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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21771-2025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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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771-2025 英文版 359 GB/T 21771-2025 [PDF]天数 >=4 化学品 重复剂量毒性合并生殖/发育毒性筛选试验方法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21771-2025 (GB/T21771-2025)
中文名称 化学品 重复剂量毒性合并生殖/发育毒性筛选试验方法
英文名称 Chemicals - Test method of combined repeated dose toxicity study withthe reproduction/developmental toxicity screening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A80
国际标准分类 13.300
字数估计 18,161
发布日期 2025-10-05
实施日期 2026-02-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21771-2008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21771-2025: 化学品 重复剂量毒性合并生殖/发育毒性筛选试验方法 ICS 13.300 CCSA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1771-2008 化学品 重复剂量毒性合并生殖/发育 毒性筛选试验方法 2025-10-05发布 2026-0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21771-2008《化学品 重复剂量毒性合并生殖/发育毒性筛选试验方法》,与 GB/T 21771-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试验期限(见第4章,2008年版的第3章); ---更改了试验方法内容,增加了“发情周期”内容,筛选具有规律发情周期的雌性动物;增加了“窝 产仔数”内容,调整了窝仔数量及评定幼仔内分泌相关指标;增加了甲状腺激素水平的检测(见 第5章,2008年版的第4章); ---更改了数据统计方法内容(见第6章,2008年版的第5章); ---增加了“甲状腺激素水平”“成年雌性动物发情周期正常或异常的数量及周期时长”“幼仔体重 数据”“所有幼仔的AGD及AGD测量日的体重”“雄性幼仔的乳头评估情况”(见6.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河北医科大学、福建宁佳竣检测 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荣、庞雅贤、刘清萍、暴磊、李斌、陈宵、边洪英、于常艳、林立伟。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8年首次发布为GB/T 21771-2008;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引 言 在对化学品毒作用特征进行评价过程中,通常在急性经口毒性试验以后,进行重复剂量毒性的确 定。本文件在有限时间内提供重复剂量染毒后可能产生的健康损害效应。对于尚未批准进行90天研 究的化学品,本文件提供重复剂量染毒后的基本毒作用资料,可作为长期试验的预试验。 本文件包含了生殖/发育毒性筛选试验,初步提供受试物可能影响雄性和雌性生殖能力(如生殖腺 功能、交配行为、怀孕、胎鼠和幼仔的发育情况)的资料。本文件既适用于早期危险度评价,也适用于重 点关注的化学品。本文件不能提供关于生殖/发育各方面的完整信息,只能提供有限的手段来检测产前 暴露的产后表现,或产后暴露期间可能诱发的影响。