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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1171-2018 (GB/T21171-2018) | | 中文名称 | 香料香精术语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terms of fragrances and flavor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41 | | 国际标准分类 | 71.100.60 | | 字数估计 | 16,193 | | 发布日期 | 2018-05-14 | | 实施日期 | 2018-1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1171-2007 | | 采用标准 | ISO 9235-2013, MOD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6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界定了天然原料、香料、香精和调香的术语。本标准适用于规范香料香精行业用语。 |
GB/T 21171-2018
Technical terms of fragrances and flavors
ICS 71.100.60
Y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1171-2007
香 料 香 精 术 语
2018-05-14发布
2018-1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T 21171-2007《香料香精术语》。与 GB/T 21171-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
如下:
---删除了15个术语及其定义,即:半合成香料(见2007版的2.5.1)、全合成香料(见2007版的
2.5.2)、日用香精成分(见2007版的3.1.1)、日用香精溶剂(见2007版的3.1.2.1)、日用香精载
体(见2007版的3.1.2.2)、香味物质(见2007版的3.2.1)、天然等同香味物质(见2007版的
3.2.1.2)、人造香味物质(见2007版的3.2.1.3)、香味增效剂(见2007版的3.2.2)、食用香精辅
3.3.6)、强化食用香精(见2007版的3.3.7)、咸味食用香精(见2007版的3.3.9)、其他香精(见
2007版的3.5);
---修改了2个术语,即:天然渗出的油树脂(见2.2.1,2007版的2.1.2.1)、冷压精油(见3.2.2.1.2,
2007版的2.3.1.2);
---修改了9个术语的英文对应词,即:果汁精油(见3.2.2.1.3,2007版的2.3.1.3)、芳香水(见
3.2.2.7,2007版的2.3.7)、饲料用香精(见4.3.2,2007版的3.3.2)、接触口腔和嘴唇用香精(见
4.3.3,2007版的3.3.3)、液体香精(见4.5,2007版的3.6)、油溶性液体香精(见4.5.1,2007版的
3.6.1)、水溶性液体香精(见4.5.2,2007版的3.6.2)、乳化香精(见4.7,2007版的3.7)、浆膏状
香精(见4.8,2007版的3.9);
---修改了13个术语及其定义,即:干馏精油(见3.2.2.1.4,2007版的2.3.3.5)、除单萜精油(见
3.2.2.3.1,2007版的2.3.3.1)、萜(见3.2.2.8,2007版的2.3.8)、酊剂和浸剂(见3.2.3.2,2007版
的2.4.1)、提取的油树脂(见3.2.3.7,2007版的2.4.2.5)、天然食用香味物质(见3.2.4,2007版
的3.2.1.1)、天然食用香味复合物(见3.2.5,2007版的3.2.3)、食品用热加工香味料(见3.5,
2007版的3.3.8)、烟熏食用香味料(见3.6,2007版的3.3.10)、天然食品用香精(见4.3.4,
2007版的3.3.4)、固体香精(见4.6,2007版的3.8)、拌和型固体香精(见4.6.1,2007版的3.8.1)、
胶囊型固体香精(见4.6.2,2007版的3.8.2);
---修改了12个术语的英文对应词和定义,即:辛香料(见2.3,2007版的5.1)、香料(见3.1,2007版的
