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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6931-2011 (GB/T26931-2011) | | 中文名称 | 锆及锆合金废料 | | 英文名称 | Scraps of zirconium and zirconium alloy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H63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50 | | 字数估计 | 9,924 | | 发布日期 | 2011-09-29 | | 实施日期 | 2012-05-01 | | 引用标准 | GB/T 13747.10; GB/T 13747.11; GB/T 13747.1; GB/T 13747.12; GB/T 13747.13; GB/T 13747.14; GB/T 13747.15; GB/T 13747.16; GB/T 13747.17; GB/T 13747.18; GB/T 13747.19; GB/T 13747.20; GB/T 13747.21; GB/T 13747.2; GB/T 13747.22; GB/T 13747.23; GB/T 13747.24; GB/T 13747.3; GB/T 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1年第14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锆及锆合金废料(以下简称废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和合同(或订货单)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作为再生原料的各种锆及锆合金废料。本标准不适用于对环境和人体有危害的锆及锆合金废料, 如核工业废旧设备拆解产生的锆废料。 |
GB/T 26931-2011
Scraps of zircouiam and zirconium alloy
ICS 77.150
H6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锆 及 锆 合 金 废 料
2011-09-29发布
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军宁、陈峰、张健、李献军、马忠贤、杨蓉。
锆 及 锆 合 金 废 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锆及锆合金废料(以下简称废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
存、质量证明书和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作为再生原料的各种锆及锆合金废料。
本标准不适用于对环境和人体有危害的锆及锆合金废料,如核工业废旧设备拆解产生的锆废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3747(所有部分) 锆及锆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 16487.7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 废有色金属
GB/T 20927 钛及钛合金废料
GB/T 26314 锆及锆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
3 术语和定义
GB/T 20927《钛及钛合金废料》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要求
4.1 分类
4.1.1 废料的牌号包括GB/T 26314中的所有牌号,其他牌号的废料参照本标准执行。
4.1.2 各种纯锆牌号,包括一般用途产生的Zr-1、Zr-3牌号和核工业用Zr-0牌号的锆废料可归为同一
种,并应按表1的规定进行分级。
4.1.3 废料按形状分为块状废料(Ⅰ类)和屑状废料(Ⅱ类)两类,九个组别;按质量分为三级,其名称及
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4.2 化学成分
4.2.1 符合表1中一级和二级要求的废料(除铸件)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26314中相应牌号的规定。
当由不同牌号的纯锆废料混合组成时,其化学成分应归到组成该批混合废料中的杂质含量最高的牌号。
4.2.2 锆及锆合金铸件废料的化学成分参照4.2.1的规定执行,也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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