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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18764-2026 (GB/T18764-2026) | | 中文名称 | 民用航空旅客运输术语 | | 英文名称 | Vocabulary for civil aviation passenger transport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V5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220.50 | | 字数估计 | 62,651 | | 发布日期 | 2026-01-28 | | 实施日期 | 2026-08-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8764-2002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8764-2026: 民用航空旅客运输术语
ICS 03.220.50
CCSV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8764-2002
民用航空旅客运输术语
2026-01-28发布
2026-08-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基础通用术语 1
4 飞机 4
5 机场 4
6 航线 5
7 航班 6
8 航程 7
9 参与运输主体 8
10 航权 12
11 客票与票价 13
12 运价 17
13 航班运行 18
14 定座与乘机服务 20
15 行李服务 23
16 服务场所 27
17 运输服务指标 33
参考文献 37
索引 38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18764-2002《民用航空旅客运输术语》,与GB/T 18764-2002相比,除结构调
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民用航空运输”“商业航空运输”“免费航空运输”“公共航空运输”“公共航空运输旅客
服务”“承运人规定””“飞机”“机场”“航班”“旅客”“航空运输企业”“航权”“旅客运输合同”“行
李运输规则”“联运协议”“航空公司代码”“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机场代码”的术语和定义(见3.2、
3.5~3.8、3.13~3.15、3.18、3.19、3.22、3.26~3.29、3.30、3.32);
b) 删除了“航空运输”“区内航线”“指定空运企业”的术语和定义(见2002年版的3.2.1、3.7.7和
3.3.2);
c) 更改了“航段”“航线”的定义(见3.16、3.17,2002年版的3.7.9、3.7.1);
d) 删除了“市场”一章(见2002年版的第4章);
e) 增加了“民用运输机场”“大型民用运输机场”“经停机场”“枢纽机场”“国际枢纽机场”“区域枢
纽机场”“民用机场运营人”的术语和定义(见5.2、5.3、5.7~5.10、5.12);
f) 增加了“国际航段”“国内航段”“国内快线”的术语和定义(见6.1、6.2、6.9);
g) 更改了“支线”“干线”“地区航线”的定义(见6.5~6.7,2002年版的3.7.6、3.7.5、3.7.4);
h) 增加了“加班航班”“经停航班”“联程航班”“去程航班”“回程航班”的术语和定义(见7.3、7.7、
7.8、7.12、7.13);
i) 更改了“直达航班”的定义(见7.6,2002年版的3.8.5);
j) 增加了“直达航程”“非直达航程”“指定航程”“国际转国际”“国际转国内”“国内转国际”“经停”
“中转”“联程”“国内通程航班”的术语和定义(见8.7~8.12、8.14~8.17);
k) 增加了“头等舱旅客”“公务舱旅客”“残疾人”“具备乘机条件的残疾人”“残疾人团体”“听力语
言障碍旅客”“视觉障碍旅客”“行动障碍旅客”“缔约承运人”“市场方承运人”“出票承运人”“实
际承运人”“航空销售代理人”“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的术语和定义(见9.1.13、9.1.14、
9.1.23~9.1.28、9.2.2~9.2.5、9.3.5、9.3.6);
l) 更改了“常旅客”“中转旅客”“候补旅客”“婴儿旅客”“儿童旅客”“无成人陪伴儿童旅客”“孕妇
