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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6651-2025 (GB/T26651-2025) | | 中文名称 | 耐磨钢铸件 | | 英文名称 | Abrasion-resistant steel casting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J31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40.80 | | 字数估计 | 14,148 | | 发布日期 | 2025-05-30 | | 实施日期 | 2025-1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6651-201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6651-2025: 耐磨钢铸件
ICS 77.140.80
CCSJ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6651-2011
耐 磨 钢 铸 件
2025-05-30发布
2025-1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26651-2011《耐磨钢铸件》,与GB/T 26651-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
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1年版的第1章);
b) 增加了重大焊补的术语和定义(见3.1);
c) 更改了牌号表示方法,增加了类别和新牌号(见第4章,2011年版的第3章);
d) 增加了制造一般要求(见第5章,2011年版的第4章);
e) 更改了技术要求(见第6章,2011年版的第4章);
f) 更改了试验方法(见第7章,2011年版的第5章);
g) 更改了检验规则(见第8章,2011年版的第6章);
h) 更改了标志、合格证、包装、运输和贮存(见第9章,2011年版的第7章);
i) 删除了铸件的形位公差的要求(见2011年版的附录A);
j) 删除了单铸试块的规定(见2011年版的附录B)。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铸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暨南大学、郑州鼎盛高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马鞍山海华耐磨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驻马店恒久新型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裕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武精机器制造有限公司、韶关市曲江金扬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临沂天阔铸造有限公司、江西德普矿
山设备有限公司、遂昌德鑫铸钢有限公司、浙江华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马鞍山市海天重工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安徽省三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圣龙耐磨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泰邦耐磨金属科技有限公
司、美利林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市益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耐普矿机铸造有限公司、云南昆钢耐磨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宏泰耐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国市华丰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宁国东方
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北方铸业有限公司、安徽晨光高耐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正邦机械制
造有限公司、浙江遂金特种铸造有限公司、承德荣茂铸钢有限公司、青岛新力通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铜陵
