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GB/T 23334-2025'
| 标准编号 | GB/T 23334-2025 (GB/T23334-2025) | | 中文名称 | 开启式客车安全顶窗 | | 英文名称 | Open-type roof escape hatch on bu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T42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80.20 | | 字数估计 | 18,146 | | 发布日期 | 2025-08-29 | | 实施日期 | 2026-03-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3334-2009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3334-2025: 开启式客车安全顶窗
ICS 43.080.20
CCST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3334-2009
开启式客车安全顶窗
2025-08-29发布
2026-03-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产品分类及型号表示 2
5 技术要求 3
6 试验方法 6
7 检验规则 9
8 包装和储存 1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23334-2009《开启式客车安全顶窗》,与GB/T 23334-2009相比,除结构调整
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开启式客车安全顶窗的定义(见3.1,2009年版的3.1);
b) 增加了安全顶窗主要部件组成示意图(见图1);
c) 删除了安全顶窗的运动方式(见2009年版的5.4);
d) 增加了安全顶窗应具备操作装置要求(见5.1.2);
e) 更改了应急出口标识要求(见5.1.3,2009年版的5.5);
f) 更改了安全顶窗开启尺寸依据的标准(见5.1.4,2009年版的5.6);
g) 更改了安全顶窗环境温度要求(见5.2.1,2009年版的5.3);
h) 更改了安全顶窗应急出口开启时间和操作力要求(见5.2.2,2009年版的5.9);
i) 更改了安全顶窗电机性能要求(见5.2.3,2009年版的5.11);
j) 更改了安全顶窗电磁骚扰性能要求(见5.2.9,2009年版的5.18);
k) 更改了安全顶窗非金属材料的燃烧特性要求(见5.2.10,2009年版的5.10);
l) 更改了带换气扇式的安全顶窗低压连接器的接触电阻、插拔力依据的标准(见5.2.12,2009年
版的5.19);
m) 增加了换气扇集成净化装置的要求(见5.2.13);
n) 更改了工作环境适应性试验测试的环境温度要求(见6.1,2009年版的6.1);
o) 更改了安全顶窗应急出口开启时间和操作力的试验方法(见6.2,2009年版的6.2);
p) 增加了电机性能试验方法(见6.3);
q) 增加了电磁骚扰特性试验方法(见6.9);
r) 增加了安全顶窗非金属材料的燃烧特性依据的标准(见6.10);
s) 增加了低压线束试验方法(见6.12);
t) 增加了换气扇集成净化装置试验方法(见6.13);
u) 增加了检验项目(见7.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
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丹阳市车船装饰件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招
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
司、江苏德福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鹤、赖志艺、于雅丽、廖梦楠、石见白、张磊、刘兆鑫、徐毅、邱学锐、汪璇、
许江华。
本文件于2009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开启式客车安全顶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开启式客车安全顶窗的产品分类及型号表示、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
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 M2 类和 M3 类客车用开启式客车安全顶窗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10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振动(正弦)
GB/T 2423.17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Ka:盐雾
GB/T 2423.22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N:温度变化
GB/T 2423.34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Z/AD:温度/湿度组合循环试验
