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GB/T 20051-2006'
标准编号 | GB/T 20051-2006 (GB/T20051-2006) | 中文名称 | 无动力类游乐设施技术条件 |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s of no power type of amusement device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Y57 | 国际标准分类 | 97.200.40 | 字数估计 | 15,152 | 发布日期 | 2006-01-09 | 实施日期 | 2006-07-01 | 起草单位 | 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游乐设施检验中心 | 归口单位 | 全国索道、游艺机及游乐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6年第2号(总第89号) | 提出机构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蹦极、滑索、儿童娱乐城、充气弹跳、系留式观光气球、空中飞人6种游乐设施的要求、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上述6种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检验等领域。 |
GB/T 20051-2006: 无动力类游乐设施技术条件
GB/T 20051-2006 英文名称: Specifications of no power type of amusement devic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0051‐2006
无动力类游乐设施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蹦极、滑索、儿童娱乐城、充气弹跳、系留式观光气球、空中飞人 6种游
乐设施的要求、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上述 6种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检验等领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
达成的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要求
3.1轴承
3.1.1 轴承及接触面有相对运动的部位应有润滑措施,并便于添加润滑剂。在额定载荷下有
相对运动的部位不允许形成油滴现象;无相对运动部位不应渗油。
3.1.2在额定载荷下,发热稳定后,滚动轴承的端盖温升应不大于 30℃,且最高温度应不大
于 65℃。滑动轴承油孔处的温升应不大于 35℃,且最高温度应不大于 70℃。
3.2螺栓和销轴连接
3.2.1零部件采用螺栓连接时,应牢固可靠,重要连接应采取防止松动的措施。
3.2.2零部件采用销轴连接时,应采取防止脱落的措施。
3.3焊接
3.3.1 手工焊接用的焊条,应符合 GB/T 5117、GB/T 5118和 GB/T 983的规定。选择焊条的型
号应与主体构件材料及焊缝所受载荷的类型相适应。
3.3.2焊接接头的基本形式和尺寸应符合 GB/T 985的规定。
3.3.3异种钢之间的焊接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3.3.4焊缝不应有漏焊、烧穿、咬边、裂纹、气孔、夹渣、未焊透和严重咬边等缺陷,焊瘤、
溶渣等应清除干净。
3.4零部件
3.4.1零部件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3.4.2零部件连接应牢固可靠。
3.4.3各种试验中,零部件不应有永久变形及损坏现象。必要时应进行应力测试。
3.4.4各类易损件在正常运转情况下,寿命应不低于 6个月。
3.5金属材料
3.5.1金属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必须有证明质量合格的文件。
3.5.2重要的轴和销轴,应采用力学性能不低于 45号钢的材料制造,并应调质处理,配合面
的表面粗糙度 Ra值应不大于 1.6um。
3.6玻璃钢等非金属材料
3.6.1 非金属材料的选材,应保证其性能满足实际工况的要求。
3.6.2玻璃钢件不允许有浸渍不良、固化不良、气泡、切割面分层、厚度不均等缺陷。
3.6.3玻璃钢树脂含量应控制在 50%~60%,胶衣层厚度为 0.25~0.5 mm。
3.6.4玻璃钢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1规定。
3.7基础和塔架
3.7.1 基础和塔架结构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并符合有关土建结构和钢结
构设计规范。
3.7.2载人的平台设计活动载荷应不小于 5 kN/m2。
3.7.3使用单位必须提供当地的气象、地震和地质资料;供设计和制造单位校验。