2)、天然香料(见3.2,2007版的2.1)、除单萜和倍半萜精油(见3.2.2.3.2,2007版的2.3.3.2)、
浓缩精油(见3.2.2.3.4,2007版的2.3.3.4)、超临界流体提取物(见3.2.3.9,2007版的2.4.2.7)、
合成香料(见3.3,2007版的2.5)、香精(见4.1,2007版的3)、日用香精(见4.2,2007版的3.1)、
食用香精(见4.3,2007版的3.2)、食品用香精(见4.3.1,2007版的3.3.1)、烟用香精(见4.4,
2007版的3.4);
---重新定义了16个术语,即:天然原料(见2.1,2007版的2.1.1)、渗出物(见2.2,2007版的
2.1.2)、树脂(见3.2.1.1,2007版的2.2.1)、精油(见3.2.2.1,2007版的2.3.1)、水蒸气蒸馏精油
(见3.2.2.1.1,2007版的2.3.1.1)、精馏精油(见3.2.2.2.1,2007版的2.3.2.1)、挥发性浓缩物
(见3.2.2.4,2007版的2.3.4)、提取物(见3.2.3.1,2007版的2.4.2)、浸膏(见3.2.3.3,2007版的
2.4.2.1)、香树脂(见3.2.3.5,2007版的2.4.2.3)、净油(见3.2.3.6,2007版的2.4.2.4)、未浓缩提
取物(见3.2.3.8,2007版的2.4.2.6)、非酶褐变产物(见3.4,2007版的3.2.5)、定香剂(见5.10,
2007版的4.8)、谐香(见5.11,2007版的4.9)、香气类别(见5.12,2007版的5.2);
---增加了8个术语及其定义,即:后处理精油(见3.2.2.2.2)、食用香料(见3.7)、日用香料(见
3.8)、加香香精(见4.4.1)、加料香精(见4.4.2)、香精辅料(见4.9)、气味(见5.1)、香味(见5.2)。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 9235:2013《芳香天然原料 词汇》。
本标准与ISO 9235:2013相比存在如下技术性差异:
---修改了3个术语的定义,即浓缩精油(见3.2.2.3.4,ISO 9235:2013的2.6)、萜(见3.2.2.8,
ISO 9235:2013的2.30)、挥发性浓缩物(见3.2.2.4,ISO 9235:2013的3.32),以适应中文的表
述习惯;
---增加了42个术语及其定义,即:辛香料(见2.3)、香料(见3.1)、天然香料(见3.2)、天然食用香
味物质(见3.2.4)、天然食用香味复合物(见3.2.5)、合成香料(见3.3)、非酶褐变产物(见3.4)、
食品用热加工香味料(见3.5)、烟熏食用香味料(见3.6)、食用香料(见3.7)日用香料(见3.8)、
香精(见4.1)、日用香精(见4.2)、食用香精(见4.3)、食品用香精(见4.3.1)、饲料用香精(见
4.3.2)、接触口腔和嘴唇用香精(见4.3.3)、天然食品用香精(见4.3.4)、烟用香精(见4.4)、加香
香精(见4.4.1)、加料香精(见4.4.2)、液体香精(见4.5)、油溶性液体香精(见4.5.1)、水溶性液
体香精(见4.5.2)、固体香精(见4.6)、拌和型固体香精(见4.6.1)、胶囊型固体香精(见4.6.2)、
乳化香精(见4.7)、浆膏状香精(见4.8)、香精辅料(见4.9)、气味(见5.1)、香味(见5.2)、评香
(见5.3)、评味(见5.4)、阈值(见5.5)、头香(见5.6)、体香(见5.7)、基香(见5.8)、香基(见5.9)、
定香剂(见5.10)、谐香(见5.11)、香气类别(见5.12),以满足日常工作交流的需要。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香料研究所、国际香料(中国)有限公司、济南华鲁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天博食
品配料有限公司、广东铭康香精香料有限公司、浙江绿晶香精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其璋、曹怡、刘钦宣、刘克胜、李秉业、何洛强、张之涤、肖作兵。
本标准于2007年10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香 料 香 精 术 语
1 范围
本标准界定了天然原料、香料、香精和调香的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规范香料香精行业用语。
