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28477-2026 (GB/T28477-2026) | | 中文名称 | 儿童伞通用技术要求 | | 英文名称 |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children’s umbrella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89 | | 国际标准分类 | 97.180 | | 字数估计 | 14,133 | | 发布日期 | 2026-05-25 | | 实施日期 | 2027-06-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28477-2012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28477—2026中文版:儿童伞通用技术要求
GB/T28477—2026英文版:Generaltechnicalrequirementsforchildren’sumbrella
ICS97.180CCSY8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8477—2026代替 GB28477—2012
儿童伞通用技术要求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 28477-2012《儿童伞安全技术要求》,与GB 28477-2012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
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儿童伞”的术语和定义(见3.1,2012年版的3.1);
b)删除了“挤压点”的术语和定义(见2012年版的3.2);
c)删除了“使用安全要求”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2012年版的5.1和 6.1);
d)增加了“感官质量”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1和5.1):
e)删除了“伞帽或伞顶尖(套)”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2012年版的5.2和6.2);
f)增加了“规格尺寸”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2和5.2);
g 删除了“珠尾”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2012年版的5.3和6.3);
h)增加了“伞面”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3 和5.3);
i)删除了“手柄”的外形要求(见2012年版的5.4);
j)增加了“下盘稳定性”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4 和5.4);
k)增加了“按键(按钮)压力”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4.5 和5.5);
1)增加了“压缩伞杆力”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6 和5.6);
m)更改了“部件结合牢度”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表述形式,增加缩折伞的伞杆与伞杆间的结合牢度
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7和5.7,2012年版的5.5和6.5);
n)删除了“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2012 年版的5.6 和 6.6);
o)删除了“冲击强度”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2012年版的5.7和6.7);
p)删除了“伞带扣拉力”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2012年版的5.8和6.8);
9 删除了“饰件”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2012年版的5.9和6.9);
r)增加了“抗风强度”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8和5.8);
S 增加了“无故障连续开关次数”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9和5.9);
t)增加了“防雨性能”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10和5.10);
u)增加了“直骨伞伞骨弹性”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4.11 和5.11);
v)增加了“耐腐蚀性”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12 和5.12);
w)增加了“伞面防紫外线”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13 和5.13);
x)增加了“反光性能”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14 和5.14);
y)更改了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见表1,2012年版的表2);
z)更改了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见表2,2012年版的表3)。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日用杂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杭州天堂伞业集团有限公司、太阳城(厦门)户外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峡
(晋江)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浙江友谊菲诺伞业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雨相伴伞业科技有限公司、
梅花(晋江)伞业有限公司、浙江天玮雨具有限公司、晋江市恒溢雨具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合鑫雨具工
艺有限公司、江西大地走红伞业有限公司、福建集成伞业有限公司、福建优安纳伞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
宝丽姿伞业有限公司、晋江市佳乐美洋伞有限公司、浙江红叶制伞有限公司、浙江腾鑫伞业有限公司、
浙江恒洋伞业有限公司、北京市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一站、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五
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山市深中标准质量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励恒、龚大舒、蔡荣湍、丁敬堂、吕苗芬、刘基山、王卿泳、潘伟、王有余、卢景祥、
徐伟民、刘良平、王翔鹏、周细妹、肖汉杰、虞成荣、金伟波、韩树洋、宫宝利、王雪丽、钟江、谢葳、叶俊文。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2年首次发布为GB28477-2012;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儿童伞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描述了对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儿童伞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4要求
4.1 感官质量
4.1.1产品整体应清洁,无污渍;金属件表面不应有锈迹;塑料件表面不应有毛刺、飞边、气泡等缺陷。
4.1.2伞面应无残破或开裂现象,印花清晰。织物伞面不应有跳纱,同一点经线和纬线断开的总和不
应大于4根;塑料伞面不应有气泡、发黏等缺陷,热合部位应平整光滑,无缝隙、裂痕。
4.2规格尺寸
规格尺寸应明示在产品上,其表示形式和公差应符合QB/T4743的规定。
4.3伞面
4.3.1缝制
4.3.1.1伞面各部位应缝制平整,线迹顺直,针码应均匀整齐,无跳线、断线。
4.3.1.2针距密度每5cm 不应小于15针。
4.3.2接缝强力
4.3.2.1织物伞面接缝强力不应小于80 N。
4.3.2.2织物与塑料拼接伞面接缝强力不应小于 35 N。
4.3.2.3塑料伞面接缝强力不应小于35N。
4.3.3断裂强力
4.3.3.1织物伞面断裂强力不应小于200 N.
