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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9187-2012 (GB/T29187-2012) | | 中文名称 | 品牌评价 品牌价值评价要求 | | 英文名称 | Brand valuation -- Requirements for monetary brand valuation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40 | | 字数估计 | 12,177 | | 采用标准 | ISO 10668-2010,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2年第34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品牌价值的测算程序和方法的要求。本标准规定了品牌评价的框架, 包括目的、评价基础、评价途径、评价方法和合格数据源以及假设。同时规定了评价结果的报告方法。 |
GB/T 29187-2012
ICS 03.140
A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品牌评价 品牌价值评价要求
(ISO 10668:2010,IDT)
2012-12-10发布
2013-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 10668:2010《品牌评价 品牌价值评价要求》。
本标准作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将“本国际标准”改为“本标准”。
b)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
c) 删除了4.1目的声明中的“注1”。
本标准由全国品牌价值及价值测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2)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海尔集团公司、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创卓企业
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康键、汤万金、吴芳、李钊、韩立英、陈明海、宋照伟、崔劲、胡智、朱军、毛守勇、
沈斌。
引 言
无形资产被公认为高价值资产,品牌资产可以说是其中最有价值但也是被理解的最不充分的无形
资产。然而,品牌需要被赋予可靠的价值。本标准为品牌价值评价提供一致且可靠的方法,包括财务、
行为和法律等方面。
品牌评价 品牌价值评价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品牌价值的测算程序和方法的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品牌评价的框架,包括目的、评价基础、评价途径、评价方法和合格数据源以及假设。
同时规定了评价结果的报告方法。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资产 asset
一个实体拥有或控制的合法权利或可组织的资源,这些权利和资源具备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2.2
品牌 brand
与营销相关的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名称、用语、符号、形象、标识、设计或其组合,用于区分产
品、服务和(或)实体,或兼而有之,能够在利益相关方(2.7)意识中形成独特印象和联想,从而产生经济
利益(价值)。
2.3
无形资产 intangibleasset
可识别的无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资产。
2.4
品牌货币价值 monetarybrandvalue
品牌价值 brandvalue
以可转让的货币单位表示的品牌经济价值。
注:所计算的品牌价值可以是单一数值或数值区间。
2.5
价值前提 premiseofvalue
最适宜价值评价的交易环境假设。
2.6
现值 presentvalue
未来的一笔货币收益折算到当前时刻的价值。
2.7
利益相关方 stakeholder
决策受到或可能受到品牌影响的人或组织。
注:通常利益相关方有顾客、消费者、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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