2 天然原料术语
2.1
天然原料 naturalrawmaterial
来自植物、动物或微生物的原料,包括从这类原料经物理方法、酶法、微生物法加工或传统的制备工
艺(例如提取、蒸馏、加热、焙烤、发酵)所得的产物。
注:对活性的其他方面可有补充要求。
2.2
渗出物 exudate
由植物分泌出的天然原料(2.1)。
2.2.1
天然渗出的油树脂 oleoresin
主要由挥发物和树脂状物质组成的渗出物(2.2)。
注1:例如松脂(pineoleoresin),古芸脂(gurjum)。
注2:天然渗出的油树脂不同于提取的油树脂(3.2.3.7)。
2.2.1.1
香膏 balsam
天然渗出的油树脂(2.2.1)之一种。其特征是存在苯甲酸和(或)肉桂酸衍生物。
注:例如秘鲁香膏(Perubalsam),吐鲁香膏(Tolubalsam),安息香(benzoin),苏合香(styrax)。
2.2.2
树胶 gum
主要由多糖组成的渗出物(2.2)。
2.2.3
胶性树脂 gumresin
主要由树脂状物质和树胶组成的渗出物(2.2)。
注:例如紫(虫)胶(shelacgum)。
2.2.4
胶性油树脂 gumoleoresin
主要由树脂状物质、树胶(2.2.2)和一定数量的挥发物组成的渗出物(2.2)。
注:例如没药(myrrh)、乳香(olibanum)、防风(opoponax)、格蓬(galbanum)。
2.3
辛香料 spice;aromaticherb
具有芳香和(或)辛辣味的植物性调味赋香原料。
注1:这类物质多为植物的全草、叶、根、茎、树皮、果、籽、花等,加于食品中以增加香气、香味。
注2:例如胡椒、肉桂皮、姜、辣椒、芫荽、罗勒、百里香等。
3 香料术语
3.1
具有香气和(或)香味的材料。
注1:一般为天然香料[包括天然原料的衍生产品(树脂状材料、挥发性产品、提取产品)]和合成香料的总称。
注2:按用途可分为日用和食用两大类。
3.2
以植物、动物或微生物为原料,经物理方法、酶法、微生物法或经传统的食品工艺法加工所得的
香料。
3.2.1
天然原料的衍生产品:树脂状材料
3.2.1.1
树脂 resin
从天然渗出的油树脂(2.2.1)尽可能完全除去挥发性组分后得到的产物。
3.2.2
天然原料的衍生产品:挥发性产品
3.2.2.1
精油 essentialoil
从植物来源的天然原料(2.1)经下列任何一种方法所得的产物:
---水蒸气蒸馏;
---柑橘类水果的外果皮经机械法加工;
---干馏。
用物理方法分去水相后得到。
注1:精油可经物理处理(例如过滤、倾析、离心分离),不会明显改变其组成。
注2:ISO/TC54第27次会议(2010年)决定,所有精油名称中都得有“精”字。如过去称香茅油,现在称香茅精油。
3.2.2.1.1
用水蒸气蒸馏法得的精油(3.2.2.1),蒸馏中加水的称为水蒸馏(hydrodistilation),蒸馏中不加水的
称为直接水蒸气蒸馏。
注:例如鸢尾草精油。
3.2.2.1.2
冷压精油 cold-pressedessentialoil
冷榨精油
冷磨精油
从柑橘类水果的外果皮经室温下机械加工法所得的精油(3.2.2.1)。
3.2.2.1.3
从果汁浓缩加工或超高温瞬时灭菌(UHT)处理中所得的精油(3.2.2.1)。
注:将水和油分开得到芳香油相和稀水相,此水相中含有水溶性芳香成分。
3.2.2.1.4
干馏精油 dry-distiledessentialoil
不加水或水蒸气,蒸馏木材、树皮、根或树胶所得的精油(3.2.2.1)。
3.2.2.2
组成没有明显改变的精油
3.2.2.2.1
为了改变某些组分的含量和(或)颜色而经过分馏的精油(3.2.2.1)。
3.2.2.2.2
后处理精油 post-treatedessentialoil
经过后处理的产物。
注:这类产物被指定为“在名字前冠以特殊处理类型的精油”,例如脱色精油、洗涤过的精油、除铁精油。
3.2.2.3
组成明显改变的精油
3.2.2.3.1
主要含单萜烃的某些馏段被部分除去的精馏精油(3.2.2.2.1)。
3.2.2.3.2
主要含有单萜烃和倍半萜烃的某些馏段被部分除去的精馏精油(3.2.2.2.1)。
3.2.2.3.3
除X精油 “X-less”essentialoil
X成分已被部分或完全除去的精油(3.2.2.1)。
3.2.2.3.4
经物理方法处理使一种或多种目标成分经过浓缩的精油(3.2.2.1)。
3.2.2.4
挥发性浓缩物 volatileconcentrate
从果汁、蔬菜汁或植物的水质浸剂挥发出的水中回收得到的溶于水的浓缩挥发物质。
注:例如橙汁挥发性浓缩物、甘草挥发性浓缩物、咖啡挥发性浓缩物。
