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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4700-2010 (GB/T24700-2010) | | 中文名称 | 大蒜 冷藏 | | 英文名称 | Garlic -- Cold storag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X08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040 | | 字数估计 | 5,515 | | 发布日期 | 2010-06-30 | | 实施日期 | 2011-01-01 | | 引用标准 | GB/T 9829 | | 采用标准 | ISO 6663-1995,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0年第2号(总第157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大蒜(Allium sativum Linnaeus)主要品种的冷藏技术条件, 以保证大蒜能在新鲜的状态下消费;本标准适用于大蒜的冷藏; |
GB/T 24700-2010
Garlic.Cold storage
ICS 67.040
X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大蒜 冷藏
(ISO 6663:1995,IDT)
2010-06-30发布
2011-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 6663:1995《大蒜 冷藏》(英文版)。其技术内容和文本结构与ISO 6663:1995
一致。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作了如下编辑性修改:
---删去了ISO 6663:1995的前言和引言;
---用“本标准”代替“本国际标准”;
---对标点符号进行了删改。
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标准中心、中国蔬菜流通协会、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宫占平、李江华、陈松、刘振宇、曹建云。
大蒜 冷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蒜(Alliumsativum Linnaeus)主要品种的冷藏技术条件,以保证大蒜能在新鲜的
状态下消费。
本标准适用于大蒜的冷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9829 水果和蔬菜 冷库中物理条件 定义和测量(GB/T 9829-2008,ISO 2169:1981,
MOD)
3 采收与冷藏前处理
3.1 采收
冷藏用大蒜宜在叶尖或叶片开始变黄、蒜头的颈部组织开始变软、蒜头的大小不再增加时采收。大
蒜宜完好,并达到生理休眠期,其外皮宜干燥,并呈现出该品种所特有的色泽。
采收宜在干燥的天气下短时间进行。
3.2 质量要求
冷藏用大蒜应选择适合长期贮藏的品种,应具备以下商品质量特性:
---洁净、干燥、完整;
---紧实、成熟、无发芽;
---外皮干燥、完好;
---田间和贮藏期间未受虫害侵染;
---无日晒伤或冷害;
---无异味。
3.3 预处理
采收后的大蒜应使其干燥。干燥工序应从田间开始,并可在室内继续进行。在温度20℃~30℃
时保持8d~10d,或在35℃~40℃下保持0.5d~1d,相对湿度为60%~75%。
经溴化甲烷消毒处理的蒜头只允许作种子使用。
为延长大蒜的贮藏期,在采收前使用马来酰肼或其他发芽抑止剂,可有效控制大蒜的发芽和失重。
3.4 规格尺寸
大蒜的规格尺寸应根据蒜头的直径计算。特级大蒜最小直径为45mm,一级和二级的最小直径为
30mm。同一包装中蒜头直径的差值不应超过2.5mm。
3.5 包装
冷藏用大蒜宜采用纸箱、箱式托盘、金属网筐或将麻袋放在托盘上的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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