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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20877-2016 (GB/T20877-2016) | 中文名称 | 电子电气产品标准中引入环境因素的指南 | 英文名称 | Guide on inclusion of environmental aspects in electronic and electrical product standard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K04 | 国际标准分类 | 29.020 | 字数估计 | 11,161 | 发布日期 | 2007-01-23 | 实施日期 | 2017-03-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0877-2007 | 起草单位 | 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上海电缆研究所、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深圳市鑫宇环标准技术有限公司、罗克韦尔自动化(中国)有限公司、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ABB低压电器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97)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6年第14号 | 提出机构 | 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97)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0877-2016
Guide on inclusion of environmental aspects in electronic and electrical product standards
ICS 29.020
K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0877-2007
电子电气产品标准中引入环境因素的指南
2016-08-29发布
2017-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20877-2007《电气产品标准中引入环境因素的导则》。
本标准与GB/T 20877-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电子电气产品标准中引入环境因素的指南”。
---对术语作了下列修改:
● 删除了“标准编写人员”和“废物”(见2007年版的3.17和3.18);
● “寿命终止”修改为“生命末期”,“生命周期理念”修改为“生命周期思想”,“可回收性”修改
为“可再生利用性”,“回收”修改为“再生利用”(见3.1,3.10,3.15,3.16,2007年版的3.1,
3.10,3.15,3.16);
● 对除“输入”和“输出”外的其他术语进行了编辑性修改。
---对内容作了下列修改:
● “4产品标准与环境之间需要考虑的一般原则”一章中的“4.2产品标准与环境”改为“4.2
产品标准中的规定对环境的影响”,并与“4.2.1一般原则”的内容合并;“4.2.2环境影响”改
为“4.3环境策略”(见第4章,2007年版的第4章);
● 删除了“5产品标准中的规定对环境的影响和标准编写人员的作用”和“7产品设计和开发
过程中考虑环境因素时采用的方法”(见2007年版的第5章和第7章);
● 把“6制定产品标准应考虑的输入和输出”改为“5制定产品标准应考虑的输入和输出”(见
第5章,2007年版的第6章)。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 指南109:2012《环境因素 引入电工产品标准》。
本标准与IEC 指南109:2012相比存在结构变化,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因无具体文件。
本标准与IEC 指南109:2012的编辑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为与现有标准体系保持一致,将标准名称改为“电子电气产品标准中引入环境因素的指南”;
---删除了IEC 指南109:2012引言中的“IEC 环境政策”。
本标准由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7)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常熟
开关制造有限公司、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上海电缆研究所、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深
圳市鑫宇环标准技术有限公司、罗克韦尔自动化(中国)有限公司、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
公司、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ABB低压电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滕云、张亮、黄慧洁、周建兴、马奇菊、孙建生、朱焰、肖迪、宋伟宏、杜娟、张灵子、
