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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18410-2024 (GB/T18410-2024) | 中文名称 | 车辆识别代号条码标签 | 英文名称 | 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 bar-code label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T04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20 | 字数估计 | 10,180 | 发布日期 | 2024-05-28 | 实施日期 | 2024-12-01 | 起草单位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 归口单位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 | 提出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8410-2024: 车辆识别代号条码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8410-2001
车辆识别代号条码标签
2024-05-28发布
2024-1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18410-2001《车辆识别代号条码标签》,与GB/T 18410-2001相比,除结构调
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GB 16735、GB/T 25978的规范性引用(见第3章);
b) 更改了条码符号的尺寸要求(见5.2,2001年版的5.2.2);
c) 更改了标签的性能要求,并直接引用GB/T 25978的内容(见5.4,2001年版的5.4);
d) 删除了原标准的“3.1 车辆识别代码”“3.2 标签”“3.4 永久性标签”(见2001年版的第3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铮、朱彤、邱彬。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1年首次发布为GB/T 18410-2001;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车辆识别代号条码标签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车辆识别代号(VIN)条形码标签的型式及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一种通过条形码形式能够自动识别车辆识别代号的永久性标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2908 信息技术 自动识别和数据采集技术 条码符号规范 三九条码
GB 16735 道路车辆 车辆识别代号(VIN)
GB/T 18411 机动车产品标牌
GB/T 25978 道路车辆 标牌和标签
3 术语和定义
GB 16735和GB/T 2597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标签的型式
标签的型式见图1。在车辆上,为了便于使用条形码阅读器,车辆识别代号(VIN)条码标签应固定
在容易扫描的位置上。
5 要求
5.1 标签的通用要求
5.1.1 车辆识别代号(VIN)条形码
车辆识别代号(VIN)条形码由识别标记“I”开头及17位字码的VIN号组成,条形码还应包括起始
符和终止符。
5.1.2 标题
条形码标签的人工可读码前应有一个标题:VIN。除非此条形码是GB/T 18411所规定的产品标
牌标示内容的一部分,或者是按GB 16735要求位于靠近风窗立柱的VIN标签或标牌的一部分。
5.1.3 人工可读码字符的隐藏
标签上不应印出起始符、终止符和识别标记。
5.1.4 人工可读码字符的高度
人工可读码字符的最小高度应为2.38mm。
5.1.5 水平或垂直印制
条码符号可水平或垂直印制(见图2)。水平印制条码时,人工可读码应直接印制在条形码的上面
或下面居中位置;垂直印制条码时,人工可读字码应垂直印制,位于条形码左或右侧中间位置。
a) 水平印制条码-VIN的人工可读码位于条形码上方
b) 水平印制条码-VIN的人工可读码位于条形码下方
c) 垂直印制条码-VIN的人工可读码位于条形码左侧 d) 垂直印制条码-VIN的人工可读码位于条形码右侧
注:本图仅为满足5.1.2中可不标示标题的条码符号示例。
图2 条码符号印制示意图
5.2 条码符号的要求
车辆识别代号(VIN)条形码应符合GB/T 12908的规定。条码密度和尺寸应满足:
---窄单元的宽度(X)在0.190mm~0.317mm之间;
---宽窄比(N)为3,允许变化范围为2.8~3.4;
---条码字符间隔的宽度最小值为X;当X< 0.287mm时,最大值为5.3X;当X≥0.287mm
时,最大值为1.52mm;
---空白区最小宽度为10X;
---条码的最小高度为9.5mm或条码符号总长度(不包含空白区)的15%。
5.3 识读性要求
为了防止破坏标签或车辆表面,应使用非接触式条形码扫描仪扫描条形码。条形码阅读器应选用
B633nm波段或可见红外波段的光源。
5.4 标签的性能要求
标签应满足GB/T 25978中标签的一般性能要求,若标签为GB/T 25978规定的特殊用途标签,应
同时满足GB/T 25978中标签的防伪防篡改要求。
6 条形码检验程序
6.1 总则
以下检验是借助机器或人工方式,将条形码的尺寸和光学特性与规定的要求进行实验室对比,不适
用于室外检验。检验过程是对各个标签随机进行的,而不是同时试验。检验仪器选用显微镜和网形目
镜测微尺。
6.2 仪器校准
6.2.1 检验仪器应经过规定程序的校准。
6.2.2 正确标定之后,对检验仪器制造厂的试验标样进行校验。如果标定的结果不满足仪器制造厂指
定的误差范围,应重新标定,重新校验。
6.3 检验
6.3.1 标签的检验应按GB/T 25978的要求。
6.3.2 在对条和空进行测量/分析时,第一次测量/分析是在垂直于条并在条形码的中心处进行;如果
条形码不在公差范围内,第二次测量/分析取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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