由于(除其他原因外)剂量组的动物数量相对较少、 终点的选择以及研究时间较短等原因,本文件不能作为判定无生殖/发育毒性的确证依据。此外,若缺 乏其他生殖/发育毒性测试数据,阳性结果可用于初步的危险度评价,并有助于决定是否需要其他测试 及测试的时间安排。 本文件提供关于内分泌相关终点不良影响的数据,但不足以作为测试化学品是内分泌干扰物的充 分证据。此外,本文件还可提供一些神经毒性的信息。 在缺乏生殖/发育毒性、内分泌毒性和神经毒性研究资料时,阳性结果可用于初步的危险度评价,有 助于决定是否需要其他测试及测试的时间安排,用于评估现有化学品的毒性(尤其是当相关毒理学信息 极少或缺失时),并可作为替代方案,避免分别开展重复剂量毒性试验和生殖/发育毒性试验两项独立试 验。此外,本文件还适用于探索更全面生殖/发育毒性试验的剂量范围,或在其他相关场景下应用。 通常认为,怀孕动物与非怀孕动物对受试物的敏感度存在差异。与单独开展重复剂量毒性试验和 生殖/发育毒性试验相比,组合试验中剂量水平的确定更为复杂,需兼顾一般毒性评估与生殖/发育毒性 评价的需求。此外,由于试验中可能未同步评估血清学指标和组织病理学指标,对一般毒性相关结果的 解释难度可能高于独立的重复剂量毒性试验。鉴于上述技术复杂性,执行此类试验需要具备丰富的毒 性测试经验。另一方面,除所需动物数量较少外,组合试验在区分生殖/发育的直接毒性效应与间接毒 性效应方面可能更具优势。 本文件较常规28天重复剂量试验染毒时间长。但与同时开展常规28天重复剂量试验和生殖/发 育毒性试验相比,其优势在于动物使用量更少。 本文件采用经口染毒途径。如果采用其他暴露途径,需进行修改。 化学品 重复剂量毒性合并生殖/发育 毒性筛选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化学品重复剂量毒性合并生殖/生长发育毒性筛选试验的试验基本原则、试验方法、 试验数据和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检测化学品的重复剂量毒性及致畸性、繁殖及生长发育毒性筛选,也适用于致畸试 验、一代和两代繁殖毒性的预试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 14925 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 雄激素活性 androgenicity 一种化学物质在哺乳动物体内表现出类似天然雄激素(如睾酮)生理作用的能力。 3.1.2 雌激素活性 oestrogenicity 一种化学物质在哺乳动物体内表现出类似天然雌激素(如雌二醇17β)的能力。 3.1.3 抗雌激素活性 antioestrogenicity 一种化学物质在哺乳动物体内抑制天然雌激素(如雌二醇17β)作用的能力。 3.1.4 甲状腺活性 thyroidactivity 一种化学物质在哺乳动物体内表现出类似天然甲状腺激素(如三碘甲腺原氨酸,T3)的能力。 3.1.5 抗甲状腺活性 antithyroidactivity 一种化学物质抑制哺乳动物体内天然甲状腺激素(如T3)作用的能力,影响新陈代谢及依赖甲状腺 激素的其他生理过程。 3.1.6 子代在出生前、围产期和出生以后所表现出的结构(机体缺陷)或功能异常。 3.1.7 剂量 dose 受试物用量。 3.1.8 用量 dosage 包括染毒剂量、染毒次数及染毒期限在内的一般性术语。 3.1.9 生殖毒性 reproductiontoxicity 对后代的有害影响或对雄性和雌性生殖功能或能力的损害。 3.2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GD:从肛门到生殖器之间的距离(anogenitaldistance) 4.1 按照雌、雄两个性别,设多个剂量组给予受试物。直至处死,雄性动物的染毒期至少4周,即交配 前期最少染毒2周,交配期和交配后期染毒约2周。由于雄性动物交配前染毒时间相对较短,繁殖力不 能作为睾丸毒性的特异性敏感指标,因此对睾丸进行详细的组织学检查很重要。通过对染毒期内雄性 动物的交配行为/繁殖能力的观察,以及随后对雄性动物生殖腺的详细组织病理学检查可检出对雄性动 物繁殖力和精子形成的主要毒性作用。 4.2 雌性动物在整个试验期都进行染毒。包括交配前两周(至少包括两个完整的发情期),交配期、妊 娠期和分娩后至少13天,直至处死的前一天都需进行染毒。 4.3 在适应期结束后,试验持续时间取决于雌性动物的毒性表现。试验期限约为63天,即交配前至少 14天,交配期14天左右,妊娠期和哺乳期则分别22天和13天左右。 