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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17969.1-2015 (GB/T17969.1-2015) | 中文名称 | 信息技术 开放系统互连 OSI登记机构的操作规程 第1部分:一般规程和国际对象标识符树的顶级弧 | 英文名称 |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Open systems interconnection -- Procedures for the operation of OSI registration authorities -- Part 1: General procedures and top arcs of the International Object Identifier tree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L79 | 国际标准分类 | 35.100.01 | 字数估计 | 26,214 | 发布日期 | 2015-12-10 | 实施日期 | 2016-08-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7969.1-2000 | 引用标准 | GB/T 9387.3; GB 13000; GB/T 16264.1; GB/T 16264.2; ISO 3166-1; ISO/IEC 6523-1; ISO/IEC 6523-2; ISO/IEC 8824-1; ISO/IEC 8824-2; ISO/IEC 9834-3; ITU-T REC.X.121; IETF RFC 3987; W3C XML 命名空间:2006 | 采用标准 | ISO/IEC 9834-1-2008, NEQ | 起草单位 |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 归口单位 |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5年第38号 | 提出机构 |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部分规定了登记的概念, 同时规定了登记分层名称树、特定类型对象的登记规程内容、国际对象标识符树的顶级弧、目录名称的导出和基于对象标识符的目录名。本部分适用于对象标识符的登记、开发和维护。 |
GB/T 17969.1-2015: 信息技术 开放系统互连 OSI登记机构的操作规程 第1部分:一般规程和国际对象标识符树的顶级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7969.1-2000
信息技术 开放系统互连 OSI登记
机构的操作规程 第1部分:一般规程
和国际对象标识符树的顶级弧
2015-12-10发布
2016-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1 范围
GB/T 17969的本部分规定了登记的概念,同时规定了登记分层名称树、特定类型对象的登记规程
内容、国际对象标识符树的顶级弧、目录名称的导出和基于对象标识符的目录名。
本部分适用于对象标识符的登记、开发和维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9387.3 信息技术 开放系统互连 基本参考模型 第3部分:命名与编址(GB/T 9387.3-
2008,ISO/IEC 7498-3:1997,IDT)
GB 13000 信息技术 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UCS)(GB 13000-2010,ISO/IEC 10646:2003,
IDT)
GB/T 16264.1 信息技术 开放系统互连 目录 第1部分:概念、模型和服务的概述
(GB/T 16264.1-2008,ISO/IEC 9594-1:2005,IDT)
GB/T 16264.2 信息技术 开放系统互连 目录 第2部分:模型(GB/T 16264.2-2008,ISO/
IEC 9594-2:2005,IDT)
ISO/IEC 6523-1 信息技术 组织和组织各部的标识结构 第1部分:组织标识方案的标识(In-
ISO/IEC 6523-2 信息技术 组织和组织各部的标识结构 第2部分:组织标识方案的注册(In-
ISO/IEC 8824-1 信息技术 抽象语法记法一(ASN.1) 第1部分:基本记法规范(Information
ISO/IEC 8824-2 信息技术 抽象语法记法一(ASN.1) 第2部分:信息对象规范(Information
ISO/IEC 9834-3 信息技术 开放系统互连 OSI登记机构的操作规程:在ISO 和ITU-T联合管
networks)
W3CXML命名空间:2006 XML中的命名空间(NamespacesinXML)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DCC 数据国家代码(DataCountryCode)
DUA 目录用户代理(DirectoryUserAgent)
5 登记
5.1 概述
5.1.1 很多标准定义了某些客体,这些客体要求唯一、无歧义标识,这可通过登记来完成。
