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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23994-2009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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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3994-2009 英文版 145 GB/T 23994-2009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与人体接触的消费产品用涂料中特定有害元素限量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23994-2009 (GB/T23994-2009)
中文名称 与人体接触的消费产品用涂料中特定有害元素限量
英文名称 Limit of certain harmful elements of coatings for consumer products contacting with human body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G51
国际标准分类 87.040
字数估计 12,187
发布日期 2009-06-02
实施日期 2010-02-01
引用标准 GB/T 1250; GB/T 3186; GB/T 6682; GB/T 9750
起草单位 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
归口单位 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8号(总第148号)
提出机构 China Petroleum and Chemical Industry Association
发布机构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与人体接触的消费产品用涂料中特定有害元素限量的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与人体接触的消费产品所使用的各种涂料。

GB/T 23994-2009: 与人体接触的消费产品用涂料中特定有害元素限量 GB/T 23994-2009 英文名称: Limit of certain harmful elements of coatings for consumer products contacting with human body ICS 87.040 G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3994-2009 与人体接触的消费产品用涂料中 特定有害元素限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恒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鱼涂料集团石家庄油漆厂、泉州市信和涂料有限公司、常州市苏磊涂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宁、杨忠锋、罗启涛、栾冬梅、李跃武、韦素琴。 GB/T 23994-2009 与人体接触的消费产品用涂料中 特定有害元素限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与人体接触的消费产品用涂料中特定有害元素限量的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与人体接触的消费产品所使用的各种涂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50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 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 取样(GB/T 3186-2006,ISO 15528:2000,IDT)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6682-2008,ISO 3696:1987,MOD) GB/T 9750 涂料产品包装标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产品分类 本标准按涂料所涂覆的消费产品的用途分为A类涂料和B类涂料。 A类涂料:直接与食品接触的消费产品用涂料。如直接与食品接触的包装容器(包括瓶、罐、袋、纸 张、输送管道、贮存池、贮存罐、槽车等)内壁、饮水舱内壁、炊具、餐具等消费产品用涂料。 B类涂料:其他能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消费产品用涂料。如家、文具、运动器械、医疗器械、佩带的饰 品、室内家用电器、手机和数码产品、自行车、摩托车、载客用交通工具的内饰件等消费产品用涂料。 5 要求 产品中特定有害元素限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取样 产品取样应按GB/T 3186的规定进行。 6.2 检验方法 可溶性元素的测定按本标准中附录A的规定进行。 铅含量的测定按本标准中附录B的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本标准所列的全部要求均为型式检验项目。 7.1.1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7.1.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随时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最初定型时; ---产品异地生产时; ---生产配方、工艺、关键原材料来源及产品施工配比有较大改变时; ---停产三个月后又恢复生产时。 7.2 检验结果的判定 7.2.1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 1250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当修约后检验结果为0时,结果以一位 有效数字报出。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