4.4 染毒期间,每日观察动物的毒性表现。对试验期间死亡或处死的动物都进行解剖检查。试验结束 时,所有存活动物均处死并进行解剖检查。 5 试验方法 5.1 动物选择 本文件的受试动物为大鼠。如选用其他种属动物,应作适当修改。避免选用繁殖力低和公认生长 发育缺陷率高的品系。首选健康、刚进入性成熟期、未经交配,并且未参加过任何试验的动物。所选动 物应注明种类、品系、性别、体重和周龄。试验开始时,动物的体重相差不应超过同性别平均体重的 20%。如果本试验是某项长期试验或完整的生殖试验的预试验,应确保两个试验所选试验动物的品系 和来源的一致性。 5.2 饲养条件 5.2.1 饲养条件应符合GB 14925要求。动物实验室的环境温度需为23℃±3℃,相对湿度至少为 30%,不宜超过70%,目标为50%~60%,但清扫动物实验室时除外。采用人工照明,保持12h光照和 12h黑暗交替循环。喂饲常规饲料,动物自由饮水。如采用喂饲染毒方式,为保证与受试物均匀混 合,可能会影响饲料的选择。 5.2.2 试验动物按性别、少量分笼群养(每笼不能超过5只),交配过程在合适的笼具中进行。孕鼠单 笼饲养,并给予造窝垫料。哺乳期雌鼠与其幼仔分别单独放置在笼中。 5.2.3 包括非掺饲料在内的饲料需定期进行污染物分析,周期由实验室自行拟定。饮食样本保留至报 告完成。 5.3 动物准备 健康成年动物随机分成对照组和染毒组。尽量降低由于笼具放置不当对试验结果的影响。对动物 和笼具进行标记,并于试验开始前在笼中适应性喂养至少5天。 5.4 样品处理 5.4.1 推荐经口方式给予受试物,如有更合适的途径,也可采用其他染毒方式。如选用经口染毒,一般 采用灌胃方式给予,也可通过掺入饲料或饮用水的方式给予。 5.4.2 根据试验目的将受试物溶解或混悬于适宜的赋形剂中。尽可能选择水或悬浮液,如确实不能以 水作为溶剂,再考虑选用油溶液或乳化液(如玉米油),然后再考虑其他赋形剂。当赋形剂不是水时,应 了解赋形剂的毒性及受试物在赋形剂中的稳定性和均匀性。 5.5 程序 5.5.1 动物数量和性别 各组在试验开始时至少有10只雄性和12只/13只雌性。在研究开始之前,雌性动物将被评估发 情周期。如果动物未表现出典型的4天/5天周期,将不包括在研究中。为了每组能够有10只孕鼠,宜 增加雌鼠数量。为了获得足够的数据,以便正确评估受试物对动物的繁殖、妊娠、母鼠和幼仔行为,以及 对子代从受孕到出生后第13天的生长发育的影响,每组至少有8只孕鼠,除非出现明显的毒性效应。 若对试验动物进行阶段性处死,需增加动物数量以满足计划要求。在对照组和最高剂量组中宜各增设 一个卫星组(每性别5只动物),用于观察一般毒性效应的可逆性、持续性和延迟性(至少持续观察至给 药结束后14天)。卫星组动物不参与交配,因此不用于生殖/发育毒性评估。 5.5.2 剂量设计 5.5.2.1 试验至少设3个染毒组和1个对照组。受试物的剂量水平应根据其急性毒性试验或多次染毒 试验的结果来设定。如果没有适宜的一般毒性资料可供参考,应进行预试验确定剂量水平。对照组动 物除不给予受试物外,其余的处理应与染毒组完全相同。如果受试物使用赋形剂配制,对照组应接受所 用赋形剂的最大使用量进行平行染毒。 5.5.2.2 染毒剂量水平的选择需考虑受试物或相关物质已知的毒性和毒代动力学的数据。还应注意怀 孕和非怀孕动物对受试物敏感性的差异。最高剂量组应可使亲代动物出现毒性反应,但又不引起动物 死亡或明显的损害;下一个剂量水平选择可出现与剂量有关的反应,最低剂量组应不引起亲代及其子代 动物的任何毒性反应。组间距通常为2倍~4倍。若设第4个剂量组,剂量组间的组距则可考虑大一 些,例如10倍。 5.5.2.3 在观察到一般毒性(如体重减轻,肝脏、心脏、肺或肾脏的影响等)或其他可能不是毒性反应的 变化(如食物摄入减少、肝脏增大)时,需谨慎解读对内分泌敏感终点的观察结果。 5.5.3 限量试验 如果受试物每天以1000mg/(kg·d)的剂量经口给予,或经饲料/饮水给予相当的剂量,仍未观察 到任何毒作用时,则可采用限量试验,即不必做有多个剂量组的完整试验。若根据相关化合物结构资料 预期不会产生毒性,也可采用限量试验。但当人的接触情况表明需要采用较高剂量染毒时,则不能进行 限量试验。若试验采用的是其他的染毒途径:如吸入或经皮染毒,染毒的最高浓度通常由受试物的理化 特性来决定。 5.5.4 染毒 5.5.4.1 试验动物每天染毒1次,每周染毒7天,受试物一般通过灌胃给予。使用灌胃针管或其他插管 一次给予。灌胃量取决于试验动物的大小,最大量不超过10mL/(kg·d)。