5.1.2 登记是以相关利益方可得的方式将一个名称分配给某个对象,这通过登记机构来执行。
5.1.3 通过在标准中发布登记对象的名称及其定义,登记得以生效。这种机制要求该标准对每个登记
进行增补,因此它不适合登记活动频繁的情况。
5.1.4 可选的,在灵活基础上通过允许一个或者多个组织作为登记机构来完成登记,使登记得以生效。
5.1.5 对象名称形式(见6.1.5)和登记命名域的管理确保不同登记机构对唯一、无歧义对象名称的独立
分配。
5.2 登记命名域的管理
5.2.1 对整个登记命名域的管理要通过委派机构的过程来完成。在这个过程中,负责给定命名域的登
记机构可以将这个命名域分成几个子部分。在作这种工作时,登记机构可将,或者可不将由子部分形成
的命名域委派给下级登记机构。子部分的命名不必隐含下级登记机构。登记职责的委任可由下级登记
机构重复地应用以便进一步将它所负责的命名域分成几部分并且将这些部分的职责委任给它的下级登
记机构。
5.2.2 负责某个给定命名域的登记机构应为下级机构管理的那部分命名域分配名称。被分配的名称
应为全球无歧义性并应作为由该下级机构所分配的名称的前缀而连接在一起。这一过程通过各级登记
代理的反复应用确保了无歧义性名称的生成。登记名称的生成将在第6章中进一步规定。
注:一个组织、一项建议标准或一个自动化设施,均能成为多于一个命名域分区的登记机构。
5.3 操作
5.3.1 登记机构可关注无歧义性名称的分配(管理角色),还需要关注登记对象的定义,以验证这些定
义是否与定义该定义的标准一致(技术角色)。
5.3.2 登记对象的准则在各登记机构之间可以不同。每个机构有责任建立这些准则。一个登记机构
也可以定义它的任何下级机构用的准则。
注:在登记对象所考虑的各项准则是登记适合的级别。例如由特定登记机构所登记的某一对象的定义可以发现超
出由该登记机构范围的更广泛的用途。虽然被分配的名称是全球无二义性的并能在该登记机构之外使用,但
希望以一种更大范围、可被接受的方式重新定义的。倘若如此,则被重新定义的定义应向适合于该更大范围的
登记机构进行登记。
5.3.3 当某个对象类型实例登记超出一次时就要创建同义词。有许多正当理由要创建同义词,例如目
录的别名。检测同义词的存在是困难的。在不需要同义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技术审查或管理(就登记
机构而言)等手段尽可能减少其数量。对每种情况应判定其是不是必须的和实际的。
注:没有切实可行的办法确保相同的对象未被多个登记机构登记,本部分不确保一个对象只分配单一名称。
6 登记分层名(称)
6.1 通用的RH名称树
6.1.1 RH名称树是适用于任何形式的分层名称的通用概念,其中名称是从树根到叶子的各个弧值的
连接。RH名称树以分配给弧的值不同而不同(典型的如:字母数字、数字或者属性类型值对)。所有目
录名称、MHS名称、ASN.1对象标识符和OID国际化资源标识符都是特定形式的RH名称树的分层
名称。
6.1.2 当前定义的全部RH名称树(OID树,以及支持目录名称和 MHS名称的树),其根对应于本部
分、其叶子和非叶结点对应于被登记对象。非叶结点对应于登记机构,登记职责由上级结点委任。
6.1.3 从给定结点到它的直接下级结点的弧,由不同类型的一个或多个主值中的一个在该结点范围内
无歧义定义。这些主值由其上级结点登记机构分配,这样,从根到某个结点的路径,通过连接路径上弧
的主值,为该结点提供了一个无歧义名称。弧可以有辅值,辅值不必无歧义标识该弧,但是可读的,以便
更加清楚地描述对象的本质。
6.1.4 一般说来,由某个登记机构分配的值的类型包括整数值、字母数字值和其他类型的值,但是RH
名称树的特定形式限制了值的类型。字符集范围和值的组成规则应在登记机构的规程中进行定义。下
级登记机构根据需要可进一步限制或者扩展字符集范围和值的组成规则。
6.1.5 某些特定名称形式的生成在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中定义。
6.2 OID的特定RH名称树
6.2.1 ASN.1对象标识符(OBJECTIDENTIFIER)和OID国际化资源标识符(OID-IRI)两种类型,根
据ISO/IEC 8824-1中的规定,都是ASN.1类型,其抽象值与特定形式的RH名称树(OID树)相关联。
这些类型的值的语义参照OID树规定。
因为具有主整数值的所有弧均自动定义一个整数值 Unicode标号(见6.2.4)。前者能用于OID值而后者能用
于OID-IRI值,即使没有其他Unicode标号也没有辅标识符。
6.2.2 OID树的每条弧均应以主整数值来标记,这同时自动定义了整数值Unicode标号。可以有零个
或多个的非整数Unicode标号,以及零个或多个辅标识符。某些非整数Unicode标号和辅标识符可以
是附加Unicode标号或附加辅标识符。
注:本部分给所有顶级弧分配了一个主整数值(同时定义了一个整数值的 Unicode标号)、一个非整数值的 Unicode
标号和一个辅标识符。附加Unicode标号和附加辅标识符根据A.6分配。
6.2.3 整数值的 Unicode标号应仅包含从 DIGITZERO 到 DIGITNINE的字符,不应以 DIGIT
ZERO字符开始,除非只有单个字符和弧的主整数值为零。
6.2.4 整数值的Unicode标号,当依照整数值的十进制表示为一个整数值时,应产生主整数值。
6.2.5 非整数的Unicode标号应满足以下约束:
6.2.5.1 非整数的Unicode标号应包含至少一个不在DIGITZERO字符到DIGITNINE字符范围内
