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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21001.2-2015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T 21001.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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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001.2-2015 英文版 180 GB/T 21001.2-2015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制冷陈列柜 第2部分:分类、要求和试验条件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21001.2-2015 (GB/T21001.2-2015)
中文名称 制冷陈列柜 第2部分:分类、要求和试验条件
英文名称 Refrigerated display cabinets -- Part 2: Classification, requirements and test condition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J73
国际标准分类 97.130.20
字数估计 75,720
发布日期 2015-09-11
实施日期 2016-04-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21001.2-2007
引用标准 GB/T 21001.1-2015; ISO 817; ISO 9050; SB 10424-2007; SB/T 10345.1-2012; SB/T 10345.2-2012; GB 4706.1-2005
采用标准 ISO 23953-2-2005, IDT
起草单位 国内贸易工程设计研究院、大连三洋冷链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特种电冰柜有限公司、海信容声(广东)冷柜有限公司、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星星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开利冷冻设备有限公司、奥特冷机系统(常熟)有限公司、上海海立中野冷机有限公司、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小鸭零售设备有限公司、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宏泰电器有限公司、星崎电机(苏州)有限公司、上海通用富士冷机有限公司、爱普塔(青岛)商业设施有限公司、常熟市德尔电器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岭市北冰洋保鲜陈列柜厂、北京
归口单位 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9)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公告2015年第25号
提出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21001.2-2015 Refrigerated display cabinets - Part 2: Classification, requirements and test conditions ICS 97.130.20 J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1001.2-2007 制冷陈列柜 第2部分:分类、要求和试验条件 (ISO 23953-2:2005,IDT) 2015-09-11发布 2016-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3.1 通则 1 3.2 压缩式制冷系统 2 3.3 间接式制冷系统 2 4 要求 3 4.1 结构 3 4.2 运行特性 6 5 试验 7 5.1 概述 7 5.2 试验室外的试验 7 5.3 试验室内的试验 8 6 试验报告 51 6.1 概述 51 6.2 试验室外的试验 51 6.3 试验室内的试验 51 7 标志 54 7.1 装载界限 54 7.2 标记板 56 7.3 制造商所提供的信息 56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总展示面积(TDA) 57 A.1 概述 57 A.2 制冷陈列柜中TDA的测量 57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实验室条件和贮藏条件的比较 65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去除异味和味道的试验 66 C.1 准备和试验 66 C.2 样本的检查 66 参考文献 68 前言 GB/T 21001《制冷陈列柜》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术语; ---第2部分:分类、要求和试验条件; ---第3部分:试验评定。 