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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19089-2012 (GB/T19089-2012) | | 中文名称 | 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 耐磨性的测定 马丁代尔法 | | 英文名称 | Rubber-or plastics-coated fabrics -- Determination of abrasion resistance -- Martindale method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G42 | | 国际标准分类 | 59.080.40 | | 字数估计 | 9,922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9089-2003 | | 引用标准 | GB/T 24133-2009; HG/T 3050.1-2001 | | 采用标准 | ISO 5470-2-2003,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2年第1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两种独立的测定材料耐湿、干磨耗性能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涂覆织物的涂覆表面。如果要测定涂覆织物未涂覆表面的磨耗性能, 使用GB/T 21196.2~21196.4中针对未涂覆织物的各种测试方法。 |
GB/T 19089-2012: 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 耐磨性的测定 马丁代尔法
ICS 59.080.40
G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9089-2003
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 耐磨性的测定
马丁代尔法
Rubber-orplastics-coatedfabrics-Determinationof
(ISO 5470-2:2003,Rubber-orplastics-coatedfabrics-
2012-06-29发布
2012-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T 19089-2003《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 耐磨性能的测定 马丁代尔法》,与
GB/T 19089-200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引用文件有更改(见第2章,2003年版第2章);
---将2003年版中4.1.6、4.1.7内容合并到4.1.4(见4.1.4);
---将2003年版中4.2内容改为标题,原来的内容放在4.2.1(见4.2);
---删除了2003年版5.1.2取样要求,将其内容加入5.1.1(见5.1.1);
---增加了5.2.2和5.2.3试样要求(见5.2.2和5.2.3);
---将2003年版7.2.5条第二段内容移至第8章表4后(见第8章);
---删除了2003年版的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 5470-2:2003《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耐磨性能的测定-第2部
分:马丁代尔磨耗机》。
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标准名称仍沿用2003年版标准名称,没有使用国际标准名称;
---因第2章引用的ISO 12947-2:1998、ISO 12947-3:1998和ISO 12947-4:1998为非规范性引
用,所以将它们列入参考文献并用对应的我国标准代替;
---删除表1中“最低单位面积质量”中“最低”,因为表示方法有误。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涂覆制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35/SC10)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军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油料研究所、沈阳橡
胶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瑞忠、刘冰、张惠、田国力、杨建雄、李飒。
本标准于2003年4月24日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 耐磨性的测定