学院、台州技师学院、河北利镔通用设备有限公司、湖南精量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天力机械铸造有限
公司、梅州华和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青州市珺凯工业装备有限公司、金隅科实(曹妃甸)精密制造有限公
司、广东敬业钢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毅君机械铸造有限公司、江苏万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河
北金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卫、王永喆、卢洪波、李剑、潘春刚、刁晓刚、李文政、朱剑峰、胡勇、平宪忠、
黄雨、朱景芝、方德权、孙爱民、仰明、徐功民、宋东升、林培元、张学伍、边泊乾、冯海滨、潘敬瑞、陈全心、
赵金斌、郑金康、李杰、杨俊杰、宋量、易艳良、张建雄、牟华洪、王井会、王景荣、杨智森、刘红庄、王建涛、
曹峤、王松林、刘渊毅、任进权、张宁、蔡炀、史田田、焦金国、王会军、陈文涛、黄鑫、欧志坚、汤海建。
本文件于2011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耐 磨 钢 铸 件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奥氏体锰钢之外的耐磨钢铸件(以下简称“铸件”)的牌号、制造、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及标志、合格证、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矿业、冶金、建材、电力、建筑、铁路、船舶、化工和机械等行业的受磨料磨损的耐磨钢
铸件的生产、检测、应用、采购与交货验收。其他工况的耐磨钢铸件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4 钢铁及合金 锰含量的测定 电位滴定或可视滴定法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 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 223.1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代硫酸钠分离-碘量法测定铜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 磷含量的测定 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0 钢铁及合金 硅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
GB/T 223.64 钢铁及合金 锰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 223.72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
GB/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0.1 金属材料 洛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1031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表面结构 轮廓法 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
GB/T 5611 铸造术语
GB/T 5613 铸钢牌号表示方法
GB/T 5677 铸件 射线照相检测
GB/T 6414-2017 铸件 尺寸公差、几何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
GB/T 7233.1 铸钢件 超声检测 第1部分:一般用途铸钢件
GB/T 9443 铸钢铸铁件 渗透检测
GB/T 9444 铸钢铸铁件 磁粉检测
GB/T 11351-2017 铸件重量公差
GB/T 13298 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GB/T 15056 铸造表面粗糙度 评定方法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39428-2020 砂型铸钢件 表面质量目视检测方法
GB/T 39638 铸件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
GB/T 40800 铸钢件焊接工艺评定规范
