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 主页 > GB/T > 第723页 > GB/T 17981-2025
| 标准编号 | GB/T 17981-2025 (GB/T17981-2025) | | 中文名称 | 空气调节系统经济运行 | | 英文名称 | Economic operation of air conditioning system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F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010 | | 字数估计 | 22,217 | | 发布日期 | 2025-10-31 | | 实施日期 | 2026-05-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7981-2007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7981-2025: 空气调节系统经济运行
ICS 27.010
CCSF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7981-2007
空气调节系统经济运行
2025-10-31发布
2026-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4
5 评价指标与评价方法 9
6 运行管理 1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17981-2007《空气调节系统经济运行》,与GB/T 17981-2007相比,除结构调
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b) 增加了民用建筑舒适性空调系统和工业建筑工艺性空调系统经济运行时的合理室内环境参数
(见4.1.3);
c) 增加了“用能分项计量与数字化”和“运行数字化与智慧化”(见4.2和4.3);
d) 增加了“冷热源设备和系统经济运行”“水系统经济运行”“空调末端经济运行”要求(见4.4、4.5
和4.6);
e) 增加了“可再生能源和低碳经济运行”要求(见4.7);
f) 更改了“评价指标与评价方法”,增加了“能耗强度类型指标”“能效类型指标”和“碳排放类型指
标”要求(见5.1、5.2和5.3,2007年版的“空调系统经济运行的评价指标与方法”);
g) 更改“节能管理”为“运行管理”,增加了内容(见6.1、6.2和6.3,2007年版的“节能管理”)。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清华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
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大学建筑设计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国家节能中心、华中科技大学、广东美的暖通
设备有限公司、易清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克莱门特捷联制冷设备
(上海)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艾客制冷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捷能易道能效科技有
限公司、上海理工大学、深能科技(西安)有限公司、青岛艾德森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中汽院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信弘智维(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观天执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和业投资有限公司、蓝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网雄安新区供电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魏庆芃、夏玉娟、杨毅、周敏、吴蔚兰、张辉、陈彦如、朱伟峰、丁德、谢鸿玺、张阳、
王侃、邓杰文、张蓓红、张晓灵、夏小平、李元阳、初宁波、张培东、徐韬、李晓乐、张华、陈永胜、卫宇、
