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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16903.1-2008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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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903.1-2008 英文版 85 GB/T 16903.1-2008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标志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第1部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计原则 作废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16903.1-2008 (GB/T16903.1-2008)
中文名称 标志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第1部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计原则
英文名称 Rules for the presentation of graphical symbols for use on signs - Part 1: Design principles for public information graphical symbol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A22
国际标准分类 01.080.01
字数估计 18,144
发布日期 2008-07-16
实施日期 2009-01-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16903.1-1997; GB/T 14543-1993
采用标准 ISO 22727-2007, NEQ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徐悲鸿艺术学院、北京市地铁线路公司
归口单位 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9)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2号(总第125号)
提出机构 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GB/T 16903的本部分规定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计原则和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计。本部分不适用于安全标志和道路交通标志的设计。

GB/T 16903.1-2008 Rules for the presentation of graphical symbols for use on signs - Part 1: Design principles for public information graphical symbols ICS 01.080.01 A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6903.1-2008 代替GB/T 16903.1-1997,GB/T 14543-1993 标志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第1部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计原则 (ISO 22727:2007,Graphicalsymbols- Creationanddesignofpublicinformationsymbols-Requirements,NEQ) 2008-07-16发布 200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设计程序 2 5 赋予图形符号含义、功能和图像内容 2 6 图形符号设计 3 7 模板 7 7.1 无否定直杠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设计模板 7 7.2 带有否定直杠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设计模板 8 附录A(资料性附录) 人的图形表示 9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水体的表示 12 参考文献 13 GB/T 16903.1-2008 前言 GB/T 16903是《图形符号表示规则》系列国家标准之一。该系列国家标准的结构和名称如下: a) GB/T 16900《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总则》。 b) GB/T 16901《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第1部分:基本规则; ---第2部分:图形符号(包括基准符号库中的图形符号)的计算机电子文件格式规范及其交 换要求; ---第3部分:连接点、网络及其编码的分类。 c) GB/T 16902《设备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第1部分:原形符号; ---第2部分:箭头的形式和使用; ---第3部分:应用导则; ---第4部分:屏幕和显示器用图形符号(图标)的适用规则。 d) GB/T 16903《标志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分为以下两个部分: ---第1部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计原则; ---第2部分:测试程序。 本部分是GB/T 16903的第1部分。本部分与ISO 22727:2007《图形符号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 设计要求》(英文版)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部分根据ISO 22727:2007重新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 16903.1-1997《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标志用图形符号 第1部分:图形标志的 形成》和GB/T 14543-1993《标志用图形符号的视觉设计原则》。本部分与GB/T 16903.1-1997和 GB/T 14543-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适用范围调整为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计; ---删除标准中与标志设计有关的规定,例如“几何形状”(GB/T 16903.1-1997第3章); ---删除术语“表观大小”和“斜置正方形”(GB/T 16903.1-1997中的3.1和3.2),并将部分术语 按最新术语标准的规定进行了调 整,例如 将 “图 形 符号 要素”调整 为 “符 号要 素” (GB/T 14543-1993中的3.1,本部分的3.3); ---修改了原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计模板并增加了带有否定直杠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计模 板(GB/T 14543-1993中的7.1,本部分中的7.1和7.2)。 本部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徐悲鸿艺术学院、北京市地铁线路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永权、白殿一、张亮、邹传瑜、安姚舜、周克。 原标准于1986年首次发布(标准编号为GB/T 7093.4-1986),1997年第一次修订时标准编号改 为GB/T 16903.1-1997,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GB/T 16903.1-2008 标志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第1部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计原则 1 范围 GB/T 16903的本部分规定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计原则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计。 本部分不适用于安全标志和道路交通标志的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16903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 10001(所有部分)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 15565(所有部分) 图形符号 术语 GB/T 16900-2008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总则 GB/T 16903.2 标志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第2部分:测试程序(GB/T 16903.2-2008, ISO 9186:2001,MOD)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56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 16903的本部分。为了使用方便,下面列出 了GB/T 15565中的部分术语。 3.1 以图形为主要特征,信息传递不依赖于语言的符号。 [GB/T 15565.1-2008,定义2.5] 3.2 向公众传递信息,无需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