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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19941.2-2019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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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941.2-2019 英文版 175 GB/T 19941.2-2019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皮革和毛皮 甲醛含量的测定 第2部分:分光光度法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19941.2-2019 (GB/T19941.2-2019)
中文名称 皮革和毛皮 甲醛含量的测定 第2部分:分光光度法
英文名称 Leather and fur -- Determination of formaldehyde content -- Part 2: Colorimetric method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Y46
国际标准分类 59.140.30
字数估计 11,147
发布日期 2019-12-31
实施日期 2020-07-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19941-2005部分
引用标准 GB/T 6682; GB/T 19941.1; QB/T 1267; QB/T 1272; QB/T 1273; QB/T 2706; QB/T 2716; QB/T 2717
采用标准 ISO 17226-2-2018, MOD
起草单位 陕西科技大学、重庆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英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皮革制鞋研究院有限公司、际华三五一四制革制鞋有限公司、东莞市汇科达鞋业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 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2)
提出机构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GB/T 19941的本部分规定了分光光度法测定皮革、毛皮中游离和水解的甲醛含量的方法。本部分适用于适用于各种皮革、毛皮及其制品中甲醛含量的测定。

GB/T 19941.2-2019 Leather and fur -- Determination of formaldehyde content -- Part 2: Colorimetric method ICS 59.140.30 Y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部分代替GB/T 19941-2005 皮革和毛皮 甲醛含量的测定 第2部分:分光光度法 2019-12-31发布 2020-07-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GB/T 19941《皮革和毛皮 甲醛含量的测定》分为以下3个部分: ---第1部分:高效液相色谱法; ---第2部分:分光光度法; ---第3部分:甲醛释放量。 本部分为GB/T 19941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 19941-2005《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甲醛含量的测定》中的分光光度法。 本部分与GB/T 19941-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对 QB/T 1273、QB/T 2717、GB/T 19941.1 的引用,删除了对 QB/T 1266 和 QB/T 2707的引用(见第2章,2005年版的第2章); ---修改了“3原理”(见第3章,2005年版的5.1); ---增加了“十二烷基硫酸钠”为萃取溶液(见4.2); ---修改了纳氏试剂的有效期(见4.3,2005年版的5.2.2); ---删除了试样的制备中称重前空气调节要求(见2005年版的5.4.2.3); ---修改了仪器和设备中玻璃器皿的种类和规格(见第5章,2005年版的5.3); ---修改了“其他与乙酰丙酮显色的化合物的检验”中空白溶液组成,并增加了吸光度值高于0.05 时的处理方法(见6.5,2005年版的5.4.6); ---增加了市售标准物质直接配制甲醛标准溶液的规定(见6.6); ---修改了甲醛含量的计算公式(见6.7,2005年版的5.4.8); ---增加了以绝干状态计算测试结果的相关规定、方法的检出限、争议处理方法(见第7章); ---删除了“8试验报告”中对“试验样品的说明和包装方法”“应用的分析方法” “试验人员、日期”的要求(见2005年版的第7章); ---将甲醛储备液的配制、甲醛质量浓度的测定以及相关试剂、仪器调整至附录C,增加了甲醛储 备液中空白溶液的滴定次数,修改了甲醛的摩尔质量为30.02g/mol(见附录C,2005年版的第3章)。