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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18159-2008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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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8159-2008 英文版 85 GB/T 18159-2008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滑行车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 作废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18159-2008 (GB/T18159-2008)
中文名称 滑行车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
英文名称 Specifications of amusement rides coaster category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Y57
国际标准分类 97.200.40
字数估计 10,167
发布日期 2008-11-12
实施日期 2009-05-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 18159-2000
引用标准 GB/T 1032; GB/T 1447; GB/T 1449; GB/T 1451; GB/T 3805-2008; GB/T 4025; GB 4706.1-2005; GB 5226.1; GB 8408-2008; GB/T 15706(所有部分); GB 16754; GB/T 16855.1; GB 19212.1; GB/T 20438(所有部分); GB 50005; GB 50017-2003; GB 50065; GB 50231
起草单位 全国索道、游艺机及游乐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冶金设备厂、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北京九华游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北京世纪华侨城欢乐谷分公司
归口单位 全国索道、游艺机及游乐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9号(总第132号)
提出机构 全国索道、游艺机及游乐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滑行车类游艺机的通用技术条件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滑行车类游艺机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试验、检验和使用管理。

GB/T 18159-2008: 滑行车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 18159-2008 英文名称: Specifications of amusement rides coaster category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8159-2008 代替GB 18159-2000 滑行车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滑行车类游艺机的通用技术条件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滑行车类游艺机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试验、检验和使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总则 3.1 滑行车类游艺机是指沿刚性轨道滑行,有惯性滑行特征的及运动形式类似的游艺机(包括在水中 沿固定轨道运行的游乐设备)。 3.2 滑行车类游艺机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试验、检验和使用管理,应执行本标准和 GB 8408-2008的有关规定。 3.3 滑行车类游艺机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应保证人身安全。 3.4 本标准未提到的其他要求,均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执行。 4 基本设计规定 4.1 基本要求 4.1.1 滑行车类游艺机的设计应有设计说明书、设计计算书、安全分析及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全套设 计图样。 4.1.2 滑行车类游艺机的设计应规定其整机及主要部件设计使用寿命,整机使用寿命不小于 23000h。 4.1.3 滑行车类游艺机的设计应符合GB 8408-2008及GB/T 15706(所有部分)的规定。 4.2 滑行车类游艺机的载荷应符合GB 8408-2008中4.2的规定。 4.2.1 载荷一般包括:永久载荷(用Gk表示)、变载荷(用Qk 表示),并按GB 8408-2008中表1选择 冲击系数。设计计算时,不受加速度变化影响的载荷(永久载荷和活载荷除外)不乘以冲击系数。 