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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20810-2018 (GB/T20810-2018) | 中文名称 | 卫生纸(含卫生纸原纸) | 英文名称 | Toilet tissue paper (including toilet tissue base paper)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Y32 | 国际标准分类 | 85.060 | 字数估计 | 18,194 | 发布日期 | 2018-06-07 | 实施日期 | 2019-07-01 | 起草单位 | 国家纸张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维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东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中顺洁柔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宝洁有限公司、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潍坊恒联美林生活用纸有限公司、太仓长顺纸业有限公司、上海洁都纸业有限公司、如东县宝利造纸厂、德清县红丰纸业有限公司、重庆理文卫生用纸制造有限公司、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 | 归口单位 | 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41) | 提出机构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0810-2018
Toilet tissue paper (including toilet tissue base paper)
ICS 85.060
Y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0810-2006
卫生纸(含卫生纸原纸)
2018-06-07发布
2019-07-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卫生纸(含卫生纸原纸)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卫生纸(含卫生纸原纸)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人们日常生活用的厕用卫生纸,也适用于对外销售的用于加工厕用卫生纸的卫生纸原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50 纸和纸板 试样的采取及试样纵横向、正反面的测定
GB/T 451.1 纸和纸板尺寸及偏斜度的测定
GB/T 461.1 纸和纸板毛细吸液高度的测定(克列姆法)
GB/T 462 纸、纸板和纸浆 分析试样水分的测定
GB/T 742 造纸原料、纸浆、纸和纸板灰分的测定
GB/T 1541 纸和纸板 尘埃度的测定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7974 纸、纸板和纸浆 蓝光漫反射因数 D65亮度的测定(漫射/垂直法,室外日光条件)
GB/T 8942 纸 柔软度的测定
GB/T 10739 纸、纸板和纸浆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
GB/T 24328.3 卫生纸及其制品 第3部分:抗张强度、断裂时伸长率和抗张能量吸收的测定
GB/T 24328.5 卫生纸及其制品 第5部分:定量的测定
GB/T 24328.7 卫生纸及其制品 第7部分:球形耐破度的测定
GB/T 24991 纸、纸板和纸浆 铅含量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法
GB/T 24992 纸、纸板和纸浆 砷含量的测定
GB/T 27741-2011 纸和纸板 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的测定
GB/T 36420 生活用纸和纸制品 化学品及原料安全评价管理体系
JJF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一次性生活用纸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整治规定(国质检执〔2003〕289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原生浆(纤维)卫生纸和卫生纸原纸