GB/T 40805-2021 铸钢件 交货验收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 56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重大焊补 majorweldingrepair
为焊补面准备的挖缺坡口深度超过25mm或壁厚的40%,或单个挖修面积超过64cm2 的焊补。
4 牌号
耐磨钢及其铸件的牌号表示方法符合GB/T 5613的规定,依据主要显微组织将耐磨钢及其铸件分
为3个类别,依据合金元素含量将耐磨钢及其铸件分为20个牌号,见表1。
表1 耐磨钢及其铸件的牌号与主要化学成分
类别 牌号a
主要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C Si Mn Cr Mo Ni Cu S P
马氏
体耐
磨钢
ZGM30Mn2Si
0.25~
0.35
0.5~1.2 1.2~2.2 - - - - ≤0.04 ≤0.04
ZGM30Mn2CrSi
0.25~
ZGM30CrMnSiMo
0.25~
0.5~1.8 0.5~1.8 0.5~1.8 0.2~0.8 ≤0.5 - ≤0.04 ≤0.04
ZGM30CrNiMo
0.25~
ZGM40Mn2CrSi
0.35~
0.5~1.2 1.2~2.2 0.5~1.2 - - - ≤0.04 ≤0.04
ZGM40CrNiMo
0.35~
ZGM42Cr2Si2MnMo
0.48
ZGM45Cr2MoSi
0.40~
0.8~1.2 0.4~1.0 1.7~2.0 0.8~1.2 ≤0.5 - ≤0.04 ≤0.04
ZGM25Cr10MnSiNiMo
0.5~2.0 0.5~2.07.0~13.00.2~0.8 0.3~2.0 ≤1.0 ≤0.04 ≤0.04
ZGM45Cr3Mo
0.40~
0.50
表1 耐磨钢及其铸件的牌号与主要化学成分 (续)
类别 牌号a
主要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C Si Mn Cr Mo Ni Cu S P
马氏
体耐
磨钢
ZGM30Cr5Mo
0.25~
0.35
0.4~1.0 0.5~1.2 4.0~6.0 0.2~0.8 ≤0.5 - ≤0.04 ≤0.04
ZGM40Cr5Mo
0.35~
0.45
0.45~
0.55
0.4~1.0 0.5~1.2 4.0~6.0 0.2~0.8 ≤0.5 - ≤0.04 ≤0.04
ZGM60Cr5Mo
0.55~
0.65
贝氏
体耐
磨钢
ZGM32Cr2Si2MnMo
0.25~
ZGM45Cr2Si2MnMo
0.50
ZGM65Cr2Si2MnMo
0.80
珠光
体耐
磨钢
ZGM45Cr2MnMo
0.40~
0.50
0.50~
0.70
ZGM85Cr2MnMo
0.95
注:“-”表示未作规定。
a 可加入微量V、Ti、Nb、Zr、B和RE等元素。
5 制造
5.1 铸造和热处理
5.1.1 除非供需双方另有商定,熔炼方法和铸造工艺由供方决定。
5.1.2 马氏体耐磨钢铸件可直接淬火并回火,贝氏体耐磨钢铸件可等温淬火并回火,珠光体耐磨钢铸
件可正火并回火。除非供需双方另有商定,热处理工艺由供方决定。
5.2 焊补
5.2.1 铸件缺陷处可焊补,焊补前应做焊接工艺评定,焊接工艺评定按GB/T 40800的规定执行。焊补
前应将铸件缺陷部位清理干净,焊补后应不影响铸件的使用和外观质量。除非另有规定,焊补工艺由供
方决定。
5.2.2 铸件经较大范围焊补后,是否再次进行热处理,应由供需双方商定。
5.2.3 重大焊补应提前征得需方的同意。重大焊补部位应通过草图或照片记录其位置及范围,记录文
件应提交给需方。
5.3 矫正
铸件如产生变形,允许对铸件矫正。铸件矫正采用压力成形的方法。
6 技术要求
6.1 化学成分
6.1.1 各牌号的主要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6.1.2 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6.2 硬度和冲击韧性
室温下耐磨钢及其铸件的硬度和冲击韧性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耐磨钢及其铸件的硬度和冲击韧性
类别 牌号
表面硬度a
HRC
冲击吸收能量
KV2/J
冲击吸收能量
KW2/J
马氏体耐磨钢
ZGM30Mn2Si ≥46 ≥10 -
ZGM30Mn2CrSi ≥46 ≥10 -
ZGM30CrMnSiMo ≥46 ≥10 -
ZGM30CrNiMo ≥46 ≥10 -
ZGM40Mn2CrSi ≥50 - ≥25
ZGM40CrNiMo ≥50 - ≥25
ZGM42Cr2Si2MnMo ≥50 - ≥25
ZGM45Cr2MoSi ≥50 - ≥25
ZGM25Cr10MnSiNiMo ≥40 - ≥50
ZGM45Cr3Mo ≥45 - ≥25
ZGM30Cr5Mo ≥42 ≥8 -
ZGM40Cr5Mo ≥45 - ≥25
ZGM50Cr5Mo ≥47 - ≥15
ZGM60Cr5Mo ≥49 - ≥10
贝氏体耐磨钢
ZGM32Cr2Si2MnMo ≥40 ≥20 -
