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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1432-2021 (GB/T21432-2021) | | 中文名称 | | | 英文名称 | Graphite pressure vessel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J74 | | 字数估计 | 30,330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1432-2021: 石墨制压力容器
GB/T 21432-2021 英文名称: Graphite pressure vessel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墨制压力容器的通用要求、材料、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及容器出厂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具备以下条件的石墨制压力容器:
---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设计压力不大于2.4MPa;
---设计温度-70℃~205℃;
---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介质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石墨容器:
---直接火焰加热的石墨容器;
---核能装置中的石墨容器;
---浇铸石墨容器;
---主要应力由金属外壳承受的石墨砖板衬里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0.1 压力容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50.2 压力容器 第2部分:材料
GB/T 150.3 压力容器 第3部分:设计
GB/T 150.4 压力容器 第4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
GB/T 151 热交换器
GB/T 1431 炭素材料耐压强度测定方法
GB/T 1804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8721 炭素材料抗拉强度测定方法
GB/T 13465.1 不透性石墨材料试验方法 第1部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总则
GB/T 13465.2 不透性石墨材料试验方法 第2部分:抗弯强度
GB/T 13465.3 不透性石墨材料试验方法 第3部分:抗压强度
GB/T 13465.5 不透性石墨酚醛粘接剂收缩率试验方法
GB/T 13465.6 不透性石墨管水压爆破试验方法
GB/T 13465.8 不透性石墨粘接剂粘接剪切强度试验方法
GB/T 13465.9 不透性石墨粘接剂粘接抗拉强度试验方法
GB/T 13927-2008 工业阀门 压力试验
GB/T 21921 不透性石墨材料抗拉强度试验方法
GB/T 24203 炭素材料真密度、真气孔率测定方法 煮沸法
GB/T 24528 炭素材料体积密度测定方法
GB/T 26961 不透性石墨设备水压试验方法
GB/T 35922 不透性石墨浸渍耐蚀作业技术规范
GB/T 35926 不透性石墨粘结作业技术规范
HG/T 2059 不透性石墨管技术条件
HG/T 2370-2017 不透性石墨制化工设备技术条件
HG/T 20584 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
JB/T 4711 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
NB/T 47003.1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YB/T 2818 石墨块
TSG07-2019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TSG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设计温度
容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设定元件的温度(沿石墨元件截面的温度平均值)。
注:设计温度与设计压力一起作为设计载荷条件。
3.2
石墨
石墨化材料和半石墨化材料的统称。
3.3
石墨化材料
由焦炭或石墨粉及颗粒与沥青经混和、挤压、模压(或振动成型)后在2400℃~3000℃高温下形
成的石墨材料。
3.4
半石墨化材料
石墨粉、粒与沥青混合、挤压(或模压、振动成型)后,经1000℃~1200℃焙烧形成的石墨材料。
3.5
不透性石墨
现行工业层面上(即在不高的压力、温度条件下)不渗透液体和气体的石墨材料。
注:包括浸渍石墨、压型(包括挤压和模压)石墨和浇注石墨。
3.6
压型石墨
将石墨粉与粘结剂混合后在一定压力下成型(模压或挤压、包括等静压)并经固化形成的不透性
石墨。
3.7
浸渍石墨
采用浸渍工艺过程将有机或无机液体材料(浸渍剂)压入透性石墨材料孔隙中并使之在孔隙内固化
而形成不透性石墨。
注:因用于增加材料抗渗透性的浸渍剂的不同而形成不同品种。应用面最广的是采用酚醛树脂浸渍的酚醛浸渍石墨,其次还有呋喃浸渍石墨、环氧树脂浸渍石墨、聚四氟乙烯浸渍石墨、水玻璃浸渍石墨等。
3.8
浸渍
用耐腐、耐温树脂及无机物质填充石墨件中的连通开孔空隙的方法。
3.9
浸渍剂
用于浸入炭或石墨材料孔隙中,并通过固化工艺使炭或石墨材料不渗透的材料。
3.10
粘结剂
石墨粉末和树脂的混合物,需要时添加固化剂,改性剂等,用于石墨材料的粘结。
3.11
渗透系数
k(L)
综合反映材料渗透能力、量度固体材料气体渗透性的指标。
4 通用要求
4.1 石墨制压力容器的材料、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及设备出厂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遵守
TSG21-2016、TSG07-2019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
4.2 石墨制压力容器中的金属制受压元件应符合GB/T 150.1~GB/T 150.4和GB/T 151的有关规
定;非受压钢制零部件应符合NB/T 47003.1的有关规定。
4.3 石墨制压力容器的制造单位应依据TSG07-2019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保体系并有效运行。
4.4 TSG21-2016管辖范围内的石墨制压力容器的制造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监察。
4.5 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有特殊使用要求的压力容器,与本标准的要求不一致,或者本标
准未作要求、可能对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相关单位应按TSG21-2016中1.9的规定执行。
5 材料
5.1 制造石墨制压力容器的主要材料包括:石墨材料、粘结剂、浸渍剂、金属材料和密封材料。其中,石墨材料主要是浸渍石墨和压型石墨两种不透性石墨材料。
5.2 石墨制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石墨材料应遵守本标准及 HG/T 2370-2017的规定;石墨制压力容
器用金属材料应符合GB/T 150.1、GB/T 150.2的规定。
5.3 材料生产单位应按标准的规定向用户提供质量证明书(原件),质量证明书中至少应包括标准号、
规格、炉(批)号、颗粒度、比电阻、各项力学性能数据、生产单位名称及检验印章等,并在材料上做出清晰、牢固的标志。
5.4 制造单位从非材料生产单位获得受压元件用材时,应同时取得材料质量证明书原件或加盖供材单
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有效复印件,用材单位对所获材质证明书的真实性与一致性负责。
5.5 用于制造压力容器的石墨材料应当进行浸渍工艺评定和复合物材料成型工艺评定,并符合下列
要求:
a) 工艺评定报告和工艺评定规程应经制造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及监检人员的确认;
b) 用于制造石墨材料的原材料,应当在工艺评定报告中记录其来源、等级和质量指标;
c) 浸渍工艺评定按照附录A执行,浸渍工艺评定报告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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