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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25123.1-2018 (GB/T25123.1-2018) | 中文名称 | 电力牵引 轨道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用旋转电机 第1部分:除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之外的电机 | 英文名称 | Electric traction -- Rotating electrical machines for rail and road vehicles -- Part 1: Machines others than electronic convertor-fed alternating current motor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S35 | 国际标准分类 | 29.280 | 字数估计 | 54,599 | 发布日期 | 2018-06-07 | 实施日期 | 2019-01-01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5123.1-2018
Electric traction--Rotating electrical machines for rail and road vehicles--Part 1: Machines others than electronic convertor-fed alternating current motors
ICS 29.280
S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5123.1-2010
电力牵引 轨道机车车辆和
公路车辆用旋转电机
第1部分:除电子变流器供电的
交流电动机之外的电机
(IEC 60349-1:2010,MOD)
2018-06-07发布
2019-0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和定义 2
4 环境条件 7
5 特性 7
6 标志 9
7 检验规则 9
8 型式检验 13
9 出厂检验 21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牵引系统的供电电压 28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噪声测量和限值 29
附录C(资料性附录) 确定损耗和效率的方法 37
附录D(规范性附录) 温度测量 45
附录E(资料性附录) 用户和制造商之间的协商内容 47
参考文献 49
前言
GB/T 25123《电力牵引 轨道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用旋转电机》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1部分:除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之外的电机;
---第2部分: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
---第3部分:用损耗总和法确定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的总损耗;
---第4部分:与电子变流器相连的永磁同步电机。
本部分为GB/T 25123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 25123.1-2010《电力牵引 轨道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用旋转电机 第1部分:
除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之外的电机》,与GB/T 25123.1-2010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 “可按GB/T 25117.2选择进一步的试验,为避免重复,一些型式检验和研究性试验可
在联合试验台上进行。”(见1.1);
---修改了海拔和环境温度的规定,在第4章中,海拔和环境温度等,由原直接规定,改为按
GB/T 32347.1-2015(见第4章,2010年版的第4章);
---修改了绝缘等级的名称,改为绝缘系统热分级,且各级加标数字表示,如130(B),155(F),
180(H)(见8.1.4、8.1.5,2010年版的8.1.4、8.1.5);
---修改了牵引电机限值的内容。由于在GB/T 10068-2008中,振动速度的限值有所改变,因此
对于牵引电机的限值,本部分在8.8中直接规定。该8.8中还增加了不考核无固定轴承结构电
机的纵向振动速度内容(见8.8,2010年版的8.8);
---修改了附录中的引用文件,附录C中GB/T 755.2由GB/T 25442替代(见C.1、C.6.1,2010年
版的B.1、B.6.1);
---修改了噪声测量可选择的方法及标准(见B.1,2010年版的C.1)。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 60349-1:2010《电力牵引 轨道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用旋转
电机 第1部分:除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之外的电机》。
本部分与IEC 60349-1:2010相比在结构上存在一定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修改了第1章的条款序号同时增加条标题;
---删除了B.7,把其内容调整到参考文献中;
---修改了附录E的条款序号,调整E.1、E.2、E.3为表E.1;
---修改了附录编号,附录A调整为附录D、附录B调整为附录C、附录C调整为附录B、附录D
调整为附录A。
本部分与IEC 60349-1:2010相比存在技术性差异,这些差异涉及的条款已通过在其外侧页边空白