刘建波、王兴娣、李婷、周铁程、张良、张程、张在喜、王毅、王政、初虹、聂美清、陈运华、陈田、刘敬文、
刘义江。
本文件于2000年首次发布,2007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空气调节系统经济运行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空气调节系统(以下简称空调系统)经济运行的技术要求、评价指标与评价方法和运
行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中的集中空调系统,以及多个建筑共同使
用的集中空调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 19577-2024 热泵和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34913 民用建筑能耗分类及表示方法
GB 50019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T 50155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
GB 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352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T 51161 民用建筑能耗标准
GB/T 51245 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
GB 55015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GB 55016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建筑 publicbuilding
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
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信、广
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用房(如机场、车站建筑等)的统称。
3.2
工业建筑 industrialbuilding
生产厂房、仓库、公用辅助建筑及生活、行政辅助建筑的统称。
3.3
服务于生产,以温度、相对湿度、空气微粒数和压力为主要控制对象,用于生产车间、试验室、实验动
物房、环境试验室等,创造各种生产需要的环境,使生产正常开展和保证产品质量的空调系统。
3.4
一定时间段内空调系统总能耗与空调面积之比。
注:以千瓦时电每平方米(kWh电/m2)表示。
3.5
一定时间段内空调系统制冷工况下制备的总冷量与空调面积之比。
注:以千瓦时冷每平方米(kWh冷/m2)表示。
3.6
一定时间段内空调系统制热工况下制备的总热量与空调面积之比。
注:以千瓦时热每平方米(kWh热/m2)表示。
3.7
同一时间段内空调系统制备的总冷量与空调系统制冷工况下各设备总能耗之比。
注:包括冷水机组、冷水泵、冷却水泵、冷却塔风机及空调末端的风机、水泵在内的能耗,以千瓦时冷每千瓦时电
(kWh冷/kWh电)表示。
3.8
同一时间段内空调系统制备的总冷量与制冷工况下冷站各设备总能耗之比。
注:包括冷水机组、冷水泵、冷却水泵和冷却塔风机能耗之比,不包括空调末端的风机、水泵的能耗,以千瓦时冷每
千瓦时电(kWh冷/kWh电)表示。
3.9
同一时间段内空调系统制备的总冷量与制冷工况下冷源系统各设备总能耗之比。
注:包括冷水机组、冷却水泵和冷却塔风机能耗,不包括冷水泵和空调末端的风机、水泵的能耗,以千瓦时冷每千瓦
时电(kWh冷/kWh电)表示。
3.10
同一时间段内冷水机组制备的冷量与冷水机组能耗之比。
注:以千瓦时冷每千瓦时电(kWh冷/kWh电)表示。
3.11
同一时间段内空调系统制备的总冷量与冷水泵总能耗之比。
注:包括冷水系统的一次泵、二次泵、加压泵、二级泵等在内的能耗,以千瓦时冷每千瓦时电(kWh冷/kWh电)表示。
3.12
空调系统中的新风机组、空调机组、风机盘管、变风量箱、冷却散热用送排风机、热回收机组以及辐
射供冷供热用的局部循环泵等末端设备。
注:简称为空调末端。
3.13
regime;EERT
同一时间段内空调系统制备的总冷量与空调末端各种风机、水泵能耗之比。
注:以千瓦时冷每千瓦时电(kWh冷/kWh电)表示。
3.14
同一时间段内空调系统制备的总冷量与冷却水泵能耗之比。