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 17226-2:2018《皮革 甲醛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2部分:分光光度法》。 本部分与ISO 17226-2:2018相比在结构上有较多调整,附录A给出了本部分与ISO 17226-2:2018 的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 本部分与ISO 17226-2:2018相比存在技术性差异,附录B给出了相应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一览表。 本部分还进行了以下编辑性修改: ---标准名称改为《皮革和毛皮 甲醛含量的测定 第2部分:分光光度法》; ---“3 原理”中增加了对所测甲醛的注; ---删除了ISO 17226-2:2018的“8.2.3与二硝基苯肼反应”中关于稀释滤液的示例; ---删除了ISO 17226-2:2018的资料性附录A。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2)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陕西科技大学、重庆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英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皮革制鞋研究院有限公司、际华三五一四制革制鞋有限公司、东莞市汇科达鞋业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马建中、李晓龙、陈跃刚、吕斌、李世奇、蔡白雪、步巧巧、李国姿、黄剑平。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9941-2005。 皮革和毛皮 甲醛含量的测定 第2部分:分光光度法 1 范围 GB/T 19941的本部分规定了分光光度法测定皮革、毛皮中游离和水解的甲醛含量的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适用于各种皮革、毛皮及其制品中甲醛含量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6682-2008,ISO 3696:1987,MOD) GB/T 19941.1 皮革和毛皮 甲醛含量的测定 第1部分: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9941.1-2019,ISO 17226-1:2018,MOD) QB/T 1267 毛皮 化学、物理和机械、色牢度试验 取样部位(QB/T 1267-2012,ISO 2418:2002,MOD) QB/T 1272 毛皮 化学试验样品的准备(QB/T 1272-2012,ISO 4044:2008,MOD) QB/T 1273 毛皮 化学试验 挥发物的测定(QB/T 1273-2012,ISO 4684:2005,MOD) QB/T 2706 皮革 化学、物理、机械和色牢度试验 取样部位(QB/T 2706-2005,ISO 2418:2002,MOD) QB/T 2716 皮革 化学试验样品的准备(QB/T 2716-2018,ISO 4044:2008,MOD) QB/T 2717 皮革 化学试验 挥发物的测定(QB/T 2717-2018,ISO 4684:2005,MOD) 3 原理 在规定条件下用萃取溶液萃取试样,得到的萃取液同乙酰丙酮混合,通过反应产生黄色化合物 (3,5-二乙酰基-1,4-二氢二甲基吡啶),规定波长处测定化合物的吸光度,计算得出试样中的甲醛含量。 注1:本方法测定的是在标准规定条件下从皮革、毛皮中萃取的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总量。 注2:本方法对甲醛不具有绝对的选择性,如染料等其他化学物质可能会对结果产生干扰。 4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规定,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所有的溶液均为水溶液。 4.1 水,试验用水应符合GB/T 6682中三级水的规定。 4.2 萃取溶液,0.1%十二烷基磺酸钠或十二烷基硫酸钠溶液,1g十二烷基磺酸钠或十二烷基硫酸钠溶于1000mL水中。 4.3 乙酰丙酮溶液(纳氏试剂),150g乙酸铵+3mL冰乙酸+2mL乙酰丙酮(CAS号:123-54-6)溶解于1000mL水中, 低温避光贮存至少12h后使用。 注:纳氏试剂贮存开始12h内溶液颜色会逐渐变深,0℃~4℃低温避光保存1周内有效。 4.4 乙酸铵溶液,150g乙酸铵+3mL冰乙酸溶解于1000mL水中。 4.5 双甲酮(5,5-二甲基-1,3环己二酮,CAS号:126-81-8)溶液,5g双甲酮溶解于1000mL水中。现配现用。 注:双甲酮不易溶于纯水中,这种情况下,可先用少量乙醇溶解,再用蒸馏水稀释至1000mL。 