的字符。
6.2.5.2 非整数的Unicode标号应只包含服从6.2.5.3的下列字符:
6.2.5.3 在上述范围内由GB 13000标识为 “(此位置不应使用)”的字符从该范围排除。
注:工具开发者宜注意,这一规定可在GB 13000未来版本中除去,并可容忍对此约束的违反。
6.2.6 弧的主整数值(和相应的整数值的Unicode标号)不限定最大值,但以下除外:
a) 根弧仅限于主整数值0到2的三个弧;
b) 根弧0和1下的弧,其主整数值限制为0至39的40个弧。
注:这使根弧0和1下的顶级弧、根弧2下0至47弧的主整数值以 ASN.1对象标识符编码方案的单八位位
组来编码(见ISO/IEC 8825),从而优化了编码方案。
6.2.7 一个弧也可以(但不必)为其分配零个或多个辅标识符以及零个、一个或多个附加辅标识符,这
些标识符是人可读的值但不必是无二义性的。弧的字母数字值标识符都要求以小写字母开始,并且只
包含字母、数字和连字符;弧的Unicode标号标识符是符合GB 13000的字符。附标识符和附加辅标识
符最后一个字符不应是HYPHEN-MINUS字符,名称中也不应包含两个连续的HYPHEN-MINUS字
符(见ISO/IEC 8824-1)。
注:建议同一辅标识符不宜用于给定结点下的两个不同的弧。
6.2.8 对于给定的结点,分配给这个结点下的弧(包括长弧)的主整数值和所有 Unicode标号,要求区
别于分配给同一结点的其他弧(包括长弧)的所有主整数值和Unicode标号。
注1:对辅标识符未提出任何要求。
注2:在根弧带主标识符2的情况下,有可能分配一个从根到直接在弧2之下的结点的一个 Unicode标号。对于一
个始于某一结点的Unicode标号上述无二义性要求,除直接在根下的结点的标号外,还适用于这些标号。
注3:两个Unicode标号当且仅当包含不同的GB 13000字符集时是不同的。有时可视为“类似的”Unicode字符(例
如大小写字母,或在不同语言、不同空间的形式中的数),在本部分中是有区别的。而与显示和打印表示有关
的字体或字型概念,这里并不涉及。所有这些均属于GB 13000字符码问题。
6.2.9 被标识的每个对象恰好分配给一个结点(通常是叶子结点,但不必是),并且没有其他对象分配
给该同一结点。因此,一个对象被从根到分配给该对象的结点的路径上的弧的主整数值序列唯一且无
二义性地标识,也可被从根到分配给该对象的结点的路径上的弧的Unicode标号序列无二义性地标识。
注:向顶级弧分配主整数值(定义了一个整数值 Unicode标号)、辅标识符和附加辅标识符的机构,在附录 A中
规定。
6.2.10 根弧2下的各条弧由ITU-T和ISO/IEC 之间的联合协议进行分配。Unicode标号分配也由
ITU-T和ISO/IEC 之间的联合协议确定。
注:分配这样一个Unicode标号是可能的,直接标识一条包含两个弧的路径,从根到弧2下的弧(Unicode标号
“JOINT-ISO -ITU-T”,见A.7)。
6.2.11 一个ASN.1OID值在语义上是OID组件的有序清单。从OID树的根开始,每个OID组件使
用弧的主整数值来标识树的一条弧。最后的OID组件标识对象结点对应的那条弧,由ASN.1OBJECT
注:ISO/IEC 8825规定了能用于计算机通信的OBJECTIDENTIFIER值的编码。
6.2.12 一个OID-IRI值在语义上是OID-IRI组件的一个有序清单。从OID树的根开始,每个 OID-
IRI组件使用弧的Unicode标号来标识树的一条弧。最后的 OID-IRI组件标识对象结点对应的那条
弧,由OID-IRI值标识的就是这个对象。
注:ISO/IEC 8825规定了能用于计算机通信的OID-IRI值的编码。
6.2.13 一个OBJECTIDENTIFIER类型的ASN.1值记法可包含辅标识符。
6.2.14 在标准分配主整数值、Unicode标号和(或)辅标识符来标识对象时,建议标准中宜有一个附录,
总结其中作出的分配,使用OBJECTIDENTIFIER和OID-IRI值记法中的两者或二者之一,记录能用
来标识该对象的名称的所有变量(当有多个变量时采用合适的约定)。
6.2.15 登记机构分配OBJECTIDENTIFIER值或OID-IRI值来标识一个对象时,建议登记机构也宜
分配一个ASN.1对象描述符类型(见ISO/IEC 8824-1)的值来描述该对象。
6.2.16 一个 OID-IRI的 ASN.1值记法能用在 ASN.1模块以外来标识一个对象。一个 OBJECT
IDENTIFIER值的ASN.1值记法能用在ASN.1模块以外来标识一个对象,只要该记法不包含ASN.1
值引用。
7 特定类型对象的登记规程内容
7.1 特定类型对象的登记规程可以在独立的标准中规定。在适用于对象类型的通用登记和适用于由
特定标准规定的特定登记的登记规程之间应有区分。
7.2 标准内容应包括:
a) 需要登记的正当理由;
b) 说明要登记对象的范围;
c) 对已定义了对象类型的标准和任何别的可适用的标准的引用;
d) 登记规程中所用的定义和缩略语;
e) 说明该登记是否要求登记机构去执行技术角色;
f) 规范的登记项内容,至少包括:
1) 用于主值和辅值的类型,以及这些类型的组合方式;
2) 提出登记项的组织的名称;
3) 提交登记的日期;
4) 对象的定义(登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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