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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8839-2012 (GB/T28839-2012) | | 中文名称 | 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申报规范 | | 英文名称 | Declaring rule for wood packing materials of importing and exporting cargo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8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00.50 | | 字数估计 | 20,261 | | 引用标准 | GB/T 20478; GB/T 28838; GB/T 28837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2年第28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申报流程、规范、专用标识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木质包装的进出口企业及其代理、加施标识企业, 亦可作为进出口货物木质包装申报的规范。 |
GB/T 28839-2012
Declaring rule for wood packing materials of importing and exporting cargo
ICS 03.100.50
A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申报规范
2012-11-05发布
2012-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申报要求 1
5 申报委托 2
6 合同评估 2
7 指示 2
8 单证接收与缮制 3
9 申报前审查 3
10 申报 3
11 接受检验检疫 4
12 出口木质包装核销 5
13 结算费用 5
14 单证退还与留存 5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木质包装出境申报流程图 6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木质包装进境申报流程图 8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写内容 9
附录D(资料性附录) 代理报检委托书 11
附录E(资料性附录)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 13
附录F(资料性附录) 预录报检单填写内容 14
参考文献 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国际货运代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厦门市格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联合纵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上海新景
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质检总局动植检司、中华人民共和
国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清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漳州市格灵生
物技术有限公司、古田县鹤灵除害处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其生、方志鹏、王东、林忠、陈智勇、万本屹、高泉准、谭卫钧、吴剑光、陈勇、
陈金辉、汤知农、孙健、吕问贤、杨立国、庞林、张勇、龙海、林文真、庄政、马克争。
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申报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申报流程、规范、专用标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木质包装的进出口企业及其代理、加施标识企业,亦可作为进出口货物木质包装
申报的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478 植物检疫术语
GB/T 28838 木质包装热处理作业规范
GB/T 28837 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服务质量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20478、GB/T 2883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依法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检验检疫机构认可资格的企业。
3.2
代理报检单位依法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报检手续的行为。
4 申报要求
4.1 木质包装出境前,使用木质包装的企业应委托加施标识企业进行检疫处理或向其购买,由加施标
识企业在对木质包装实施检疫处理前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木质包装出境申报流程参见附录A。
4.2 木质包装在进境前,货主或其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检。木质包装进境申
报流程参见附录B。
4.3 加施标识企业的资质应符合GB/T 28837的规定。
4.4 代理报检单位的资质应符合检验检疫机构的规定。
4.5 申请电子报检的报检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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