旅客”“醉酒旅客”“遣返旅客”“地面服务代理人”的定义(见9.1.4、9.1.5、9.1.8、9.1.16~9.1.18、
9.1.22、9.1.30、9.1.32、9.3.4,2002年版的5.1.4、5.1.6、5.1.9、5.1.10、5.2.2、5.2.16、5.2.12、5.2.3、
5.2.5、3.4.4);
m) 更改了“不能获准入境旅客”的术语和定义(见9.1.31,2002年版的5.2.4);
n) 删除了“始发旅客”“重要旅客”“罪犯旅客”“病残旅客”“盲人旅客”的术语和定义(见2002年版
的5.1.5、5.2.1、5.2.6、5.2.8、5.2.10);
o) 增加了“第一航权”“第二航权”“第三航权”“第四航权”“第五航权”“第六航权”“第七航权”
“第八航权”“第九航权”的术语和定义(见10.1~10.9);
p) 增加了“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客票产品”“附加产品”“出票时限”“购票时限”“变更费”
“退票费”“机票退改签收费‘阶梯费率’”“自愿变更客票”“非自愿变更客票”的术语和定义(见
11.14~11.18、11.23、11.24、11.26、11.29、11.30);
q) 删除了“定座时限”“旅客定座单”“定座优先权”“合同单位定座”“座位再证实”“团体旅客座位
再证实”“限时定座”“证实定座”的术语和定义(见2002年版的6.4.2~6.4.5、6.4.7~6.4.10);
r) 更改了“电子客票”“收据”“普通票价”的定义(见11.1、11.13、11.38,2002年版的7.1.4、7.2.2、
9.2.1);
s) 删除了“过渡性自动打印客票”“乘机联”“财务联”“出票人联”“付款时限”“国际航协票价”“候
补票价”“平季票价”“淡季票价”“旺季票价”“当地货币票价”“税款”“机场费”“比例分摊”的术
语和定义(见2002年版的7.1.3、7.2.3~7.2.5、8.1.6、9.2.3~9.2.8、9.3.1、9.3.2、9.4);
t) 删除了“中转点”“中转始发点”的术语和定义(见2002年版的8.2.7、8.2.8);
u) 删除了收款方式的相关内容(见2002年版的8.4);
v) 增加了“运价”“公布运价”“旅客非公布运价”“旅客普通运价”“旅客特种运价”“国际航空旅客
运价”“直达运价”“单程运价”“1/2来回程运价”“中转联程运价”“多等级运价”“公共团队运
价”“包舱运价”“迟订座运价”“促销运价”的术语和定义(见12.1~12.7、12.9~12.11、12.15、
12.17~12.20);
w) 删除了“公布直达运价”的术语和定义(见2002年版的9.1.3);
x) 删除了“载重与平衡”一章(见2002年版的第12章);
y) 增加了“航班正常”“航班变更”“航班延误”“航班出港延误”“撤轮档时间”“挡轮档时间”“机上
延误”“大面积航班延误”“航班中断”“航班衔接”“航班合并”“航班补班”“计划离港时间”“实际
离港时间”“计划到港时间”“实际到港时间”“航班提前”“航班计划”“航班计划性调整”“航班临
时性调整”的术语和定义(见第13章);
z) 删除了“旅客运输”“航班合并”“航班加降”的术语和定义(见2002年版的13.2.1、13.3.1、13.3.3);
aa) 增加了“额外占座”“柜台值机”“自助值机”“网上值机”“自助行李交运”“自助行程单打印”“电
子登机牌”“有效身份证件”“证件检查”“人身检查”“随身行李检查”“托运行李检查”“货币兑
换服务”“机场应急救护服务”“登机”“登机口关闭”“错乘”“漏乘”的术语和定义(见14.5、14.9~
14.13、14.15、14.19~14.23、14.29~14.32、14.34、14.35);
ab) 增加了“随身携带物品”“客舱占座行李”“小动物”“客舱宠物”“导盲犬”“危险品”“通程行李”
“多收行李”“少收行李”“无牌行李”“污损行李”“合并行李”“电子行李牌”“超规行李牌”“行李
运输”“行李限额”“行李票”“逾重行李票”“行李损毁”“行李遗失”“行李提取”“行李声明价值
附加费”“行李保管费”“逾重行李费”的术语和定义(见15.1.3~15.1.8、15.1.10、15.1.18、15.1.19、
15.1.22、15.1.26、15.1.27、15.2.2、15.2.6、15.3.1、15.3.3、15.3.7、15.3.8、15.3.10、15.3.11、15.3.14、
15.3.17~15.3.19);
ac) 删除了“自理行李”“中转行李”“无法交付的行李”“交付行李”的术语和定义(见2002年版的
11.1.2、11.1.5、11.1.15、11.4.1);
ad) 删除了“特殊服务”的术语和定义(见2002年版的14.1);