如果受试物为水溶液,灌 胃量则可考虑增大到20mL/(kg·d)。在整个试验过程中,采用相同的灌胃体积,通过调整受试物浓 度确保各剂量组的灌胃体积相同,尽量降低灌胃体积对试验结果的影响。通常具有刺激性或腐蚀性的 物质在浓度较高时毒作用会加重。 5.5.4.2 如果将受试物掺入饲料或溶于水中进行染毒,受试物在饲料或水中的含量不应影响正常的营 养成分或水的平衡。饲料中受试物质量分数(mg/kg)或按体重计算的剂量水平需恒定不变,使用其他 替代方法需说明理由,灌胃染毒需在每天相同时间进行,为使染毒剂量保持一致,需根据体重的变化每 周至少调整1次灌胃总体积。本文件作为长期毒性研究或完整生殖毒性研究的预试验时,两项研究应 使用相同类型的饲料以确保一致性。 5.5.5 试验程序 5.5.5.1 雄性和雌性动物经过至少5天的适应期后进入正式试验,交配前2周开始染毒。试验动物在 进入完全性成熟后需尽快开始交配,由于大鼠品系不同,性成熟期不同,因此,针对不同品系动物选用的 交配时间存在差异,例如,斯普拉格-道利(SpragueDawley,SD)大鼠的交配期从第10周开始,而维斯塔 尔(Wistar)大鼠的交配期则从第12周开始。孕鼠在分娩后第13天处死。如果采集血样需要对母鼠进 行隔夜禁食,则不必在同一天处死母鼠和幼仔。完成分娩过程的当天计为分娩后第0天,没有交配迹象 的雌鼠在交配期结束后再过24天~26天处死。雄性和雌性动物在交配期内均继续染毒。雄性动物在 交配期后继续染毒,至少持续28天。根据试验设计处死雄性动物,或保留进行下一次交配。 5.5.5.2 母鼠在整个怀孕期,直至分娩后第13天或处死的前一天均需每天染毒。如吸入或经皮染 毒,染毒至少持续至怀孕的第19天,并且尽快重新开始染毒,不应迟于出生后第4天。 5.5.5.3 试验流程表见附录A的表A.1。 5.5.6 发情周期 为筛选具有规律发情周期的雌性动物,在开始染毒前监测发情周期。每天进行阴道涂片直至出现 交配现象。为避免开始染毒时存在急性应激反应引起发情周期改变的情况,可先让动物暴露2周,在交 配前期每天收集阴道涂片,监测发情周期,并在交配期继续监测,直至出现交配现象。在获取阴道/宫颈 细胞时,注意避免黏膜干扰,以防诱导假孕。 5.5.7 交配方法 雄性和雌性动物按1∶1(1雌鼠和1雄鼠)形式合笼交配。为避免雄性动物的偶然死亡对试验造成 影响,可不采用此交配比例。雌鼠始终与同剂量组的同一只雄鼠合笼交配直至受孕,合笼时间最长不超 过两周。在交配过程中,每天早晨对雌鼠进行检查,查看阴道中是否有精子或阴栓。将检查到精子或阴 栓的当天计为雌鼠妊娠的第0天(判为交配成功)。若交配两周后仍未受孕,可将不育的雌鼠与同一剂 量组内已被证实有生育功能的雄鼠重新配对,再次合笼交配。 5.5.8 窝产仔数 5.5.8.1 在出生后的第4天,根据所用品系的正常窝仔数量,通过随机选择淘汰多余幼仔,将每窝的幼 仔数量调整为雌雄各5只。从多余的幼仔中收集两份血液样本,合并后用于测定血清甲状腺素水平。 根据体重或AGD将不合适的幼仔淘汰。当幼仔的数量无法保证雌雄各5只时,允许进行部分调整(如 6只雄性和4只雌性)。当窝产仔数低于淘汰目标值,则不淘汰任何幼仔。若超出淘汰目标值的幼仔仅 余1只,则只淘汰1只幼仔用于采血以评估血清甲状腺素水平。 5.5.8.2 如果没有调整窝产仔数,在出生后的第4天每窝处死2只幼仔,并采集血液样本以测量血清甲 状腺素浓度。处死的2只幼仔尽可能是雌性,用于进行乳头评估。若无雌性幼仔,则使用雄鼠进行乳头 评估。当窝产仔数在每窝10只以下(取决于品系的正常窝产仔数)时,不淘汰任何幼仔。当窝产仔数在 每窝10只以上仅1只时,只淘汰1只幼仔用于采血以评估血清甲状腺素水平。 5.5.9 观察 5.5.9.1 试验期间,每天至少进行1次一般临床观察,若发现中毒体征,需增加观察次数。每天的观察 时间需固定,并选择在染毒后毒性体征可能出现的高峰期。记录动物的健康状况。每天至少观察两次 动物发病和死亡情况。 5.5.9.2 在第一次染毒前详细记录所有动物基本情况,以后每周至少记录一次,检查时应在笼外标准台 面上,每日观察时间宜固定。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宜采用评分系统,实验室应有明确的评分标准。尽量 减少实验条件的差异对检查结果的影响,宜进行盲法观察。观察体征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皮 肤、毛发、眼睛和黏膜的变化,分泌物或排泄物,自主运动情况(如流泪、竖毛、瞳孔大小、异常呼吸等);步 态、姿势和对染毒操作的反应等状态的改变,阵挛、强直性动作,刻板行为(如特别的梳理毛发动作、重复 转圈等);分娩困难和异常行为(例如自残、倒退行走)等。 