王中丹。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20877-2007。
引 言
本标准的目的是向标准编写人员提出如何考虑环境因素,并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尽可能考虑环境
因素的建议。
产品设计人员的工作是为产品寻求一个合理的方案,这种方案将是对各种因素的权衡结果(这些因
素包括安全、环境、成本、技术、功能等)。本标准的预期使用者为标准编写人员,而非产品设计人员。它
鼓励标准既能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同时又允许产品设计人员在多种相互制约因素中获得最初实际的
折中方案。
各领域广泛认同有必要在产品1)生命全过程降低产品因素对自然环境产生有害影响。产品生命全
过程可以看做是:从获取材料到加工制造、产品销售、使用直到产品生命末期处理(例如:再使用、再生利
用)。通过改善产品的环境因素可以减少产品对于环境的有害影响。设计阶段做出的选择在很大程度
上决定着产品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将产生什么影响。但是,目前选择最佳环境方案的过程较为复杂,改
善产品环境因素的各项选择之间可能会互相影响和牵制。
对产品提出要求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环境效应。为了改善环境因素,标准应该促进灵活选择最
佳设计方案,而且在任何程度上,不得影响创新。标准编写人员应该鼓励环境保护,例如,明确规定要求
不排斥适当使用回收材料和再使用零件、子系统和系统等。
随着新产品和新材料的不断推广应用,使评价工作变得越来越复杂。由于必须收集额外的数据用
作评价新产品和新材料在生命周期的影响,而目前能得到的现有材料对环境影响的数据非常有限。尽
管如此,现有的数据仍然可以用作改进产品对环境影响的基准。
IEC 62430为生命周期思想(LCT)规定了原则、必要步骤以及各种基本环境意识设计(ECD)2)工
具,例如生命周期评价(LCA)。IEC 62430为所有相关方提供了如何将ECD原则整合至产品的设计和
开发之中的信息。不要求标准编写人员运用LCA原则,但鼓励其尽可能采用ECD原则。
制造厂商在获得更充分的数据以前,可以更广泛地记录具体的设计方案和支持这些方案的理由。
这种做法,扩展了基于这些方案和选择的知识,除了可以产生对环境特定标准化的要求外,还有助于产
品生命末期(EoL)时的再生利用和废弃。
在这方面提请注意的是,规定试验方法时,标准编写人员应该慎重考虑该试验方法的环境因素。
标准编写人员需要比较材料和物质的环境数据。无论如何,他们在做出标准所需的选择时,可谨慎
处理来源于LCA研究的信息。可能需要向专门的环境因素研究机构进行咨询。
1) 该术语“产品”在本标准中虽然都予以采用,但是在适当时其概念还包括加工过程和服务内容。
2) 将环境方面的内容与产品设计和研制相结合构成整体的加工过程,也曾经采用过另一些术语,如环境设计
(DFE)、生态设计、环境意识设计(ECD)。本文件中一概以环境意识设计代替有关的几种术语。
电子电气产品标准中引入环境因素的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指导标准编写人员在制定电子电气产品标准时,应如何考虑产品对环境产生影响的
因素。其目的如下:
a) 增强产品标准中的规定会对环境产生正面及负面影响的意识;
b) 简要地说明产品标准与环境之间的关系;
c) 帮助发现产品标准中可能引起环境绩效提高的条款,并避免产品标准中可能引起对环境负面
影响的条款;
d) 强调在产品标准制定过程中对环境因素做出规定是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权衡各种因素;
e) 在产品标准中对环境因素做出规定时,推荐采用生命周期思想。
本标准适用于产品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编写人员,并尽可能与ISO 指南64协调一致。
明确针对电子电气具体产品或行业的环境意识设计标准化文件的制定应基于IEC 62430。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生命末期 EoL;endoflife
产品最终退出使用阶段以后的生命周期阶段。
[改写IEC 62075:2008,定义3.4]
2.2
能量回收 energyrecovery
通过对废弃物的直接以及受控的焚烧产生有用的能量。
注:废弃物焚烧炉能产生热水、蒸汽及/或电力,是能量回收通常的形式。
2.3
环境 environment
产品或组织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2.4
环境因素 environmentalaspect
组织的活动或产品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因素。
注:重要环境因素是指具有或能够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改写GB/T 24001-2004,定义3.6]
2.5
环境影响 environmentalimpact
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的环境因素给环境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GB/T 24001-2004,定义3.7]
2.6
