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19258.3-2026 (GB/T19258.3-2026) | | 中文名称 | 杀菌用紫外辐射源 第3部分:准分子紫外辐射源 | | 英文名称 | Ultraviolet radiation sources for germicidal purpose - Part 3: Excimer ultraviolet radiation sourc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K71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140.30 | | 字数估计 | 14,122 | | 发布日期 | 2026-05-25 | | 实施日期 | 2026-12-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9258.3-2026: 杀菌用紫外辐射源 第3部分:准分子紫外辐射源
GB/T 19258.3-2026 英文版: Ultraviolet radiation sources for germicidal purpose - Part 3: Excimer ultraviolet radiation sources
ICS 29.140.30
CCSK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杀菌用紫外辐射源
第3部分:准分子紫外辐射源
2026-05-25发布
2026-1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高压放电的准分子紫外辐射源(以下简称“辐射源”)的产品分类与型号命名方法、技
术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和包装,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紫外辐射峰值波长为222nm的准分子紫外辐射源。
4 产品分类与型号命名方法
4.1 产品分类
按辐射源的结构形态分类,分为不带滤光片的单管型(代码:D/S)与带滤光片的模组型(代码:M)。
4.2 型号表示规则
辐射源的命名由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表示辐射源的代号(ZZ);第二部分表示辐射源的波长
(222nm);第三部分表示辐射源的标称功率(W);第四部分表示辐射源的结构形态(D代表单端单管
型,S代表双端单管型,M 代表模组型);第五部分表示辐射源的尺寸(单管型辐射源用管径和长度表
示,模组型辐射源用长度、宽度和高度表示)。
5 技术要求
5.1 安全要求
辐射源的安全应符合GB/T 47714的要求。
5.2 外形尺寸
辐射源的外形尺寸应符合生产者规格书的要求。
5.3 启动特性
辐射源应具有良好的启动特性,启动峰值电压应符合生产者规格书的要求,启动时间不应大于3s。
5.4 功率
辐射源连接匹配的控制装置,其功率的实测值不应超过额定功率的±10%。
5.5 紫外辐照度
辐射源的紫外辐照度应不低于表1规定值的90%。
5.6 紫外辐照度维持率、寿命
2000h紫外辐照度维持率不应低于80%,辐射源的平均寿命不应低于5000h。
5.7 杂波比例
模组型辐射源杂波比例应小于3%。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的一般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测试试验条件应符合GB/T 43817-2024中4.1.1、4.1.3及以下要求。
需要连接匹配的控制装置进行测试时,辐射源应在连接匹配的控制装置条件下由电源供电或专用
装置直接供电,供电电源或专用装置的输出电压或电流或功率应稳定在额定值的(100±0.2)%之间。
试验用匹配的控制装置应由辐射源的生产者或委托方规定。试验用匹配的控制装置应在测量报告中
说明。
测量时应使用由国家认可的计量部门标定的紫外辐射照度计,且使用的计量仪表精度应不低于
0.5级(静电高压表应不低于1.5级)。紫外辐射照度计的紫外探头响应应在 UV-C波段内(包含
222nm)。紫外探头的余弦特性和非线性误差应满足JJG879-2015中所述的标准级要求。
6.2 外形尺寸
辐射源外形尺寸用精度不低于0.05mm的量具测量。
6.3 启动特性
辐射源连接匹配的控制装置,打开电源并用计时装置记录辐射源完全启动并保持工作所需的时间。
6.4 功率
辐射源连接匹配的控制装置,打开电源并使用功率计进行测量。
6.5 紫外辐照度
辐射源连接匹配的控制装置,按GB/T 43817进行测试,测量时探头正对辐射源中心,探头与辐射
源距离为1000mm。
6.6 紫外辐照度维持率、寿命
将辐射源按规定燃点并计时。紫外辐照度维持率试验中,2000h时按GB/T 43817规定的方法测
量紫外辐照度,并计算紫外辐照度维持率,因偶然机械损坏和错误燃点损坏的辐射源应不计算在试验结
果内。寿命试验中,电源每昼夜应关闭两次,每次不少于1h。电源关闭的时间不计入燃点寿命内。
单只辐射源的寿命按辐射源从燃点至“烧毁”或紫外辐射照度维持率下降至本文件规定值时的累计
时间计算,平均寿命按n(n≥10)只辐射源的紫外辐射照度维持率符合本文件要求并继续燃点至50%
的辐射源达到单只辐射源寿命时的时间计算。
6.7 杂波比例
按GB/T 43817规定的方法测量紫外辐射功率后按照公式(1)计算杂波比例。
6.8 标志检验
辐射源标志的正确性和清晰度用目视法检查,辐射源标志的牢固度用湿布擦拭15s,待其干后,再
用蘸有己烷的布擦拭15s,试验后,标志仍应清晰可见。
7 检验规则
7.1 生产者应对本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交收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交收检验的辐射源应从每班生产的同一型号辐射源中均匀地抽取。交收检验按照GB/T 2828.1
执行,其检验项目、抽样方案、检查水平及接收质量限按表2规定。
7.3 型式检验的辐射源应从交收检验合格的辐射源中均匀地抽取,每年不少于一次。每当停止生产半
年以上,或当辐射源的设计、工艺或材料变更或可能影响辐射源的性能时,都应进行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按GB/T 2829的判别水平Ⅰ的一次抽样方案执行,其检验项目、不合格质量水平、抽样数
量和不合格判定数组按表3规定进行。
型式检验不合格,则应停止生产和验收,直至新的型式检验合格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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