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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5643-2025 (GB/T25643-2025) | | 中文名称 | 道路施工与养护机械设备 路面铣刨机 | | 英文名称 | Road construction and road maintenance machinery and equipment - Road milling machinery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P97 | | 国际标准分类 | 91.220 | | 字数估计 | 34,325 | | 发布日期 | 2025-08-29 | | 实施日期 | 2026-03-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5643-2010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5643-2025: 道路施工与养护机械设备 路面铣刨机
ICS 91.220
CCSP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5643-2010
道路施工与养护机械设备 路面铣刨机
Roadmilingmachinery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型式与基本参数 2
4.1 型式 2
4.2 基本参数 2
5 技术要求 3
5.1 一般要求 3
5.2 性能要求 4
5.3 铣刨鼓 4
5.4 集料和输料系统 5
5.5 液压系统 5
5.6 控制系统 5
5.7 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 5
6 试验方法 6
6.1 试验前准备 6
6.2 静态试验 6
6.3 操纵机构操作力 8
6.4 行驶速度 8
6.5 制动性能 9
6.6 安全防护功能 9
6.7 最小转弯直径 10
6.8 最小铣刨直径 11
6.9 直线行驶性能 12
6.10 最大爬坡能力 12
6.11 铣刨性能 13
6.12 噪声 14
6.13 排气污染物排放 14
6.14 密封性能 14
6.15 润滑油油温 14
6.16 液压油油温及固体颗粒污染度 14
6.17 外观 15
6.18 电控系统 15
6.19 可靠性 15
7 检验规则 16
7.1 出厂检验 16
7.2 型式检验 17
7.3 判定规则 17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8
8.1 标志 18
8.2 包装、运输和贮存 18
附录A(资料性) 试验记录表 20
附录B(资料性) 故障分类 29
图1 最小转弯直径试验 10
图2 最小铣刨直径试验 11
表1 最小铣刨直径 4
表2 检验项目 17
表A.1 铣刨机主要技术参数(设计值)表 20
表A.2 主要几何尺寸测量记录表 21
表A.3 质量及有关参数测定记录表 21
表A.4 操纵机构操作力测定记录表 22
表A.5 行驶速度试验记录表 23
表A.6 行车制动情况记录表 23
表A.7 坡道驻车制动及启动情况记录表 24
表A.8 安全功能检查记录表 24
表A.9 最小转弯直径试验记录表 24
表A.10 最小铣刨直径测量记录表 25
表A.11 直线行驶性能试验记录表 25
表A.12 最大爬坡能力试验记录表 25
表A.13 铣刨装置非作业工况试验记录表 26
表A.14 铣刨平整度试验记录表 26
表A.15 物料回收率测定记录表 27
表A.16 密封性能检测记录表 27
表A.17 油温及固体颗粒污染度检测记录表 27
表A.18 可靠性试验记录表 28
表B.1 故障分类 29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25643-2010《道路施工与养护机械设备 路面铣刨机》,与GB/T 25643-2010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10年版的第3章);
b) 增加了铣刨机正常工作的环境要求(见5.1.1);
c) 增加了运输质量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2.2、6.2.3);
d) 更改了铣刨深度偏差要求(见5.2.5,2010年版的5.2.4);
e) 更改了履带式铣刨机的最大爬坡能力要求(见5.2.7,2010年版的5.2.6);
f) 更改了最小转弯直径要求(见5.2.8,2010年版的5.2.7);
g) 增加了最小铣刨直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2.9、6.8);
