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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16508.1-2022 (GB/T16508.1-2022) | 中文名称 | 锅壳锅炉 第1部分:总则 | 英文名称 | Shell boilers -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J98 | 国际标准分类 | 27.060.30 | 字数估计 | 23,284 | 发布日期 | 2022-03-09 | 实施日期 | 2022-10-01 | 起草单位 | 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太湖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源锅炉有限公司、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方快锅炉有限公司、博瑞特热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2) | 提出机构 | 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2)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6508.1-2022: 锅壳锅炉 第1部分:总则
GB/T 16508.1-2022 英文名称: Shell boilers -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ICS 27.060.30
CCSJ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6508.1-2013
锅壳锅炉 第1部分:总则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1 范围
1.1 本文件规定了锅壳锅炉范围、锅炉额定参数、设计与计算、制造与检验、安装与运行、性能试验、节
能与环保等方面的通用技术要求。
1.2 本文件适用于以下范围的固定式锅壳锅炉:
a) 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的蒸汽锅炉;
b) 额定出水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且额定热功率大于或等于0.1MW的热水锅炉。
1.3 包含锅壳锅炉元件的贯流式锅炉、余热锅炉等按本文件执行。
1.4 本文件不适用于以下设备:
a) 移动式锅壳锅炉;
b) 为满足设备和工艺流程冷却需要的冷却装置。
1.5 额定压力小于0.1MPa的固定式锅壳锅炉可参照本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4.1 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应根据各种与使用状况有关的因素,确定锅炉的技术要求,以书面形式向制造单位提供设
计、制造所需要的以下条件:
a) 与制造单位协商确定的建造标准;
b) 根据设计需要给定锅炉的主要参数、燃料特性等,提出所需的其他要求。
4.2 制造单位
制造单位应保证锅炉符合使用单位的合理要求,对执行本文件的要求负有责任,并符合以下要求:
a) 根据安全、节能和环保的原则,按使用单位的需求进行设计,并确保锅炉在正常使用时的能效
和排放符合法规和使用单位的要求;
b) 应建立质量体系并有效运行,对所设计和制造的锅炉产品质量负责;
c) 应保证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和完整性,且设计文件的更改应有可追溯性;
d) 锅炉出厂时,应按GB/T 16508.4的要求向使用单位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
4.3 安装单位
安装单位的责任如下:
a) 锅炉安装应符合锅炉制造单位提供的安装说明书的技术要求和GB/T 16508.7的相关规定;
b) 安装单位应对其安装施工质量负责。
5 锅炉范围和锅炉典型结构型式
5.1 锅炉范围
5.1.1 概述
本文件所指的锅炉范围包括锅炉本体、范围内管道、安全附件和仪表、辅助设备(辅机)及系统等。
锅炉本体见3.1.2的界定,锅炉范围内管道、安全附件和仪表、辅助设备(辅机)及系统见5.1.2~5.1.4的
界定。
5.1.2 锅炉范围内管道
5.1.2.1 蒸汽锅炉范围内管道包括给水、蒸汽管道。设置分汽缸的锅炉,从给水泵出口起,到分汽缸出
口与外部管道连接界面以内的承压管道;不设置分汽缸的锅炉,从给水泵出口起,到锅炉主蒸汽出口阀
以内(不含阀门)的承压管道。锅炉范围内管道如图1a)所示。
5.1.2.2 热水锅炉范围内管道包括给水、热水管道。设置分水缸、回水缸的锅炉,从给水泵出口起,到分
水缸出口与外部管道连接界面以内的承压管道,以及回水缸进口与锅炉连接界面以内的承压管道;不设
置分水缸、回水缸的锅炉,从给水泵出口起,到锅炉主热水出口阀以内(不含阀门)的承压管道,以及循环
水泵出口与锅炉连接界面以内的承压管道。锅炉范围内管道如图1b)所示。
a) 蒸汽锅炉
b) 热水锅炉
锅炉范围内管道
锅炉范围外管道