注:以千瓦时冷每千瓦时电(kWh冷/kWh电)表示。
3.15
空调系统单位制冷量补水量系数 waterrefilingrate;WRef
同一时间段内制冷工况下为满足冷却塔蒸发散热、水处理装置排污需求和存在一定飘水下的冷却
水系统补水量,与空调系统制备的总冷量之比。
注:以升每千瓦时冷(L/kWh冷)表示。
3.16
regime;EERHP
同一时间段内空调系统制热工况下制备的总热量与热泵机组、热源泵、热水泵等热泵热源系统各设
备总能耗之比。
注:以千瓦时热每千瓦时电(kWh热/kWh电)表示。
3.17
同一时间段内空调系统制冷工况下各设备电耗和燃料消耗导致的碳排放量与空调系统制备的总冷
量之比。
注:以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千瓦时冷(kgCO2eq/kWh冷)表示。
3.18
同一时间段内空调系统制热工况下各设备电耗和燃料消耗导致的碳排放量与空调系统制备的总热
量之比。
注:以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千瓦时热(kgCO2eq/kWh热)表示。
3.19
一定时间段内输入空调系统的电、冷、热和燃油、燃气等能源导致的碳排放并折算为二氧化碳,与空
调面积之比。
注: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平方米(kgCO2eq/m2)表示。
3.20
空调面积 airconditionedarea;A
由空调系统设备提供降温、除湿服务的区域的面积。
注:空调面积包括空调区域中的走廊、墙体面积。空调区域与非空调区域邻接时,取墙中线计算。单位为平方米
(m2)。
3.21
操作温度 operativetemperature
综合空气温度和平均辐射温度对人体热感觉影响的当量温度。
注:单位为摄氏度(℃)。
4 技术要求
4.1 室内环境保障
4.1.1 空调系统应在满足建筑物使用过程中室内环境控制要求、室内人员卫生安全和健康要求、不影
响空调系统使用寿命等基础上,实现经济运行。
4.1.2 室内环境的主要控制物理量应包括温度、湿度、新风量、以CO2 浓度及细颗粒物浓度等为代表的
室内空气物理参数,宜包括室内风速、室内外空气压差等参数。
4.1.3 空调系统运行时的室内环境被控参数应根据建筑功能、使用要求以及室外气象参数等合理确
定,并应满足GB 50019、GB/T 50155、GB 50189、GB 50352、GB/T 51245、GB 55016中对室内环境控制
的要求。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舒适性空调系统和工业建筑中的工艺性空调系统经济运行时的室内
环境主要被控参数宜参照表1的规定。
表1 空调系统经济运行时的室内环境控制参数值
房间类型
夏季
温度
相对湿度
冬季
温度
相对湿度
新风量
m3/h(每人)
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舒适性空调系统
特定房间 24~26 40~65 18~21 30~60 30~50
一般性降温空调通风供热房间 26~28 40~65 18~20 30~60 10~30
大堂、过厅 26~28 - 16~18 - 5~10
工业建筑工艺性空调系统
一般性降温通风供热房间 ≤28 ≤70 ≥15 ≤70 满足人员卫生要求
一般精度恒温空调房间 1≤|偏差|≤3 - 1≤|偏差|≤3 -
高精度恒温空调房间 |偏差|≤0.5 - |偏差|≤0.5 -
超高精度恒温空调房间 |偏差|≤0.1 - |偏差|≤0.1 -
恒温恒湿空调房间 |偏差|≤0.5
工艺要求
偏差±5%
|偏差|≤0.5
工艺要求
偏差±5%
满足工艺设备排风、房间
正压、人员新风等,且人
员新风量应保证每人不
小于30m3/h
工艺无特殊要求净化空调房间 20~26 30~70 20~26 30~70
满足工艺设备排风、房间
正压、人员新风等,且人
员新风量应保证每人不
小于40m3/h
人工气候室和环境试验室等 满足工艺要求
注1: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夏季室内温度给出最低温度要求,冬季规定了室内温度最高值,为实现空调系统经济
运行,室内温度满足使用要求即可。不提倡夏季空调制冷工况下室内温度过低、冬季供热工况下室内温度
过高。
注2:特定房间通常为对外经营性且标准要求较高的个别房间,以及其他有特殊需求的房间。对于冬季室内有
大量内热源的房间,室内温度宜高于以上给定值。
注3:表中的新风量指夏季室外温度或湿度高于室温或冬季室外温度低于室温时的新风量,当利用室外新风对
室内进行降温或排湿时,不受此表参数限制。
