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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18106-2021 (GB/T18106-2021) | | 中文名称 | | | 英文名称 | Classification of retail format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10 | | 字数估计 | 14,169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8106-2021
Classification of retail formats
ICS 01.140.30
A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8106-2004
零 售 业 态 分 类
2021-03-09发布
2021-10-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零售业态分类原则 1
4 零售业态分类 2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各零售业态的基本特点 6
参考文献 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8106-2004《零售业态分类》。本标准与GB/T 18106-2004相比,除编辑性修
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取消了“食杂店”业态;
---取消了有店铺零售分类中“大超市”“家居建材商店”“厂家直销中心”三个独立业态,将“大超
市”并入超市业态;将“家居建材商店”并入专业店业态;将“厂家直销中心”并入购物中心业态,
更名为“奥特莱斯型购物中心”;
---细化了便利店业态分类;
---按营业面积大小和生鲜食品营业面积细化了超市业态分类;
---细化了购物中心业态;
---增加了集合店业态;
---增加了无人值守商店业态;
---在无店铺零售中,增加了流动货摊零售业态;
---将原“网上商店”修改为“网络零售”;
---将原“电视购物”修改为“电视/广播零售”;
---将原“自动售货亭”修改为“无人售货设备零售”。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连锁经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3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永辉超
市股份有限公司、阿里研究院、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华
快客便利有限公司、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万达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
限公司、都乐(上海)水果蔬菜贸易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虹、赵涛、楚东、王汭妲、姜星、赖阳、吕志彬、贾娅玲、孙文波、杨爱国、赵萌、
王志彬、段世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8106-2000、GB/T 18106-2004。
零 售 业 态 分 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零售业态的分类原则及分类。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主要从事零售经营和运营活动的主体。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零售 retailing
主要面向最终消费者(如居民等)的销售活动,生产资料的销售不作为零售活动。
注:改写GB/T 4754-2017,F52说明。
2.2
零售业态 retailformats
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商品零售经营者对相应要素进行组合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态。
2.3
食品 food
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加工食品,不包括烟草或只作药品用的
物质。
[GB/T 15091-1994,定义2.1]
2.4
单品 stockkeepingunit;SKU
商品的最小分类单位。
[GB/T 10465-2008,定义8.1.1]
2.5
非食品类商品 non-foodproducts
零售店铺内除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等商品之外的日用生活消费品。
2.6
电子商务平台 e-commerceplatform
在网络商品交易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信
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
3 零售业态分类原则
3.1 根据有无固定营业场所,零售业态可分为有店铺零售和无店铺零售两大类。
3.2 有店铺零售按店铺的特点,根据其经营方式、商品结构、服务功能,以及选址、商圈、规模、店堂设
施、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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