GB/T 4214.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测试方法 通用要求
GB 13094 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T 18655-2025 车辆、船和内燃机 无线电骚扰特性 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
方法
GB/T 19951-2019 道路车辆 电气/电子部件对静电放电抗扰性的试验方法
GB/T 21437.2-2021 道路车辆 电气/电子部件对传导和耦合引起的电骚扰试验方法 第2部
分:沿电源线的电瞬态传导发射和抗扰性
GB/T 21437.3-2021 道路车辆 电气/电子部件对传导和耦合引起的电骚扰试验方法 第3部
分:对耦合到非电源线电瞬态的抗扰性
GB 30678 客车用安全标志和信息符号
GB/T 33014.2-2016 道路车辆 电气/电子部件对窄带辐射电磁能的抗扰性试验方法 第2部
分:电波暗室法
GB/T 33014.4-2016 道路车辆 电气/电子部件对窄带辐射电磁能的抗扰性试验方法 第4部
分:大电流注入(BCI)法
GB 38262 客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JT/T 305-2023 客车电动换气扇
QC/T 413-2002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QC/T 476 客车防雨密封性限值及试验方法
QC/T 484 汽车 油漆涂层
QC/T 625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QC/T 639 汽车用橡胶密封条
QC/T 641 汽车用塑料密封条
QC/T 1067.1 汽车电线束和电气设备用连接器 第1部分:定义、试验方法和一般性能要求
QC/T 1091 客车空气净化装置
QC/T 29106 汽车电线束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08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安装于客车顶部,在紧急情况下能从车内向外开启的应急出口。
4 产品分类及型号表示
4.1 产品分类
开启式客车安全顶窗(以下简称“安全顶窗”)主要部件组成示意见图1,按下列方式进行分类:
---按打开应急出口的运动方式分为铰接式和弹射式;
---按结构分为带换气扇式和不带换气扇式;
---按安全顶窗通风功能开启方式分为电动开启式和非电动开启式。
标引序号说明:
1---密封条;
2---防误操作装置;
3---开启操作装置;
4---换气扇;
5---铰接装置。
注1:不带换气扇式及非电动开启式安全顶窗不含4。
注2:弹射式安全顶窗不含5。
图1 安全顶窗主要部件组成示意
4.2 型号表示
4.2.1 安全顶窗的型号组成应符合图2的规定。
企业代号
产品尺寸系列代号
分隔符
安全顶窗通风功能开启方式代号
打开应急出口的运动方式代号
与换气扇组合代号
设计序号
变型代号
图2 安全顶窗的型号组成
示例:DS企业生产的长860mm电动铰接式带24V换气扇、第1次设计、第1次变型的安全顶窗,其型号表示为
DS860-DF21A。
4.2.2 企业代号:用能代表企业的大写英文字母表示。
4.2.3 产品尺寸系列代号:用产品外形长度尺寸表示,单位为毫米(mm)。
4.2.4 分隔符:用英文半角状态下的中横线表示。
4.2.5 安全顶窗通风功能开启方式代号:具备电动开启功能代号为D,不具备电动开启功能代号为S。
4.2.6 打开应急出口的运动方式代号:铰接式代号为F,弹射式代号为S。
4.2.7 与换气扇组合代号:不带换气扇代号为0,带12V换气扇代号为1,带24V换气扇代号为2,
12V/24V兼容换气扇代号为3。
4.2.8 设计序号:第1次设计代号为1,第2次设计代号为2,依次类推。
4.2.9 变型代号:第1次设计时省略,第1次变型代号为A,第2次变型代号为B,依次类推,不应使用
字母“I”“O”“Q”。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安全顶窗外表面应光滑,无颗粒、裂纹、划伤、杂质、尖角锐边及影响使用的缺陷。
5.1.2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安全顶窗应启闭灵活,并应具备应急出口手动开启操作装置,如扳手、旋钮
等,且应能有效防止误操作,如加装保护罩等。
5.1.3 安全顶窗安装于车内的一面应有醒目的开启方法标识和“应急出口”标识。“应急出口”标识应
采用荧光材料并符合GB 30678的要求。安全顶窗应急出口手动开启操作装置处应贴有醒目的开启方
法标识。
5.1.4 安全顶窗应易于从车内、外打开或移开,允许锁止,应保证始终能用正常的开启或移开机构将其
从车内打开或移开。电动开启式安全顶窗,无论是否断电,均应能从车内打开。安全顶窗作为应急出口
开启后,出口尺寸应符合GB 13094的规定。
5.1.5 安全顶窗的闭合位置与通风位置(完全开启状态)之间的高度差应不大于300mm。
5.1.6 弹射式安全顶窗应向外弹出,弹出时不应整体从车辆上分离,且不应对车外人员构成危险。铰
接式安全顶窗应铰接于车辆前或后的一端并向外开启,且最大开启角度应不小于100°,并可保持在最
大开启角度。
5.2 性能要求
5.2.1 工作环境适应性
安全顶窗应能在环境温度为-40℃~80℃、相对湿度不大于90%的条件下正常工作,且应满足以
下要求:
a) 按6.1.2耐高低温试验后,安全顶窗能正常工作,外观无异常;
b) 按6.1.3耐温度变化试验后,安全顶窗能正常工作,外观无异常;