本部分为GB/T 21001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和GB/T 20000.2-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 21001.2-2007《冷藏陈列柜 第2部分:分类、要求和试验条件》,与GB/T 21001.2- 2007相比的主要差异为: ---修改了4.1.6.2中对温度传感器的安装位置要求; ---表3根据含湿量的大小重新排列了顺序; ---在5.3.1.3.2的第3段之后增加了立式冷柜和半高立式冷柜关于气流通道冷柜放置与气流方 向之间关系的要求; ---删除5.3.1.4表4中尺寸为37.5mm×100mm×200mm,质量为750g的试验包规格; ---增加新的条款5.3.1.6“替代填充试验包”的内容; ---在5.3.2.1最后增加了关于自携式立式陈列柜导流板的放置要求及图10; ---对5.3.2.2的第二和第三段关于门打开时气流流入方向的要求进行了修改; ---删除5.3.2.3.1中尺寸为37.5mm×100mm×200mm的试验包规格; ---在5.3.2.3.1的末尾增加了使用欧洲标准托盘的相关要求; ---修改了5.3.2.3.2a)关于装载高度的公差; ---在5.3.2.3.3.2中增加了对于敏感食品冷柜的注解说明; ---修改了5.3.2.3.3.2中深度方向和高度方向上试验包码放的距离; ---在5.3.2.5增加封闭式陈列柜和敞开式陈列柜达到稳定状态的要求; ---修改了5.3.3.2中的关于冷柜开门的规定; ---增加了5.3.3.3“中间出风的岛柜”的相关规定; ---在图A.1之前增加注2关于在两侧或多侧装有玻璃的陈列柜TDA的计算; ---修改了部分图例内容和关键词,并将全文图例进行重新编号; ---将全文表序号重新编排; ---删除了附录B,并将随后附录重新编号; ---修正了原标准中的部分文字的描述和错误。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 23953-2:2005《制冷陈列柜 第2部分:分类、要求和试验条件》和 其增补件Amd.1:2012(E)。 与本部分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EN60335-1: 2004,IDT) ---SB10424-200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自携或远置冷凝机组或压缩机的 商用制冷器具特殊要求(IEC 60335-2-89:2002+A1:2005,IDT) ---SB/T 10345.1-2012 制冷系统和热泵 安全和环境要求 第1部分:基本要求、定义和分类 (EN378-1:2008,NEQ) ---SB/T 10345.2-2012 制冷系统和热泵 安全和环境要求 第2部分:设计、建造、试验、标记 与文件编制(EN378-2:2008,NEQ) 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纳入ISO 23953-2:2005增补件Amd.1:2012(E)的内容。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9)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内贸易工程设计研究院、大连三洋冷链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特种电冰柜有限公 司、海信容声(广东)冷柜有限公司、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星星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海尔 开利冷冻设备有限公司、奥特冷机系统(常熟)有限公司、上海海立中野冷机有限公司、江苏白雪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小鸭零售设备有限公司、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山东 宏泰电器有限公司、星崎电机(苏州)有限公司、上海通用富士冷机有限公司、爱普塔(青岛)商业设施有 限公司、常熟市德尔电器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岭市北冰洋保鲜陈列柜厂、北京新立基真空玻璃技术有限 公司、天津商业大学、集美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中国制冷学会、国家商用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小朋、肖杨、杨萍、孙钟皓、蒋小林、程凯、苏功兵、丁剑波、杨波、李文浩、王铭国、 陈拥军、王晓峰、周小波、徐叶、叶海平、申江、张建一、张良异、刘兆勇、管秋生、徐玉峰、王铁、纪志坚、 张竟浩、马洪奎、李红旗、胡朝龙、蒋毅、司春强、张艳杰、杨一凡。 本部分于2007年7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制冷陈列柜 第2部分:分类、要求和试验条件 1 范围 GB/T 21001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销售和陈列食品的制冷陈列柜的结构、特性和性能的要求,同时 也规定了制冷陈列柜的试验条件、试验方法、分类方法、分级方法和由制造商提供的产品标志及产品特 性信息。 