纤维原料为100%原生浆(纤维)的卫生纸和卫生纸原纸。
3.2
原生木浆(纤维)卫生纸和卫生纸原纸
纤维原料为100%原生木浆(纤维)的卫生纸和卫生纸原纸。
量包装商品标注净含量的规定。
5.6 卫生纸打孔应均匀,节与节之间容易撕开。
5.7 卫生纸可压花、印花或染色,同批产品色泽应基本一致。染色卫生纸应不易脱色。
5.8 卫生纸和卫生纸原纸皱纹应均匀,纸面应洁净,不应有异味和异物,不应有明显的残缺、破损、硬质块、
生草筋、浆团等纸病和杂质。
5.9 卫生纸原纸生产过程中化学品的添加应符合GB/T 36420相关规定。
5.10 卫生纸和卫生纸原纸原料按《一次性生活用纸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整治规定》监督执行。
6 试验方法
6.1 试样的采取和处理
试样的采取按GB/T 450进行,定量、D65亮度、横向吸液高度、抗张指数、柔软度、球形耐破度、洞眼、
偏斜度、偏差测定时,试样的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按GB/T 10739规定进行。
6.2 定量
定量按GB/T 24328.5测定,以单层表示测定结果。
6.3 D65亮度
D65亮度按GB/T 7974测定。
6.4 横向吸液高度
横向吸液高度按GB/T 461.1测定,测定时间为100s,按成品层进行测定。
6.5 抗张指数
抗张指数按GB/T 24328.3测定。试样宽度为15mm,夹距为50mm,按成品层进行测定,然后换
算成单层测定值。
6.6 柔软度
柔软度按GB/T 8942测定。狭缝宽度为5mm,试样尺寸为100mm×100mm,如果试样尺寸未
达到100mm,应换算成100mm报出结果。卫生纸应按成品层进行测定,无论是压花或未压花的试
样,都应揭开分层后再重叠进行测定,取样和测试时应尽量避开压花或已折叠部位,并且凹凸花纹各3
张朝上进行测试,以纵横向平均值报出测试结果。
注1:如果试样尺寸未达到100mm,则柔软度换算方法如下:
a) 纵向柔软度=实测纵向柔软度×100mm/试样横向尺寸;
b) 横向柔软度=实测横向柔软度×100mm/试样纵向尺寸。
注2:纵向柔软度测定时,试样的纵向和狭缝的方向垂直;横向柔软度测定时,试样的纵向与狭缝的方向平行。
注3:如果试样不能完整揭开分层,则不分层直接测试,需在报告中注明。
6.7 可迁移性荧光物质
将试样置于紫外灯下,在波长254nm和365nm的紫外光下检查是否有荧光现象。若试样在紫外
灯下无荧光现象,则判定无可迁移性荧光物质。若试样有荧光现象,则按GB/T 27741-2011中第5章
进行可迁移性荧光物质测定。
6.8 灰分
灰分按GB/T 742测定,灼烧温度为575℃。
6.9 球形耐破度
球形耐破度按GB/T 24328.7测定,按成品层数进行测定。
6.10 可分散性
可分散性按附录A测定。
6.11 洞眼
取上下表层纸样分别迎光观测,从2mm的洞眼开始计数,小于4mm的半透明洞眼(洞眼间有纤
维连接)不予计数,上下表层试样的试验面积合计应不少于0.5m2(当有大于5mm的洞眼时,试验面积
合计应不少于1m2),测试结果取整数,如果个位数后有数字,均应进1。
6.12 尘埃度
尘埃度按GB/T 1541测定,双层或多层试样只测上下表层朝外的一面,每个样品的测试面积(上下
表层面积合计)应不少于0.5m2;单层试样正反面均测,一张试样的测试面积按单面面积计,每个样品
的测试面积应不少于0.5m2。
6.13 交货水分
交货水分按GB/T 462测定。
6.14 重金属含量
重金属铅含量按GB/T 24991测定,砷含量按GB/T 24992测定。
6.15 掉粉率
掉粉率按附录B测定。
6.16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按附录C测定。
6.17 偏斜度
偏斜度按GB/T 451.1测定。
6.18 偏差
6.18.1 允许短缺量
卫生纸原纸的卷重、卷筒卫生纸和盘式卫生纸的卷重(或节数)、平切卫生纸的包装质量(或张数)和
抽取卫生纸的抽数允许短缺量的测定:每个样品取3个完整试样,去除外包装和卷芯,用感量为0.1g的
天平(卫生纸)或感量为1kg的秤(卫生纸原纸)分别称量试样的质量,用每个试样的质量减去标称值,
以最大短缺量表示结果,结果修约至整数位。节数按JJF1070-2005中附录G中G.4进行测定,每个
样品测试3个完整包装,以最大短缺量表示结果,结果修约至整数位。
7.4 可接收性的确定:第一次检验的样品数量应等于该方案给出的第一样本量。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
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第一接收数,应认为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
或等于第一拒收数,应认为该批是不可接收的。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介于第一接收数与