3.2.2.5
馏出液 distilate
一种天然原料(2.1)经蒸馏后所得的冷凝产物。
3.2.2.6
乙醇化馏出液 alcoholate
一种天然原料(2.1)在可变浓度的乙醇存在下经蒸馏所得的馏出液(3.2.2.5)。
3.2.2.7
芳香水 aromaticwater;hydrolate
水蒸气蒸馏后已分去精油(3.2.2.1)的水质馏出液(3.2.2.5)。
注2:花香水或一种“植物名”水是芳香水。
注3:芳香水可经物理处理(例如过滤、倾析、离心分离),不会明显改变其组成。
3.2.2.8
萜 terpenes
萜类
主要由萜烃构成的产物,自精油(3.2.2.1)经蒸馏、浓缩,或其他分离技术得到的副产物。
3.2.3
天然原料的衍生产品:提取产品
3.2.3.1
提取物 extract
一种天然原料(2.1)经一种或多种溶剂处理所得的产品。
注1:例如咖啡提取物、茶提取物。
注2:所得溶液可经冷却和过滤。
注3:“提取物”是个普通术语。
注4:一种或多种溶剂随后被全部或部分地除去。
3.2.3.2
酊剂和浸剂 tinctureandinfusion
一种天然原料(2.1)在可变浓度的乙醇存在下经浸渍所得的溶液或用水浸渍所得的溶液。
3.2.3.3
浸膏 concrete
一种新鲜的天然原料(2.1)经用一种或多种溶剂提取所得的提取物(3.2.3.1)。
注:一种或多种溶剂随后被全部或部分地除去。
3.2.3.4
花香脂 pomade
一种有特征香气的脂肪,由花朵经“冷吸”(coldenfleurage)(花朵的香气成分扩散进入脂肪)或“热
吸”(Hotenfleurage)(花朵浸渍于熔化的脂肪中)而得。
3.2.3.5
香树脂 resinoid
一种干燥的植物天然原料经用一种或多种溶剂提取所得的提取物(3.2.3.1)。
注1:例如安息香香树脂(benzoinresinoid)、榄香香树脂(elemiresinoid)。
注2:一种或多种溶剂随后被全部或部分地除去。
3.2.3.6
净油 absolute
浸膏(3.2.3.3)、花香脂(3.2.3.4)、香树脂(3.2.3.5)或超临界流体提取物(3.2.3.9)用乙醇提取后所得
的产物。
注:通常乙醇溶液经冷却和过滤以除去蜡质,随后用蒸馏法除去乙醇。
3.2.3.7
提取的油树脂 extractedoleoresin
辛香料(2.3)的提取物(3.2.3.1)。
注:例如胡椒油树脂(pepperoleoresin),姜油树脂(gingeroleoresin)。
未浓缩提取物 non-concentratedextract;single-foldextract
一种天然原料(2.1)用一种或多种不必除去的溶剂处理后所得到的产物。
注:例如阿魏(asafoetida)的花生油提取物。
3.2.3.9
一种天然原料(2.1)用一种超临界流体处理然后经膨胀分离所得的提取物。
注1:例如咖啡CO2提取物、胡椒CO2提取物。
注2:得到的提取物可经物理处理(例如过滤、倾析、离心分离),不会明显改变其组成。
3.2.4
经适当的物理法、微生物法或酶法从食物或动植物材料(未经加工或经过食品制备过程加工)中获
得的化学结构明确的具有香味性质的物质。
注1:通常它们不直接用于消费,但在其应用浓度上适合人类消费。
注2:含有NH4+,Na+,K+,Ca2+,Fe3+阳离子或Cl-,SO42-,CO32-阴离子的天然食用香味物质的盐类通常被划
为天然食用香味物质。
3.2.5
经物理方法(例如蒸馏和溶剂提取)、酶法或微生物法从动植物原料中得到的含有天然食用香味物
质(3.2.4)的制剂(即非单一化合物,而是混合物)。
注1:这些动植物原料可以是未经加工的,或经过了适合人类消费的传统食品制备工艺(例如干燥、焙烤和发酵)加
工的。
注2:天然食用香味复合物包括精油、果汁精油、提取物、蛋白水解物、馏出物或任何经焙烤、加热或酶解的产物。
3.3
通过化学合成方式形成的化学结构明确的具有香气和(或)香味特性的物质。
3.4
含羰基的化合物(如还原糖等)与含氨基的化合物(如氨基酸、肽等)在一定条件(特定的温度和时
间)下反应所得的产物。
3.5
为其香味特性而制备的一种产品或混合物。它是以食材或食材组分经过类似于烹调的食品制备工
艺制得的产品。食品用热加工香味料中必定含有非酶褐变产物(3.4)。
3.6
烟熏食用香味料 smokeflavorings
烟成分的复杂混合物。未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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