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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2423.33-2021 (GB/T2423.33-2021) | 中文名称 |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Kca:高浓度二氧化硫试验 | 英文名称 | Environmental testing - Part 2: Test methods - Test Kca: High concentration sulfur dioxid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K04 | 国际标准分类 | 19.040 | 字数估计 | 10,142 | 发布日期 | 2021-05-21 | 实施日期 | 2021-12-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423.33-2005 | 起草单位 |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拓米洛环境试验设备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南京五和试验设备有限公司、中检集团南方测试股份有限公司、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优瑞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省新能海上风电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8)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21年第7号 | 提出机构 | 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8)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423.33-2021: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Kca:高浓度二氧化硫试验
GB/T 2423.33-2021 英文名称: Environmental testing - Part 2: Test methods - Test Kca: High concentration sulfur dioxid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试样在含有高浓度二氧化硫的冷凝水交变气候中试验的一般条件和方法,特别是针
对GB/T 9789-2008中未包含的二氧化硫浓度,以便在不同的实验室进行试验时,能取得可作比较的试验结果。
本文件适用于确定产品及其使用材料在化学腐蚀环境条件下使用的适应性。
本文件内容不包括试样形状、试样制备及试验结果的分析评定。有关这些方面的规定,可查阅相关标准或根据具体情况协商。
本试验不能直接用于耐腐蚀性的比较,除非防腐蚀系统的应用环境相似。因为腐蚀试验条件与实
际应用条件有很大的差异,导致腐蚀进程和腐蚀机理都不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1-2020 环境试验 概述和指南
GB/T 5213-2019 冷轧低碳钢板及钢带
GB/T 9789-2008 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 通常凝露条件下的二氧化硫腐蚀试验
GB/T 16545-2015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腐蚀试样上腐蚀产物的清除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试验设备及材料
见GB/T 9789-2008的第3章。
试验箱的腐蚀效应检验按附录B规定。
5 试验程序
5.1 概述
本试验如果未指定浓度,则按试验Kca1进行。
在同一试验设备中,同时受试的试样最好有相同的防腐蚀系统,因为不同防腐蚀系统的试样间的相
互作用是不可避免的。在对不同的防腐蚀系统同时进行试验时,以及在材料不同时,需考虑到它们受到二氧化硫的影响往往是各不相同的。
5.2 试样及预处理
按GB/T 9789-2008第4章及相关规范规定。
5.3 初始检测
应按相关规范的要求对试样进行外观检查和/或电气、机械性能的检测。
5.4 试样暴露方式
按GB/T 9789-2008第5章及相关规范规定。
5.5 试验条件
试样应在不包装、不通电、“准备使用”状态或按相关规范规定的状态放入试验箱中。
试验条件见表1,表1所列出的试验条件与GB/T 9789-2008有部分不同。但在进行试验时,仍要
考虑GB/T 9789-2008中6.1、6.2以及6.4。
注:在第一试验阶段开始时通入的二氧化硫气体大部分迅速溶入试验箱底部的水中。因此,气体空间内二氧化硫的有效浓度约为理论浓度的七分之一。在第一试验阶段期间,这一起始浓度并不是保持不变的,而是首先急剧地,然后缓慢地降低。
试验的第二阶段开始时,应停止加热,并打开试验箱或对其进行通风,在经过约1.5h后,满足表1
中给出的试验条件。
a 在容积为300L的试验箱中,其二氧化硫理论浓度相当于每一试验周期的二氧化硫通入量,分别为1.0L和2.0L。
b 试验箱的容积为300L时,这一浓度相当于2L的水。
5.6 试验时间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试验周期应从下列周期中优先选用:1、2、5、10、15或20周期,一周期为24h。
如果试验过程中已发生腐蚀破坏达到不可接受程度,即试样的外观或功能已经损坏,即可终止试验。
通常在每一周期结束时应更换试验系统中的水及二氧化硫气体,更换时不应干扰试样。
6 中间检测
有关规范可以规定在试验期间于每一周期结束前3h内在试验箱内对试样进行电气和/或其他性
能检测。性能检测后允许打开试验箱取放试样,开箱时间尽可能短,且应在升温前0.5h内完成。
7 最后检测
7.1 电气性能检测
如无其他规定,试样的电气性能检测可在试验最后一周期结束前3h内进行。
7.2 外观检查和其他性能检测
试样的外观检查和其他性能检测可在试验结束后,在GB/T 2421-2020的4.3规定的正常试验大
气条件下恢复1h~2h后进行。
8 引用本文件应给出的细则
有关规范采用本试验方法时,应对下列各项作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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