h) 更改了最大行驶速度和最大工作速度偏差要求(见5.2.10,2010年版的5.2.8);
i) 更改了渗漏要求(见5.2.13,2010年版的5.2.13);
j) 更改了机身升降油缸的沉降量要求(见5.2.15,2010年版的5.2.17);
k) 更改了铣刨鼓要求(见5.3,2010年版的5.2.11);
l) 更改了液压油固体颗粒污染等级要求(见5.5.3,2010年版的5.2.14);
m) 增加了控制系统要求(见5.6);
n) 更改了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见5.7,2010年版的5.3);
o) 删除了失速防护装置试验方法(见2010年版的6.5.3);
p) 更改了横向铣刨侧倾角试验方法(见6.6.4,2010年版的6.5.8);
q) 更改了噪声试验方法(见6.12,2010年版的6.10);
r) 更改了密封性能试验方法(见6.14,2010年版的6.11);
s) 删除了可靠性试验中驾驶员及维修保养人员要求(见2010年版的6.17.2);
t) 删除了使用说明书要求(见2010年版的8.1.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28)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道路机械分公司、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中机
科(北京)车辆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长安大学、中交西安筑路机械有限公司、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
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沙洪伟、宋波、黄运明、范晓兰、梅永钢、胡林、孙瑞成、肖巍、宋瑾、刘佳星、张永卫、
徐信芯、查格菲。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0年首次发布为GB/T 25643-2010;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道路施工与养护机械设备 路面铣刨机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路面铣刨机(以下简称“铣刨机”)的型式、基本参数和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
法,规定了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可自行的履带式铣刨机和轮胎式铣刨机的制造。
本文件不适用于牵引式铣刨机、手推式铣刨机和配在其他机器上的铣刨机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3766 液压传动 系统及其元件的通用规则和安全要求
GB/T 13306 标牌
GB/T 14039-2002 液压传动 油液 固体颗粒污染等级代号
GB/T 17299 土方机械 最小入口尺寸
GB/T 17300 土方机械 通道装置
GB/T 20315 道路施工与养护设备 路面铣刨机 术语和商业规格
GB/T 21153 土方机械 尺寸、性能和参数的单位与测量准确度
GB/T 21935 土方机械 操纵的舒适区域与可及范围
GB 26504 移动式道路施工机械 通用安全要求
GB/T 30753 移动式道路施工机械 路面铣刨机安全要求
GB/T 37163 液压传动 采用遮光原理的自动颗粒计数法测定液样颗粒污染度
JB/T 5943 工程机械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 5945 工程机械 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JB/T 5946 工程机械 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 13712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噪声测量方法及限值
HJ1014 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2031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路面铣刨机 roadmilingmachinery
通过铣刨移除道路铺装层的可移动式道路施工机械。
[来源:GB/T 20315-2025,3.1]
3.2
铣刨鼓 milingdrum
装有金属刀具,能够通过旋转运动完成路面铣刨作业的主工作装置。
3.3
工作质量 operatingmass
