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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18579-2019 (GB/T18579-2019) | 中文名称 | 高碳铬轴承钢丝 | 英文名称 | High-carbon chromium bearing steel wire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H49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40.65 | 字数估计 | 10,131 | 发布日期 | 2019-12-10 | 实施日期 | 2020-07-01 | 起草单位 |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山东东阿钢球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凯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 归口单位 |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3) | 提出机构 |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8579-2019
High-carbon chromium bearing steel wires
ICS 77.140.65
H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8579-2001
高 碳 铬 轴 承 钢 丝
2019-12-10发布
2020-07-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8579-2001《高碳铬轴承钢丝》。
本标准与GB/T 18579-2001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增加了钢按冶金质量分类(见3.1);
---增加了连铸钢(见3.2);
---增加了钢按产品最终用途分类(见3.3);
---增加了“磷化冷拉”交货状态,删除了磨光交货状态(见3.4,2001年版的3.1);
---修改了钢丝直径范围,加严了直径允许偏差要求(见5.1.1、5.1.2,2001年版的5.1.1、5.1.2);
---修改了平直度要求(见表3,2001年版的表1);
---修改了盘重要求(见5.3,2001年版的5.3);
---增加了G8Cr15牌号及相关要求(见6.1.1);
---修改了钢丝低倍要求(见6.4,2001年版的6.4);
---删除了钢丝断口要求(见2001年版的6.4);
---增加了冷拉和磷化冷拉钢丝的力学性能要求(见6.5);
---删除了试样淬火硬度检验(见2001年版的7.5);
---增加了碳化物带状的要求(见6.7);
---修改了钢丝脱碳层和表面质量的要求(见6.9和6.11,2001年版的6.6.5和6.7);
---在复验与判定规则中增加了允许以坯代材、以大代小的规定(见8.4.3)。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洛阳轴承研究所有
限公司、山东东阿钢球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凯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检
测认证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康戈、谢亚平、宫春林、白云、陆长河、雷建中、杨勇、诸美娟、刘冬、孟羽、张剑锋、
王姗姗、韩冰、李晓滨、王玲君、冷明鉴、王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8579-2001。
高 碳 铬 轴 承 钢 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碳铬轴承钢丝分类与代号、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
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轴承滚动体和套圈用高碳铬轴承钢圆钢丝(以下简称钢丝)。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3.5 钢铁 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9 钢铁及合金 铝含量的测定 铬天青S分光光度法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 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29 钢铁及合金 铅含量的测定 载体沉淀-二甲酚橙分光光度法
GB/T 223.31 钢铁及合金 砷含量的测定 蒸馏分离-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4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载体沉淀-钼蓝光度法测定锑量
GB/T 223.5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苯基莹光酮-溴化十六烷基三甲基胺直接光度法测定
锡量
GB/T 223.5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6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乙酸丁酯萃取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7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钙量
