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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17432-2012 (GB/T17432-2012) | 中文名称 |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 | 英文名称 | Methods of sampling for analyzing the chemical composition of wrought aluminum and aluminum alloy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H61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20.10 | 字数估计 | 7,748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7432-1998 | 引用标准 | GB/T 3190; GB/T 8005.1; GB/T 8005.2 | 采用标准 | ASTM E55-1991 (1996), NEQ; EN 14361-2004, NEQ; ASTM E716-1994 (2002), NEQ | 起草单位 | 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2年第41号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的术语与定义、试剂、主要工具和设备、样品的选取、试样的制备、储存和重新取样。本标准适用于变形铝及铝合金产品、半成品的化学成分分析用试样的制取方法。铸造铝合金锭、铝中间合金、其他金属及合金产品或半成品的化学成分分析用试样的制取也可参照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 |
GB/T 17432-2012: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
GB/T 17432-2012 英文名称: Methods of sampling for analyzing the chemical composition of wrought aluminum and aluminum alloy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的术语与定义、试剂、主要工具和设备、样品
的选取、试样的制备、储存和重新取样。
本标准适用于变形铝及铝合金产品、半成品的化学成分分析用试样的制取方法。铸造铝合金锭、铝中
间合金、其他金属及合金产品或半成品的化学成分分析用试样的制取也可参照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90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GB/T 8005.1 铝及铝合金术语 第1部分:产品及加工处理工艺
GB/T 8005.2 铝及铝合金术语 第2部分:化学分析
3 术语和定义
GB/T 8005.1、GB/T 8005.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试剂
4.1 丙酮(ρ0.79g/L)。
4.2 无水乙醇(ρ0.79g/L)。
5 主要工具和设备
5.1 取样勺:表面有附着牢固、均匀完整、洁净(无金属残留等污物)、干燥的耐热(取样过程中,不会因
高温导致膜层脱落)涂膜,足够盛下浇注一个样品所需的金属熔液。
5.2 取样模具:用钢或铸铁做成,内腔表面无气孔、生锈、残渣,内腔表面宜喷砂后进行钝化处理,内腔
形状宜浇铸表面光滑、均匀、尺寸符合化学成分分析方法要求的铸造样品。
5.3 制样设备:洁净的钻床、车床、铣床、刀具等。宜采用硬质合金工具制备试样,若使用钢质工具,应
在制样前清除吸附在其上的铁。
6 样品的选取
6.1 铸造(或铸轧)时取样
6.1.1 在铸造(或铸轧)稳定时,用取样勺(5.1)或撇渣工具将流槽中取样区的所有浮渣推开,然后立即
将取样勺(5.1)斜插入流槽液面下的清洁区域,快速搅拌,取样勺(5.1)达到熔体温度时舀样、收回。取
样勺(5.1)舀取的金属熔液不应接触固态金属、渣子、湿气、铁或灰尘。
6.1.2 立即将取样勺(5.1)舀取的金属熔液以均匀、平缓的流速注入已经加热的取样模具(5.2)中,用
金属熔液将取样模具(5.2)中的空气全部赶出,直至金属熔液注满浇口。注入金属熔液时,不应倾斜取
样模具(5.2),以免熔液溢出注入口。
注:宜通过在取样模具中预浇铸一个样品(非试验用样品)的方式加热取样模具。
6.1.3 待取样模具(5.2)中的金属熔液在无搅拌的情况下慢慢凝固后,开启取样模具(5.2)取出样品。
样品表面应无缩孔、无包裹物、无夹渣、无裂纹,表面不粗糙。
6.1.4 每熔次至少抽取一个样品。对于连续铸造,每班应至少取一个样品。
6.1.5 为取得成分均匀、具有代表性(代表整炉的化学成分)的样品,生产企业应制定适宜的取样程序。
6.2 产品或半成品上取样
6.2.1 产品或半成品的熔次可区分时,每一熔次抽取一件产品或半成品;熔次不可区分时,应按表1规
定(或按供、需双方协商结果)抽取产品或半成品。
6.2.2 从没有偏析的产品或半成品上切取试样坯料时,应在抽取的产品或半成品的任意部位随机选取
(应注意减少材料的取样损耗)试样坯料。从有偏析的产品或半成品上切取试样坯料时,应在抽取的产
品或半成品的不同部位[如同一铸锭(或铸轧产品)的头、尾部,必要时可加取中部]选取(应注意减少材
料的取样损耗)等数量的试样坯料。
注:各试样坯料的化学成分分析结果均应满足GB/T 3190或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各试样坯料的化学成分分析平均结果可代表整批或整个订货合同的产品或半成品的化学成分。
6.2.3 试样坯料表面应洁净无氧化皮(膜)、无脏物、无油脂、无刻痕。必要时可用适当的机械方法或化学方法去除表面的氧化皮(膜)、脏点、刻痕;也可用丙酮(4.1)洗净表面,再用无水乙醇(4.2)冲洗后
干燥。
6.2.4 生产企业如果在其生产过程中已确定材料化学成分[如已在铸造(或铸轧)时取样分析化学成分],
则交付前不必再对产品进行取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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