主机带有全部标准配置、有或无司机室、有或无滚翻保护结构(ROPS)等,配有司机(75kg)、燃料箱
全满、所有液体系统处于额定容量,洒水箱半满(若适用)时的质量。
[来源:GB/T 20315-2025,3.6]
3.4
运输质量 shippingmass
包含整机自重、燃料箱加注约30%燃油、液压系统和润滑油箱在额定容量下的总质量。
3.5
铣刨宽度 milingwidth
铣刨鼓两端修边刀头最外点在水平面上投影的距离。
3.6
最大铣刨深度 maximummilingdepth
铣刨后的工作面与铣刨前的基准面之间所能实现的最大垂直距离。
3.7
铣刨机转向达到极限位置后进行铣刨作业,行驶一周后铣刨鼓内侧修边刀在水平面上形成的轨迹
的直径。
3.8
铣刨机水平静止,除车轮或履带以外的机器中部最低点与支撑平面之间的最大距离。
3.9
深度控制系统 depthcontrolsystem
用于获得与维持铣刨工作深度的手动或自动控制装置。
3.10
收集并卸出松散物料的输送系统。
注:物料被输送到前、后或侧面皮带上,或者堆放到路面铣刨机的侧面或后面。
[来源:GB/T 20315-2025,3.5]
4 型式与基本参数
4.1 型式
铣刨机按行走装置分为:
---轮胎式铣刨机;
---履带式铣刨机。
4.2 基本参数
铣刨机的主参数为铣刨宽度[单位为毫米(mm)],其他基本参数如下:
---最大铣刨深度,单位为毫米(mm);
---发动机的基本参数:
• 型号,
• 冷却方式,
• 额定功率,单位为千瓦(kW),
• 额定转速,单位为转每分(r/min),
• 排放标准;
---工作质量,单位为千克(kg);
---运输质量,单位为千克(kg);
---电气系统工作电压,单位为伏特(V);
---铣刨刀具数量;
---输送皮带宽度,单位为毫米(mm);
---最大装载高度,单位为毫米(mm);
---卸料装置左右摆动角度,单位为度(°);
---最小转弯直径,单位为毫米(mm);
---最小铣刨直径,单位为毫米(mm);
---最大行驶速度,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
---最大工作速度,单位为米每分(m/min);
---最大爬坡能力(以坡度表示),%;
---最小离地间隙,单位为毫米(mm);
---底盘允许横向工作倾角(相对于水平面),单位为度(°);
---最大输料能力,单位为千克每小时(kg/h);
---燃油箱容量,单位为升(L);
---液压油箱容量,单位为升(L);
---洒水箱容量,单位为升(L);
---运输尺寸(长×宽×高),单位为毫米(mm)。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铣刨机应能在下列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
---环境温度:5℃~45℃;
---海拔2000m以下。
5.1.2 铣刨机的结构布局应能保证方便地进行维修和更换易损件,其最小入口尺寸应符合GB/T 17299
的规定。
5.1.3 铣刨机的踏板、梯子、阶梯、走道、平台、扶手或扶栏、抓手、护栏及出入口的尺寸及要求应符合
GB/T 17300的规定。
5.1.4 各操纵手柄、踏板和按钮应布置在便于操纵的位置,操纵装置的舒适区域与可及范围应符合
GB/T 21935的规定。
5.1.5 铣刨机上的各种仪表、标志应醒目、清晰。
5.1.6 铣刨机上的各种标志应与所在表面的涂装颜色有显著区别。
5.1.7 铣刨机的电气系统线路应连接可靠;各种仪表、开关和按钮应布置合理,便于操作。
5.1.8 焊接应符合JB/T 5943的规定。
5.1.9 装配应符合JB/T 5945的规定。
5.1.10 涂装应符合JB/T 5946的规定。
5.2 性能要求
5.2.1 工作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不应超过设计值的±5%。
5.2.2 运输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不应超过设计值的±5%。
5.2.3 铣刨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不应超过设计值的±5mm。
5.2.4 最大铣刨深度不应小于设计值。
5.2.5 铣刨机铣刨深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具有铣刨自动深度控制系统的铣刨机:±3mm;
b) 无铣刨自动深度控制系统的铣刨机:±4mm。
5.2.6 最小离地间隙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轮胎式铣刨机:不小于80mm;
b) 履带式铣刨机:不小于200mm。
5.2.7 最大爬坡能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轮胎式铣刨机:不小于20%;