4.1.4 对允许提高室内空气流动速度的场所,包括建筑室内人员大堂、过厅等短期逗留区域,宜在夏季
空调系统运行时适当提高空气流动速度和室内温度设定值,其中空调供冷工况室温设定值宜比长期逗
留区域提高1℃~2℃。
4.1.5 建筑室内采用辐射供冷供热运行时,室内温度设定值宜降低2℃;采用辐射供冷运行时,室内温
度设定值宜提高0.5℃~1.5℃,使得室内操作温度处于舒适区。
4.1.6 空调系统在运行期间,应合理控制新风量,舒适性空调房间内 CO2 浓度宜控制在
1000mL/m3~1500mL/m3 范围内。
4.1.7 对多出入口或出入口开口面积较大的建筑物,在冬季空调系统运行时,应通过提高出入口和围
护结构气密性、平衡建筑物排风量和补风量,并减少冷风通过出入口的渗入。
4.1.8 除生产工艺应保证相应的空调室内环境控制参数外,其他能在较低精度级别空调室内生产的不
应提高级别,一般洁净度要求能满足控制要求的不应提高洁净要求,并且宜压缩洁净室面积和高度,以
节约空气调节系统投资和运行费用。
4.1.9 空调房间应有较好的密闭和防潮性能,宜具有外窗开启与空调末端关闭之间的联动互锁,并采
取必要的遮阳措施,避免太阳直射到室内温度传感器。
4.1.10 对于有舒适性要求的空调厂房,采用局部区域空气调节可以满足要求时,应采用局部区域空调
与通风相结合的系统,保障人员集中工作地带形成局部小气候,减少空调负荷。
4.1.11 高度在10m以上,容积大于10000m3,有舒适性要求的高大厂房和民用建筑的高大空间,宜
采用分层空调系统并按分层空调形式运行。
4.1.12 空调系统应设置自动控制系统并定期进行系统再调适,对空调系统的各项参数如温、湿度调
节、水温及压差控制等实行按逻辑程序自动控制,对控制效果进行评估评价,保证空调系统在全年多工
况运行时能实现经济运行。
4.2 用能分项计量与数字化
4.2.1 应对空调系统冷源的制冷量、热源的制热量进行计量,并对供向建筑物的供冷量、供热量进行计
量。采用外部冷源或热源供冷供热的建筑,应对该建筑空调系统所消耗的冷量和热量分别计量。
4.2.2 空调系统用电量应独立计量,系统中各类设备的用电量应分项计量,包括:
a) 冷水机组和热泵机组用电量;
b) 冷水系统循环泵用电量(如有高低分区则应包括高区板式换热器二次侧冷水循环泵);
c) 冷却水系统循环泵用电量;
d) 冷却塔风机用电量;
e) 供热热水循环泵用电量,如有高低分区则应包括高区板式换热器二次侧热水循环泵;
f) 浅层或中深层地热能热泵地源换热侧循环泵、水源热泵系统的水源侧循环泵用电量;
g) 空调末端设备用电量,如空调机组和新风机组、新风热回收机组等的风机用电量,空调系统冷
却散热或通风用送、排风机用电量,空调系统风机盘管风机、动力型变风量装置风机以及辐射
供冷供热用的局部循环泵等空调末端设备用电量;
h) 其他必要的空调系统设备的用电量,如蓄冷空调系统中的载冷剂循环泵、释放冷循环泵等。
4.2.3 使用燃料或蒸汽、热水驱动的吸收式冷水机组、吸收式热泵、空调供热用锅炉等冷热源设备,应
对其燃料消耗量及蒸汽、热水用量进行计量。
4.2.4 采用建筑本体或周边光伏发电并向空调系统供电的系统,应计量光伏总发电量、空调系统消纳
的光伏发电量。如采用光储直柔技术并应用于空调系统,宜计量光储直柔配电系统中双向逆变器的充
放电方向、交直流侧分别的逆变电量,以及被空调系统相关设备以直流方式直接消纳的电量。
4.2.5 采用水源热泵、地源热泵作为冷热源的空调系统,应对水源或地下换热器从地下土壤岩层中的
换热量进行计量。
4.2.6 应对空调系统的冷却水系统、冷水循环和供热循环系统的补水量进行计量。对于数据中心冷却
系统宜设置空调补水计量装置。
4.2.7 空调系统宜采用数字化能耗计量装置,并固定时间间隔自动记录,数据本地存储和上传,实现空
调系统能源消耗量的集中数字化监测,宜与空调设备监控系统数据实现互通。
4.2.8 应对能耗数据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并按照本文件所规定的评价指标和方法,结合数据挖掘和人
工智能等技术进行深入分析,指导空调系统经济运行。
4.3 运行数字化与智慧化
4.3.1 空调系统运行宜通过物联网(IoT)对运行调节控制过程的数据进行采集。
4.3.2 室内外环境参数宜采用数字化采集,包含以下内容:
a) 室内房间温度、湿度、CO2 浓度、PM2.5浓度;
b) 室外空气干球温度、湿球温度、大气压力、PM2.5浓度。
4.3.3 空调系统冷源和热源设备运行调节控制过程宜采用数字化采集,包含以下内容:
a) 设备启停状态、运行台数、累计运行时间;
b) 供冷量、供热量、蒸汽供应量、补水量;
c) 蓄能装置的实时储能量、释能量;
d) 设备输入电流、电压、功率,运行频率或挡位;
e) 载冷剂的进出口温度、压力、流量;
