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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25121.1-2018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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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5121.1-2018 英文版 779 GB/T 25121.1-2018 [PDF]天数 >=6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设备 电力电子电容器 第1部分: 纸/塑料薄膜电容器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25121.1-2018 (GB/T25121.1-2018)
中文名称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设备 电力电子电容器 第1部分:纸/塑料薄膜电容器
英文名称 Railway applications -- Rolling stock equipment -- Capacitors for power electronics -- Part 1: Paper/plastic film capacitor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S35
国际标准分类 29.280
字数估计 39,381
发布日期 2018-12-28
实施日期 2019-07-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25121-2010
引用标准 GB/T 2423.3; GB/T 2423.22-2012; GB/T 2423.28; GB/T 2423.60; GB/T 4798.5-2007; GB/T 5169.5; GB/T 5169.11-2017; GB/T 13539.1; GB/T 21563; GB/T 32347.1-2015; GB/T 32350.1
采用标准 IEC 61881-1-2010, MOD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17号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GB/T 25121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力电子电容器的使用条件、质量要求和检验、过负载、安全要求、标识、安装和应用导则。本部分适用于轨道交通机车车辆中使用的电力电子电容器。本部分所涵盖的电容器的额定电压最高到10 000 V。使用此类电容器系统的工作频率通常低于15 kHz,而脉冲频率可达到5倍~10倍的工作频率。电容器分为交流电容器和直流电容器。电容器作为部件安装在壳体中。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下电容器:1、频率在50 kHz及以下运行的感应加热装置用电容器(见GB/T 3984.1和GB/T 3984.2);2

GB/T 25121.1-2018 Railway applications--Rolling stock equipment--Capacitors for power electronics--Part 1: Paper/plastic film capacitors ICS 29.280 S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5121-2010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设备 电力电子电容器 第1部分:纸/塑料薄膜电容器 (IEC 61881-1:2010,MOD) 2018-12-28发布 2019-07-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使用条件 6 5 质量要求和检验 7 6 过负载 21 7 安全要求 21 8 标识 22 9 安装和应用导则 23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波形 26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在作为频率函数的正弦电压和最高温度(θmax)下电容器的运行限值 29 附录C(规范性附录) 谐振频率的测量方法示例 31 参考文献 33 前言 GB/T 25121《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设备 电力电子电容器》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纸/塑料薄膜电容器; ---第2部分:非固体电解质铝电解电容器; ---第3部分:双电层电容器。 本部分为GB/T 25121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 25121-2010《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设备 电力电子电容器》,与GB/T 25121- 2010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范围(见第1章,2010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内容(见第2章,2010年版的第2章); ---增加了“隔离金属化设计”“特殊非隔离金属化设计”“串联电阻”“等效串联电感”“热平衡”“热 时间常数”的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删除了“持续工作周期”“外壳温升”的术语和定义(见2010年版的第3章); ---修改了 “海拔不超过1400m”为“海拔不超过2500m”(见4.1.1,2010年版的4.1.1); ---修改了环境温度要求(见4.1.2,2010年版的4.1.2); ---增加了特殊使用条件的详细内容(见4.2); ---修改了型式试验内容,补充出厂试验内容同时也为型式试验项目(见5.2.5,表2,2010年版的 5.1.2,表2); ---增加了局部放电测量要求(见5.2.3和5.2.5); ---增加了出厂检验中电容量与tanδ的测量 “对于毫法范围的电容器,准确度可有供需双方协商 