b) 履带式铣刨机:不小于30%。
5.2.8 最小转弯直径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设计值的±5%。
5.2.9 最小铣刨直径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最小铣刨直径
单位为毫米
铣刨宽度 ≤500 500~< 1000 1000~< 2000 ≥2000
最小铣刨直径 ≤700 ≤3200 ≤4500 ≤4800
5.2.10 最大行驶速度和最大工作速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为设计值的±3%。
5.2.11 各操纵机构操作力应符合GB 26504的规定。
5.2.12 履带式铣刨机直线行驶跑偏量不应超过直线测量距离的2%。
5.2.13 铣刨机不应有渗漏现象。
5.2.14 铣刨机连续工作1.5h后,润滑油油温不应高于所用油的最高油温限值。
5.2.15 机身升降油缸的沉降量不应超过3mm/6h。
5.2.16 铣刨机作业可靠性考核时间为200h,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不应少于120h,平均无故障工作时
间(MTBF)不应少于120h,可靠度不应小于85%。
5.3 铣刨鼓
5.3.1 铣刨鼓额定转速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为设计值的±3%。
5.3.2 铣刨宽度1.5m以上的铣刨机宜配备气动或液压等换刀工具。
5.3.3 刀间距不小于15mm的铣刨鼓,其刀间距允许偏差不应超过设计值的±2mm;刀间距小于
15mm的铣刨鼓,其刀间距允许偏差不应超过设计值的±1mm。
5.3.4 含刀头的铣刨鼓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为设计值的±1%。
5.3.5 铣刨鼓动平衡品质级别应达到G16。
5.3.6 刀头应旋转自如不卡滞,铣刨鼓最大转速时刀头不脱落。
5.4 集料和输料系统
5.4.1 输送皮带最大工作速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为设计值的±5%。
5.4.2 具有集料装置的铣刨机的物料回收率应满足:
---带前输料装置的,不小于98%;
---带后输料装置的,不小于95%。
5.5 液压系统
5.5.1 液压系统应符合GB/T 3766的规定。
5.5.2 液压油油温不应高于85℃。
5.5.3 液压油固体颗粒污染等级不应超过GB/T 14039-2002规定的-/17/14。
5.6 控制系统
5.6.1 控制系统应能在铣刨过程中实时监测、显示主要工作参数(如发动机转速、燃油量、工作速度及
行驶速度等)。
5.6.2 控制系统宜具有工作数据的设定和存储功能。
5.6.3 控制系统宜具有无线数据传输功能。
5.6.4 控制系统应具有保养提示功能。
5.6.5 装有自动控制装置的铣刨机应具有但不限于下列功能:
---铣刨深度自动控制功能;
---发动机过载自动保护功能。
5.6.6 应能显示设定铣刨深度和实际铣刨深度。
5.7 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
5.7.1 铣刨机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 26504和GB/T 30753的规定。
5.7.2 铣刨机的制动性能满足下列要求:
a) 在符合5.2.7规定的坡道上进行双向驻车制动时,停稳后,10min内不应有下滑现象;
b) 铣刨机以最大行驶速度进行行车制动时,其制动距离不应大于公式(1)的计算值。
S=
v2
150+0.2
(v+5) (1)
式中:
S---制动距离,单位为米(m);
v ---行驶速度,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
5.7.3 铣刨机急停开关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铣刨宽度不小于1m的铣刨机分别在司机位置、机架两侧易于接触位置设置非自动复位的急
停开关;
b) 铣刨宽度小于1m的铣刨机在司机位置设置非自动复位的急停开关。
5.7.4 应配备当铣刨机处于倒车状态时使铣刨鼓自动停止运转或禁止启动铣刨鼓的安全装置。
5.7.5 铣刨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方能有效启动:
---行驶手柄处于中位;
---铣刨鼓处于非运转控制状态;
---急停开关处于复位状态。
5.7.6 具有铣刨深度横向自动控制的铣刨机,应控制其横向铣刨侧倾角不大于5°。
5.7.7 铣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应符合HJ1014的规定。
