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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27590-2022 (GB/T27590-2022) | 中文名称 | 纸杯 | 英文名称 | Paper cup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Y33 | 国际标准分类 | 85.080 | 字数估计 | 10,123 | 发布日期 | 2022-07-11 | 实施日期 | 2023-02-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7590-2011 |
GB/T 27590-2022: 纸杯
GB/T 27590-2022 英文名称: Paper cup
ICS 85.080
CCSY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7590-2011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纸杯的术语和定义、分级和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除纸浆模塑纸杯外的各种纸杯。
4 分级和分类
4.1 纸杯按质量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4.2 纸杯按功能分为直接饮用类纸杯和包装容器类纸杯。
4.3 纸杯按用途分为冷饮杯、热饮杯、冰淇淋杯、酸奶(乳)杯、盛装固体食品杯。
5 要求
5.1 感官指标
5.1.1 纸杯杯口及杯底不应凹陷、起皱;淋(覆)膜层、涂布(蜡)层应均匀,杯身应清洁无异物。
5.1.2 纸杯印刷图案应轮廓清晰、色泽均匀、无明显色斑,杯口距杯身15mm(不含15mm)内不应印
刷。总长度不超过10mm的容量标线可在杯口距杯身15mm(不含15mm)区域内印制。
注:“杯口距杯身15mm(不含15mm)内不应印刷”的要求仅适用于直接饮用类纸杯,对包装容器类纸杯不适用。
5.2 容量偏差
纸杯容量偏差应符合表1的要求。
5.3 物理性能
5.3.1 纸杯的渗漏性能:其底部和侧面均不应漏水(液)、渗水(液)。
注:盛装固体食品杯不考核渗漏性能。
5.3.2 纸杯的杯身挺度应符合表2的要求。
5.4 生物分解性能
纸杯成品最大生物分解率应大于或等于90%或达到参比材料生物分解率的90%以上,且纸杯原纸
的最大生物分解率应大于或等于90%或达到参比材料生物分解率的90%以上,除纸杯原纸外的用于涂
布、复合、组合、印刷等各种材料中组分大于或等于1%的有机成分的最大生物分解率应大于或等于
90%或达到参比材料生物分解率的90%以上。
注:仅对明示可生物分解(降解)的纸杯考核生物分解性能。
5.5 可堆肥性能
5.5.1 生物分解率
同5.4。
5.5.2 崩解程度
崩解程度应大于或等于90%。
5.5.3 生态毒性
堆肥样品和空白堆肥的发芽数的百分比应大于或等于90%。
注:仅对明示可堆肥的纸杯考核可堆肥性能。
5.6 原材料
纸杯原纸应符合QB/T 4032的规定,纸杯用PE、PP、PET淋膜纸和纸板应符合GB/T 36392的规
定,PLA、PBS淋膜纸和纸板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试样的采取和处理
取足够数量的代表性样品进行测试。
测定物理性能时,应在符合GB/T 10739规定的条件下温湿处理至少4h,并在该条件下进行测定。
6.2 感官指标
纸杯的外观、印刷、涂层或淋膜层用目测检查;纸杯不应印刷部分的长度用分度值为1mm的直尺测量。
6.3 容量偏差
6.3.1 容量测定
6.3.1.1 重量法
用天平称量每个空杯的质量m1,准确至0.1g,并记录。将温度为23℃±1℃的水加入空杯内,至
杯内水面最高处与杯口平面相平,有容量标线的加水至容量标线处,称其质量m2,并记录。
按公式(1)计算纸杯的容量V,每个样品测定5只纸杯,记录测定结果,其平均值即为纸杯的容量,
结果修约至整数位。
6.3.1.2 容量法
根据纸杯容量的大小,取相应容量的量筒。将温度为23℃±1℃的水加入杯内,至杯内水面最高
处与杯口平面相平,有容量标线的加水至容量标线处,然后小心地将水倒入量筒内,读数并记录,每个样
品测定5只纸杯,记录测定结果,其平均值即为纸杯的容量,结果修约至整数位。
6.3.2 容量偏差的计算
6.4 物理性能
6.4.1 渗漏性能
根据表3的要求选取适合的试验溶液,加试验溶液至离杯口平面约6mm或容量标线处,然后将盛
有试验溶液的纸杯放在一块干玻璃板或平板上。为避免杯底与干玻璃板或平板接触区域内产生的水汽
影响检查结果,宜将纸杯置于干玻璃板或平板表面两根平行放置的条块上方,使纸杯底部与干玻璃板或
平板表面有一定距离。静置规定时间后,观察玻璃板或平板上是否有渗出的水印。
6.4.2 杯身挺度
6.4.2.1 杯身挺度测定仪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6.4.2.2 将待测纸杯放在杯身挺度测定仪的活动试样台架上,调节活动试样台架的高度,使测头接近纸
杯的侧壁,测头与杯底的垂直距离约为杯高的2/3,并使待测纸杯的杯身接缝朝向测试者。启动仪器,测定杯身挺度。
6.4.2.3 每个样品测定5只纸杯,取其平均值表示测定结果,准确至0.01N。
6.4.3 生物分解性能生物分解性能按GB/T 39951测定。
6.4.4 可堆肥性能生物分解率、崩解程度、生态毒性按GB/T 39951测定。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1.1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应按本文件的要求逐批进行检验,符合要求方可出厂。
7.1.2 型式检验
相同原料、相同工艺的同类产品每年应进行不少于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产生产的试制定型;
b) 正式生产后,改变生产工艺或使用新原料生产而有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d) 停产三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7.2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型式检验项目均为除生物分解性能和可堆肥性能外的全部检验项目。
生物分解性能和可堆肥性能应至少每五年检验一次,由企业提供检验报告证明。如需检验时,由企
业自行决定检验,或由供需双方商定检验。
7.3 组批规则和抽样方案
7.3.1 组批规则
以同一规格、相同原料、相同工艺连续生产的纸杯一次交货数量为一批,但每一批应不超过100万只。
7.3.2 抽样方案
纸杯技术指标检验按GB/T 2828.1中二次抽样方案规定进行。纸杯样本单位为箱或提。接收质
量限(AQL):杯身挺度、渗漏性能AQL=4.0,感官指标、容量偏差AQL=6.5。抽样方案采用正常检验
二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为一般检查水平Ⅰ。见表4。
7.4 质量判定
7.4.1 合格项的判定
7.4.1.1 感官指标
每个样品测定10只纸杯,至少8只及以上纸杯符合5.1要求,则判定该项合格。
7.4.1.2 容量偏差
容量偏差符合5.2要求则判定该项合格。其中重量法为仲裁方法。
7.4.1.3 物理性能
7.4.1.3.1 渗漏性能
每个样品测定5只纸杯,5只纸杯均符合5.3.1中要求,则判定该项合格。
7.4.1.3.2 杯身挺度
5只纸杯杯身挺度平均值符合表2中要求,则判定该项合格。
7.4.1.4 生物分解性能
生物分解性能符合5.4要求,则判定该项合格。
7.4.1.5 可堆肥性能
可堆肥性能符合5.5要求,则判定该项合格。
7.4.2 合格批的判定
所有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纸杯的销售包装标志和运输包装标志包括以下内容:
a) 产品销售包装标志基本内容包括:
● 产品名称、执行标准编号、产品类型、标称容量(mL)、质量等级、产品数量、主要原料、生产
日期和保质期(适用时)、产品合格标志、使用方法、使用注意事项、用途、生产者和(或)经
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及其他需要标注的事项;
● 对于可降解纸杯还应标注“可生物分解(降解)”或“可堆肥”,或相应标志符号。
b)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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