GB/T 223.85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GB/T 223.86 钢铁及合金 总碳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GB/T 224 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法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31.1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2103 钢丝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11261 钢铁 氧含量的测定 脉冲加热惰气熔融-红外线吸收法
GB/T 18254-2016 高碳铬轴承钢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5 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3 分类与代号
3.1 钢按冶金质量分为:
a) 优质钢;
b) 高级优质钢(牌号后加“A”);
c) 特级优质钢(牌号后加“E”)。
3.2 钢按浇铸工艺分为:
a) 模铸钢;
b) 连铸钢。
3.3 钢按产品最终用途分为:
a) 滚动体用G;
b) 套圈用T。
3.4 钢丝按交货状态的分类及代号见表1。要求其他交货状态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表1 钢丝交货状态分类、代号
交货状态分类 代号
退火 A
冷拉 WCD
轻拉 WLCD
磷化冷拉 STP+WCD
磷化轻拉 STP+WLCD
4 订货内容
订货内容应在合同中明确,应包含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或品名);
b) 牌号;
c) 标准编号;
d) 规格、外形(要求直条交货时应于合同中注明);
e) 重量和/或数量;
f) 浇铸方法(未注明时按连铸);
g) 交货状态;
h) 产品最终用途;
i) 其他。
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5.1 尺寸
5.1.1 钢丝的公称直径范围为1.00mm~20.00mm。
5.1.2 钢丝的直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钢丝的直径允许偏差应于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按
10级供货。根据需方要求,经双方协商,也可提供其他规格及允许偏差的钢丝。
表2 钢丝直径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钢丝公称直径D
允许偏差级别
8级 9级 10级 11级 12级
允许偏差
1.00≤D< 3.00 0 -0.014
-0.024
-0.040
-0.060
-0.100
3.00≤D< 6.00 0 -0.018
-0.030
-0.048
-0.074
-0.120
6.00≤D< 10.0 0 -0.022
-0.036
-0.058
-0.090
-0.150
10.0≤D< 16.0 0 -0.026
-0.042
-0.070
-0.110
-0.180
16.0≤D≤20.0 0 -0.032
-0.052
-0.084
-0.130
-0.210
5.2 外形
5.2.1 盘状
每盘钢丝应由一根钢丝组成。盘卷应规整,打开盘卷时钢丝不应散乱、扭曲、缠绕或打结等。
5.2.2 直条
5.2.2.1 直条状态交货时,其长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齐尺交货,允许有重量不超过总重5%且不短于
最小长度的短尺钢丝。需方要求定尺或倍尺交货时应于合同中注明,其长度允许偏差为0~+50mm。
5.2.2.2 直条钢丝的平直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直条钢丝的长度及平直度
钢丝的公称直径/mm 直条钢丝的长度/mm 直条钢丝的平直度/(mm/m)
≤8.00 2000~4000 ≤3
>8.00 3000~6000 ≤2
5.2.2.3 直条钢丝端头不应有飞边、毛刺。
5.2.3 不圆度
钢丝的不圆度应不大于钢丝直径公差之半。
5.3 重量
5.3.1 每盘钢丝最小内径及最小重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5.3.2 允许有盘重小于最小盘重但不小于50kg的钢丝,但其重量不得超过该批重量的5%。经供需
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对钢丝盘重另行规定。
表4 钢丝盘最小盘重及最小内径
钢丝公称直径D/mm 每盘最小盘重/kg 钢丝公称直径D/mm 钢丝盘最小内径/mm
D< 3.00 200
D< 2.50 200
2.50≤D< 3.00 450
3.00≤D< 5.00 300 3.00≤D< 5.00 600
5.00≤D< 10.0 400 5.00≤D< 10.0 700
10.0≤D 500 10.0≤D 800
6 技术要求
6.1 牌号和化学成分
6.1.1 钢的牌号为GCr15和G8Cr15,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GB/T 18254-2016的规定。
6.1.2 成品钢丝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18254-2016的规定,仅当需方有要求时,生产厂才对
钢丝成品进行分析。
6.2 冶炼方法
钢应采用真空脱气处理。除非经用户同意,生产厂不应有意加入钙及其合金脱氧或控制非金属夹
杂物形态。
6.3 交货状态
钢丝的交货状态为退火、冷拉、轻拉、磷化冷拉、磷化轻拉,具体交货状态应在合同中注明。
6.4 低倍组织
滚动体用钢丝的低倍组织应符合表5的规定。套圈用钢丝的低倍组织按GB/T 18254-2016的优
质钢和高级优质钢的规定执行。
表5 钢丝低倍组织
缺陷类型 GB/T 18254-2016附录A评级图 合格级别/级,不大于
