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GB/T 24527-2009'
标准编号 | GB/T 24527-2009 (GB/T24527-2009) | 中文名称 | 炭素材料内在水分的测定 | 英文名称 | Carbon materials. Determination moisture in air-dried sample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Q52 | 国际标准分类 | 29.050 | 字数估计 | 5,553 | 发布日期 | 2009-10-30 | 实施日期 | 2010-05-01 | 引用标准 | GB/T 1427; GB/T 8170 | 起草单位 | 武汉科技大学、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12号(总第152号) | 提出机构 |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炭索材料内在水分的定义、仪器和设备、试样制备、试验步骤、结果计算和精密度。本标准适用于石墨制品、炭制品、炭糊和石墨制品等各类炭素材料内在水分的测定。 |
GB/T 24527-2009
ICS 29.050
Q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4527-2009
炭素材料内在水分的测定
2009-10-30发布
2010-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科技大学、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选明、赵敏伦、黄鹂、吴燕华、孙伟。
GB/T 24527-2009
炭素材料内在水分的测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炭素材料内在水分的定义、仪器和设备、试样制备、试验步骤、结果计算和精密度。
本标准适用于石墨制品、炭制品、炭糊和特种石墨制品等各种炭素材料内在水分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27 炭素材料取样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炭素材料的内在水分是指空气干燥试样加热至110℃±5℃时失去的水分。
3.2
若炭素材料在不高于50℃温度下连续干燥1h后试样的质量变化不超过0.1%,则该试样称为空
气干燥试样。
4 仪器和设备
4.1 分析天平:感量0.1mg。
4.2 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装置,内装有鼓风机,并能保持温度在110℃±5℃范围内。
4.3 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或无水氯化钙。
4.4 玻璃称量瓶:直径70mm,高30mm~40mm。
4.5 瓷皿:60mL。
5 取样和制备
5.1 按照GB/T 1427规定取样。
5.2 石墨制品和特种石墨制品试样粉碎和研磨至全部通过0.20mm的标准筛网。
5.3 炭制品试样粉碎和研磨至全部通过0.20mm的标准筛网。
5.4 炭糊试样破碎至4mm以下,充分混合,用四分法缩分至约60g后,再全部破碎至通过0.50mm
的标准筛网。
5.5 各试样均需在不高于50℃温度下干燥制成空气干燥试样。
5.6 各试样制备后应立即进行水分测定,如不能立即测定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