第一拒收数之间,应检验由方案给出样本量的第二样本并累计在第一样本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
品数。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小于或等于第二接收数,则判定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大于
或等于第二拒收数,则判定该批是不可接收的。
7.5 需方若对产品质量持有异议,可在到货后三个月内通知供方共同复验或委托共同商定的检验部门
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则判定为批不可接收的,由供方负责处理;若符合本标准
的规定,则判定为批可接收的,由需方负责处理。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销售标志及包装
8.1.1 产品的销售包装上应标明以下内容:
a) 产品名称(含卫生纸或卫生原纸字样);
b) 执行标准编号;
c) 主要原料:应标注“原生木浆(纤维)或原生非木(草或竹或苇或蔗渣等)浆(纤维)或原生混合浆
(纤维)或回用浆(纤维)”;
d)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用日期;
e) 产品规格:卷筒卫生纸和盘式卫生纸应标注宽度、节距、层数,平切卫生纸和抽取卫生纸应标注
长和宽、层数;卫生纸原纸应标注卷筒宽度;
f) 产品数量:卷筒卫生纸和盘式卫生纸应标注卷重或节(段)数,平切卫生纸应标注包装质量或张
数,抽取卫生纸应标注抽数,卫生纸原纸应标注卷重;
g) 产品质量等级和产品合格标志;
h) 生产单位或责任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i) 卫生纸应标注“厕用”字样;
j) 其他需要标注的事项。
8.1.2 产品的销售包装应能保证产品不受污染,销售包装上的各种标志信息应清晰且不易褪去,产品
标志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应不小于1.8mm。
8.2 运输贮存
8.2.1 卫生纸和卫生纸原纸的运输应采用洁净的运输工具,防止产品污染,搬运时不应将纸件从高处扔下,
以避免损坏外包装。
8.2.2 卫生纸和卫生纸原纸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洁净的地方并妥善保管,防止雨、雪及潮气浸入产品,
影响质量。
8.2.3 卫生纸和卫生纸原纸因运输、保管不妥善造成产品损坏或变质的,应由造成损失的一方赔偿损失,
变质的卫生纸和卫生纸原纸不应出售。
10L/min,使气泡均匀从气孔通入筒内水中。启动转子,设置转子的转速为350r/min,筒内旋涡稳定后,
水面到旋涡底部的高度大约为筒内水面总高度的三分之一。设置测试时间为40s,将试样放入筒内
旋涡中心位置,放置时确保纸面与水平面垂直,同时开始计时。40s后关闭电机,并停止通气。观察筒
内试样是否分散,出现一片或一片以上碎片即判为该试样可分散性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注:如果试验过程中试样下沉到筒底部时,试样被底部转子打碎,则此次试验无效,需重新进行试验。
如果两次试验均无效,则可适当增大气体流量或降低转子转速,以防止试样下沉至圆筒底部,此种情况下需在报告中注明。
A.3.3 试验完成后,启动排水按钮,电机高速运转将筒内试样完全打碎;10s后电机自动停止旋转并将
放水阀打开,使筒内水和试样碎屑全部排出;再次充入适当水清洗筒壁和转子,将水排出,准备下一次试验。
注:如果清洗一次后碎屑不能完全排出,可考虑多次清洗。
A.3.4 每个样品测试两个试样。
A.4 结果的表示
如果两个试样的测试结果均为合格,则判为该样品合格;如果两个试样中有一个测定结果为不合
格,则重新选取两个试样进行试验,如果重新选取的两个试样测定结果为合格,则判为该样品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微生物指标的测定
C.1 培养基与试剂的制备
C.1.1 营养琼脂培养基
制法:称取33g营养琼脂,溶于1L蒸馏水中,加热煮沸至完全溶解,分装,经过121℃高压灭菌15min后备用。
C.1.2 乳糖胆盐发酵管
制法:称取35g乳糖胆盐发酵培养基,溶于1L蒸馏水中,待完全溶解后分装每管50mL,并放入一个倒管,115℃高压灭菌15min即得。
注:制双料乳糖胆盐发酵管时,除蒸馏水外,其他成分加倍。
C.1.3 伊红美蓝琼脂培养基
制法:称取36g伊红美蓝琼脂培养基,溶于1L蒸馏水中,浸泡15min,加热煮至完全溶解后,经
115℃高压灭菌15min,冷却至50℃~60℃,振摇培养基倾注灭菌平皿备用。
C.1.4 乳糖发酵管
制法:称取25.3g乳糖发酵培养基,溶于1L蒸馏水中,浸泡5min,加热至完全溶解后,分装于有倒管的试管内,
115℃高压灭菌15min即得。