中心疏松 第1评级图 1.0
一般疏松 第2评级图 1.0
锭型偏析 第3评级图 1.0
中心偏析 第4评级图 1.0
6.5 力学性能
公称直径不大于10mm的钢丝检验抗拉强度,公称直径大于10mm的钢丝检验布氏硬度,其结果
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钢丝的力学性能
交货状态 抗拉强度/MPa 布氏硬度/HBW
退火 590~760 179~217
轻拉、磷化轻拉 ≤850 ≤229
冷拉、磷化冷拉 ≤1200 ≤300
6.6 显微组织
钢丝的显微组织应为细小、均匀、完全球化的珠光体组织,按GB/T 18254-2016附录A第5评级
图检验,其合格级别为2级~4级。
6.7 碳化物不均匀性
钢丝的碳化物不均匀性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碳化物不均匀性
类别 评级图 冶金质量 合格级别,不大于
碳化物网状
GB/T 18254-2016附录A
第6评级图评定
全部级别 2.5
碳化物带状
GB/T 18254-2016附录A
第8评级图评定
优质和高级优质钢 2.0
特级优质钢 1.5
碳化物液析
GB/T 18254-2016附录A
第9评级图评定
全部级别 0.5
6.8 显微孔隙
钢丝不应有显微孔隙。供方若能保证可不检验。
6.9 脱碳层
钢丝应进行脱碳层检验,钢丝一边总脱碳层(铁素体+过渡层)深度应符合:公称直径不大于10mm
的钢丝的脱碳层深度不大于0.08mm,公称直径大于10mm的钢丝的脱碳层深度不大于0.8%D。
6.10 非金属夹杂物
钢的非金属夹杂物应符合GB/T 18254-2016的规定。
6.11 表面质量
钢丝表面应光滑,不应有裂纹、结疤、折叠、分层和锈蚀以及在检验的试样上不应有通长的划伤等缺
陷。但个别的凹坑、压痕和划伤允许存在,其深度应符合表8的规定。退火状态交货的钢丝表面允许有
氧化色。
表8 钢丝表面允许的缺陷深度 单位为毫米
钢丝公称直径D 单边缺陷深度,不大于
≤10.0 ≤0.05
>10.0 ≤0.5%D
6.12 特殊要求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注明,可提出下列特殊要求:
a) 特殊尺寸精度要求;
b) 特殊表面要求;
c) 特殊力学性能要求;
d) 其他特殊要求。
7 试验方法
7.1 尺寸、外形
应对每批钢丝逐盘(支)进行外观和尺寸检查(供方如能保证直条钢丝尺寸合格,可按一定比例抽
查)。钢丝尺寸测量,采用能保证精度要求的量具进行,测量部位每盘(支)不少于3处。
7.2 化学成分分析
7.2.1 化学分析方法按GB/T 223.5、GB/T 223.9、GB/T 223.11、GB/T 223.23、GB/T 223.26、GB/T 223.29、
GB/T 223.31、GB/T 223.47、GB/T 223.50、GB/T 223.53、GB/T 223.62、GB/T 223.63、GB/T 223.77、
GB/T 223.85、GB/T 223.86或 GB/T 4336、GB/T 20123、GB/T 20125等通用方法进行,仲裁时按
GB/T 223.5、GB/T 223.9、GB/T 223.11、GB/T 223.23、GB/T 223.26、GB/T 223.29、GB/T 223.31、
GB/T 223.47、GB/T 223.50、GB/T 223.53、GB/T 223.62、GB/T 223.63、GB/T 223.77、GB/T 223.85、
GB/T 223.86及 GB/T 20125进行。
7.2.2 氧含量试样应充分去除脱碳层后检验,分析方法按GB/T 11261进行。
7.2.3 钛含量分析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7.3 力学性能
7.3.1 抗拉强度试验,从钢丝盘卷的两端(直条钢丝从任意一端)取长不小于250mm的试样检验抗拉
强度,试验方法按GB/T 228.1的规定进行。
7.3.2 布氏硬度试验,从钢丝盘卷的两端(直条钢丝从任意一端)取样,试验方法按GB/T 231.1的规定
进行。
7.4 低倍组织
在不同盘(支)钢丝上任取6支试样,按GB/T 18254-2016中7.5的规定检验低倍组织。
7.5 表面质量
7.5.1 每盘钢丝的端头,从两端各取一个不小于250mm长的试样酸浸检查钢丝表面质量(先去掉不小
于500mm长的一段端头,然后取样进行酸浸检查表面质量)。试样经硫酸或盐酸浸蚀后检查。
7.5.2 钢丝表面质量用目视或其他有效方法检查。
7.6 其他项目
钢丝其他项目试验方法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 检验项目、取样部位及数量、试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 取样部位 要求条款 试验方法
1 尺寸 逐盘(支)
每盘(支)
不少于3处
5.1,5.2 7.1
2 化学成分 每炉1支 GB/T 20066 6.1 7.2.1
3 氧含量 每炉1支 GB/T 18254-2016中8.3.2 6.1 7.2.2
4 低倍组织 6支 7.4 6.4 GB/T 18254-2016中7.5
5 拉伸试验
6 布氏硬度
盘数不大于10盘时,
取3盘;大于10盘时,
取5盘。直条每批
取3支
每盘两端,直条一端 6.5
7.3.1
GB/T 231.1
7 显微组织
8 碳化物网状
9 碳化物带状
10 碳化物液析
11 显微孔隙
12 脱碳层
盘数不大于5盘时
逐盘取;大于5盘时
取5盘。直条每批
取5支
每盘(支)一端 6.6 GB/T 18254-2016中7.9
每盘(支)一端
6.7 GB/T 18254-2016中7.10.1
6.7 GB/T 18254-2016中7.10.2
6.7 GB/T 18254-2016中7.10.3
6.8 GB/T 18254-2016中7.11
每盘(支)一端 6.9 GB/T 224
13 非金属夹杂物 每炉6支 GB/T 18254-2016中8.3.4 6.10 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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