位置的垂直单线(|)进行了标示,具体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部分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整,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调整的情
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具体调整如下:
●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755代替了IEC 60034-1(见第4章);
●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1971代替了IEC 60034-8(见6.2);
●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11021代替了IEC 60085(见8.1.4);
●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28028代替了IEC 60638(见8.3.1);
●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32347.1-2015代替了IEC 62498-1:2010(见第4章);
● 增加引用了GB/T 1402、GB/T 2900.25、GB/T 2900.36、GB/T 2900.74、GB/T 2900.83、
GB/T 10068、GB/T 25117.2,并将参考文献中的相应标准删除(见1.1、第3章、8.8、
附录A)。
---修改了短时过载定额的定义,修正了IEC 60349-1:2010中的错误,试验方法由按附录A改为
按8.1.5的要求(见3.1.4);
---修改了环境条件,海拔和温度均引用GB/T 32347.1-2015的内容,满足中国国情的要求(见
第4章);
---增加了表2的脚注,以符合我国实际情况(见8.1.4)。
本部分作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增加了表注“其他测量方法和限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见表2);
---修改了第7章标题(见第7章);
---修改了表1的格式(见7.2);
---增加了“注:附录E给出供需双方之间的协商内容”以引出附录E(见第9章);
---增加了公式的编号(见附录B、附录C、附录D);
---修改了参考文献(见参考文献)。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国家铁路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牵引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8)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中车永济电机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
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朱利湘、孟语灵、李益丰、赵江农、唐柳。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25123.1-2010。
电力牵引 轨道机车车辆和
公路车辆用旋转电机
第1部分:除电子变流器供电的
交流电动机之外的电机
1 范围
1.1 概述
GB/T 25123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力传动的轨道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以下简称机车车辆)上,除电
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之外的旋转电机。这些机车车辆可从外部电源或内部电源获得动力。
本部分的目的是通过试验确认电机的性能,并为评定电机对某一规定负载的适应性以及与其他电
机进行比较提供依据。
可按GB/T 25117.2选择进一步的试验,为避免重复,一些型式检验和研究性试验可在联合试验台
上进行。
注1:本部分也适用于安装在由电力传动机车车辆牵引的拖车上的电机。
注2:本部分的基本要求可适应于特种车辆(如矿山机车)上的旋转电机,但不包括电机的防爆或可能要求的其他特
殊性能。
注3:本部分不适用于小型路面车辆(如蓄电池供电的搬运车、工厂运货车等)上的电机,也不适用于各种车辆上的
微型电动机,如挡风玻璃刮水器用电动机等。
注4:符合IEC 60034的工业型电机可用于某些辅助用途。
1.2 电机的电力输入或输出
本部分涉及电机的电力输入或输出可有下列形式:
a) 直流(包括多相交流整流);
b) 脉流(单相交流整流);
c) 斩波控制的单向电流;
d) 单相交流;
e) 多相交流(通常为三相)。
1.3 本部分所涉及的电机分类
1.3.1 牵引电动机
用于驱动轨道机车车辆或公路车辆的电动机。
1.3.2 发动机驱动的主发电机
用于给同一台机车车辆或列车的牵引电动机供电的发电机。
1.3.3 主电动发电机组
由电网或蓄电池供电,转而向同一台机车车辆或列车的牵引电动机供给电力的机组。
1.3.4 辅助电动机
用于驱动压缩机、风机、辅助发电机或其他辅助机械的电动机。
1.3.5 辅助发电机
用于给空调、采暖、照明、蓄电池充电等辅助设施供电的发电机。
1.3.6 辅助电动发电机组和辅助旋转变流机
从电网或其他电源获得电能,向辅助设施供电的电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55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GB/T 755-2008,IEC 60034-1:2004,IDT)
GB/T 1402 轨道交通 牵引供电系统电压(GB/T 1402-2010,IEC 60850:2007,MOD)
GB/T 1971 旋转电机 线端标志与旋转方向(GB/T 1971-2006,IEC 60034-8:2002,IDT)
GB/T 2900.25 电工术语 旋转电机(GB/T 2900.25-2008,IEC 60050-411:1996,IDT)
GB/T 2900.36 电工术语 电力牵引[GB/T 2900.36-2003,IEC 60050(811):1991,MOD]