图1 锅炉范围内管道典型示意图
5.1.2.3 锅炉范围内管道与外部管道的连接界面包括:
a) 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坡口端面;
b) 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连接端面;
c) 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
5.1.3 安全附件和仪表
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包括安全阀,压力测量、水位测量、温度测量等装置,安全保护装置,排污和放
水装置等安全附件和相关仪表。
5.1.4 辅助设备(辅机)及系统
锅炉辅助设备(辅机)及系统包括燃料进料设备,送(引)风设备,烟气处理设备,灰(渣)收集与清除
装置,给水与水处理设备及所有相关的控制装置、监测设备等及其组成的相应功能的系统。
5.2 锅炉典型结构型式
锅炉典型结构型式参见附录A。
6 锅炉额定参数
6.1 锅炉额定参数包括额定蒸发量(t/h)或额定热功率(MW)、额定压力(表压)和额定温度。
6.2 锅炉额定参数可按照以下标准选取:
a) 蒸汽锅炉的额定参数按GB/T 1921或GB/T 753;
b) 热水锅炉的额定参数按GB/T 3166。
7 设计与计算
7.1 材料
7.1.1 锅炉材料的选用应符合GB/T 16508.2的要求,并且在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使用。
7.1.2 材料许用应力的确定按以下规定。
a) 受压元件常用材料应根据材料的强度[Rm、ReL(Rp0.2)、RteL(Rtp0.2)、RtD 和Rtn]按表1的规定确
定其许用应力。
7.2.1 锅炉产品的设计和性能满足以下相应标准的要求:
a) 工业锅炉应符合NB/T 47034的要求;
b) 锅壳式余热锅炉应符合GB/T 28056的要求;
c) 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应符合NB/T 47062的要求;
d) 电加热锅炉应符合JB/T 10393的要求;
e) 小型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应符合JB/T 7985的要求。
7.2.2 锅炉结构设计和强度计算按以下要求。
a) 锅炉结构应根据锅炉额定参数、燃料特性和燃烧方式等确定。
b) 锅炉受压元件结构设计和强度计算方法应符合GB/T 16508.3的要求。当锅炉结构为锅壳与
水管组合设计时,水管形式元(部)件也可按照GB/T 16507.3和GB/T 16507.4进行设计与
计算。
c) 锅炉吊耳、吊杆强度计算应符合JB/T 6735的要求。
d) 锅炉钢结构(包括平台和扶梯)设计应符合GB/T 22395和 GB 4053的要求。
7.2.3 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的设置和选用应符合GB/T 16508.5的要求。
7.2.4 燃烧设备的设计或选用应符合GB/T 16508.6的要求。
7.2.5 锅炉配用辅助设备(辅机)及附件按以下要求。
a) 锅炉控制装置应符合NB/T 47051的要求。
b) 锅炉配用风机的风量和风压、水泵的流量和扬程应满足锅炉在额定出力下稳定运行的需要,且
具有足够的调节范围和调节灵活性。
c) 锅炉配用的水处理设备应符合JB/T 2932的要求,除氧器应符合JB/T 10325的要求。当锅炉
对水质有特殊要求时,还应符合锅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水处理设备出力应满足锅炉系统最
大出力要求。
d) 锅炉配用的烟气处理净化设备(除尘、脱硫、脱硝等)应使锅炉系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符合
GB 13271以及锅炉使用地区的环保要求。
e) 锅炉吹灰器和测温探针应符合JB/T 8501的要求。
7.2.6 锅炉其他零部件按以下要求:
a) 锅炉锅内装置应符合JB/T 9618的要求;
b) 锅炉方型铸铁省煤器应符合JB/T 2192的要求;
c) 锅炉管式空气预热器应符合NB/T 47049的要求;
d) 锅炉人孔和手孔装置应符合NB/T 47040的要求。
8 制造与检验
8.1 锅炉制造单位应制定完善的质量计划,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锅炉主要受压元件(受压部件)的制造与
装配工艺、检验与试验项目、合格指标。
8.2 锅炉制造与检验应符合GB/T 16508.4的要求。
9 安装与运行
9.1 锅炉的现场安装、安装过程检验、调试和验收应符合GB/T 16508.7的要求。
9.2 锅炉的运行应符合GB/T 16508.8的要求。
10 性能试验
10.1 锅炉的热工性能试验方法按 GB/T 10180的要求进行;冷凝锅炉也可按 NB/T 47066的要求
进行。
10.2 锅壳式余热锅炉的热工性能试验方法按GB/T 10863的要求进行。
10.3 锅炉大气污染物初始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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