c) 按6.1.4耐温度、湿度组合循环试验后,安全顶窗能正常工作,外观无异常。
5.2.2 开启时间和操作力要求
5.2.2.1 手动开启安全顶窗至应急出口完全开启状态的时间应不大于5s。
5.2.2.2 手动开启误操作装置(如保护罩等)的力应不大于50N,应急出口手动开启操作装置(如扳手、
旋钮等)力矩应不大于3N·m。
5.2.2.3 安全顶窗从闭合位置打开至通风位置时操作力应不大于196N,从通风位置关闭至闭合位置
时操作力应不大于196N,从通风位置打开至应急出口完全开启状态时操作力应不大于50N,从应急
出口完全开启状态关闭至通风位置时操作力应不大于50N。如安全顶窗无通风功能,从闭合位置打开
至应急出口完全开启状态操作力应不大于50N,从应急出口完全开启状态至闭合位置时操作力应不大
于50N。
5.2.3 安全顶窗的电机性能
5.2.3.1 超速性能
安全顶窗超速试验后产品应无损伤,功能无异常。
5.2.3.2 耐异常电源电压性能
安全顶窗耐异常电源电压性能应符合QC/T 413-2002中3.7的要求。
5.2.3.3 绝缘耐压性能
安全顶窗绝缘耐压性能应符合QC/T 413-2002中3.8的要求。
5.2.3.4 电机耐久性
有刷电机的安全顶窗连续工作的时间应不低于1500h;无刷电机的安全顶窗连续工作的时间应不
低于3600h。
5.2.3.5 耐盐雾性能
安全顶窗处于不工作状态时,电机盐雾试验时间应不低于48h,试验后产品应无损伤,功能应无
异常。
5.2.4 换气扇运行噪声
带换气扇式安全顶窗处于工作状态时,运行噪声应不大于66dB(A)。
5.2.5 密封性
安全顶窗处于关闭状态时,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装车状态下或模拟装车状态下按QC/T 476进
行淋雨密封性试验,安全顶窗不应出现滴水和渗水现象。
5.2.6 防腐性能
安全顶窗的涂镀层及化学处理层应符合QC/T 625的规定,油漆涂层应符合QC/T 484的规定。
5.2.7 可靠性
安全顶窗由关闭状态至自然通风状态,连续启闭8000次应无卡滞及零件损坏等情况发生。
5.2.8 耐振动性能
安全顶窗处于通风位置,按QC/T 413-2002中表3的规定进行振动试验后,安全顶窗各零部件的
连接应牢固可靠,无松动,无变形,电气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5.2.9 电磁骚扰性能
5.2.9.1 总体要求
具备电动开启式、带换气扇式安全顶窗应满足5.2.9.2~5.2.9.9的要求。
5.2.9.2 传导发射
传导发射限制应满足以下要求:
a) 采用电压法时,安全顶窗低压传导电磁骚扰特性符合GB/T 18655-2025中6.3.4等级3限值
要求;
b) 采用电流探头法时,安全顶窗低压传导电磁骚扰特性符合GB/T 18655-2025中6.4.3等级3
限值要求。
5.2.9.3 辐射发射
辐射骚扰特性(除GPS频段)应符合GB/T 18655-2025中6.5.4等级3限值要求。
5.2.9.4 瞬态传导发射
瞬态传导发射应符合GB/T 21437.2-2021中附录B的B.3.7中等级Ⅲ的要求。
5.2.9.5 射频抗扰(自由场)
在频段范围80MHz~10000MHz内应符合GB/T 33014.2-2016中附录C的表C.1中等级L3
的要求。
5.2.9.6 射频抗扰(大电流注入)
在频段范围1MHz~200MHz内采应符合GB/T 33014.4-2016中附录C的表C.1中等级L3的
要求。
5.2.9.7 瞬态抗扰(电源线)
瞬态抗扰应符合GB/T 21437.2-2021中附录A的A.2中试验脉冲严酷等级Ⅲ的要求。
5.2.9.8 瞬态抗扰(信号线)
瞬态抗扰应符合GB/T 21437.3-2021中附录B的B.2中试验脉冲严酷等级Ⅲ的快脉冲、慢脉冲
试验要求。
5.2.9.9 静电放电抗扰
静电放电抗扰应符合GB/T 19951-2019的附录C中严酷等级L2、类别2的要求。
5.2.10 非金属材料燃烧特性
安全顶窗的非金属材料燃烧特性应符合GB 38262的要求。
5.2.11 密封条性能
5.2.11.1 橡胶密封条应符合QC/T 639的规定。
5.2.11.2 塑料密封条应符合QC/T 641的规定。
5.2.12 低压线束要求
带换气扇式的安全顶窗配带的低压电线束的电压降应符合QC/T 29106的规定,低压连接器的接
触电阻、插拔力应符合QC/T 1067.1的规定。
5.2.13 换气扇集成净化装置要求
安全顶窗换气扇集成的净化装置应符合QC/T 1091的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工作环境适应性试验
6.1.1 总体要求
进行完6.1.2~6.1.4规定的各项试验后,应分别对6.4、6.5、6.7、6.8进行测试。
6.1.2 耐高低温试验
安全顶窗在(-40±2)℃的低温环境中放置24h,恢复常温后,检查安全顶窗外观及功能;安全顶
窗在(80±2)℃的高温环境中放置24h,恢复常温后,检查安全顶窗外观及功能。
6.1.3 耐温度变化试验
按GB/T 2423.22的规定进行温度变化试验,检查安全顶窗外观及功能。
6.1.4 耐温度、湿度组合循环试验
按GB/T 2423.34的规定进行温度、湿度组合循环试验,检查安全顶窗外观及功能。
6.2 开启时间和操作力测量
6.2.1 开启时间测量
模拟实车安装方式把安全顶窗固定在试验台架上,模拟车内开启安全顶窗的方式,使用秒表进行测
量,安全顶窗从关闭状态下开始,按产品使用说明书打开至应急出口完全开启状态为止。
6.2.2 操作力及力矩测量
模拟实车安装方式把安全顶窗固定在试验台架上,分别模拟车内安全顶窗手动开启误操作装置(如
保护罩等)和应急出口手动开启操作装置(如扳手、旋钮等)方式,使用拉力计和扭力扳手测量相应的力
