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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22485-2021 (GB/T22485-2021) | 中文名称 | 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 |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taxi operation service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R11 | 国际标准分类 | 03.220.20; 43.080.20 | 字数估计 | 18,184 | 发布日期 | 2021-08-20 | 实施日期 | 2022-03-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2485-2013 | 起草单位 |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北京首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29) | 提出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2485-2021
Specification for taxi operation service
ICS 03.220.20;43.080.20
R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2485-2013
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
2021-08-20发布
2022-03-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体要求 2
5 运输车辆 2
6 服务人员 3
7 服务流程 3
8 运输安全 4
9 服务评价与投诉处理 5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驾驶员服务用语 7
附录B(资料性附录) 车辆例行检查项目 8
附录C(规范性附录) 服务评价指标计算方法 9
参考文献 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22485-2013《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与GB/T 22485-2013相比,除编辑性
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术语和定义(见3.2、3.3);
---修改了出租汽车运营服务、服务人员的术语和定义(见3.1、3.4,2013年版的3.1、3.5);
---删除了出租汽车服务站点、待租状态、暂停运营状态、议价、拒载的术语和定义(见2013年版的
3.10、3.11、3.12、3.15、3.16);
---删除了服务方式(见2013版的第5章);
---修改了运输车辆的基本要求(见5.1,2013年版的6.1);
---删除了专用设施、服务标志的要求(见2013版的6.2、6.4);
---删除了服务站点的规定(见2013版的第7章);
---修改了服务人员业务素质与培训、服务仪容与言行举止的要求(见6.1、6.2,2013年版的8.1、
8.2、8.3);
---修改了运营过程和运营结束的相关要求(见7.2.1、7.2.12、7.3.3,2013年版的9.2.1、9.2.18、
9.3.3);
---删除了站点服务人员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8.4);
---删除了运营中、暂停运营、运营特殊情况处理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9.2.2、9.2.3、9.2.9、
9.2.12、9.2.16、9.4、9.5.6);
---删除了电召服务的特别要求(见2013年版的第10章);
---修改了驾驶员安全行车的基本要求(见8.2.1.2、8.2.1.3,2013年版的11.1.1.2、11.1.1.4);
---修改了经营者安全管理的要求(见8.1.2、8.1.3、8.1.4,2013年版的11.2.1、11.2.2、11.2.4);
---修改了服务评价与投诉处理的要求(见9.1.1、9.1.3,2013年版的12.1.1、12.1.3);
---删除了服务评价指标中车辆服务标志设置合格率、标志顶灯、计价器合格率、消防器材合格率、
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合格率、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拥有率、乘客满意率等指标及要求(见2013年
版的12.2.1、12.2.2、12.2.3、12.2.4、12.2.6、12.2.14);
---增加了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在线率、第三方调查乘客满意率服务评价指标及要求(见9.2.1、
9.2.10)。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杭州市
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北京首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国华、杨海龙、乔睿、王蔚、吕安琪、殷焕焕、李燕霞、王剑、何广云、李科、
刘常虹。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22485-2008、GB/T 22485-2013。
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总体要求以及运输车辆、服务人员、服务流程、运输安全、服务评
价与投诉处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出租汽车乘客运输服务,包括巡游、网络预约等方式的共性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8410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T 18344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 18352.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T 32852.4 城市客运术语 第4部分:出租汽车
3 术语和定义
GB/T 32852.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出租汽车运营服务 taxioperationservice
以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和驾驶劳务为乘客提供出行服务,并按乘客意愿行驶,根据行驶里程、行驶时
间或约定计费的运输经营活动。
3.2
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喷涂、安装出租汽车标识,以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和驾驶劳务为乘客
提供出行服务,并按照乘客意愿行驶,根据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的经营活动。
注:包括扬手召车、电召服务、站点服务等服务方式。
3.3
企业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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