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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18146.3-2015 (GB/T18146.3-2015) | 中文名称 | 大麻纤维 第3部分:棉型大麻纤维 | 英文名称 | Hemp fiber -- Part 3: Cotton type hemp fiber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B32 | 国际标准分类 | 59.060.10 | 字数估计 | 7,721 | 发布日期 | 2015-07-03 | 实施日期 | 2015-10-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8146.3-2000 | 引用标准 | GB/T 8170; GB/T 9995; GB/T 18147.1; GB/T 18147.3; GB/T 18147.4; GB/T 18147.5; GB/T 18147.6 | 起草单位 | 总后勤部军需装备研究所 | 归口单位 | 中国纤维检验局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5年第22号 | 提出机构 | 中国纤维检验局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GB/T 18146的本部分规定了棉型大麻纤维的定义、技术要求、抽样数量和取样方法、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棉型大麻纤维的品质评定。 |
GB/T 18146.3-2015: 大麻纤维 第3部分:棉型大麻纤维
GB/T 18146.3-2015 英文名称: Hemp fiber -- Part 3: Cotton type hemp fiber
ICS 59.060.10
B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8146.3-2000
大麻纤维
第3部分:棉型大麻纤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GB/T 18146《大麻纤维》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大麻精麻;
---第2部分:大麻麻条;
---第3部分:棉型大麻纤维。
本部分为GB/T 18146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 18146.3-2000《大麻纤维 第3部分:大麻落麻》。与GB/T 18146.3-2000相
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由《大麻纤维 第3部分:大麻落麻》变更为《大麻纤维 第3部分:棉型大麻纤维》;
---修改了范围,将“适用于大麻本色落麻”修改为“适用于棉型大麻纤维的品质评定”;
---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18146.1;
---增加了“棉型大麻纤维”的定义;
---取消了“大麻马克隆值”,以“细度”代替;
---修改了棉型大麻纤维的技术要求;
---修改了抽样数量和取样方法。
本部分由中国纤维检验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总后勤部军需装备研究所、汉麻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云南省纤维检验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郝新敏、高明斋、梁宁、赵军、陶然、杨元。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8146.3-2000。
大麻纤维
第3部分:棉型大麻纤维
1 范围
GB/T 18146的本部分规定了棉型大麻纤维的定义、技术要求、抽样数量和取样方法、试验方法、检
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棉型大麻纤维的品质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995 纺织材料含水率和回潮率的测定 烘箱干燥法
GB/T 18147.1 大麻纤维试验方法 第1部分:含油率试验方法
GB/T 18147.3 大麻纤维试验方法 第3部分:长度试验方法
GB/T 18147.4 大麻纤维试验方法 第4部分:细度试验方法
GB/T 18147.5 大麻纤维试验方法 第5部分:断裂强度试验方法
GB/T 18147.6 大麻纤维试验方法 第6部分:疵点试验方法
4 技术要求
4.1 棉型大麻纤维类别按细度分为一类、二类、三类,每类中分为一等、二等,二等以下为等外。
4.2 棉型大麻纤维按含油率、平均长度、短纤率、断裂强度、硬条率、麻粒、外观品质特征等七项技术要
求定等。
4.3 技术要求见表1。
4.4 公定回潮率12.0%,实测回潮率平均不得大于13.0%。
5 抽样数量和取样方法
5.1 抽样数量
抽样数量按每批件数的多少而定。2件及以下者取1件,5件及以下者取2件,10件及以下者取
3件,25件及以下者取4件,350件及以下者取5件,350件以上者取6件。
5.2 取样方法
5.2.1 单件取样
5.2.1.1 回潮率测试取样:在批样中每件取样约50g(取样深度距麻包外层10cm~15cm),立即装入
密闭容器中,用于回潮率测试。
5.2.1.2 外观品质检验取样:从批样中每件取样约100g(取样深度距麻包外层10cm~15cm),平放在
工作台上,进行外观品质检验。
5.2.1.3 将外观品质检验后的样品充分混合,组成实验室样品,进行测试取样:
a) 含油率测试取样:取3个试样,每个约5g,测含油率。
b) 长度测试取样:取3个试样,每个约150mg,测纤维长度。
c) 细度测试取样:取3个试样,每个约300mg,测细度。
d) 断裂强度测试取样:取12个试样,每个约5mg,测断裂强度。
e) 麻粒、硬条率测试取样:取3个试样,每个约1g,测麻粒、硬条率。
5.2.2 批样取样
对多件批样,应对每件分别按5.2.1规定取样试验,试验数据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批试验结果。
6 试验方法
6.1 回潮率
通过手感目测,确定麻件中麻纤维回潮率无明显异常后,按GB/T 9995执行。
6.2 外观品质
在北向昼光或模拟昼光(照度≥600lx)条件下,目测检验。
6.3 含油率
按GB/T 18147.1执行。
6.4 平均长度、短纤率
按GB/T 18147.3执行。
6.5 细度
按GB/T 18147.4执行。
6.6 断裂强度
按GB/T 18147.5执行。
6.7 麻粒、硬条率
按GB/T 18147.6执行。
6.8 公定质量
6.8.1 公定质量检验以批为单位。每批称重并记录毛重。
6.8.2 根据批量大小,按5.1规定的抽样数量,称取包装物的质量,计算单件包装物的平均质量,结果保
留两位小数。
6.8.3 每批麻纤维净重按式(1)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6.8.4 每批麻纤维公定质量按式(2)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7 品质评定
棉型大麻纤维的类别、等级,按表1的技术要求进行判定,以最低项分类定等。
8 交接验收
8.1 棉型大麻纤维生产企业应按标准对产品进行逐批检验,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证书,收货方根据产
品质量检验证书进行验收。
8.2 收货方验收时,如发现大麻纤维质量、数量与产品质量检验证书或货单不符,应在货到一个月内提
出复验(限于未使用过的产品)。供货方接到通知,应在15天内答复,逾期按收货方意见处理。
8.3 生产、销售、使用任何一方对产品质量、数量有异议时,双方应协商处理或交有关部门仲裁。
9 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9.1 包装
9.1.1 棉型大麻纤维以麻件为单位,每件质量约75kg,麻件内应装有生产检验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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