马丁代尔法
警告: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熟悉正规实验室操作规程。本标准无意涉及因使用本标准可能出现的
所有安全问题。制定相应的安全和健康制度并确保符合国家法规是使用者的责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两种独立的测定材料耐湿、干磨耗性能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涂覆织物的涂覆表面。如果要测定涂覆织物未涂覆表面的磨耗性能,使用
GB/T 21196.2~21196.4中针对未涂覆织物的各种测试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133-2009 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 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ISO 2231:1989,IDT)
HG/T 3050.1-2001 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 整卷特性的测定 第一部分:测定长度、宽度和净
质量的方法(ISO 2286-1:1998,IDT)
3 原理
本标准详述了两种不同的方法。在方法1中,将试样夹持于试样夹持器上,使用所选定的磨料在恒
定压力下磨擦试样。本方法的一个派生法是用湿磨料。方法2则是使磨料和试样的位置相反。在两种
情况下,磨料与试样之间的相对运动都形成一个复合的在各方向都产生磨擦的循环图案(Lissajous图)
(见图1)。试验在达到预定循环次数(评估了试样的损坏程度)或者在试样达到预定的磨损程度(记录
了循环次数)时停止。
4 设备和材料
4.1 磨耗机
磨耗机应有一个或多个试验台,每个试验台带有4.1.1~4.1.6规定的部件。
4.1.1 圆形试样夹持器,带有环形试样夹,沿试样边缘将其夹住,露出面积为(645±5)mm2 凸起的圆
形平坦部位。
4.1.2 水平磨台,其大小足以形成一个边长为88mm的正方形中心试验区。通常磨台是圆形的,最小
直径为125mm。
4.1.3 保持试样夹持器(4.1.1)凸起的圆形平坦部位与磨台(4.1.2)相接触的装置,同时使试样夹持器
能在磨台平面内自由旋转。
4.1.4 在试样夹持器(4.1.1)与磨台(4.1.2)之间产生相对运动的装置,其形成占用面积为(60±1)mm×
(60±1)mm的Lissajous图(见图1)。每个Lissajous图需要试样夹持器的16次椭圆运动(转),并且试
验机的运行速度应为(48±4)r/min。
在每个Lissajous图中,圆形试样夹持器(4.1.1)与磨台(4.1.2)之间的平行度应保持±0.05mm
之内。位于圆形试样夹持器上安装的测微仪能用于验证磨台平行度。
与磨台相接触的夹持器(4.1.1)的圆周平行度应好于±0.05mm。这可以通过在磨头平坦面的边
缘插入厚度小于0.05mm的滑规来验证。
图1 Lissajous图
4.1.5 在试样夹持器(4.1.1)与磨台(4.1.2)之间保持(12±0.2)kPa恒定压力的装置,要求磨头和相
联部件的质量为(795±5)g。
4.1.6 记录耐磨循环次数的计数装置,以转数表示(每个循环16转)。
4.2 标准磨料
4.2.1 通则
除各方另有协议外,应为羊毛磨料织物或碳化硅布。用不同磨料进行的试验所得结果不具有可比
性。当根据各方协议使用非标准磨料进行试验时,报告中应包括对于该磨料的详细描述。
4.2.2 羊毛磨料织物
羊毛磨料织物的性能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羊毛磨料织物的性能
项目 经纱 纬纱
纱线线密度/tex R63±4/2 R74±4/2
根数/mm 1.7±0.1 1.3±0.1
单纱“Z”捻度/(捻/m) 540±20 500±20
双线“S”捻度/(捻/m) 450±20 350±20
纤维直径/μm 27.5±2 29±2
单位面积质量/(g/m2) 195±5
羊毛磨料织物的两个面不必具有相同的磨损特性,通常采用织物稍微光滑的面。当从供应商采购
羊毛磨料时,应注明哪一面是供应商推荐使用的,贮存织物中应加以控制,确保在试验中仅使用这一面。
4.2.3 碳化硅布
碳化硅布的性能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碳化硅布的性能
磨料 熔融碳化硅,无外来杂质
背衬 最低断裂强度经向为961N/50mm、纬向为392N/50mm的棉布
规格 P180
4.3 压重平板
压重平板应具有适当的尺寸,能放在磨台的整个表面上,以确保被夹持的磨料保持平整,压重平板
应施加(2±0.2)kPa的压力。
4.4 裁切装置
冲压裁刀,具有适当的尺寸应保证制备的试样能牢固地夹持于试样夹持器(4.1.1)中。该装置的准
确尺寸取决于试样夹持器夹持系统的设计。
4.5 毛毡
四片羊毛毡,单位面积质量为575g/m2~800g/m2,厚度为2.0mm~3.5mm。毛毡的两个面都