4.3.3.2塑料伞面断裂强力不应小于 40 N。
4.3.4耐水色牢度
4.3.4.1织物伞面不应低于GB/T 250 和 GB/T 251中规定的 3-4级
4.3.4.2塑料伞面经5.3.4.2 试验后,不应有明显色差。
4.4下盘稳定性
产品处于撑开状态时,缓冲簧(圈)与上、下盘不应有间隙。
注:仅对自开手收儿童伞、自动开收儿童伞有要求。
4.5按键(按钮)压力
在开伞或收伞时,按键(按钮)压力值应为10N~30 N。
注:电动按键(按钮)除外
4.6
压缩伞杆力
收伞时需手动压缩伞杆的产品,其压缩伞杆的力不应大于70N。
4.7部件结合牢度
4.7.1经5.7.1试验后,手柄不应移位或脱落。
4.7.2经5.7.2 试验后,伞帽不应移位或脱落。
4.7.3经5.7.3试验后,伞杆不应移位或脱落。
4.8 抗风强度
经5.8试验后,伞杆、伞骨不应有明显变形、弯曲等影响正常使用的现象。
注:伞骨外翻后经复位可正常使用不视为缺陷。
4.9无故障连续开关次数
经5.9试验后,不应发生铆钉脱落、夹马移位、串盘丝断裂、松散、伞盘缺损、弹簧失灵、伞骨折断、接
缝脱离、缝眼脱线或柄移位现象。
4.10防雨性能
经5.10试验后,伞杆不应淌水,伞面内不应有滴水或明显的水珠现象。
注:对明示不具备防雨性能的产品不考核。
4.11直骨伞伞骨弹性
经5.11试验后,弦高变化量不应大于10 mm。
4.12耐腐蚀性
4.12.1金属电镀件经5.12.1试验后,其耐腐蚀性不应低于QB/T3832中规定的4级。
4.12.2
涂漆、喷塑件经5.12.2试验后不应有起皱、脱落或生锈现象。
4.13伞面防紫外线
明示具有防紫外线功能的产品,其紫外线防护系数UPF应明示为“UPF 40+”或“UPF50”。当
明示为“UPF40+”时,其伞面UPF应大于40,且日光紫外线UVA透射比T(UVA)Av应小于5%;当
明示为“UPF50+”时,其伞面UPF应大于50,且日光紫外线UVA透射比T(UVA)Av应小于5%。
4.14反光性能
4.14.1明示具有反光警示功能的产品,反光部件粘贴或缝制应可勾勒出伞面轮廓,当采用断续粘贴或
缝制时,其总长度(不含间隔部分)不应小于伞面周长的50%。
4.14.2反光部件在12'观测角、5°入射角条件下,逆反射系数不应小于100cd/lx.m2。
5试验方法
5.1 感官质量
在自然光或照度为 300lx~6001x范围内的光源下目测,手感检测。
5.2规格尺寸
目测并按QB/T4743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3伞面
5.3.1缝制
5.3.1.1目测。
5.3.1.2使用分度值不大于 0.5 mm 的钢直尺测量。
5.3.2接缝强力
5.3.2.1缝合接缝按GB/T 21294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5.3.2.2热合接缝按QB/T2358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试验前样品应在温度(23士2)C、相对湿度
(50±10)%的试验环境下放置不少于4h,然后从样品不同接缝处裁取宽(50±0.5)mm、总长度(200±
1)mm的试样3条,将试样两端分别夹在夹具上,确保接缝处于夹具中间位置,拉伸试验速度(空载)为
(100±10)mm/min,对3条试样的测试结果取算术平均值进行结果判定。
5.3.3断裂强力
5.3.3.1织物伞面按照GB/T3923.1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分别在干态伞面的经向和纬向上各取5条
试样,试样宽度为(50士0.5)mm、总长度不小于150mm。分别对经向和纬向5条试样的测试结果取算
术平均值进行结果判定
5.3.3.2塑料伞面按照 GB/T1040.3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分别在伞面的纵向和横向上各取5条试
样,试样采用GB/T1040.3中规定的2型,试样宽度为(50士0.5)mm、总长度不小于150mm,拉伸试验
速度(空载)为(100士10)mm/min,记录试样断裂时的负荷。分别对纵向和横向5条试样的测试结果取