3.7.4 基础和塔架结构必须按设计图样施工,并做好施工记录,收集保管好各种试验报告,
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3.7.5基础不应有影响正常运行的不均匀沉陷、开裂和松动等异常现象。
3.7.6地脚螺栓连接应符合 GB 50231中的有关规定,重要的地脚螺栓必须采取防松措施。
3.7.7移动式游乐设施应安放在平整坚实的地方。
3.8机械传动
3.8.1 机械传动系统应运行平稳可靠,安装精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3.8.2 传动齿轮应符合有关齿轮标准要求,无异常偏啮合和偏磨损。齿轮啮合的接触斑点应
符合 GB 50231中的有关规定。
3.8.3皮带和滚子链传动应拉紧适度,其装配要求应符合 GB 50231中的有关规定。
3.8.4电动机、联轴器、减速机应安装良好。联轴器两轴的同轴度和端面间隙应符合 GB 50231
中的有关规定。
3.8.5液压和气动系统应符合 GB 8408中的有关规定。
3.8.6提升装置应安全可靠,运行中不应有异常的冲击振动。
3.8.7运送游客的电梯、升降机等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9钢丝绳
3.9.1 钢丝绳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有质量合格证明。
3.9.2 钢丝绳的端部必须用紧固装置固定,固定效率不小于 80%,固定方法应符合 GB 8408
2000中 5.1 6.4要求。
3.9.3钢丝绳磨损应符合 GB 8408 200O表 10的规定。
3.9.4滑轮或卷筒与钢丝绳的直径比应不小于 20倍(小型蹦极除外)。
3.9.5应设置防止钢丝绳从滑轮上脱落的装置。
3.9.6应设置防止钢丝绳过卷装置。
3.9.7钢丝绳的终端在卷筒上应留有不少于 3圈的余量。
3.10外观
3.10.1造型、装饰物和油漆图案应美观大方,不应有恐怖、色情等图案。不应有影响外观的
碰伤、龟裂和粗糙不平。装饰物固定应牢固可靠。
3.10.2电镀件应平滑、光亮、均匀。不应有起层、气泡、明显擦伤和露底等缺陷。
3.10.3金属外露件不应有锈蚀现象。
3.10.4玻璃钢表面不允许有裂纹,破损和明显的修补痕迹、皱纹、凸凹不平、色调不一致等
缺陷。
3.10.5玻璃钢转角处过渡应圆滑,边缘平整光滑、无分层,乘客可触及的内表面应整洁光滑,
无布纹显露。
3.11涂装
3.11.1 涂装前必须除锈及其他污物,手工除锈质量达到 JB/T 5000.12 1 998中 St2级;
3.11.2敞开的金属构件内表面应涂厚度为 60~80um防锈漆;金属件外露表面必须涂漆或喷
塑,涂层厚度应为 100~150um;塑层厚度应为 200~500um;
3.11.3 玻璃钢外表面必须经过处理后方能喷涂;
3.11.4涂层不应有明显的流挂、起皱、脱落、裂纹和漏涂等缺陷。
3.11.5用于儿童娱乐城或充气弹跳的涂装材料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 GB 6 675的要求。
3.12安全栅栏
3.12.1 安全栅栏承受水平推力(作用于栏杆的 1 m高度处)应不小于 1 kN/m。
3.12.2安全栅栏的设置和尺寸应符合 GB 8408的有关规定。
3.13电气
3.13.1 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应采用 TN S系统。
3.13.2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及不带电金属结构等必须可靠接地,接地装置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
GB J 65、GB 501 69的规定。保护接地电阻应不大于 10Ω。
3.13.3对于高度大于 15 m的塔架和处于易遭雷击地点的塔架及钢丝绳必须设避雷装置,避
雷装置接地电阻应不大于 10Ω。
3.13.4带电回路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1 MΩ。
3.13.5工作电压不大于 50 V的电源变压器的初、次级绕组间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7 MΩ,绕组
对金属外壳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2 MΩ。
3.13.6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3.13.7 电动机满载电流应不大于电动机的额定电流值。
3.13.8乘客易接触的装饰照明电压应采用不大于 24 V的安全电压。
3.13.9控制系统必须满足乘客的安全运行要求。
3.13.10操作按钮应有明确标志,信号灯、按钮等颜色标志应符合 GB/T 2682中的规定。
3.13.11 操作台明显处和站台上必须设紧急事故开关按钮,开关按钮宜采用凸起手动复位
式。
3.13.12 由乘客操作的电器开关应采用不大于 24 V的安全电压。
3.13.13应有可靠的通信联络手段和必要的音响信号装置。
3.13.14游乐设施不应设置在高压输配电架空线路通道内。
3.1 4无损探伤