可以使用。用于干法试验中的毛毡可以反复使用直到两面都变色或厚度降低到2mm以下,但用于湿
法试验的毛毡不应反复使用。
4.6 聚氨酯泡沫
聚氨酯泡沫的厚度为(3±1)mm,密度为(30±2)kg/m3,压痕硬度为(5.8±0.8)kPa。
4.7 喷水管
喷水管为一端受控制,另一端连接在冷水龙头上,并适合总管道水压的橡胶管。
5 试样
5.1 方法1 夹持在夹持器上的试样
5.1.1 用裁切装置(4.4),在整卷样品的可用宽度内非邻近部位(按 HG/T 3050.1-2001规定)裁取
至少4片适当尺寸的试样,能牢固地夹持于试样夹持器(4.1.1)上。对于双面涂覆的织物,如果两面都
需要进行试验,应再选一组至少4片试样。
5.1.2 在试样有不规则的轧花花纹或不规则的印花花纹(斑纹)的情况下,选取的试样应使花纹的每一
部分都被试验到。这意味着需要多于4个试样。
5.1.3 如果相关产品规范要求试验结果以质量损失表示,则应测定每个试样的质量。
5.2 方法2 磨台上的试样
5.2.1 在整卷的可用宽度内非邻近部位(按 HG/T 3050.1-2001规定)裁取至少4片试样,每片
125mm×125mm。
5.2.2 在试样有不规则的轧花花纹或不规则的印花花纹(斑纹)的情况下,选取的试样应使花纹的每一
部分都被试验到。这意味着需要多于4个试样。
5.2.3 如果相关产品规范要求试验结果以质量损失表示,则应测定每个试样的质量。
6 试样的调节及磨料的润湿
6.1 对于干法试验,试验前将试样置于GB/T 24133-2009规定的调节环境中至少16h,并在该环境
中进行试验。湿法试验所用的试样试验前不需要调节。
6.2 对于湿法试验,直接用喷水管(4.7)向磨料织物(4.2)和毛毡(4.5)(方法1)或装在磨台上的试样
(方法2)表面上来回喷水,直到看见其颜色均匀变暗即为完全饱和。
7 程序
7.1 方法1
7.1.1 将试样需要磨擦的表面向外放置于试样夹持器(4.1.1)中,该表面不应是基布的面。
7.1.2 如果试验的材料单位面积质量低于500g/m2,应在每个试样夹持器中放入一片尺寸相同的聚
氨酯泡沫(4.6),作为试样的背衬。
7.1.3 检查放入试样夹持器中的试样,不应有任何方式的松懈、皱折或扭曲。
7.1.4 根据所使用的干或湿的试验条件,将一片干或湿的毛毡(4.5)放在磨台上。
7.1.5 把相对应的干或湿的磨料织物(4.2)放在每片毛毡的上方,试验面向外。
7.1.6 把压重平板(4.3)放在磨料织物的上面,将磨料织物夹住并使之不出皱折,这一要求达到后,移
去压重平板。
7.1.7 对于其他试验台重复7.1.1~7.1.6的程序。
7.1.8 将装有试样的试样夹持器装配到磨耗机上,使试样放在磨料上。
7.1.9 向每个试样夹持器施加一个垂直向下的负荷,以提供试样和磨料之间所需的压力(通常为
12kPa±0.2kPa)。
7.1.10 启动磨耗机(4.1)。
7.1.11 达到表3所示转数时,从试样夹持器上取下试样。在明亮的非直接照射光线条件下检查试样
是否有损坏迹象。如果可能,用一片未经磨擦的相同材料比较每一个试样,并按第8章评定所观察到的
变化级别。
如果损坏被评为“完全”,停止试验。如果达到了预定的转数,记录损坏的级别,并停止试验。如果
损坏达到了预定的限度,记录完成的转数,停止试验。否则,记录转数和所观察到的损坏级别。
表3 建议的检查和磨料重新润湿阶段
转数 检查试样 重新润湿磨料或试样
1600 是 否
3200 是 否
6400 是 是
12800 是 是
25600 是 是
38400 否 是
51200 是 否
7.1.12 将每个试样返回原来的试样夹持器/磨台,重新启动试验机。
7.1.13 在每个检查点停机器,重复7.1.11中的操作。
7.1.14 如果适用,在表3所示各点重新润湿每个湿法的磨料织物、毛毡或试样。当织物和毛毡仍夹持
于磨台上方时,逐渐倾注最多30g水到其表面上,同时用手指在水中轻轻摩擦。在其停止吸水或看到
过量的水积在表面上时,停止注水。将压重平板(4.3)放到每个磨料顶部(10±2)s,然后取下。
7.2 方法2
7.2.1 将双面胶粘带粘于试样的背面,将试样固定在磨台(4.1.2)上,同时确保试样无折皱和折叠。对
其余试样进行相同的操作。
7.2.2 向每一个试样夹持器中夹入一片磨料织物(4.2),其尺寸足以使其牢固地夹持于试样夹持器中。
7.2.3 用一片尺寸相同的聚氨酯泡沫(4.6)作磨料的背衬。
7.2.4 确保磨料和泡沫无任何形式的松懈、皱折或扭曲。将该组合件牢固地夹持在其位置上。
7.2.5 按7.1.10~7.1.14描述的相同的程序,评估磨台上试样的损坏级别。
8 损坏的评价---方法1和方法2
试样的损坏程度评价按表4规定。
表4 试样损坏级别
0 无 无变化。
1 非常轻微 亮度稍变,印花花纹(若有)未磨损,表面涂层无损坏。
2 轻微 亮度改变,印花花纹(若有)部分或全部磨损。表面涂层无损坏或非常轻微的损坏。
3 中等 表面涂层损坏。
4 严重 表面涂层磨透,中间层或泡沫层损坏。
5 完全 露出基布。
如果试验要求评价预定循环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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