5 仪器和设备 5.1 容量瓶,10mL,50mL,1000mL。 5.2 锥形瓶,25mL,100mL,250mL。 5.3 玻璃纤维过滤器,GF8(或玻璃过滤器G3,直径70mm~100mm)。 5.4 恒温水浴振荡器,振荡频率为(50±10)次/min。 5.5 温度计,范围10℃~50℃,精度0.1℃。 5.6 分析天平,精度为0.1mg。 5.7 分光光度计,波长412nm,配有合适的比色皿。推荐使用20mm 比色皿,也可使用40mm 或50mm比色皿。 6 试验步骤 6.1 取样及试样的制备 6.1.1 取样 皮革按照QB/T 2706规定取样,毛皮按照QB/T 1267规定取样。 若无法按照 QB/T 2706或 QB/T 1267的要求取样(如鞋面、皮革服装上的皮革),应在报告中注明。 6.1.2 试样的制备 皮革试样的制备按照QB/T 2716规定进行。 毛皮试样的制备按照QB/T 1272规定进行,制样过程中应尽量保持毛被完好,避免损伤毛被。 6.2 萃取 精确称取试样(2.0±0.1)g,精确至0.01g,放入100mL的锥形瓶(5.2)中,加入50mL已预热到 40℃的萃取溶液(4.2),盖紧塞子,在(40±1)℃的恒温水浴振荡器(5.4)中轻轻振荡(60±2)min。温热 的萃取液立即通过玻璃纤维过滤器(5.3)真空过滤(真空度不低于5kPa)至另一锥形瓶中, 密闭后将锥形瓶中的滤液冷却至室温(18℃~26℃)。 注:试样/溶液比例不能改变,萃取和分析在当日完成。 6.3 与乙酰丙酮反应显色 移取5mL滤液(6.2)于25mL锥形瓶(5.2)中,加入5mL乙酰丙酮溶液(4.3),盖上塞子。在 (40±1)℃水浴中轻轻振荡(30±1)min,在避光条件下冷却30min至室温(18℃~26℃),以5mL萃 取溶液(4.2)和5mL乙酰丙酮溶液(4.3)的混合液作为空白,在412nm处测定吸光度值,记作Ep。应 在显色反应结束1h内测定吸光度值。 为了测定滤液(6.2)自身的吸光度,将5mL滤液移入25mL锥形瓶(5.2)中,加入5mL乙酸铵溶 液(4.4),然后按测定试样的方法进行测定其吸光度值,记作Ee。 注:当甲醛含量较高时( >100mg/kg),可减少试样的称取量或减少滤液的移取量。当移取的滤液不足5mL时,用 蒸馏水补足至5mL(稀释)。 6.4 乙酰丙酮中不存在甲醛的验证 为了验证乙酰丙酮溶液中不含甲醛,以5mL萃取溶液(4.2)和5mL水混合液为空白,在412nm 处测定5mL萃取溶液(4.2)和5mL乙酰丙酮溶液(4.3)混合液的吸光度,当20mm比色皿测定的吸光 度值≤0.025,40mm比色皿测定的吸光度值≤0.050或50mm比色皿测定的吸光度值≤0.063时,证明 乙酰丙酮溶液中没有甲醛成分的存在。 6.5 其他与乙酰丙酮显色的化合物的检验 在试管中加入5mL滤液(6.2)和1mL双甲酮溶液(4.5),振荡混合后把试管放入(40±1)℃的水浴中 (10±1)min,加入5mL乙酰丙酮溶液(4.3),振荡混合后继续放在(40±1)℃的水浴中(30±1)min,取出试 管,冷却至室温,以5mL乙酸铵溶液(4.4)替代乙酰丙酮,与5mL滤液和1mL双甲酮混合制备空白液,制 备方法与前述溶液一致,分别在412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测定的吸光度值应低于0.05(使用20mm比色皿)。 当吸光度值高于0.05时,应按照GB/T 19941.1方法进行测试。如果无法按照GB/T 19941.1测试 时,应在试验报告中注明,在分析过程中检测到的其他化合物可能引起甲醛的阳性反应。 6.6 标准工作曲线的绘制 按附录C配制甲醛标准储备液。将5mL甲醛标准储备液,移入装有100mL蒸馏水的1000mL 容量瓶中,振荡摇匀后用蒸馏水稀释至刻度。该溶液即是甲醛标准溶液(标准溶液中的甲醛质量浓度约 10μg/mL)。也可使用市售标准物质直接配制甲醛标准溶液。 注:目前市售标准样品有“水中甲醛溶液标准物质”。 分别吸取1mL、5mL、10mL、15mL和20mL的甲醛标准溶液至50mL容量瓶中,用蒸馏水稀释 至刻度,该系列标准工作溶液中甲醛质量浓度范围为0.2μg/mL~4.0μg/mL(在给出的条件下,相当于 试样中甲醛含量范围5mg/kg~100mg/kg。对于甲醛质量浓度较高的样品,应取较少的滤液进行测试)。 从上述5个溶液中,各吸取5mL,分别移入25mL锥形瓶(5.2)中,加入5mL乙酰丙酮溶液(4.3), 混合,并在(40±1)℃温度下恒温振荡(30±1)min。在避光条件下冷却至室温,以5mL乙酰丙酮溶液 (4.3)和5mL蒸馏水的混合液作为空白,用分光光度计在412nm处测定吸光度值。在测量之前,用空 白溶液(5mL乙酰丙酮溶液和5mL蒸馏水)对分光光度计(5.7)调零,空白液与标准工作溶液应在同样条件下处理。 绘制质量浓度-吸光度标准曲线,X 轴为质量浓度(μg/mL),Y 轴为吸光度。 注:标准工作曲线绘制使用的是20mm比色皿,也可使用40mm或50mm比色皿。 6.7 样品中甲醛含量的计算 6.8 加标回收率 需要时,按如下步骤测试加标回收率。 分别将2.5mL滤液(6.2)移入两个10mL容量瓶(5.1)中,其中一个容量瓶中加入适量的甲醛标准 溶液(6.6),使加入的甲醛标准溶液的甲醛含量与样品中的甲醛含量几乎相等(见注2),分别用蒸馏水稀释到刻度。 注1:如果样品中甲醛含量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