f) 冷热媒饱和蒸发/冷凝压力温度、压力;
g) 烟气排放温度;
h) 流量开关、电动阀的调节和开关状态。
4.3.4 空调系统冷却排热或热泵热源侧设备运行调节控制过程宜采用数字化采集,包含以下内容:
a) 设备启停状态、运行台数、累计运行时间;
b) 冷却塔风机输入电流、电压及功率,风机变频器的频率或挡位;
c) 浅层或中深层地热能热泵热源侧地埋管换热器供回水温度、水压、流量、吸热量与释热量;
d) 水源热泵水源侧水质、水位和水温;
e) 流量开关、电动阀的调节和开关状态。
4.3.5 空调系统水系统和设备运行调节控制过程宜采用数字化采集,包含以下内容:
a) 设备启停状态、运行台数、累计运行时间;
b) 设备输入电流、电压、功率,运行频率或挡位;
c) 设备进、出水的压力、流量;
d) 系统起始端与最不利环路的温度、压力;
e) 电动阀的调节和开关状态,平衡调节控制阀的阀位、测点压力、流量;
f) 过滤器、空气净化器前后压差的超压报警信号。
4.3.6 空调系统末端设备运行调节控制过程宜采用数字化采集,包含以下内容:
a) 空气冷却器/加热器、加湿器的前后空气温度与湿度,冷却器和加热器盘管回水温度等;
b) 变风量末端装置的阀位、风量;
c) 空调机组、新风机组、新风热回收机组等系统中各功能段对应温度、湿度,过滤器前后静压
差,风机风量和静压等。
4.3.7 空调系统宜配置数字化运行调节与控制管理系统,宜具备实时显示空调系统主要设备的组成、
运行状态、基础参数、关键指标参数计算结果等基本功能。
4.3.8 空调系统配置的数字化运行调节与控制管理系统应具备经济运行控制策略,具备空调系统设备
独立、智能、高效运行的功能,具备通过控制算法保障设备运行在高效区间的功能,具备协同各设备保障
全系统高效节能经济运行的功能。
4.4 冷热源设备和系统经济运行
4.4.1 冷热源设备应根据室外气象条件和负荷变化,采用低温供热、高温供冷变工况运行模式。在非
高温高湿的室外工况下,应在保障室内空调末端设备除湿效果和舒适度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冷水供水设
定温度,并监测冷水回水温度。
4.4.2 间歇运行的冷热源设备,应根据气候情况、空调负荷特性和建筑实际需要,利用建筑物的热惯性
选择合理的运行时间,宜在供冷或供热前0.5h~1.0h开启,供冷或供热结束前0.5h~1.0h关闭。
4.4.3 空调系统在有条件时宜采用错峰运行措施,充分利用低谷电价或充分吸纳建筑物本体光伏等可
再生能源发电量。
4.4.4 宜采用基于已有运行数据建模、短期负荷预测、设备运行能效检验等技术,实现冷热源设备高效
智慧运行调节。
4.4.5 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宜安按季节蓄、按每周蓄、按每天早晚蓄等设置多种蓄能模式,依地埋管
取热能力、建筑冷热需求和电网电价等优化运行调节,提高利用率。
4.4.6 对于多台冷水机组的空调系统冷源,应关闭处于停止状态的冷水机组的冷水与冷却水管路上的
阀门,防止短路旁通。非空调期冷水机组停机时,应切断电源,防止冷水机组待机时持续加热润滑油消
耗电能,宜参照冷水机组的使用要求提前接通电源预热润滑油。
4.4.7 空调系统有多种冷热源时,应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部分或全部使用经济性更好的冷热源,并应调
整各冷热源设备间的输配介质流量,使其流量与负载相匹配。有条件的情况下在过渡季,宜采用冷却塔
直接供冷。
4.4.8 冷水机组蒸发器的蒸发温度与冷水出口温度之差、冷凝器的冷凝温度与冷却水出口温度之差应
控制在正常范围内。当超出时,应及时检查蒸发器出口过热度和制冷剂充灌量、检查冷凝器的结垢情
况,并采取解决措施。
4.4.9 多台冷却塔并联运行时,在保持各冷却塔之间水量分配均匀的条件下,应充分利用冷却塔换热
面积,实现一机对多塔运行,应关闭不工作冷却塔的冷却水管路的水阀,防止冷却水通过不开风机的冷
却塔旁通。冷却塔风机宜采用变频调速调节。
4.4.10 应保持冷却塔和风冷式冷水机组的室外机通风良好。冷却塔应制定冷却塔清洗计划,定期进
行清洗,并采用吸附除垢方式,减少冷却水的连续排污。
4.4.11 当有一定生活用热需求时,宜采用冷水机组冷凝热回收措施并设置热回收蓄能装置,在运行中
解耦冷水机组工作排热与生活热水用热之间时间上的差异。
4.5 水系统经济运行
4.5.1 冷水泵和冷却水泵的运行台数应满足冷水机组的运行需求;为使水泵全年在高效点运行,应根
据水系统实际流量需求、阻力系数等对水泵运行台数和频率进行优化控制调节。
4.5.2 在部分空调末端所服务的空间不满足其环境控制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