ZGM45Cr2Si2MnMo ≥44 ≥15 -
ZGM65Cr2Si2MnMo ≥48 ≥10 -
表2 耐磨钢及其铸件的硬度和冲击韧性 (续)
类别 牌号
表面硬度a
HRC
冲击吸收能量
KV2/J
冲击吸收能量
KW2/J
珠光体耐磨钢
ZGM45Cr2MnMo ≥30 - ≥35
ZGM60Cr2MnMo ≥30 - ≥25
ZGM85Cr2MnMo ≥32 - ≥20
注:KV2、KW2 分别表示V型缺口和无缺口试样使用2mm摆锤锤刃测得的冲击吸收能量。
a 铸件断面深度40%处的硬度应不低于表面硬度值的92%。
6.3 显微组织
除非供需双方另有商定,显微组织不作为产品验收依据。
6.4 表面质量
6.4.1 铸件不准许有裂纹和影响使用性能的冷隔、缺肉等铸造缺陷。
6.4.2 铸件的浇口、冒口、毛刺、飞边、粘砂等应清除干净,浇口和冒口根部打磨后残余量应符合图样或
订货合同的规定。
6.4.3 铸件表面打磨(机械)处理等级、表面非金属夹杂等级、表面气孔等级可根据GB/T 39428的规定
由供需双方商定。
6.4.4 铸件的表面粗糙度参数等级应符合图样或订货合同的规定。如果图样或订货合同中无规定,由
供方选定,单件重量低于1000kg铸件的表面粗糙度参数应符合GB/T 1031中Ra≤25μm的规定,或
者达到GB/T 39428-2020中BM2级的规定;单件重量不低于1000kg铸件的表面粗糙度参数应符合
GB/T 1031中Ra≤100μm的规定,或者达到GB/T 39428-2020中BM3级的规定。
6.5 内部质量
6.5.1 铸件不应有裂纹和影响使用性能的夹渣、夹砂、气孔、缩孔、缩松等铸造缺陷。
6.5.2 铸件允许存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缺陷,其缺陷种类、范围、数量、大小由供需双方商定。
6.6 几何形状及尺寸
6.6.1 铸件的几何形状及尺寸偏差应符合图样或订货合同的规定。
6.6.2 如图样和订货合同中无规定,铸件的尺寸偏差应达到GB/T 6414-2017中DCTG12级的规定,
几何偏差应符合GB/T 6414-2017中GCTG7等级规定。
6.7 重量
铸件的重量偏差应符合图样或订货合同的规定。如图样和订货合同中无规定,重量偏差等级选取
应符合GB/T 11351-2017中 MT11等级规定。
7 试验方法
7.1 化学成分
7.1.1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按GB/T 20066的规定执行。当多包钢液浇注一个铸件
时,每一包钢液都应进行化学成分分析并符合相应的技术要求。
7.1.2 化学分析的方法按 GB/T 223.4、GB/T 223.11、GB/T 223.18、GB/T 223.23、GB/T 223.26、
GB/T 223.59、GB/T 223.60、GB/T 223.64、GB/T 223.69、GB/T 223.72的规定执行。允许使用火花放
电原子发射光谱法、X荧光光谱法等分析方法。当分析结果有争议时,应以化学分析方法的结果为准。
7.1.3 当需要规定残余元素时,由供需双方商定残余元素的种类、含量及总量。
7.2 硬度和冲击试验
7.2.1 洛氏硬度试验按GB/T 230.1的规定执行。
7.2.2 冲击试验按GB/T 229的规定执行。
7.3 显微组织检验
显微组织检验按GB/T 13298的规定执行。
7.4 表面质量
7.4.1 铸件表面质量检测按GB/T 39428的规定执行。
7.4.2 铸件渗透检测按GB/T 9443的规定执行。
7.4.3 铸件磁粉检测按GB/T 9444的规定执行。
7.4.4 铸件的铸造表面粗糙度按照GB/T 15056的规定执行。或者采用比对照片目视比对检测,比对
照片应符合GB/T 39428-2020中附录C的表面粗糙度比对照片。
7.5 内部质量
7.5.1 铸件超声检测按GB/T 7233.1的规定执行。
7.5.2 铸件X或γ射线照相检测按GB/T 5677的规定执行,也可使用铸件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方法,
按GB/T 39638的规定执行。
7.6 几何形状及尺寸
铸件几何形状和尺寸检验应选择相应精度的检测工具、量块、样板或划线进行检验。
7.7 重量
铸件重量偏差检验按GB/T 11351的规定执行。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与验收
8.1.1 铸件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文件及订货合同的规定。
8.1.2 需方应对收到的铸件按本文件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文件及订货合同的规定不符,
应在收到铸件之日起1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可委托双方认可的单位
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
8.2 检验批次的划分