4.2.2 载荷组合按GB 8408-2008中4.2.4的规定并结合滑行车类游艺机的实际工作状况选取。 4.3 人员活动区域均布活载荷的取值应符合GB 8408-2008中4.3的规定。 4.4 设计计算应符合GB 8408-2008中4.5的规定。 4.4.1 滑行车类游艺机设计时应计算或通过试验确定车体的质量、质心位置。 4.4.2 滑行车类游艺机应在轨道的展开图上标明速度值。 4.4.3 滑行车类游艺机轨道设计时应计算轨道管平面或轨的中心线的几何参数,当管或轨的中心线由 空间点连接成的曲线时,应提供所有点的坐标值。 4.4.4 滑行车类游艺机的设计应根据具体结构和实际工况作相应计算:如应力计算、刚度计算、疲劳强 度计算等。 4.4.5 滑行车类重要轴及关键焊缝(见附录A)除进行应力计算外,还应进行疲劳强度验算,两者都应 满足给定的安全系数。对于难以拆卸的重要轴,应按无限寿命设计。 4.4.6 钢结构构件及其连接的疲劳计算应符合GB 50017-2003第6章“疲劳计算”的规定。 4.4.7 钢结构构件及其连接的设计指标应符合GB 50017-2003第3.4“设计指标”的规定。 4.4.8 车体、轨道及支撑立柱的焊接结构应采用可焊性好的钢材,普通碳素钢含碳量在0.27%以下, 低合金钢的碳当量应小于0.4%,不宜采用异种钢焊接。 4.4.9 滑行车类游艺机设计的额定提升速度宜不大于2m/s,对提升速度大于2m/s的设备应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提升时产生的冲击。 4.4.10 滑行车类游艺机加速度允许值应符合GB 8408-2008中第4.7的规定。 4.5 滑行车类游艺机整机运行应正常,起动、制动应平稳可靠,不允许有爬行和异常的振动、冲击、发热 和声响等现象。 4.6 滑行车类游艺机重要轴及关键焊缝(见附录 A)探伤检查应符合 GB 8408-2008中8.13.5的 要求。 4.7 各类易损件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其寿命应不低于6个月。 4.8 重要轴(见附录A)的磨损及锈蚀允许值应符合GB 8408-2008中9.3表17的要求,超过允许值 应及时更换。 4.9 在滑行车类游艺机显著位置处应固定铭牌和标明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铭牌内容至少应包括制 造厂名、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或标记、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设备级别、制造日期或编号。 5 传动系统 5.1 传动系统的设计,应保证运行安全,在该系统失效的情况下,车辆应处于安全状态。滑行车类游艺 机起动时不应有明显打滑现象,传动机构应运转正常。 5.2 机械传动部分应符合GB 8408-2008中5.3.2、5.3.3、5.3.4、5.3.5、5.3.6、5.3.7的规定。 5.3 采用齿轮及齿条传动时,应符合有关齿轮、齿条标准,应符合GB 8408-2008中5.3.3的规定。 对齿轮啮合的接触斑点要求和测量方法按GB 50231中的规定。 5.4 采用皮带传动时,其装配要求符合GB 50231中的规定;皮带应张紧适度,不应有明显跑偏现象, 导向装置应灵活可靠。 5.5 采用钢丝绳及链条传动时应张紧适度,应符合GB 8408-2008中5.3.8的规定;采用钢丝绳提升 时应设有防止钢丝绳过卷和松弛的装置;钢丝绳的磨损允许值应符合GB 8408-2008中9.4的规定。 5.6 液压和气动系统应符合GB 8408-2008中5.4的规定。 6 电气与控制系统 6.1 电气系统应符合GB 8408-2008中6.1的规定和GB 5226.1规定。 6.2 控制系统应符合GB 8408-2008中6.2的规定和GB/T 16855.1;采用电气电子可编程器件的控 制系统应满足GB/T 20438(所有部分)。 6.3 限速、限位装置的控制应符合GB 8408-2008中6.3.1、6.3.2的规定。 6.4 安全防护应符合GB 8408-2008中6.4的规定,其中紧急停车、制动装置的设计应按GB 16754 的规定。 6.5 电气安装应符合GB 8408-2008中6.5的规定。 6.6 绝缘电阻、接地电阻与避雷装置应符合 GB 8408-2008中6.6的规定。安全电压应符合 GB 3805-2008中有关规定。测量方法按照GB 4706.1-2005附录E、GB/T 1032和GB 50065执行。 6.7 集电器 6.7.1 集电器与滑接线应接触良好,并应满足电流容量的要求。滑接器座应灵活可靠,并有足够的补 偿能力。滑接线应采用耐磨材料,接头处应平整,拉紧适度。 6.7.2 外露的集电器应有防雨设施。 6.8 装饰照明 6.8.1 乘客易接触的装饰照明电压,应采用不大于48V的安全电压。 6.8.2乘客不易接触的装饰照明电压采用非安全电压时,应采用漏电断路保护装置。 6.9 控制元件应灵敏可靠、操作方便。操作按钮等均应有明确标志,信号灯、按钮等颜色标志应符合 GB/T 4025中的规定。 6.10 用于车辆的电气连接宜采用具有防雨淋效果的电缆连接器,或增设防雨淋设施。 6.11 滑行车类游艺机采用的变压器应符合GB 19212.1规定。 7 轨道与支撑立柱 7.1 轨道和立柱的结构设计应满足 GB 50017-2003中第8章的规定,采用木结构时还应满足 GB 50005的规定。 7.2 高度大于20m的滑行车的轨道及立柱应计算最大风载荷及地震载荷组合。 7.3 滑行车轨距的误差为-3mm~5mm。 7.4 轨道接口处高低差应不大于1mm。 7.5 不同曲率半径轨道间过渡应平滑,保证车辆的平顺性。 7.6 轨道支承间距应配置合理,支柱不应承受设计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外加载荷。 7.7 轨道不应有异常的晃动现象。 