GB/T 2900.74 电工术语 电路理论(GB/T 2900.74-2008,IEC 60050-131:2002,MOD)
GB/T 2900.83 电工术语 电的和磁的器件(GB/T 2900.83-2008,IEC 60050-151:2001,IDT)
GB/T 10068 轴中心高为 56 mm 及以上电机的机械振动 振动的测量、评定及限值
(GB/T 10068-2008,IEC 60034-14:2007,IDT)
GB/T 11021 电气绝缘 耐热性和表示方法(GB/T 11021-2014,IEC 60085:2007,IDT)
GB/T 25117.2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 组合试验 第2部分:斩波器供电的直流牵引电动机及其
控制系统的组合试验(GB/T 25117.2-2010,IEC 61377-2:2002,MOD)
GB/T 28028 牵引旋转电机换向的评定和编码准则(GB/T 28028-2011,IEC 60638:1979,
MOD)
GB/T 32347.1-2015 轨道交通 设备环境条件 第1部分 机车车辆设备(IEC 62498-1:2010,
MOD)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25、GB/T 2900.36、GB/T 2900.74和 GB/T 2900.83界定的以及下列的术语和定义适
用于本文件。
3.1
电机的定额 ratingofmachine
制造商规定的一组同一时刻的电参量和机械参量,包括它们的持续时间及顺序。
3.2
额定值 ratedvalue
包括在定额中的任一参量的量值。
注:牵引电机定额,通常包括某些特殊参量,如脉流电动机电流的脉流系数、磁场可调电动机的励磁条件等。
3.3
持续定额 continuousrating
电机在试验台上按8.1规定的条件长时间运行,温升不超过表2所给出的限值,同时满足本部分规
定的其他相应的要求时所能承受的电气负载。
3.4
发动机驱动的主发电机通常有下列规定的两种持续定额:
a) “低电压”持续定额
由流过负载电流的绕组的温升确定的持续定额(较大的负载电流与较低的电压)。
b) “高电压”持续定额
由磁场绕组的温升确定的持续定额(较小的负载电流与较高的电压)。
注1:该两种持续定额与3.26.2规定的满功率调整特性或3.26.3定义的固有特性的数值相对应。
注2:在适当条件下,那些与上述规定相类似的定额,可用于主电动发电机组。
3.5
短时(例如1h)定额 short-time(forexample,1h)rating
电机在试验台上按8.1所规定的条件从冷态开始试验(见D.1),运行规定的时间(例如1h),温升不
超过表2所给出的限值,同时满足本部分规定的其他所有相应要求时所能承受的电气负载。
3.6
短时过载定额 short-timeoverloadrating
电机在试验台上按8.1.5所规定的条件开始试验,运行指定的时间,温升不超过表3所给出的限值
时所能承受的电气负载。
注:短时过载定额有助于确定电机适应负载的能力,即电机在低于持续定额下运行相当长时间之后,接着又在高于
持续定额下运行一段时间的能力。该负载与机车运用情况极其类似,但该定额不适用于快速运输的重复短时
负载及其他类似负载,对于这种应用情况,不做短时过载定额的规定。
3.7
电机按循环负载运行所能承受的电气负载和运行条件,且在工作周期内任何时刻的温升不超过
表2给定的限值。
3.8
等效定额 equivalentrating
具有恒定电压、恒定电流和恒定转速的持续定额,电机在该定额下的温升与其实际运行时应承受的
断续周期负载所产生的温升等效。
注:该定额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9
保证定额 guaranteedrating
由制造商保证的定额。
3.10
通常指持续定额。在特殊情况下,供需双方可协商采用短时定额或断续工作制定额作为保证定额。
3.11
通常将3.4中规定的两个持续定额作为主发电机的保证定额。但在特殊情况下,供需双方可商定
将短时定额或断续定额作为保证定额。
3.12
通常指持续定额。在特殊情况下,供需双方可商定将短时定额或断续定额作为保证定额。
3.13
除非另有规定,保证定额即为持续定额。
3.14
额定电压 ratedvoltage
电机运行在定额状态时在其端子上电压的规定值。如果电压是单向的,则额定电压为周期波形的
算术平均值,如果电压是交变的,则额定电压为周期波形基波分量的方均根值。
注:当电机永久串联保护电阻时,则该电阻应作为电机的组成部分。
3.15
由接触网(轨)直接或间接供电的电动机的额定电压 (包括电动发电机组的电动机) ratedvoltage
电动机由标称网压的接触网(轨)供给额定电流时,在其端子上所能出现的最高电压值(不包括瞬时
值)。标称网压根据附录A给定。
注1:在某些情况下,为了能全面地确定电机的性能,有必要规定除上述电压以外的其他电压额定值,例如电动发电
机组就是在整个输入电压范围内提供恒定功率输出的。
注2:对于间接供电的电动机,如没有给出变压器或其他装置的调整特性曲线,则额定电压应取作90%的开路电
压值。
3.16
3.16.1
电源供给电动机额定电流时,与电源相对应的最高电压值。
3.16.2
与辅助电源的标称电压相对应的值(见3.18的注)。
3.17
规定的两个额定电压,其值与3.4规定的两个持续定额相对应。
3.18
辅助发电机(包括辅助电动发电机组或旋转变流机中的发电机)的额定电压 ratedvoltageofan
与辅助电源标称电压相对应的电压。
注:通常,辅助电源的标称电压由供需双方商定,但用户应注意到有关因素(诸如与其他机车车辆的标准化问题),
它们可能影响到电压的选择。
3.19
电机的额定转速 ratedspeedofamachine
在保证定额下的转速。
3.20
与发动机额定转速相对应的转速。
3.21
轮轴驱动的发电机的额定转速 ratedspeedofanaxle-drivengenerator
应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22
3.22.1
电机使用中要求承受的最高或最低电压,瞬时电压不包括在内。最低电压也不包括在起动或加速
过程中由于控制设备引起的任何衰减量。
注:除非另有协议,一台与其他串联连接的但无机械耦合的辅助电机,其最高电压取为对该组电机供电的最高电压
的1.2倍除以串联数。
3.22.2
通常为牵引系统的最高电压和最低电压相对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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