.16、6.19、6.20、6.21、6.26、6.28、6.32、6.34、6.39、6.41、6.42、6.43、7.4、7.7、7.23、7.35、
7.36、7.49、8.5、8.7、9.1、9.4、9.5、9.8、9.13、9.14、9.15、9.17、9.19、9.24,本版的3.1、3.5、
3.8、4.3、4.15、4.16、4.27、5.3、5.6、5.7、5.10、5.12、5.13、5.15、5.18、5.19、5.25、5.27、6.12、
6.15、6.16、6.19、6.20、6.21、6.26、6.28、6.32、6.34、6.39、6.41、6.42、6.43、7.4、7.7、7.23、
7.35、7.36、7.48、8.5、8.6、9.1、9.4、9.5、9.8、9.13、9.14、9.15、9.17、9.19、9.24)。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信义玻璃控股有限公司、江苏华尔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焕章、王玉兰、李勇、吴楠、吕金、毛俊春、杨刚。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5764-1995。
GB/T 15764-2008
平 板 玻 璃 术 语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平板玻璃品种、物化性能、原料、熔窑、熔化、成形、切裁、缺陷与检验方法等方面的有
关术语及其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平板玻璃的生产与产品所涉及的术语解释。
2 平板玻璃品种
2.1
板状的硅酸盐玻璃。
2.2
用垂直引上法和平拉法生产的平板玻璃。
2.3
用浮法(7.7)工艺生产的平板玻璃。
2.4
玻璃成分中加入着色剂(4.14)使玻璃显现一定颜色的平板玻璃。
2.5
采用浮法工艺生产的,成分中三氧化二铁含量不大于0.015%,具有高可见光透射比的平板玻璃。
2.6
用压延法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