本部分不适用于制冷自动售货机和拟用于餐饮的非零售用的制冷柜;也不适用于陈列柜内所展示 食品类型的选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001.1-2015 制冷陈列柜 第1部分:术语(ISO 23953-1:2005+Amd.1:2012(E),IDT) ISO 817 制冷剂 编号(Refrigerants-Designationsystem) IEC 60335-2-8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自携或远置冷凝机组或压缩机的商用 densingunit) EN378-2 制冷系统和热泵 安全和环境要求 第2部分:设计、建造、试验、标记与文件编制 3 术语和定义 GB/T 21001.1-201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通则 trun ---工作时间。在24h内,压缩机运行时间(或电磁阀开启时间),或第二制冷剂开启时间 (或电磁阀开启时间); trun75 ---在两次除霜间隔之间,压缩机总运行时间的后75%,不包括除霜刚完成后的时间, 0.75trun; tstop ---停机时间。在24h内,压缩机停止运行(或电磁阀关闭)的时间,或第二制冷剂回路停 止循环(或电磁阀关闭)的时间,不包括除霜时间; tdeft ---除霜时间。在24h内,在除霜期间,压缩机停止运行(或电磁阀关闭)或第二制冷剂回 路停止循环(或电磁阀关闭)的时间,但除霜时间不视为停机时间; qm ---液体制冷剂或第二制冷剂的质量流量,单位:kg/s; Δt ---连续两次测量采样的时间间隔; Nmax ---24h内的测量采样数量; N75 ---两次除霜之间运行时间的75%中测量采样的数量; Ndeft ---24h内的除霜次数; DEC ---直接电能消耗,以kWh/24h表示; RECRC---远置式制冷陈列柜压缩式制冷系统的制冷电能消耗,用kWh/24h表示; RECRI ---远置式制冷陈列柜压缩式间接制冷系统的制冷电能消耗,用kWh/24h表示; TEC ---总能量消耗,用kWh/24h表示; trr ---工作时间系数; trr= trun trun+tstop trun 24-tdeft 其中:trun+tstop+tdeft=24h Φn---瞬时排热率。 3.2 压缩式制冷系统 h8、h4---陈列柜中制冷剂出口状态点8和制冷剂入口状态点4处(见图31)的比焓,单位:kJ/kg; θ7 ---蒸发器出口处制冷剂平均温度,单位:℃; θmrun ---在压缩机运行时间内(trun),在压力p7下,从所采用的制冷剂的饱和特性表中查到的蒸 发器内的制冷剂饱和温度算术平均值,单位:℃; θmin ---整个运行周期的最后10%的时间内,在压力p7 下,从所采用的制冷剂的饱和特性表中 查到的蒸发器饱和温度的算术平均值,单位:℃; Tmrun=θmrun+273.15 3.3 间接式制冷系统 θi ---陈列柜进液口处第二制冷剂温度,单位:℃; θo ---陈列柜出液口处第二制冷剂温度,单位:℃; θ ---陈列柜第二制冷剂平均温度, θi+θo θmrun ---压缩机运行期间,第二制冷剂的算术平均温度,单位:℃; θmin ---压缩机运行期间的后10%时间内,第二制冷剂的算术平均温度,单位:℃; qmrun ---第二制冷剂的算术平均流量,单位:kg/s; ci ---陈列柜进口处第二制冷剂比热,单位:kJ/(kg·℃); co ---陈列柜出口处第二制冷剂比热,单位:kJ/(kg·℃); pirun-porun---压缩机运行期间,陈列柜进口处和出口处之间的压降;单位:N/m2; PEC ---泵的消耗电能; ν ---第二制冷剂的比容,单位:m3/kg(简化处理:ν=常数=0.001m3/kg)。 4 要求 4.1 结构 4.1.1 通则 4.1.1.1 强度和刚度 陈列柜及其部件在安装、运输及使用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应注意以下事项: a) 柜内部件如搁架、货筐和扶手等及其支撑应有符合使用要求的强度,以保证其功用; b) 对于滑动的搁架、货筐、托盘或抽屉在满负荷下应保持其形状并可灵活移动; c) 所有带止动装置的部件,在满负荷下被拉出到极限位置时,应能防止意外坠落; d) 保持稳定。 4.1.1.2 管路与连接件 与运动部件或振动部件连接的管路,要保证不会干扰或传递有害震动给其他部件。管路与连接件 应牢固地固定并留出足够的自由伸缩长度,如有需要应安装减震器以防止疲劳损坏。如有必要,管路和 阀件应做保温绝热处理。 4.1.1.3 冷凝排水 在需要排水处,滴水盘或蒸发皿,应有足够的排水能力,其安装位置应留有足够空间,以便于拆卸和 清洗。任何需要人工清除的冷凝、霜融水容器或容器组,其容积至少需要满足陈列柜在合适的气候类型 下,正常稳定运行至少48h的排水量。 4.1.1.4 封闭式陈列柜(自助销售式) 封闭式陈列柜应满足下列要求: 自闭门应能从不大于80度任意的角度打开,且能从各不同位置回复到原来位置关紧,并符合5.2.1 的门密封要求。 陈列柜作为低温器具,其透明门和盖在制造商所要求的气候类型下不应凝露。除水平滑盖外,玻璃 门应有足够的热量,关门后应能去除内表面的湿气,保证玻璃门的可视性。 门、盖的紧固件和铰链应能正常使用,其设计应能够保证光滑运行,不应导致非正常磨损。 所有的门和盖应密封以保证制冷空间封闭,防止环境空气非正常渗入。 门和盖不应自动打开。 选择密封条时要考虑与陈列柜运行条件(特殊条件下)相适应的材料。如果扣紧装置是机械的,应 加装止停装置以保证密封条不会过度变形。 4.1.1.5 接口和接缝 在净容积(有效容积)内的所有接口和接缝应避免污物的沉积。 在净容积内的所有接口和接缝处应使污物易于清除。 