确定”(见5.3); ---修改了电容量的允许偏差范围“±10%”为“±5%”(见5.3.2,2010年版的5.3.2); ---修改了端子试验电压交流电容器,统一了自愈式和非自愈式电容器的试验电压(见5.5.1,2010 年版的5.5.1); ---删除了“假如电压增加10%,持续时间可以减少到2s”的描述(见2010年版的5.5.1); ---删除了“电容器在最高外壳温度时”的描述(见2010年版的5.5.3); ---增加了“假如电压增加10%,持续时间可以减少到2s”的描述(见5.6.1); ---修改了端子与外壳试验电压要求(见5.6.1,2010年版的5.6.1); ---修改了对最大浪涌电流的限值,由原来的“^Itest=1.4^IS”调整为“^Itest=1.1^IS”(见5.9,2010年版 5.9); ---修改了 “热稳定试验”为“热稳定性试验”(见5.10,2010年版的5.10); ---增加了热稳定性试验后电容器性能测量判据(见5.10.2); ---增加了对交流滤波电容器的试验要求(见5.10.2,注3); ---修改了自愈性试验例行试验电压和自愈性试验的内容 (见5.11,2010年版的5.11); ---修改了自愈性试验方法(见5.11,2010年版的5.11); ---增加了环境试验的要求(见5.13.1); ---修改了恒定湿热试验后电压试验内容(见5.13.2,2010年版的5.13.2); ---修改了“目检”为“一般检查”,并增加称重要求(见5.14.2,2010年版的5.14.2); ---增加了耐久性试验5.15.1“概述”,后续子条号顺延(见5.15); ---删除了表6所述内容(见2010年版的5.14); ---增加了有特殊要求而无相应标准的电容器的试验条件 (见5.14.3); ---修改了耐久性试验内容 (见5.15,2010年版的5.15); ---修改了耐久性试验中初始电容量和损耗角正切中内容(见5.15.3,2010年版的5.15.2); ---修改了1000次充放电的峰值电流(见5.15.3,2010年版的5.15.3); ---修改了交流电容器试验电压1.25UN时试验步骤(见5.16.2,2010年版的5.16); ---修改了破坏性试验,增加了破坏试验与系统安全类型的性能关系、直流电容器试验程序的试验 方法,删除了破坏性的试验要求(见5.16.1的表7); ---增加了对隔离金属化设计和特殊非隔离金属化设计容值的判定(见5.16.2); ---修改了“最高允许电压”为“过负载”(见第6章,2010年版的第6章); ---增加了环境保护中标识的要求(见7.3); ---增加了阻燃性能的试验要求(见7.4); ---增加了铭牌中内容,带保护装置的电容器可进行标识(见8.1); ---修改了安装时可能采取措施的方式(见9.3.2,2010年版的9.3.2); ---修改了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选择的内容,参照 GB/T 32350.1执行(见9.8,2010年版的 9.8); ---修改了“单元的绝缘电压应适合于串联布置”为“串联布置应考虑单元的绝缘电压”(见9.11, 2010年版的9.11); ---增加了无保护电容器导则(见9.14); ---删除了附录A,其他附录顺序依次调整(见2010年版的附录A)。 本部分采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 61881-1:2010《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设备 电力电子电容器 第1部分:纸/塑料薄膜电容器》。 本部分与IEC 61881-1:2010相比存在结构上的差异,增加了3.36、3.37、3.38,增加了5.2.1概述, 5.15.1概述,9.3.1概述,后续条号顺延;删除了3.7、3.8、3.26.1、3.29、3.30.1、3.30.2、8.1,调整8.1.1为 8.1,8.1.2为8.2。 本部分与IEC 61881-1:2010相比存在技术性差异,这些差异涉及的条款已通过在其外侧页边空白 位置的垂直单线(︱)进行标示。其主要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修改了范围,增加了标准规定的具体内容,根据 GB/T 3984,将“40Hz~24000Hz”改为 “50kHz及以下运行”,明确不适用GB/T 17702规定的轨道交通之外的电力电子电容器; ---删除了范围中本部分不适用第2部分、第3部分规定的电容器的说明,因标准名称已明确; ---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部分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整,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调整的情 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具体调整如下: ●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32347.1-2015代替IEC 62498-1(见4.1.1); ●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4798.5-2007代替IEC 60721-3-5(见4.1.2); ●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2423.3代替IEC 60068-2-78(见5.13.2); ●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2423.22-2012代替IEC 60068-2-14(见5.13.1); ●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2423.28代替IEC 60068-2-20(见5.14.1); ●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2423.60代替IEC 60068-2-21(见5.14.1); ●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21563代替IEC 61373(见5.14.3); ●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13539.1代替IEC 60269-1(5.16.2、5.16.3); ●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5169.5代替IEC 60695-11-5(见7.4); ●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5169.11-2017代替IEC 60695-2-11(见7.4); ●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32350.1代替IEC 62497-1(见9.8)。 ---增加了术语3.36电容器的等效串联电感、3.37热平衡、3.38热时间常数,便于理解标准,删除 了术语删除了3.7金属箔电容器(非自愈式)、3.8自愈式金属化电介质电容器、3.26.1持续工 作周期、3.29外壳温升、3.30.1强制冷却电容器的出口液体温度、3.30.2强制冷却电容器的入 口液体温度,文中未出现; ---修改了4.1.1、4.2、9.3.2中海拔要求,由1400m改为2500m,以适应我国国情; ---修改了4.1.2中“气候环境温度”为“环境温度”,以符合GB/T 4798.5-2007的描述; ---修改了4.1.2中环境温度条件,由5K2,范围从-25℃~+40℃改为5K3,范围从-40℃~ +40℃,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增加了5.2.3、表2中局部放电测量要求,增加了试验要求; ---删除了5.2.3中型式检验对试品的要求“由制造商时行选择”,以适应我国国情; ---修改了5.3.2电容量的允许偏差范围“±10%”为“±5%”,提高控制要求; ---增加了5.5.3中电容量与tan的测量按5.3的规定,试验更具体; ---修改了5.6.1端子与外壳试验电压,提高试验考核要求; ---修改了5.9浪涌放电试验内容,删除“对于大单元,可能需要超过10min”,不易界定; ---修改了5.10热稳定性试验后的最终测试内容,增加了判定依据,便于电容器性能评定; ---修改了5.13环境试验要求,符合我国实际需要; ---删除了表6所述内容,不符合我国实际使用情况; ---修改了5.14.2“外观检查”为“一般检查”,并增加称重要求,以符合我国实际情况; ---修改了5.16.1中的注为正文列项,因为包含了要求; ---修改了7.1中的注为条文,因为包含了要求; ---修改了8.1铭牌中的部分内容,原文为“未保护电容器”做“未保护”标识,修改后为“带保护装 置的电容器”做“保护”标识,以符合我国实际情况; ---修改了9.3.2中安装时可能采取措施的方式,细化对电容器的选择原则。 本部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修改了3.32“Resr”,增加“ESR”表述。 ---修改了IEC 61881-1:2010存在的错误: ● 4.1.1中所引用的文件IEC 原文为“IEC 62491”,有误,应为“IEC 62498-1”,本部分修改为 “GB/T 32347.1-2015轨道交通 设备环境条件 第1部分:机车车辆设备(IEC 62498-1: 2010,MOD)”; ● 修改了恒定湿热试验后电压试验内容,将原来的“在恒定试验完成之后,电容器按照5.5.1 进行端子之间的电压试验和按照5.6.1进行端子与外壳的电压试验”修改为“在恒定试验 完成之后,电容器按照5.5.3进行端子之间的电压试验,并按5.6.2进行端子与外壳间的电 压试验”; ● 5.16.2中引用条款“5.17.5”应为“5.17.4”; ● 5.15.5中引用条款“按照第5章所述”有误,应为“按照5.15.3所述”; ● 5.15.6中引用条款“第5章”有误,应为“按照5.15.3及5.15.5”测得结果; ● 5.16.1中“由制造商选择决定进行施加直流-交流循环或交流-直流循环试验”有误,应为 “由制造商选择决定进行施加直流-交流循环或直流-直流循环试验”; ● 5.16.3中“如果电容器由过压力检测器进行保护,则采用过压力检测器控制的断路器来代 替图2中的熔断器”有误,应为“图1中的熔断器”。 ---修改了关于电介质损耗因数的介绍原文为tand修改为tanδd。 ---修改了附录B的表述顺序。 ---修改了参考文献。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国家铁路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牵引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8)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宁波市江北九方和荣电气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童克锋、李健鸣、王键、黄云锴、黄顺达。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T 25121-2010。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设备 电力电子电容器 第1部分:纸/塑料薄膜电容器 1 范围 GB/T 25121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力电子电容器的使用条件、质量要求和检验、过负载、安全要求、标 识、安装和应用导则。 本部分适用于轨道交通机车车辆中使用的电力电子电容器。 本部分所涵盖的电容器的额定电压最高到10000V。 使用此类电容器系统的工作频率通常低于15kHz,而脉冲频率可达到5倍~10倍的工作频率。 电容器分为交流电容器和直流电容器。 电容器作为部件安装在壳体中。 注:本部分适用的电容器技术范围很广,包括过电压保护、直流和交流滤波器、开关电路、直流储能、辅助变流器等 许多应用中使用的电容器。 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下电容器: ---频率在50kHz及以下运行的感应加热装置用电容器(见GB/T 3984.1和GB/T 3984.2); ---交流电动机及类似应用的电容器(见GB/T 3667.1和GB/T 3667.2); ---电力供电网中抑制一种或多种谐波的电路中使用的电容器; ---荧光灯和放电灯用的小型交流电容器(见GB/T 18489和GB/T 18504); ---抑制电磁干扰用的电容器(见GB/T 6346.14); ---标称电压1000V 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见 GB/T 11024.1、GB/T 11024.2、 GB/T 11024.3和G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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