8.2.1 化学成分检验批次的划分应按熔炼炉每炉作为一批。需方对检验批有特殊要求的,由供需双方
商定。
8.2.2 其他项目检验批次的划分应按以下三种方式选择一种。需方对检验批有特殊要求的,由供需双
方商定。
a) 按炉次分批:铸件为同一类型,由同一熔炼炉次钢液浇铸并在同一热处理炉次做热处理的为
一批。
b) 按数量或重量分批:同一牌号在熔炼工艺稳定的条件下,多个熔炼炉次钢液浇铸的并经相同工
艺多炉次热处理后,以一定数量或以一定重量的铸件为一批。
c) 按件分批:某些有特殊要求的铸件,以一件或几件为一批。
8.3 检验项目
每批铸件均应进行化学成分、硬度和冲击韧性、表面质量、内部质量、几何形状及尺寸、重量的检验。
8.4 试块
8.4.1 试块的尺寸、形状、位置、试块的铸造条件及试样的取样位置由供方决定。
8.4.2 试块厚度可参照铸钢件主要截面厚度(t),但应不小于28mm。
8.4.3 除非供需双方另有商定,应按以下规定取样:
a) 当试块厚度≤56mm时,试样轴心距铸造表面距离应不小于14mm;
b) 当试块厚度 >56mm时,试样轴心距铸造表面距离应为t/4~t/3,但不超过30mm。
8.4.4 试块可单铸、附铸或者取自铸件本体。试块应与它代表的铸件来自同一熔炼炉次的钢液并与铸
件同炉次热处理。附铸试块的连接方法由供方决定。当试块取自铸件本体时,取样位置与冲击韧性由
供需双方商定。
8.4.5 经热处理铸件性能未合格之前,不应将附铸试块从铸件上分离。
8.4.6 单铸试块的形状和尺寸及冲击试样取样位置应符合GB/T 40805-2021中图1的要求。除非供
需双方另有商定,供方可任选其中一种类型单铸试块。
8.5 取样规定
检验取样规定见表3。
表3 取样规定
检验项目 取样要求
化学成分
1) 按照化学成分检验批次,每批取一个试样进行化学成分检验。
2) 当多包浇注一个铸件时,每包钢液的化学成分都应检测并要满足所选牌号的要求。
3) 屑状试样应取自铸造表面6mm以下
硬度和冲击韧性
1) 表面硬度宜在铸件表面下方不少于2mm处测试。当硬度在铸件本体测试有困难时,表
面硬度也可以在铸件本体的附铸试块上测试。在未完成任何要求的热处理之前,附铸试
块不应与铸件本体脱离。铸件断面深度40%处测试硬度取样检验方法由供方决定。
2) 硬度测试面应经机械加工、线切割或电火花技术制取,但线切割或电火花加工面应机械
加工去掉热影响区。
3) 硬度检验按批进行,每批随机抽取3件进行检验。
4) 冲击试验按批进行,每批取3个V型缺口(缺口深度为2mm)或无缺口的夏比冲击试样,
冲击试验所用试样取自浇铸铸件时单铸试块,也可在铸件或铸件附铸试块上制取
表面质量 逐件检验
内部质量 随机抽检,每批次抽取3件
几何形状及尺寸 逐件检验
重量 随机抽检,每批次抽取3件
8.6 检验结果判定
检验结果的判定规则见表4。
表4 检验结果判定
检验项目 判定规则
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第一次检验不合格时,允许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复验,复验结果全部合格,判该批次
合格;若复验结果中仍有试样不合格,判该批次不合格
硬度
1) 硬度检验第一次的3件铸件或其附铸试块,若有1件不合格,允许同一批中再随机抽取同
样数量的铸件或其附铸试块进行复检,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判该批次合格;若重复试
验结果中仍有铸件或其附铸试块不合格,判该批次不合格。
2) 硬度检验第一次的3件铸件或其附铸试块,若有2件不合格,则该批次为不合格。
3) 热处理态铸件的硬度检验不合格时,还可在铸件或其附铸试块重新热处理后再取样复
检。重新热处理后硬度检验合格,则该批铸件硬度仍为合格。未经需方同意,铸件或其
附铸试块的重新热处理不应超过2次(回火热处理除外)
冲击韧性
1) 冲击试验检验的3个试样在曲率半径为2mm摆锤锤刃下的冲击吸收能量的平均值应符
合规定值,且3个试样检验中只允许有一个值低于规定值,但不应低于规定下限值的
70%。否则可从原来已取样的同一试块上,或从代表所属铸件的另一个试块上,再取三
个试样进行试验。三次试验值与原来的试验值相加后重新计算平均值。如果重新计算
的平均值不低于规定值,则该批铸件冲击韧性应为合格。如果重新计算的平均值仍低于
规定值,或新的三个试验值中有任何一个低于规定值下限的70%,或新的三个试验值中
有两个低于规定值时,则该批铸件冲击韧性应为不合格。
2) 热处理态铸件的冲击韧性检验不合格时,还可在单铸试块、铸件或其附铸试块重新热处
理后再取样复检。重新热处理后冲击韧性检验合格,则该批铸件冲击韧性仍为合格。未
经需方同意,单铸试块、铸件或其附铸试块的重新热处理不应超过2次(回火热处理除外)
表面质量 受检的铸件表面质量不合格时,判该铸件不合格
内部质量
3件抽检铸件的内部质量合格时,判该批次合格。任何1件抽检铸件的内部质量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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