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购物车 询价
www.GB-GBT.com

[PDF] GB/T 24552-2009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T 24552-2009'
标准号码内文价格美元第2步(购买)交付天数标准名称状态
GB/T 24552-2009 英文版 70 GB/T 24552-2009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电动汽车风窗玻璃除霜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24552-2009 (GB/T24552-2009)
中文名称 电动汽车风窗玻璃除霜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英文名称 Electric vehicles - Windshield demisters and defrosters system -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T26
国际标准分类 43.040.60
字数估计 5,510
发布日期 2009-10-30
实施日期 2010-07-01
引用标准 GB 11555; GB 11556; GB/T 19596-2004
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12号(总第152号)
提出机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风窗玻璃除霜、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除霜、除雾系统使用动力电池作为动力源的M1类纯电动汽车。

GB/T 24552-2009: 电动汽车风窗玻璃除霜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24552-2009 英文名称: Electric vehicles -- Windshield demisters and defrosters system --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风窗玻璃除霜、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除霜、除雾系统使用动力电池作为动力源的 M1 类纯电动汽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1555 汽车风窗玻璃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 11556 汽车风窗玻璃除霜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19596-2004 电动汽车术语 3 术语和定义GB 11555和GB 11556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性能要求每辆电动汽车应装备一套除霜装置和一套除雾装置。除霜试验开始后20min时,至少应将A区的80%面积的霜除净;试验开始后25min时,至少应将A′区的80%面积的霜除净;试验开始后40min时,至少应将B区的90%面积的霜除净。除雾试验开始后10min时,至少应将A区90%和B区80%面积上的雾除净。 5 试验方法 5.1 除霜试验条件 5.1.1 试验环境温度(下称试验温度)为-18℃±3℃。 5.1.2 试验应在足以容纳被试车辆的低温室内进行。室内应配有制冷空气循环装置,并使冷空气循环。试验车进入低温室后熄火,在试验温度下至少停放10h;如果发动机冷却液、润滑剂等温度确知已稳定在试验温度时,停放时间可以缩短。 5.1.3 试验前,对风窗玻璃的内外表面用含甲醇的酒精或类似的去污剂,彻底清除油污,待干后用清洗剂进一步擦拭,最后再用干棉布擦净。 5.1.4 在试验过程中,除霜系统的热源由动力电池提供电力。 5.1.5 低温室空气流速应低于2.2m/s。 5.1.6 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和辅助电池都应处于完全充电(见GB/T 19596-2004的3.3.3.2.5)状态。 5.1.7 整个试验期间,除霜装置(控制器)应调到最大位置。 5.1.8 试验期间,若风窗刮水器不需人工辅助而能自行工作,则可随时使用刮水器。 5.1.9 试验时,除了加热和通风系统的进、出口外,动力电池舱、车门和通风口等均应关闭,但可开启1扇或2扇车窗,总开启间隙不应超过25mm。 5.2 除雾试验条件 5.2.1 试验应在足以容纳一辆 M1 电动汽车,且能维持试验温度为-3℃±1℃的低温试验室内进行。 5.2.2 试验前,应使用含甲醇的酒精或类似的去污剂彻底清除风窗玻璃内表面上的油污,然后用清洗剂擦拭,待干后再用棉布擦干净。 5.2.3 及时测量试验室的温度和冷空气流速。 5.2.4 试验室冷空气流速的水平分量应低于2.2m/s。 5.2.5 试验期间,除了加热和通风系统的进、出口外,动力电池舱、车门和通风口均应关闭,自除雾试验开始,可以开启1扇或2扇车窗,但总开启距离不应超过25mm。 5.2.6 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和辅助电池都应处于完全充电状态。完全充电状态按照制造商推荐的方法进行。 5.3 试验仪器及设备除雾、除霜试验仪器及设备应符合GB 11555、GB 11556的要求。 5.4 区域A、B和A′的确定按GB 11556确定试验车风窗玻璃的A区、B区和A′区。 5.5 除霜试验程序 5.5.1 试验车进入低温室后熄火,在试验温度下至少停放10h。 5.5.2 试验车完成5.5.1规定后,用规定的喷枪,将0.044g/cm2 乘以风窗玻璃面积值的水量均匀地喷射到玻璃外表面上,生成均匀的冰层。喷射时,喷嘴应垂直于玻璃表面,相距200mm~300mm。 5.5.3 风窗玻璃上形成冰层后,电动汽车应在低温室停放30min~40min,然后由试验人员进入车内。接通总电源开关,开启除霜装置,即认为试验开始。 5.5.4 试验开始后,试验人员每隔5min在车窗内表面上描绘一次除霜面积的踪迹图或拍摄照片。 5.6 除雾试验程序 5.6.1 蒸汽发生器应放在紧挨车辆前座椅靠背后面的地方,其出气口应在驾驶员座椅的R点上方580mm±80mm处座椅中心平面上;若座椅靠背是可调的则应调至规定角度;若座椅靠背后安放不下,则可将发生器放在靠背前最接近上述要求的合适位置。 5.6.2 将试验车开进试验室,停在指定位置,降低室温直至车上所有的冷却液、润滑剂和车内温度都稳定在-3℃±1℃时为止。 5.6.3 将装有至少1.7L水的蒸汽发生器加热至沸点,待稳定后,将其尽快放入车内,关好车门。 5.6.4 蒸汽发生器在车内工作......
英文版: GB/T 24552-2009  
相关标准:GB 24545-2019  GB 24406-2024  GB/T 44083.2-2024  
英文版PDF现货: GB/T 24552-2009  GB/T 2455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