C.1.5 血琼脂培养基
制法:将灭菌后的营养琼脂加热溶化,待凉至约50℃,即在无菌操作下按营养琼脂:脱纤维血为
10∶1的比例加入脱纤维血,摇匀,倒入灭菌平皿,置冰箱备用。
C.1.6 兔血浆
制法:取灭菌3.8%柠檬酸钠1份,加兔全血4份摇匀静置,3000r/min离心5min,取上清液,弃血球。
C.1.7 革兰氏染色液
将碘与碘化钾混合,加入蒸馏水少许充分振摇,待完全溶解后再加蒸馏水至300mL。
沙黄复染液:
将沙黄溶解于酒精之中,然后用蒸馏水稀释。
C.1.8 甘露醇发酵培养基
制法:称取30g甘露醇发酵培养基溶于1L蒸馏水中,加热煮沸至完全溶解,分装,115℃高压灭菌
20min备用。
C.1.9 7.5%氯化钠肉汤培养基
制法:称取88g7.5%氯化钠肉汤培养基溶于1L蒸馏水中,加热煮沸至完全溶解,分装后于121℃
高压灭菌15min备用。
C.1.10 葡萄糖肉浸液肉汤
制法:称取30g葡萄糖肉浸液肉汤培养基溶于1L蒸馏水中,分装后于121℃高压灭菌30min备用。
C.1.11 草酸钾血浆
制法:在5mL兔血浆中加入0.01g草酸钾,充分混合摇匀,经离心沉淀,吸取上清液,即得。
注:以上各培养基均为成品,采用量可依据产品的说明书而定。
C.2 产品采集与样品处理
C.2.1 于同一批号的三个大包装中至少随机抽取12个最小销售包装样品。四分之一样品用于测试,
四分之一样品留样,另外二分之一样品(可就地封存)必要时用于复验。样品最小销售包装不得有破损,
检测前不得开启。
C.2.2 在超净工作台上用无菌方法开启至少3个最小销售包装,从中称量样品10g±1g,剪碎后加入
到200mL灭菌生理盐水中,充分混匀,得到一个生理盐水样液。
C.3 细菌菌落总数的检测
C.3.1 操作步骤
待上述样液自然沉降后取上清液做菌落计数。共接种5个平皿,每个平皿中加入1mL样液,然后
用冷却至45℃左右熔化的营养琼脂15mL~20mL,倒入平皿内,充分混匀。待琼脂凝固后翻转平皿,
置35℃±2℃培养48h,然后计算平板上的细菌数(当平板上菌落数超过200时应稀释后再计数)。
C.3.2 结果报告
菌落呈片状生长的平板不宜采用,计数符合要求的平板上的菌落,按式(C.1)计算结果:
A---5块营养琼脂培养基平板上的细菌菌落总数,单位为菌落形成单位每克(CFU/g);
K---稀释倍数。
当计算结果小于稀释倍数时,按“< 20CFU/g”报告结果;当计算结果大于或等于稀释倍数时,采用
两位有效数字报告结果。
如果样品菌落总数超过本标准的规定,按C.3.3进行复验和结果报告。
C.3.3 复验
将保存的复验样品依前法复测两次,两次结果平均值都达到标准的规定,则判定被检样品合格,其
中有任何一次结果平均值超过标准规定,则判被检样品不合格。以复验样品两次测试中较大一组数据
进行报告。
C.4 大肠菌群的检测
C.4.1 操作步骤
取样液5mL接种于50mL乳糖胆盐发酵管,置35℃±2℃培养24h,如不产酸也不产气,则报告
为大肠菌落阴性。如果产酸产气,则划线接种伊红美蓝琼脂平板,置35℃±2℃培养18h~24h,观察
平板上菌落形态典型的大肠菌落为黑紫色或红紫色,圆形,边缘整齐,表面光滑湿润,常具有金属光泽,
也有的呈紫黑色,不带或略带金属光泽,或粉红色,中心较深的菌落。挑取疑似菌落1个~2个作为革
兰氏染色镜检,同时接种乳糖发酵管,置35℃±2℃培养24h,观察产气情况。
C.4.2 结果报告
凡乳糖胆盐发酵管产酸产气,乳糖发酵管产气,在伊红美蓝平板上有典型大肠菌落,革兰氏染色为
阴性无芽孢杆菌,可报告被检样品检出大肠杆菌。
C.5 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测
C.5.1 操作步骤
取样液5mL加入到50mL7.5%氯化钠肉汤培养液中,充分混匀,35℃±2℃培养24h。自上述
增菌液中取1~2接种环,划线接种在血琼脂培养基上35℃±2℃培养24h~48h。在血琼脂平板上
该菌落呈金黄色,大而突起,圆形,表面光滑,周围有溶血圈。挑取典型菌落,涂片作革兰氏染色镜检,如
见排列成葡萄状,无芽孢与荚膜。应进行下列试验:
a) 甘露醇发酵管试验。取上述菌落接种到甘露醇培养基中,置35℃±2℃培养24h,发酵甘露
醇,产酸者为阳性。
b) 血浆凝固酶试验。玻片法:取清洁干燥载玻片→于两端分别滴加1滴生理盐水、1滴兔血浆→
挑取菌落分别与两者混合5min。如两者均无凝固则为阴性;如血浆内出现团块或颗粒状凝
固,而生理盐水仍呈均匀浑浊无凝固,则为阳性。凡两者均有凝固现象,再进行试管凝固酶试
验。试管法:吸取1∶4新鲜血浆0.5mL,置灭菌小试管中→加入等量待检菌24h,肉汤培养
物0.5mL,混匀→置35℃±2℃温箱或水浴中→每0.5h观察一次→24h之内呈现凝块即为
阳性。同时以已知血浆凝固酶阳性和阴性菌株肉汤培养物各0.5mL作阳性和阴性对照。
C.5.2 结果报告
凡在琼脂平板上有可疑菌落生长,镜检为革兰氏阳性葡萄球菌,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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