7.8 轨道磨损允许值应符合GB 8408-2008中9.3(表15)规定。 8 车辆 8.1 车辆框架应采用金属结构材料,座席应采用软质、木质或玻璃钢等材料制造。 8.2 车厢进出口外底板距站台高度应不大于300mm。车厢座席距脚踏板高度宜不大于450mm。 8.3 车厢应设有安全把手,骑乘式滑行车除设有安全把手外还应设有护腰垫及脚踏板。车厢的深度和 坐席尺寸应符合GB 8408-2008中7.9.5的规定。 8.4 车轮装置应转动灵活,润滑、维修方便;车轮应耐磨、耐热并有足够的强度。 8.5 主车轮、侧轮和底轮的磨损允许值应符合GB 8408-2008中表16要求。与水接触的零部件应采 取防水、防漏、防锈蚀措施。 8.6 速度大于36km/h的滑行车类游艺机侧轮(或轮缘)与轨道间隙每侧宜不大于5mm。 8.7 采用橡胶充气轮,充气压力应适度。 9 安全设施 9.1 滑行车类游艺机应进行适宜的安全分析及安全评估。安全评估的内容及范围符合 GB 8408- 2008中7.1.2的规定。有危及乘客安全之处应有适当的安全措施。 9.2 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GB 8408-2008中7.1.6的规定。 9.3 使用钢丝绳传动(或导向)的滑行车应符合GB 8408-2008中7.2.3的规定。 9.4 车辆连接器应结构合理,转动灵活,宜设有保险装置。 9.5 同一轨道上有两组或两组以上的单车或列车运行时,应设置防止相互碰撞的自动控制装置和缓冲 装置。 9.6 沿斜坡或垂直方向上牵引的滑行车,应在提升段设有防止车辆逆行装置,止逆装置应动作可靠,在 轨道沿途可能产生车辆意外停止或用于维修的区域应具有安全走道或疏导乘客措施。疏导乘客措施应 满足在提升段任何位置安全疏导乘客的要求。 9.7 在提升段,当动力电源突然断电或设备发生故障而停车时,在动力电源恢复以后滑行车应能重新 具备正常运行的能力,保证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9.8 乘客安全束缚装置应符合GB 8408-2008中7.6的规定。 9.9 制动装置应符合GB 8408-2008中7.7的规定。 9.10 滑行车轨道距地面高度大于15m时,应设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10 制造与安装 10.1 一般规定应符合GB 8408-2008中8.1的规定。 10.2 金属材料应符合GB 8408-2008中8.2和GB 50017-2003第3.3的规定。 10.3 非金属材料应符合GB 8408-2008中8.3.1、8.3.2、8.3.4、8.3.5、8.3.6的规定。 10.4 重要零件加工应符合GB 8408-2008中8.4的规定。 10.5 结构件应符合GB 8408-2008中8.5的规定。 10.6 焊接应符合GB 8408-2008中8.6的规定。 10.7 螺栓及销轴连接应符合GB 8408-2008中8.7的规定。 10.8 基础应符合GB 8408-2008中8.8的规定。 10.9 装配应符合GB 8408-2008中8.9的规定。 提升及传动系统应平稳可靠,不应产生异常的冲击振动,安装精度应符合有关标准。 电动机、减速机和联轴器应安装良好。联轴器两轴的同轴度和端面间隙应符合GB 50231中的有 关规定。 10.10 涂装应符合GB 8408-2008中8.12的规定。 10.11 检验应符合GB 8408-2008中8.13的规定。 10.11.1 滑行车类游艺机的重要轴(见附录A)等应进行100%的超声波与磁粉(或渗透)探伤。 10.11.2 当滑行车类游艺机的车速不小于50km/h时,轨道对接焊缝应进行100%超声波与100%的 磁粉探伤,必要时进行射线探伤。 10.11.3 滑行车类游艺机关键焊缝(见附录A)应进行100%的磁粉探伤或渗透探伤。 10.11.4 超声波探伤、磁粉探伤、渗透探伤、射线探伤方法及质量评定应符合 GB 8408-2008中 GB/T 18159-2008 8.13.5的规定。 10.12 应根据现场需要配备必要的救援设施,应符合GB 8408-2008中9.2.2规定。 10.13 安全栅栏、站台、阶梯及操作台的设置应符合GB 8408-2008中第7.8规定。 11 试验方法 11.1 凡新产品、产品转厂制造及有重大改进的产品,在出厂前应按本标准进行有关试验。 11.2 试验条件 11.2.1 露天试验时,风速应不大于8m/s。 11.2.2 试验时的环境温度一般在0℃~40℃之间,环境相对湿度不大于85%。 11.2.3 试验载荷与其额定载荷值的误差应不大于±5%。 11.3 试验仪器 11.3.1 根据试验要求选择相应精度的测试仪器及量具。 11.3.2 试验用的仪器及量具应经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在试验前后应进行检查校对。 11.4 安全装置测试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要求。 11.5 玻璃钢的试验应按GB/T 1447、GB/T 1449和GB/T 1451的规定进行。 11.6 空载试验 11.6.1 分别进行手动和自动试验,各试验5次以上。 11.6.2 按实际工况连续运行试验8h。 11.7 满载试验 11.7.1 按设计额定值进行加载。 11.7.2 按实际工况连续运行试验,每天不少于8h,连续累计运行试验不少于80h。 11.7.3 止逆试验 按设计额定值进行加载,将车辆(或首节车辆)提升接近提升段最高点,切断动力电源,车辆(组)应 被可靠制停。重复试验次数不少于3次。 11.7.4 车速测定 滑行车类游艺机在额定载荷下,以最高车速运行,测量出滑行车通过最大速度点时的车速,测量应 不少于3次,取其平均值。计算所得的车速应符合设计要求。 11.7.5 加速度测试 滑行车类游艺机在额定载荷下,连续测量3次运行加速度,取其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