5.5.9.3 试验期间,每组随机选取5只雄性和5只雌性进行以下测试:多模态感官刺激反应(听觉、视觉 和本体感觉等);抓握力和活动度。在染毒结束时处死雄性动物,取血测定血液生化指标。雌性动物需 在生理状态相近的条件下进行上述功能测试,优选于哺乳期末周(如哺乳期第6天至第13天)且尽量接 近计划处死日完成测试。母鼠和幼鼠的分离时间最小化。 5.5.9.4 若本试验是亚慢性试验(90天)或长期试验的预试验,研究结束时可不进行功能检查,但需在 后续试验进行功能检查。另外,利用本试验获得的功能检查结果,可为亚慢性试验(90天)或长期试验 的剂量设计提供更充分的依据。 5.5.9.5 若某剂量组出现毒性症状,且这些毒性体征可能对功能检查造成干扰,则无需进行功能检查。 5.5.9.6 从怀孕的第0天开始记录妊娠时间。分娩后尽早检查并记录每窝的出生幼仔数、活仔数、死仔 数、低体重仔数、性别以及幼仔外观有无异常和畸形。 5.5.9.7 以窝为单位,按性别记录活幼仔出生后24h内(产后第0天或第1天)、产后第4天和第13天 的窝重。除观察母鼠外,并记录幼仔的所有异常行为。 5.5.9.8 在出生后第0天到第4天之间的同一天测量每只幼仔的AGD;测量AGD当天记录幼仔体 重,并用其归一化AGD,以体重的立方根为宜。在出生后第12天或13天计算雄性幼仔的乳头/乳晕 数量。 5.5.10 体重和食物消耗量 5.5.10.1 雄性和雌性动物在染毒的第1天进行称重,以后每周至少称量一次,试验结束时一次。妊娠 的第0天、第7天、第14天、第20天、分娩后的24h内(产后第0天或第1天)、产后第4天和第13天称 重。记录每只试验动物的体重数据。 5.5.10.2 交配期、孕期和哺乳期,每周至少记录一次食物消耗量(交配期的食物消耗量为选测指标)。 如果受试物的溶剂为水,水溶液的摄入量也需按上述时间要求进行记录。 5.5.11 血液学指标 5.5.11.1 试验开始时在每组动物中随机选取5只雌性和5只雄性动物进行血液学检查,测定指标包括 血细胞比容、血红蛋白浓度、红细胞计数、网织红细胞、白细胞总数及分类计数、血小板计数以及凝血时 间/功能等。若受试物或其代谢物具有或疑似具有氧化性质,则检测高铁血红蛋白浓度和亨氏小体 指标。 5.5.11.2 在指定部位采集血样。雌性动物在采血时需处于相同的生理期。为避免怀孕时间不同造成 的操作困难,可在交配结束时采血代替孕期采血。雄性动物在处死前采血为宜,也可与雌性动物一起在 交配结束时采血。 5.5.11.3 血样应在合适条件下储存。 5.5.12 临床生化 5.5.12.1 对每组随机选取的5只雄性和5只雌性动物的血液样本进行临床生化检测,以评估主要组织 毒性效应(尤其是对肾脏和肝脏的影响)。采血前需对动物禁食过夜。血浆和血清的测定指标包括:钠、 钾、血糖、总胆固醇、尿素氮、肌酐、总蛋白、白蛋白、至少两种可反映肝功能的酶(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山梨醇脱氢酶)和胆汁酸。根据受试物的毒性特征,可增加其他检测。 5.5.12.2 根据以下时间采集血液样本: a) 若幼鼠数量足够,则在出生后的第4天至少采集每窝2只幼鼠的血液; b) 在第13天终止时,采集所有母鼠以及每窝至少2只幼鼠的血液; c) 在试验终止时,采集所有成年雄鼠的血液。 所有血液样本在适当条件下储存。评估第13天幼鼠和成年雄鼠的血液样本中血清甲状腺素水平。 如有关联,则对母鼠和第4天幼鼠的血液样本的甲状腺素进行分析。如有必要,可测量其他激素。可按 窝将幼鼠血液混合进行甲状腺激素分析。甲状腺激素(甲状腺素和促甲状腺激素)宜测定总浓度指标。 5.5.12.3 在试验最后1周,每组随机选取5只雄性动物进行尿常规检查:外观、尿量、渗透压或比重、 pH值、蛋白质、葡萄糖和潜血/血细胞。 5.5.12.4 也可检测血清中反映组织损伤的标志物。若根据受试物的特性推测其可能对代谢产生的影 响,可检测:钙、磷酸盐、空腹甘油三酯、空腹血糖、特异性激素、高铁血红蛋白、胆碱脂酶活性等指标,根 据具体情况可增加其他检测。 5.5.12.5 以下因素可能影响激素的变异性和绝对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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