算术平均值进行结果判定。
注1:与产品边缘或两珠尾之间连线平行的方向为横向(纬向)。
注2:织物与塑料拼接伞面需在不同材质的伞面上分别取样进行测试
5.3.4耐水色牢度
5.3.4.1织物伞面按照GB/T5713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按GB/T 250和GB/T 251的规定进行评定。
5.3.4.2在塑料伞面上截取两片150 mmx200mm的样品,将其中一片放入温度(20±2)C、质量分数
为5%的氯化钠溶液中,24h后取出常温晾干后,与另一片进行比色。
5.4 下盘稳定性
将产品按使用方法水平打开后,感官检查。
5.5按键(按钮)压力
将手柄用夹具固定,沿按键(按钮)的行程方向施力,直至伞打开或收起,用测力计或测力装置测量
其力值。
5.6 压缩伞杆力
将伞杆处于伸展状态的产品,用夹具固定住手柄,在伞帽处沿伞杆方向施力,压缩伞杆至关伞槽,用
测力计或测力装置测量力值。
5.7部件结合牢度
5.7.1将与手柄连接的伞杆固定,沿伞杆轴向对手柄施加150 N静拉力,保持 1 min。
5.7.2将与伞帽连接的伞杆固定,沿伞杆轴向对伞帽施加 70 N静拉力,保持1 min。
5.7.3固定伞杆,在与其连接的伞杆上沿伞杆轴向对固定的伞杆施加150N静拉力,保持1min。
5.8 抗风强度
按GB/T 3189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时风速为10 m/s。
5.9无故障连续开关次数
以10 次/min~20 次/min 的频率进行开.关伞试验,一开一关为1次,连续开、关伞 200 次,目测检
查。试验过程中如出现影响继续开、关伞的故障,停止试验。
5.10 防雨性能
按GB/T2314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11直骨伞伞骨弹性
将长度为1000mm的钢直尺固定,以钢直尺边为基准,用分度值不大于0.1mm的游标卡尺测量
长骨的初始弦高,然后从长骨两端施加外力,将其向内侧弯曲至两端间距为长骨长度的80%,30s后卸
载,立即测量其弦高,计算其弦高变化量。每根长骨分别测量,结果取最大值。
5.12 耐腐蚀性
5.12.1按QB/T382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伞杆喷雾周期为4h,其他零件喷雾周期为2h。结果评定
和检查腐蚀点按GB/T 23147 的规定进行。
5.12.2按GB/T 23147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13伞面防紫外线
按GB/T 18830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14 反光性能
5.14.1目测并使用分度值不大于1mm 的量具进行测量。
5.14.2裁取宽度至少为 6 mm、长度为 20 mm 的试样5块,按GB/T 28468-2012 中附录A的规定进
行测试
注:反光部件不满足试验尺寸要求时,连同反光部件所在部位的材料一同裁取试样。
6 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 出厂检验
6.2.1凡提出交货的产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产品应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文件检验合格后方
能出厂,并附有检验合格标识
6.2.2出厂检验按GB/T2828.1的规定进行,采用一般检验水平I、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检验项
目、要求、试验方法及接收质量限AQL 值见表1。
6.3型式检验
6.3.1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
英文网页English: GB/T 28477-2026相关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