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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22278-2008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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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278-2008 英文版 254 GB/T 22278-2008 [PDF]天数 >=3 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22278-2008 (GB/T22278-2008)
中文名称 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
英文名称 Principles of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A00
国际标准分类 03.120.20
字数估计 13,140
发布日期 2008-08-04
实施日期 2009-04-01
采用标准 OECD GLP原则, IDT; ENV/MC/CHEM(98)17, IDT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2号(总第125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良好实验室规范的相关术语和定义, 以及主要技术规范, 包括试验机构的组织和人员, 质量保证计划, 设施、仪器、材料及试剂, 试验系统, 试验样品和参照物, 标准操作程序, 研究的实施, 研究结果的报告, 记录和材料的存储与保管。本标准所规定的GLP原则涵盖的非临床健康和环境安全研究, 包括在实验室、温室与田间进行的工作。除了国家立法的明确豁免, 本标准所规定的GLP原则适用于法规所要求的所有非临床健康和环境安全研究, 包括医药、农药、食品添加剂与饲料添加剂、化妆品、兽药和类似产品的注册或申请许可证, 以及工业化学品管理。

GB/T 22278-2008 Principles of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ICS 03.120.20 A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2278-2008 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 2008-08-04发布 2009-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良好实验室规范(GLP)原则和符合性监督系列文件 No.1:《OECDGLP原则》[ENV/MC/CHEM(98)17]。 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删除了原文中的:(1)OECD的背景介绍;(2)前言和引言;(3)第2部分:与GLP原则及符合 性监督有关的OECD理事会法案。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张少岩、陶强、刘学惠、由瑞华、车礼东、万敏、黄红花。 GB/T 22278-2008 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良好实验室规范(GoodLaboratoryPractice,以下简称GLP)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以 及主要技术规范,包括试验机构的组织和人员,质量保证计划,设施,仪器、材料及试剂,试验系统,试验 样品和参照物,标准操作程序,研究的实施,研究结果的报告,记录和材料的存储与保管。 本标准所规定的GLP原则涵盖的非临床健康和环境安全研究,包括在实验室、温室与田间进行的 工作。除了国家立法的明确豁免,本标准所规定的GLP原则适用于法规所要求的所有非临床健康和环 境安全研究,包括医药、农药、食品添加剂与饲料添加剂、化妆品、兽药和类似产品的注册或申请许可证, 以及工业化学品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良好实验室规范 2.1.1 是有关机构运行以及非临床健康和环境安全研究的计划、实施、监督、记录、存档和报告的运行条件 的一套质量体系。 2.2 关于试验机构组织的术语 2.2.1 实施非临床健康和环境安全研究所需的人员、场所和操作单元。对多场所研究来说,试验机构包括 项目负责人所在场所和其他全部的单独试验场所,这些场所,从个体上看或从整体上看,都能称之为试 验机构。 2.2.2 研究中一个或多个阶段的执行场所。 2.2.3 依据GLP原则对试验机构的组织和运行具有管理权并正式负责的人员。 2.2.4 (如果任命这一职位)确保其所负责的试验场所中的研究阶段依照GLP原则执......

英文网页English: GB/T 2227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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