有害物质 hazardoussubstance
根据已定义的分类标准,有可能对人类健康和/或环境产生有害影响的物质。
注:由法律或法规定义判定一种物质是否属于有害物质的分类标准。
2.7
输入 input
从原材料获取到最终处置的任何阶段,进入产品系统的材料或能量。
2.8
生命周期 lifecycle
产品系统中前后衔接的一系列阶段,从自然界或从自然资源中获取原材料,直至最终处置。
[GB/T 24040-2008,定义3.1]。
2.9
生命周期评价 LCA;lifecycleassessment
对一个产品系统的生命周期中输入、输出及其潜在环境影响的汇编和评价。
[GB/T 24040-2008,定义3.2]。
2.10
生命周期思想 LCT;lifecyclethinking
考虑产品整个生命周期内所有相关环境因素。
[IEC 62430:2009,定义3.11]
2.11
输出 output
从原材料获取到最终处置的任何阶段,离开产品系统的材料或能量。
2.12
污染 polution
由有机物或无机物、有害物质、辐射或噪声的排放对环境造成的所有有害影响。
2.13
污染预防 preventionofpolution
为了避免、减少或控制污染而采用过程、惯例、材料或产品,可能包括再生利用、处理、更改工艺、控
制机制、对材料的有效利用和材料替代。
注:污染预防的潜在效益包括减少环境影响、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
[改写GB/T 24001-2004,定义3.18]
2.14
产品标准 productstandard
对一种产品或一组产品规定所要达到的规范性要求,以确定产品的适用性能。
注1:除产品适用性能要求以外,产品标准还可以直接或引用文件对其他方面作出规定,如术语、采样、试验、包装和
标签方面的要求,有时还可能包括加工工艺要求。
注2:根据产品标准是规定了全部必要要求,还是规定了部分必要要求,产品标准可以是完整的,也可以是不完整
的。鉴于此,可以分别将这些标准分为诸如尺寸、材料和技术交付标准等。
[ISO/IEC 指南2:2004,定义5.4]
2.15
可再生利用性 recyclability
废弃材料处理后能达到原使用目的或其他使用目的(不包括能量回收)的能力。
2.16
再生利用recycling
为了最初目的或其他目的而进行的废弃材料的加工,不包括能量回收。
注:此术语与物料回收(materialrecovery)同义使用。
[改写ISO 15270:2008,定义3.30]
3 产品标准与环境之间需要考虑的一般原则
3.1 概述
每种产品对环境都会产生某些方面的影响,这些影响可能出现在产品生命周期的任一阶段或所有
阶段,也可能是当地、地区或全球性范围的,或者在三种范围内同时存在。
生命周期思想是产品相关的环境保护的基础,例如,在产品的全生命周期阶段考虑其所有的相关环
境因素。生命周期思想的关键因素包括:
---识别和评价产品全生命周期内与之相关的环境因素;
---旨在通过改善产品的环境因素,使该产品整体有害环境影响最小化。
产品的环境因素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产品生命周期各个阶段所采用的输入和产生的输出,改变任何
一项输入或输出都会给其他的输入和输出带来影响。
识别产品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因素是复杂的,而且在环境因果关系上偶尔会缺乏统一意见。尝试处
理一个特定的环境因素,可能在产品生命周期的各个或所有阶段取得结果。
以增量的方式改善产品的环境因素为目标,应在制定产品标准时考虑受到影响的环境因素和由其
导致的环境影响,而这些环境因素和环境影响来源于对产品的要求。
产品的环境因素应与其他一些因素一起加以权衡,例如产品的功能、性能、成本、销路和质量,以及
法律法规和安全的要求。编写标准时,应使设备或系统的设计者能够在满足标准目标的同时,实现促进
保护环境的权衡。
3.2 产品标准中的规定对环境的影响
产品标准中的规定与产品在其生命周期中的环境因素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如图1所示。这样,产
品标准可以有效促进产品环境因素的持续改善。
本条的目的是向标准编写人员提供关于其在考虑将环境因素引入产品标准时需要考虑事项的背景
资料。
产品标准中的规定,对环境改善既可以起促进作用,也可以起阻碍作用。除非有必要的重大理由
(例如在健康、安全或产品性能方面),标准应尽可能避免对产品采用的材料做出规定,而是应对期望的
成果做出规定。规定材料可能会阻碍通过采用替代材料来改善环境因素新方法的创新和开发。例如,
产品标准中的规定不应阻止采用适当二次使用或回收的材料。如果要对材料做出规定,应考虑规定材
料的使用在产品生命周期各个阶段将如何影响环境。一般来说,产品标准的规定约束性过大会非预期
性地阻止创新和环境改善。
---创新相当迅速。因此,当基于新知识的变化可能显著改善产品的环境因素时,应考虑对产品标
准进行复审。
---产品的预期用途和可合理预见的误用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其环境因素,这两方面的因素均应
予以考虑。
---一般来说,相比产品设计要求的规定而言,应将对产品性能要求的规定置于更重要的地位,例
如,更关注产品功能而非规定性的设计。
---应识别并抓住机会明确规定改善环境因素的方案。例如,明确规定不排斥适当使用回收材料
的要求,并且鼓励零部件的再使用。
当规定要求(诸如描述性要求或性能要求)时,产品标准中的规定将影响到在新开发或升级的产品
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的选择(见图1)。例如,在产品全生命周期阶段中的选择将影响以下方面:
a) 与制造过程相关的输入和输出;
b) 与包装、运输、分销和使用过程相关的输入和输出;
注:输入和输出是环境因素的示例。
图1 产品标准中的规定及产品生命周期中相关的环境因素与影响之间的关系
c) 再使用和回收利用的选择,包括对产品的再生利用或能量回收,以及产品易于拆解、维修和修
复的性能;
d) 处置产品和相关废弃物的选择。
这些选择影响环境的结果可能根据不同的产品而变化。并不是所有的产品都必然会在它们的所有
生命周期阶段对环境产生相同的影响。
由于产品的环境因素之间通常是相互关联的,如果过于武断地强调某一环境因素,可能会在产品生
命周期的其他阶段,或在当地、区域或全球环境的其他位置导致对其他环境因素的不利影响。
3.3 环境策略
编制产品标准时,改善环境的策略和技术可以体现在资源节约、能源节约、污染预防和避免产生废
弃物四个方面。应将所有改善环境的策略纳入环境意识项目设计的重要环节。
建议标准编写人员考虑以下问题:
---资源节约
除了资源获得和资源使用与环境影响有关外,资源消耗也非常重要。资源消耗是指自然资源
储存的减少过程。标准编写人员可将目标定为:在尽可能的条件下,创造需求以促进资源消耗
的最少化(例如,通过减少体积和质量来实现资源消耗减量化)。
---能源节约
能源节约中要考虑的三个因素是,各种能源的环境影响、选用能源的转化效率以及能源的有效
利用。在各种能源之间可能需要进行可持续性的环境权衡,尤其对于长寿命的电子电气产品,
需要将使用阶段的能效作为重要问题,加以特别重视。
能源管理可以在以下情况中考虑:
● 原材料的生产;
● 由材料生产零件和部件;
● 零件和部件组装成产品;
● 采用安全而满意的方法使产品达到功能和使用性能要求;
注:可考虑产品停用时能自动关闭或切换到“暂停”状态的选择方案。
● 部件和产品的包装和运输;
● 部件和产品的废弃或回收;
● 产品使用过程中的能效。
---污染预防
人类和工业活动会向空气、陆地和/或水中释放污染物。有多种降低这些污染物的通用方法,
其中包括减少资源使用量、材料替代、在加工过程中循环、再使用、再生利用以及处理,以减少
危害物和/或其产生量。
可能导致环境影响的释放物有多种类型,对其特点描述和评价目前国际上尚未取得一致意见。
这包括栖息地改变、影响生物多样性以及其他一些长期性的影响。在引入这些观点时,标准编
写人员应考虑特定的专业技术。
---避免产生废弃物
在产品生命周期的所有阶段都会产生废弃物。通过合理设计和优化工艺,可以降低或完全避
免不必要的资源使用。在生产过程中,通过以回收材料代替原生材料,以可回收的包装材料代
替一次性包装材料等,都可以实现上述目的。
4 制定产品标准应考虑的输入和输出
4.1 概述
产品的环境因素及其产生的影响很大程度由所采用的输入和在产品生命周期的所有阶段产生的输
出来决定。当制定产品标准时,标准编写人员应识别并考虑与处于标准化工作中的产品系统相关的主
要输入和输出,以确保他们规定的要求能够使设计人员开发出环境因素优越的产品。输入和输出彼此
相关;改变任何一项输入,无论是改变使用的材料和能量,都可能影响其他输入和输出(见图1)。
关于产品标准中考虑环境因素的清单参见附录A。
4.2 输入
4.2.1 输入可分为材料输入与能量输入两大类。标准编写人员应考虑下列问题,确保他们编写的要求
能够使设计人员运用环境意识设计方法,开发出负面环境影响最小的产品。
4.2.2 产品生命周期中不同阶段的材料输入会产生各种环境影响。这些不同阶段是指从原材料获取、
生产、运输(包括包装和贮存)、使用/维修、再使用/回收到产品废弃。这些环境影响包括可再生能源和
不可再生能源的消耗、土地的损害性使用、使环境或人体暴露在有害物质之中。材料输入同样会促使废
弃物产生、增加排入空气的释放物、污染水质以及产生其他污染物。
4.2.3 产品生命周期的大部分阶段需要能量输入,这些能量既可以直接输入,也可以间接输入,例如在
材料加工过程中需要能量输入。能量的来源包括化石燃料、核能、可能量回收的废弃物、水电、地热能、
太阳能以及风能。
4.3 输出
4.3.1 在产品生命周期中产生的输出包括产品本身、中间产物和副产品、空气排放物、污水排放、废弃
材料和其他排放物。标准编写人员应考虑下列方面,确保编写的要求能够使设计人员运用环境意识设
计方法,开发出负面环境影响最小的产品。
4.3.2 空气排放物包括排入空气中的气体、蒸汽或颗粒物。具有毒性、腐蚀性、可燃性、爆炸性、酸性或
异味的排放物可能会对植物、动物、人类、建筑等产生有害影响,或加重其他环境影响,如减少同温层的
臭氧量或形成烟雾。空气排放物既有点源排放,也有漫射源排放;既有经处理后的排放,也有未经过处
理的排放;既有生产正常运行中的排放,也有生产事故情况下的排放。
4.3.3 污水排放,或者说废水排放,包括往地表水和地下水排放的各种物质。排放物中含有富营养、有
毒性、腐蚀性、放射性、持久性、累积性或耗氧性物质;这些物质可能会引起负面的环境影响,包括对水生
态系统的各种污染效应和非预期的水体富营养化。污水既有点源排放,也有漫射源排放;既有经处理后
的排放,也有未经过处理的排放;既有生产正常运行中的排放,也有生产事故情况下的排放。
4.3.4 废弃材料包括固体、液体材料或要废弃的产品。在产品生命周期所有阶段都会产生废弃材料。
废弃材料要经过再生利用、处理、能量回收或处置,而与以上技术相关的进一步输入和输出有可能造成
有害的环境影响。
4.3.5 其他排放物可能包括向土壤的排放、噪声和振动、辐射和废热。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产品标准中考虑环境因素的清单
在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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