5.7.8 铣刨机的噪声限值应符合JB/T 13712的规定。
5.7.9 铣刨机宜配备除尘装置。
5.7.10 铣刨机应具有铣刨装置尾门开启后确保人身安全的功能。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前准备
6.1.1 技术资料
6.1.1.1 应备齐样机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标准。
6.1.1.2 应备齐样机的主要配套件技术文件。
6.1.2 样机
6.1.2.1 应由负责试验单位填写样机主要技术参数(设计值)表,见附录A的表A.1。
6.1.2.2 样机应调试完毕,并处于正常状态。
6.1.2.3 试验前样机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跑合试验。
6.1.3 测量准确度
各种直接测量参数,若无特殊说明,均取3次测量的平均值。仪器测量准确度应符合GB/T 21153
的规定。
6.1.4 试验场地
6.1.4.1 静态试验场地应为平坦、坚实的路面。
6.1.4.2 行驶速度、直线行驶性能及行车制动试验场地应为平坦的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路面,纵向
坡度不应大于1.0%,横向坡度不应大于1.5%;试验路面的直线部分不应小于100m,宽度不应小于被
测样机宽度的两倍。
6.1.4.3 最小转弯直径、最小铣刨直径试验场地应为平坦、坚实、清洁的路面。其面积应能允许样机作
全圆周运动。
6.1.4.4 爬坡和坡道驻车制动试验场地应为平整而坚固的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路面,坡度不应小
于5.2.7的要求,坡道的测量距离为样机长度的1.5倍以上,前后辅助距离各为样机轴距的1.5倍。
6.1.4.5 噪声试验场地应符合JB/T 13712的规定。
6.1.4.6 铣刨性能试验场地应为平坦的沥青混凝土路面,根据不同的机型,至少应提供一段长度不小于
50m的可供铣刨路面,其宽度应大于样机宽度。
6.2 静态试验
6.2.1 主要几何尺寸
6.2.1.1 试验条件
样机处于工作质量状态,停置于试验场地上,制动器制动,输送皮带展开并处于最高输料位置,机器
上升到最高位置,铣刨机转向轮或转向器应调整到使样机处于直线状态。
6.2.1.2 仪器设备
卷尺、重锤及水平仪等。
6.2.1.3 测定方法
测量各几何参数。将结果记入表A.2。
6.2.2 工作质量及有关参数
6.2.2.1 试验条件
样机处于工作质量状态,发动机熄火,制动器放松,铣刨装置升至最高位置。
6.2.2.2 仪器设备
称重仪(地中衡)、直尺、卷尺、重锤、水平仪及垫木等。
6.2.2.3 测定方法
用地中衡称出样机工作质量及有关参数:
a) 轮胎式铣刨机先从一个方向驶上地中衡,依次称量前轴分配质量Gf1,工作质量G1,后轴分配
质量Gr1,左侧、右侧分配质量GL1和GH1;然后从相反方向称量前轴分配质量Gf2,工作质量
G2,后轴分配质量Gr2,左侧、右侧分配质量GL2和GH2;
b) 履带式铣刨机先从一个方向驶上地中衡,依次称量工作质量G1,左侧、右侧分配质量GL1和
GH1;然后从相反方向称量工作质量G2,左侧、右侧分配质量GL2和GH2。
按公式(2)~公式(6)计算工作质量及有关参数,将结果记入表A.3。
G=
G1+G2
(2)
式中:
G---工作质量,单位为千克(kg)。
Gf=
Gf1+Gf2
(3)
式中:
Gf---前轴分配质量,单位为千克(kg)。
Gr=
Gr1+Gr2
(4)
式中:
Gr---后轴分配质量,单位为千克(kg)。
GL=
GL1+GL2
(5)
式中:
GL---左侧分配质量,单位为千克(kg)。
GH=
GH1+GH2
(6)
式中:
GH---右侧分配质量,单位为千克(kg)。
6.2.3 运输质量
6.2.3.1 试验条件
样机处于运输质量状态,发动机熄火,制动器放松,铣刨装置升至最高位置。
6.2.3.2 仪器设备
同6.2.2.2。
6.2.3.3 测定方法
用地中衡称出样机运输质量:样机先从一个方向驶上地中衡,测量运输质量Gs1,然后从相反方向
称量运输质量Gs2。
按公式(7)计算运输质量,将结果记入表A.3。
Gs=
Gs1+Gs2
(7)
式中:
Gs---运输质量,单位为千克(kg)。
6.3 操纵机构操作力
6.3.1 试验条件
样机为工作质量状态,发动机处于怠速状态。
6.3.2 仪器设备
测力计、卷尺及直尺等。
6.3.3 测定方法
测力计定点应在操纵杆或踏板的着力点处,操纵杆或踏板以正常的速度操作,测量操作力。将结果
记入表A.4。
6.4 行驶速度
6.4.1 试验条件
6.4.1.1 样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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