与力矩。
6.2.3 推力/拉力测量
推力/拉力测量试验步骤如下:
a) 模拟实车安装方式把安全顶窗固定在试验台架上;
b) 模拟车内开启安全顶窗的方式,测量推力/拉力;
c) 测量推力/拉力时使用2个推力计/拉力计同时在安全顶窗前侧或者后侧2个测量点进行测
量。测量点推荐选取安全顶窗前侧2个拐角处或者后侧2个拐角处(距离两侧边缘100mm
以内)。测量时注意左右手发力均匀,左右手测量数据相差10N视为无效数据。
6.3 电机性能试验
6.3.1 超速性能
安全顶窗在1.2倍最高工作旋转的条件下,历时2min试验后,测试安全顶窗功能。
6.3.2 耐异常电源电压性能
安全顶窗耐异常电源电压性能试验按QC/T 413-2002中4.7的规定进行。
6.3.3 绝缘耐压性能
安全顶窗绝缘耐压性能试验按QC/T 413-2002中4.8的规定进行。
6.3.4 电机的耐久性
安全顶窗电机的耐久性试验按JT/T 305-2023中6.16的规定进行。
6.3.5 耐盐雾性能
按GB/T 2423.17中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
6.4 运行噪声
模拟实车安装方式把安全顶窗安装在试验台架上,开启换气扇,安全顶窗的进风口和出风口均处于
自由空间,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下运行至少20min后,按GB/T 4214.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如有调
速功能,应在产生噪声最大状态下进行测试。
6.5 安全顶窗的密封性试验
在实际装车状态下或模拟实际装车状态下,按QC/T 476的规定进行。
6.6 防腐试验
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试验按QC/T 625的规定进行,油漆涂层的试验按QC/T 484的规定进行。
6.7 可靠性试验
模拟实车安装方式把安全顶窗固定在试验台架上,模拟在车内启闭通风窗的动作,连续执行“完全
开启-完全闭合”的动作。
6.8 耐振动试验
模拟实车安装方式把安全顶窗固定在试验台架上,安全顶窗处于完全开启的通风状态,按
GB/T 2423.10的规定进行。
6.9 电磁骚扰特性试验
6.9.1 传导发射
按GB/T 18655-2025中6.3、6.4的规定进行。
6.9.2 辐射发射
按GB/T 18655-2025中6.5的规定进行。
6.9.3 瞬态传导发射
按GB/T 21437.2-2021中4.3的规定进行。
6.9.4 射频抗扰(自由场)
按GB/T 33014.2-2016中第7章和第8章的规定进行。
6.9.5 射频抗扰(大电流注入)
按GB/T 33014.4-2016中第7章和第8章替代法的规定进行。
6.9.6 瞬态抗扰(电源线)
按GB/T 21437.2-2021中4.4的规定进行。
6.9.7 瞬态抗扰(信号线)
按GB/T 21437.3-2021中第4章的规定进行。
6.9.8 静电放电抗扰
按GB/T 19951-2019中第8章和第9章的规定进行。
6.10 非金属材料燃料特性试验
非金属材料的燃烧特性试验按GB 38262的规定进行。
6.11 密封条试验
6.11.1 橡胶密封条试验按QC/T 639的规定进行。
6.11.2 塑料密封条试验按QC/T 641的规定进行。
6.12 低压线束试验
带换气扇式的安全顶窗配带的低压线束电压降的试验按QC/T 29106的规定进行,低压连接器接
触电阻、插拔力的试验按QC/T 1067.1的规定进行。
6.13 换气扇集成净化装置试验
换气扇集成的净化装置试验按QC/T 1091的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7.1.1 每台产品应经检验合格后出厂,并附有证明质量合格的文件。
7.1.2 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7.3的规定。
7.2 型式检验
7.2.1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定型或已定型产品异地生产时;
b) 批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而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批量生产的产品每年不少于一次;
d)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 主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2.2 型式检验的数量为三台,应从出厂合格的同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7.2.3 型式试验项目应符合7.3的规定。
7.3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检验顺序 样品组别
外观
操作装置
标识
应急出口尺寸
启闭高度差
开启角度
开启时间和操作力
低压线束要求a
工作环境适应性
5.1.1
5.1.2
5.1.3
5.1.4
5.2.2
5.2.12
5.2.1
目测
目测
目测
盒尺测量
盒尺测量
角尺测量
6.2
6.12
6.1
密封性
运行噪声a
可靠性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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