3.1 4.1 滑轮轴、座舱吊挂销轴等重要轴类零件应进行 100%磁粉或渗透探伤,直径大于 20
mm的重要轴类零件还应进行 100%超声波探伤。
3.1 4.2座舱吊挂焊缝、滑轮支架焊缝、钢丝绳的固定节点焊缝等关键焊缝应进行 100%磁粉
或渗透探伤。
3.1 4.3 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评定应按照 GB/T 4162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检验质量等级不
低于 A级。
3.1 4.4 磁粉探伤方法及质量评定应按照 JB 4730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检验质量等级不低
于级。
3.1 4.5 渗透探伤方法及质量评定应按照 JB 4730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检验质量等级不低
于级。
3.1 4.6重要零件的磨损应符合 GB 8408的有关规定。
4 蹦极
4.1蹦极平台(跳台)
4.1.1蹦极平台(跳台)活动载荷应按不小于 3 kN/m2计算。
4.1.2蹦极平台(跳台)应设置隔离区,使弹跳者与其他无关人员隔离;高空平台弹跳口应设置
可开合的拦挡物;
4.1.3平台台面应有防滑措施。
4.1.4 高空弹跳点平台应设置方便向下的观察区域(如观察孔或观察窗),操作人员应视野开
阔。
4.1.5高空平台上,用于安全带(或安全背带)的固定装置,冲击绳、回收绳和定滑轮等设备的
悬挂(或固定)装置应有足够的强度,固定牢固可靠。
4.2弹跳空间及着陆区域的要求
4.2.1 高空蹦极的弹跳空间应符合下面要求:
4.2.1.1上部安全距离:反弹最高点与平台下缘竖向距离应不小于跳跃高度的 7%,且不小于
2 m。
4.2.1.2底部安全距离(下落最低点距着陆区域的安全空间):当跳跃高度不大于 40 m时,竖
向距离应不小于 3 m;当跳跃高度大于 40 m时,竖向距离应不小于 4 m。
4.2.1.3跳跃区前向安全距离:当跳跃高度不大于 40 m时,安全距离应不小于 10 m;当跳跃
高度大于 40 m时,安全距离应不小于 12 m。
4.2.1.4跳跃区后向安全距离:当跳跃高度不大于 40 m时,安全距离应不小于 10 m;当跳跃
高度大于 40 m时,安全距离应不小于 12 m。
4.2.1.5跳跃区侧向安全距离:当跳跃高度不大于 40 m时,安全距离应不小于 10 m;当跳跃
高度大于 40 m时,安全距离应不小于 12 m。
4.2.2弹射蹦极的弹跳空间应符合下面要求:
4.2.2.1 弹射蹦极上空安全空间内不得有障碍物。
4.2.2.2座舱弹射点向上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塔架高度的 2倍。
4.2.2.3座舱向前与向后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 10 m;小型蹦极(指塔架高度小于 10 m的弹射
蹦极,下同)摆动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 1.5 m。
4.2.3 着陆区域的要求:接应点在陆地或固体表面上,应设置面积不小于 3 m。的着陆垫;
接应点在水面上,应有安全水域,接应船上应设置必要的接应设备。
4.3提升、下降及传动系统的要求
4.3.1载人钢丝绳应选用柔性好的自润滑钢丝绳,其安全系数应大于 10,其他材质承载绳的
安全系数也应大于 10。
4.3.2 弹射蹦极塔架左侧与右侧的两台卷扬机在运行中应有同步控制装置,两台卷扬机应分
别设有高度一致的上升和下降的限位装置,限位装置应安全可靠。
4.3.3小型蹦极的滑轮或卷筒与钢丝绳的直径比应不小于 10倍。
4.3.4必须在确认游客已停止跳跃后,方可起动卷扬机提升或下放游客。
4.3.5每台卷扬机应有可靠的制动器。
4.3.6必须有紧急救援装置。
4.4弹性绳的要求
4.4.1 弹性绳的生产厂家应提供材质报告。
4.4.2 弹性绳生产厂家应提供弹性绳产品合格证书及使用说明书,内容至少应包括:弹性绳
的无载长度、使用载荷和拉伸率范围、断裂强度及断裂伸长率、使用次数、报废断丝比例、
保管及存放要求、制造日期、使用终止日期及二道保险绳的长度等。
4.4.3 弹性绳产品必须做型式试验,并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弹性绳最大使用次数应根据型式
试验数据确定。
4.4.4高空蹦极的弹性绳在弹跳者设计载荷范围下其最小伸长量应不小于无载长度的 2.5倍,
对所有形式蹦极的弹性绳在最大动载荷下最大伸长量应不超过无载长度的 4倍。
4.4.5 弹性绳必须装有安全绳,其拉直长度应大于弹性绳的有效拉伸量,高空蹦极安全绳拉
直后应保证跳跃者离接应点不小于 3 m,安全绳的静载安全系数应不小于 10,小型蹦极可不
加安全绳。
4.4.6高空蹦极弹性绳上应标注使用载荷,并有明显标识。
4.4.7弹性绳的端头连接方式应合理、安全可靠。
4.5弹射蹦极座舱及锁定装置的要求
4.5.1座舱应结构合理,牢固可靠。座椅应设置头部靠枕,座椅尺寸应符合 GB 8408 2000中
5.8.1的要求。座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