ae) 增加了“卫星厅”“指廊”“安检工作区”“独立检查室”“候机隔离区”“联检区”“航空观景区”“行
李提取区”“行李分拣区”“失物招领处”“吸烟室(区)”“会合点”“商务中心”“计时休息室”“更
衣室”“淋浴室”“母婴室”“儿童游乐区/儿童活动室”“家庭卫生间/家庭洗手间”“无障碍卫生
间”“警务室”“问讯柜台”“办理乘机手续柜台”“值机岛”“自助值机设备”“自助行李托运设备”
“特殊旅客服务柜台”“联检设施”“紧急求助电话”“紧急呼叫按钮”“机场应急救护设备”“爱心
座椅”“机上专用窄型轮椅”“机下轮椅”“登机轮椅”“旅客登(离)机桥”“旅客登机梯”“航班动
态信息”“民用机场公共信息标识系统”“人行标识”“车行标识”“位置标识”“综合信息索引标
识”“提示告知标识”“电子标识”“无障碍标识”“地面交通信息”“乘机流程信息”“乘机非流程
信息”“服务功能信息”“登机控制系统”“航班信息显示系统”“广播服务”“公共广播”“业务广
播”“服务广播”“应急广播”“广播分区”的术语和定义(见16.1.2、16.1.3、16.1.6~16.1.24、
16.2.1~16.2.15、16.2.17、16.3.1、16.3.3~16.3.14、16.3.16~16.3.23);
af) 增加了进出机场交通的术语和定义(见16.4);
ag) 更改了“出发区”“到达区”“航班信息显示屏”“引导标识”的术语和定义(见16.1.4、16.1.5、
16.3.2、16.2.18,2002年版的17.1.3、17.1.6、17.1.1、17.1.2);
ah) 增加了“计划过站时间”“实际过站时间”“机型最少过站时间”“航班滑行时间”“滑出时间”“滑
入时间”“机场平均滑行时间”“机场平均滑出时间”“机场平均滑入时间”“航班正常率”“定期
航班计划执行率”“航班临时取消率”“机场航班放行正常率”“航班最短衔接时间”“枢纽机场
国内航班最短衔接时间”“机场航空器平均地面滑出时间”“机场旅客全流程无纸化率”“机场
航班近机位靠桥率”“枢纽机场轨道交通接入率”“客舱地空通信网络覆盖率”“行李全流程跟
踪率”“机场餐饮同城同质同价覆盖率”的术语和定义(见17.2.1~17.2.21、17.2.23);
ai) 删除了“质量指标”“出票差错率”“有效投诉率”“设备完好率”“运输事故”“运输事故等级”的
术语和定义(见2002年版的16.1、16.3、16.5~16.8);
aj) 删除了“旅客桥”“客机坪”“残疾人服务专用设备”“客梯车”“配餐车”“饮水车”“清洁水车”“垃
圾车”“行李拖车”“行李拖斗”“升降平台车”“传送带车”“飞机拖车”“除冰车”“残疾人升降车”
“救护车”的术语和定义(见2002年版的17.1.5、17.2、17.3、17.4.2~17.4.1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航空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民用航空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机场
设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青、王旭、张清春、刘雪丽、邢宏、李洪涛、涂真、史心良、陈佳、乔杉、邹莹芝、
张浩波、雷蕾、陈灿、梁燕玲、李琛、张曦文、张翼娜、陆海燕、代薇、向淑娟、甘茂熙、林佳丽、雷亚南、张斌、
刘超、张佳音、徐梦莹、武红秀。
本文件于2002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民用航空旅客运输术语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民用航空领域与旅客运输业务相关的术语。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航空旅客运输业务的运输管理、服务、科研、教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基础通用术语
3.1
民用航空 civilaviation
使用各类航空器从事除国防、警察和海关等国家航空活动以外的所有航空活动。
3.2
民用航空运输 civilairtransport
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定期或不定期飞行,运送旅客、行李、邮件或者货物的航空活动。
3.3
国内航空运输 domesticairt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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