4.1.1.6 污渍防护 存放未包装食品的陈列柜的正前表面应安装保护罩以防止客户因触摸、咳嗽等行为污染展示和售 卖的未包装食品。 陈列柜的垂直尺寸A和水平尺寸B之和应不小于1500mm(见图1)。 图1 污渍防护尺寸 4.1.2 材料 4.1.2.1 通则 材料应耐用,不应产生霉变或异味。 正常使用条件下,与食物接触的材料应耐潮湿、无毒和无污染。 4.1.2.2 防磨 内、外表面应耐磨且易于清洗。在正常使用和清洗过程中,表面不应有裂缝、表皮脱落、擦痕或软化 的现象。 4.1.2.3 防腐 陈列柜的金属材质部分应具有耐腐性。 4.1.3 绝热 4.1.3.1 效率 绝热层应有效并永久固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绝热材料不应缩变或发生凝露现象(见4.2.4)。 4.1.3.2 隔汽层 应采取适当方法防止绝热材料吸收湿气,避免绝热性能的恶化。 4.1.3.3 绝热材料隔离 内部有绝热材料的地方,应保证绝热材料微粒不进入食品展示空间。 对于纤维性绝热材料,用不明显的力施加给直径1mm的探针,探针不应通过任何开口接触到绝热 材料。 4.1.4 制冷系统 4.1.4.1 设计与构造 对于承受内部压力的所有制冷系统零部件,其设计和构造都应考虑陈列柜运行或静止时承受的最 大工作压力。 对于内置冷凝机组或是带有预先充注制冷剂的制冷陈列柜,应考虑运输过程中的最高环境温度。 所有含有制冷剂的零部件应满足EN378-2的要求。 4.1.4.2 凝结水 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陈列柜冷表面及其部件的凝结水对制冷系统的运行或控制造成不利影响。 4.1.4.3 系统保护 对于具有门或盖的陈列柜,在门或盖保持敞开的情况下,在使用地所处的气候类型(表3)的环境温 度下,不应对制冷陈列柜的运行造成损害。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当门或盖持续敞开时(例如装载货物或偶然忘记关闭时),任何电机过载自动保 护装置均可启动。 4.1.4.4 制冷剂 在选用制冷剂时,应考虑制冷剂和传热介质或第二制冷剂可能产生的危害,例如毒性、易燃性等,具 体可参见EN378-1。 4.1.5 电器部件 电器部件应符合EN60335-1和IEC 60335-2-89的要求。 4.1.6 温度显示 制冷陈列柜应装有内部空气温度的温度显示器,用于指示制冷设备的操作运行以及其工作状态的 信息。 注:一般来说,测量的空气温度并不是制冷陈列柜中的食品温度。 4.1.6.1 测温仪 测温仪应达到下列要求: ---单位符号(℃)应显示在温度显示器上; ---量程范围至少在-25℃到15℃之间; ---最小分度不大于1℃; ---最大误差在测温范围内不超过2K; ---传感器时间常数t90不大于20min。 注:时间t90是温度突然变化20℃时温度指示达到90%变化所需的时间,测量介质应是适中的搅动空气(速度1m/s)。 4.1.6.2 温度传感器安装位置 温度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应易于触及,以便于现场测试温度显示值是否正确,并便于现场维修更换温 度测试仪。 注1:如果温度测试仪的温度传感器在检验时能够直接接触,则认为是“易于触及的”,例如,能通过移除可拆卸面板 进行更换。 注2:对于采用自然对流冷却的陈列柜,如果布置在导管中的温度传感器可不用工具装入和移出导管,则认为是“易 于触及的”。 无论采用哪种安装方法,都不能额外向温度传感器传递热量或从温度传感器吸收热量。 温度传感器应避免受到来自外部环境中热辐射的影响。 温度传感器位置的温度是制冷陈列柜温度试验的一部分,在温度试验时,应测量陈列柜温度显示器 的传感器位置的周围空气温度,并记录在试验报告中。 注3:对于电子控制器,可能显示的是一个计算温度。 注4:可以使用一只或两只温度传感器进行温度的记录和显示。所使用的温度传感器可以与控制制冷系统的温度 传感器相同,当系统出现错误时则报警。本条款不同于EN12830的要求。 注5:制造商和使用者有义务保证温度传感器的位置符合本国食品温度控制的规定。 4.1.6.3 温度测量装置的数量 当陈列柜中使用温度测量装置时: ---对于每一个自携式制冷陈列柜应使用一套温度测量装置; ---如果几个陈列柜在同一个温度等级下共用一个制冷循环时,每两台陈列柜应至少使用一套测 量装置,且两台总长度在3.75m内; ---如果几个陈列柜在不同的温度等级下共用一个制冷循环时,除满足上述的要求外,各自的温度 等级应用相应的温度测量装置。 4.2 运行特性 4.2.1 异味和味道的去除 不强制要求去除异味或味道,可选的试验方法见附录C。 4.2.2 按温度分类 陈列柜的性能应符合表1所规定的类型之一,其性能应按5.3.3所说明的条件和试验方法进行 验证。 注:附录B给出了实验室条件和贮藏条件的比较。 表1 M-包温度分类 类型 最高温度θah,最热 M-包的最高 温度低于或等于的温度a 最低温度θb,最冷 M-包的最低 温度高于或等于的温度a 最低温度θal,所有 M-包的最低 温度低于或等于的温度a L1 -15 - -18 L2 -12 - -18 L3 -12 - -15 M1 +5 -1 - M2 +7 -1 - H1 +10 +1 - H2 +10 -1 - S 特殊类型 a 见图28。 4.2.3 除霜 应尽量避免在制冷空间内表面(不包括试验包表面)上积累冰、霜或雪以及霜融水。与手动除霜不 同,这些积累会影响陈列柜的性能。应按5.3.3.4所说明的条件和方法进行验证。 所建议的除霜程序(自动或手动)不应影响温度要求。 对需要进行手动除霜的陈列柜或陈列柜部件,制造商应提供正确的除霜操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